正文  第24章 怀才不遇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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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晃儿,朴见素已在广告公司做了两个月,倒也兢兢业业,一有项目,他就茶饭不思,通宵达旦,使出平生所学,力求尽善尽美。第二天将文案交出,长舒一口气。但奇怪的是,他的文案总不见采纳。而真正被采纳的文案,是出自同办公室文案池一清之手。此人三十出头,生得精巴干瘦,细小的三角眼,烟不离手,总是咧着黑黄的牙,与隔壁办公室的几个年轻女孩调笑,满嘴的荤段子。朴见素从第一眼开始,就不喜欢这个人。
    我会输给他?朴见素十分纳闷,读了一遍他的文案,觉得朴讷无文,哗众取宠,与自己精心雕琢的作品简直不在一个档次上。他懂象征吗?懂得言有尽而意无穷吗?懂得语音的和谐吗?
    不过这池一清虽长得寒碜,却是个人精,平常和艺术总监称兄道弟,关系处得不错,恐怕他的文案总被采纳,原因就在于大伙都买他的面子吧。朴见素给出了一个合理的解释,心里平衡了些。
    “是真金总会发光的。”
    他这样想。况且,这回好不容易得到份工作,也还算符合自己特长,若是连这个干不好,还有什么脸面去见多多?于是干得愈发起劲了。
    晚上回到空中楼阁,多多问他工作情况,他总说不错。自从领教过他脸上的风云突变后,多多也有些怕他,于是总捡他爱听的说。他们之间又变得其乐融融,至少表面如此。由于心无旁鹜,多多的小说进展不错,到了中秋节那天,就全部完成了,足足十八万多字。她头一次写这么多字,抱着打印好的书稿,一遍又一遍地看,高兴得忘乎所以。
    又过了一个多月,出版社有消息了,决定出版她的书。春风得意马蹄疾。多多整天欢欣鼓舞,不断赶往出版社,看他们设计封面,选择纸张,乐在其中。
    朴见素自然为她高兴,但心里却五味俱全,暗暗下了决心,不能被她比了下去。偷偷把诗集寄给一些出版社,但要么没有答复,要么就是自费。他郁苦了一阵,觉得无可奈何,就把全部心神都放到工作上来了。
    这一天下午,他将文案修改了一遍又一遍,终于满意了,觉得是自己超水平发挥了,于是信心十足地交给了艺术总监,而后在办公室里期待着。没过一会儿,如他所愿,艺术总监来了。他起身去迎接夸奖,谁知总监却没有好脸色。他正在惊异,总监“啪”地把文案摔在他面前,指着他的鼻子就骂上了。
    “你这写的都什么玩意儿呀?不是风花雪月,就是故弄玄虚!朴见素,我跟你说,你可以把自己当诗人,当作家,可也别把消费者都当成文学博士啊!广告文案要平民化,得口语化!我都说多少遍了?你数数!一开始,我还以为你要有个适应期,所以一再给你机会,可现在都过去三个月了,你还死不悔改。你……你……”
    “总监,我……”
    总监摆了摆手,深吸了口气,竭力放缓语速,要做到和颜悦色。
    “不要解释。我看你啊,干脆别干了,这里不适合你,回家做你的文学梦去吧!我给你指条明路,出门往西走,那儿有一个酒吧,一到晚上,一窝全是文学青年,喝酒的,闹事的,乌烟瘴气。那儿才是你该去的地方。我们呢,都是俗人,和我们在一起啊,怕辱没了你。”
    说罢冷笑一声,转身走了。朴见素被他一阵辱骂,又一阵讥诮,早被气得浑身发抖,说不出话来。一把抓过文案来,看了又看,每个字都幻化了,像浮在空中,不住跳跃移动,用眼睛怎么也抓不到,似乎还在嘲笑他的笨拙。他的鼻息粗重起来,眉头拧成了一团,双手猛然发劲,将文案撕了个粉碎。
    旁边的池一清一直在看热闹,到了这会儿,嘿嘿一笑,弹了弹烟灰,说:“小朴,别和总监一般见识。他啊,估计是昨儿晚上没满足,阴阳失调,所以肝火上升。没事!你啊,去说几句软话,再把文案改改,就什么事儿也没有了。要不,我帮你看看?”
    “没那必要。”他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你凑什么热闹,落井下石吗?脑中被怒火烧得一片狼藉,形不成完整的思路,只是小声地说:“这地方没法呆了!……没法呆了!”声音飘忽而灰暗,像大风中的蜘蛛网,一丝一丝地乱颤着。
    过了半晌,他终于酿出了一句干硬的话:“不干就不干!稀罕!”拎起包,摔门就出去了,把硬挺的背影留给别人看。走到马路上才记起来,几本广告文案写作类的书忘了拿,但也没脸回去了。
    “不拿了,以后才不干这一行呢,要那些书干嘛?”
    话虽如此,但走在街上,他却无处可去,只是无意识地往西走去。还不到晚饭时间,当然不能回空中楼阁,就算到了也没脸回去。街上照例是车水马龙,喧嚣烦杂,加上满鼻子汽油不完全燃烧的呛味儿,让他头晕脑胀。他走着走着,果然看见了一个酒吧,门面破旧,故意钉了许多原木,树皮也不剥干净,想要一点狂野味道,但却显得十分做作。他推门进去,里面空空无人。
    服务员看见了,过来打招呼:“先生,我们这儿还没营业了。您知道,一般晚上十点,这儿才热闹呢。要不您……”这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一双小眼睛溜溜乱转,看朴见素一身西装革履,倒也不敢得罪。
    朴见素却坐下了。“来五瓶啤酒。”
    “先生……”
    “快啊!”朴见素猛然一拍桌子,怒目圆睁,作出一副凶相,心里却在自嘲,自己这算什么?迁怒?这是弱者的行为吧。
    那小伙子一见这种架势,顿时缩了回去,不多时送来了啤酒,再不搭理他了。
    朴见素也不用杯子,举起酒瓶,咕咚咕咚灌下去半瓶,肚子里一阵冰凉,一股啤酒的苦味涌上来,打了个响嗝后,脑子反倒清醒过来了。
    失业了。好不容易得到的机会,丢了,就这么丢了。可这能怨我吗?都是他们,一个个有眼不识金镶玉,只会拿着鱼目当珍珠。他又想起总监的表情,轻蔑,冷漠。他忽然后悔起来,反正不想干了,当时怎么不朝那张肥脸上狠狠揍上一拳呢?揍他个七荤八素,揍他个天昏地暗。嗬,那才过瘾……世界上怎么尽是这样的人呢,靠剥削员工的劳动,住着别墅,开着好车,还自鸣得意,自命不凡,随意嘲笑处置员工。什么世道!我以前还写那么多诗来赞美生活,真是幼稚啊!
    他将一瓶喝完了,又开了一瓶。
    以后?嗬嗬,还有什么以后!原先设计的道路,全他妈灰飞烟灭了,还以后!对不起爸妈呀,辛苦养育了二十多年,眼看毕业了,要出国深造了,我这不孝子却一拍屁股,私奔了。到现在,连个电话都没打回去过。谁能想到自己会落魄到这步田地呢。连工作都没了,就差去做流浪汉了,穿一身抹布,去垃圾桶里找些吃的。
    “我算个什么东西啊!”他用力拍着自己的前额,想嚎啕大哭,却又哭不出来,郁闷之气积在胸口,上不来下不去,他把酒倒进去,要冲淡一些。
    现在还有什么脸面去看他们呢?别说工作,连诗歌都不写了。我整个就是一个废人。真怀念大学时代,安安静静,想法单纯,可以思考怎么写诗,可以立即着手去写。可现在呢,天天急功好利,焦躁不安,哪里还有写诗的心境啊。或许爸妈的安排是对的,先读硕士博士,然后进大学教书。大学?还是大学好啊,可以读书写诗,一如从前。那才是理想的工作场所。
    昏昏沉沉中,他忽然找到了一点希望,顿时兴奋起来,但刚要去追寻,闪光旋即就灭了。自己只是本科毕业,要进大学任教,起码得是个硕士吧!弄不好还得是博士呢。
    “唉,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喝,他妈的,啥也没这玩意儿好。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哈哈……弄扁舟!”
    他时而忧愁,时而发笑,一瓶接一瓶,等四瓶下肚以后,脑子飘然如堕五里雾中,渐渐感觉身体不存在了,忧愁也消解了,拿眼看去,前面没有一处实景,都是虚的,幻的,只有心灵款款而飞,自由自在。他用手支着下巴,不停打着嗝,嘴角露出淡淡的笑意。
    从此他爱上了喝酒。中午喝个烂醉,然后踉踉跄跄到一个公园,躺在椅子上,下雨天就躲亭子里,用一个下午时间散尽酒气,清醒了后,就缓缓踱回空中楼阁去,尽管装作精神抖擞,毕竟还是一脸疲倦,尤其是颓废感难以掩盖。多多看了十分心疼,就端来参汤燕窝,让他补补身子。在他身边温婉地坐着,靠着他的肩头,头发轻柔地拂着他的脸庞,鲜嫩的红嘴唇一启一阖,轻轻地说:
    “工作一开始,肯定会比较累。可你也别这么拼命啊。”
    “没事。”朴见素愧疚难当,对着温柔的多多,他深感堕落,局促不安,也想重新振作。可怎么振作呢?他想了一夜。
    第二天,他一大早就出来,穿戴整齐,装作去上班的样子,出了门,就直奔附近的大学,坐在自修教室里,翻开书,想在那儿找回读书时的感觉。谁知坐了半天,脑子里总是混乱一片,怎么也专注不下来,尽琢磨一些现实问题。工作三个月,只拿了些基本工资,每月不过一千五,早已花得差不多了。当务之急,他得另找一份工作。可工作在哪儿呢?
    想起临近毕业时,同学们找工作找得焦头烂额,整天谈论薪水、三金五金、房子车子,他就觉得庸俗。他的理念是,只要努力做事业,金钱作为报酬,自然会水涨船高,不用刻意追求。可现在呢,别说事业,连安身的职业也丢了。
    脑子里搅开了浆糊,哪里还看得进书。于是起身,将书扔进包里,在校园里疾走,只是走,漫无目的。身边流淌过许多年轻的脸孔,比他还年轻,有些女孩娇嫩而愉悦,轻盈地掠过,传出鲜活的笑声。
    他心动了一下,脑中浮现出朱自清的句子:“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他忽然想到,自己与多多之间,纵然表面上卿卿我我,搂搂抱抱,但实际上似乎有了千里万里的隔阂。不知从何时开始,即便拥抱她,心跳已不再加速,只是平淡乏味。与她说话,也说不到内心里去。她只关心自己的书,对他已是不管不问。不过话说回来,若是她管了问了,反倒又触了他的痛处,伤他的自尊了。
    “烦哪,真他妈烦。”
    他在椅子上坐下,抱着头,脸上表情像男生宿舍里堆积许久的脏衣服,有一股酸朽之气。忽然冒出一个想法:当初要是不认识多多,现在自己说不定正纵横四海,畅快如意呢!
    他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
    多多那么清新脱俗,又有才华,还重情意,真是万中无一的好女孩。而我朴见素有什么呢?论长相,扔在人群里毫不起眼。论才华,他越来越不自信了。能和她在一起,那是我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他心里洞明。自己之所以如此烦躁不安,原因之一,就是怕自己配不上多多。可怎样才能般配呢?不说门当户对,起码要才貌相当。他曾经觉得,对于男人而言,气质与才华是最重要的。这自然没错。可如今一想,气质云云,或许是事业成功者才有,自己整天丧家犬一样,狼狈不堪,缩头缩脑,又有什么气质可言?而说到才华,除了化入事业中去,结出丰硕的成果,还有什么方法能证明它的存在?
    所以对于男人而言,事业成功才是最重要的,而财富和地位,又是事业成功的直接体现。天哪,又是这一套,他曾经万般厌弃的一套。为了爱情,他已经把这些都抛弃了,现在自己还剩下什么?
    他忽然恨起多多来,但又深知这不应该,于是站起身,出了校门,又拐进一家饭馆,几碟小菜,若干瓶啤酒,自斟自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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