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日记)选择春天去蜜月 10、啤酒杯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572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10、啤酒杯
朋友的宴请结束后,毅把我们送回酒店。
进了房间,毅有电话进来,非常谨慎地说,他和小粤去喝啤酒,问我可不可以一起去?还特地补充了一句:“要是Sally不同意就算了。”我当即征求了Sally的意思。Sally说:“去吧,就回来。”我特意解释说,晚餐的时候我没怎么喝酒。Sally说:“我没管制你喝酒。”我又说,小毅平时开车不能喝,现在他一天的工作都结束了,可以敞开喝一点了。
Sally温温地说:“知道,去吧。明天一早还用车,关照小毅别喝过了。”在她眼里,男生性情油然,一高兴,多半把持不住,善意的关照是必须的。
我好开心,不知道是因为Sally答应放我,还是觉得毅他们挺把我当哥们的?
两者皆有吧。
男生有时总是处在两难中,特别想要哥们的至交友情,又特别不愿意为哥们冷落了自己的太太。这件事不是什么人都能处理得好,既要老婆宽容,又要自己知趣,而其中分寸拿捏得当尤为关键。是门学问。
毅他们在酒店门口等我,看见我就像看见一只放出笼子的鸟,一把揽住,怕我飞了。
我们三个并排走着,小粤突然探过脸对我说:“Tony,没看见你前,觉得我哥挺帅,看见你之后,我对我哥评分直线下降。”小粤第一次在我面前管毅叫哥。
毅笑着冲小粤说:“你小子见异思迁,不是个好鸟。”
对这样的话我通常反应淡漠,就当没听见似的,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接话,该不该由着话题继续发展?小粤还没完,继续说:“我哥帅,所以客缘好,活儿也多,要是再帅一点,跟你似的,个头再高一点、眼睛再大一点,说不定我哥就不干旅游了,也找个有钱的太太去……”
毅一听这话,赶紧打断:“嘿嘿嘿,说着说着就没谱了。别拿Tony打镲。”
我说,没事。
我不知道他俩一南一北平时是怎么交流的,小粤这样地道的南方仔,是不是听得懂毅的话,那可多半是北方俚语。我要不是在北京待过一年,理解上也会有障碍。估摸许多时候,毅和小粤之间都是鸡同鸭讲。
啤酒很大杯,看上去就爽,这样的一大杯我们通常叫一樽。对着满满的冒着气泡的一樽啤酒,有摩拳擦掌的冲动。服务生问我们坐外头还是里头?我们一致要求坐马路边。毅掏出半包“熊猫”对服务生扬了扬,说:“我们抽烟。”
落定后,我们三个都伸手拿烟抽,仿佛喝啤酒不抽烟不够尽兴似的。毅跟小粤打听“富华”的事,明显是为满足我。毅说小粤对里尔熟,知道的事情也多。“包打听”。
我说,我打听过了,“富华酒家”已经不在里尔了。
小粤知道“富华”,除了和餐桌上人们说的差不多,也有一些新消息。他说:“弟弟是肯定不在饭店干了,据说是去了法国。目前在鹿特丹那个店也不叫富华了,姐姐和她荷兰老公一起经营着,还不错。”他半天没想起现在店名叫什么,忽而脑筋一转,“她弟弟是不是追过你啊?”
小粤的话让毅大吃一惊,赶紧转过脸来注意我的反应。我则淡定地回答,有点那意思吧,我在那里时,她弟弟瑞华对我挺好。
小粤对毅解释说:“弟弟是个盖,据说长得好美好美,比女孩还漂亮,我没见过,我到里尔时,他已经不在那儿了。”他问我小华是不是真的非常漂亮?
我说,也没那么夸张吧,姐姐倒是挺漂亮的。
小粤说:“那就是说他真追过你?后来呢?”
我说,没什么后来,我在那里就待了三个月,后来就回国了,之后再没有联系,也没必要联系。这次出来,只是顺便打听一下。
小粤说:“哦。”
毅问:“他是不是跟什么人去了法国?”
小粤说:“不太清楚。也许吧。”
小粤认为一个盖要搞定直男几率太低,简直是为难自己,说白了就是拿鸡蛋往石头上碰。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小粤的切身体会,于是不表示任何看法。毅和我一样,当新闻听,没想在这方面发表高见。
后来,小粤又问我:“你这样的大帅哥是不是经常被盖追啊?”
我说,哪有啊?一辈子就遇到一个小华,事实上他并没有跟我挑明,也就是一种感觉,当然也可能是我自己瞎猜。
小粤将信将疑地:“是吗?不会吧?”
那会儿,毅说:“来,喝酒,不说这事了……Tony是挺招人喜欢的,谁追都正常,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深夜在布鲁塞尔泡吧,没想像得那么轻松,也许,我们之间本来就没有更多话题,很难说到一块,扯着扯着就扯远了,于是再费力扯回来。后来,毅和小粤一直在讨论在欧洲旅游这行还能干多久。
每人喝了两大樽,毅有点上脸了,小粤话也越来越多。毅问我:“我们把你抓出来喝酒,没事吧?”我猜想,这是结束语了,便说,没事,蜜月哪里就是整天守在一起?
我和毅约定,明天带我去滑铁卢。六年前,那地方我没去成,一直感觉是个遗憾。这次,特别想去。
…………
静静躺在Sally身边,呼吸特别平稳。我努力地想:这就是蜜月。
六年前的那个夜晚,在里尔的庄园酒店,当我第一次躺在她身边时,就预感到这一天会来到。因为,我感觉到,这个女人是真心爱我的,我用身体一下子就触摸到了她的灵魂。这是一千句一万句甜言蜜语也不能企及的真切感受,只是在那一瞬,我便感受到了,奇妙无比。爱,原来是这样的一种形态,令人震撼,叫人信服,让人腿软。
那时候我21,她快30了,从哪方面看都很难让人接受。人们太容易以世俗的观念来否定、诋毁乃至玷污这份感情,任何一句不负责任的话,都会把你判定为不伦,贬损为动机不纯,而你自己也很容易为世俗的舆论所左右,被阴影所笼罩。
然而我没有——这正是我所庆幸、也引以为自豪的地方的。我一直为特立独行所累,给人的印象就是一叛逆的孩子,与俗世不融,与所谓的社会规范相悖。而这一次我的特立独行帮助了我。要不是敢于特立独行,不为世俗所左右,我也许就错失了一切。
第一次上床,我斗胆对她说出那句轻浮的话,说明我当时就相信也接受了她的爱,也看到了自己对她的崇拜,尽管当时这种崇拜不无ROU欲的成份。
记得我曾经写过这样一段文字:
“我必须学会在她跟前说调情话,这很不容易,对一个处事严谨、不苟言笑、多少有点陌生的女人说小痞子的话,我很说不出口,但必须过这一关,这样我的心里就平衡了,我不是一个羞怯怯、地位被动、接受调情的小男孩——我们是一对旗鼓相当、地位平等的恋人。”
从那以后,我一直主张“没有好的性就没有好的爱”,不管别人接受不接受,是不是把它看作是浅薄而无耻的悖论,反正我坚信这一点,因为它是我人生的真切感受,20年岁月的积淀。
这一晚,我没睡好。出来以后第一次。一早,天麻麻亮,我随毅去了离布鲁塞尔20公里的滑铁卢战役原址。Sally没有去,那地方她曾经去过不止一次。我说,也好,你多睡一会儿,一会儿我们来接你,然后去干妈那儿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