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一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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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晨间早早的醒了,他静默的用过小厮送来的饭,然后就在靠坐在门前的地上,似等人来。
雪儿从回廊那头走过来,似因身上穿着红衣之故,男子便愣愣的看着他,看着他一步,一步,一步的向自己走来。
廊外有光,可那光线却未在他身上留下半点阴影,那光。。。那光的存在予他而言,似乎只是为了让他那身红衣愈发鲜亮。
为什么会这样呢?男子想不明白,他以为只要有光,就会有暗影,光明和暗影是共生的,他身上怎么没有呢?不,男子摇了摇头,不止他身上没有,还有一个人身上似乎也没有暗影,自己,自己明明见过的!只不过。。。只不过那个人现在。。。。
一声哀叹转于男子唇边,很轻,顷刻便逝。
“你怎的坐在此处?”雪儿停在男子面前,澄澈的眸子里映出男子那瘦削的脸,见男子不答,他也不恼,抬手推开了男子身后的门,“吱呀——!”一声。
男子才似乎被惊醒,见他站起身来,学着无痕与无伤的样子,对雪儿躬了躬身,道:“少爷,您说的七星棺。。。”
雪儿抬手打断男子的话,径直迈进了房内坐在了矮桌边,他看了眼软榻上毫无生气却贵如公子的男子,再看向房边那个有些木讷落魄男子,一时间竟喟叹出声来,而后才听他开口,他道:“你先进来,把门阖上。”
男子闻言照做了。
“在论七星棺之前,你就未曾打算过,予我说说你们这是怎么一回事吗?”雪儿面色如常的看了眼软榻上的男子,然后又将视线移到男子身上,接道:“你尽管放心,我既有意救你性命,便不会戏弄欺瞒于你。”
听雪儿如此说后,男子一直强撑着的肩膀终于是松了一松,只见他点了点头缓步地走向软榻边,待将那男子的手握在了手里,才开了口,他道:“我叫砚秋。”
雪儿听见这砚秋二字便挑了挑眉,似不信如男子这般。。。高愈七尺的模样会取一个如此书生气的名字。
男子见了雪儿略有怀疑的神色,也不解释,而是接着说道:“砚秋这个名字,是他给我取的,因为他喜欢听曲。”
“我本出于北疆,是个孤儿,后来被义父捡来养大,取名——都部鸮。”男子低垂着头,凹陷的眼中一片死寂,他道:“我本是个杀手。”
相传水云国北疆外,有个叫都部族的部落小族,他们待人亲和友善,世代皆以游牧为生。
“而他。。。他却是香山郑家的公子,名唤修染。”男子扯了扯嘴角,似想笑,却怎么都笑不出来,他道:“我能遇见他,实属意外。”
在香山城,历来都有“北香陆、南香郑”的说法,其中的北香陆,指的就是香山北城里的陆家,陆家世代经商,各行各业都有涉猎,而现又出了陆寻安这么个才子,其势自不可小觑。
而南香郑,指的便是香山南城的郑家,郑家历来也经商,但其向来只做珠宝买卖的生意,也算是一心无二用,郑家行事作风很是低调,传闻也无甚特别,只郑家家主得了个爱妻宠妻的美名。
“意外?”雪儿勾了勾唇,不置可否。
在雪儿看来,所谓意外,便是命定的因缘轮转。
“是意外!”但都部鸮却如此坚信,他和他的相遇,只是意外,他道:“那日若不是我收到的消息有误。。。我便不会身受重伤遇见他,而他便也。。。便也不会落得此般模样。”
忆海泛波澜,时光似倒退至两相遇那一载。
那一年,那一月,那一日,天色醉人如同昨晚,繁星当空,暖风徐徐。
都部鸮脑海里那些被他刻意尘封忘却的记忆,此刻想来,仍旧清晰如往。
那是昌历二十年,夏至前夕。
都部鸮受令于义父,从塞北赶往香山刺杀一人,听红叶楼的消息说,此次刺杀之人,与自己寻常的目标没什么不同,也是个爱财无道的失德之辈。
都部鸮也一直以为,这次刺杀,和以前的次次无甚分别。
那日晚,都部鸮一人一枪,趁着夜色独自潜入刺杀目标所宿的别院中,本欲伺机下手,岂料,岂料这别院竟是个陷阱!
而此刻都部鸮也来不及去细想,到底是红叶楼的消息有误,还是传信之人的有意为之,他眼下只得疲于奔命。
身为杀手,都部鸮的身手自不必说,但纵然任他身手不俗,也架不住别院中暗里埋伏的大批护院的轮番拼命,才一个不慎,他右手臂便受了伤,只见利刃从他肩膀划至手肘内侧,温热的血便霎时涌了出来。
鲜血的腥甜与疼痛使得他眉目紧蹙,都部鸮此时已然明白,自己若负伤再战,怕是要凶多吉少,只见他一个转念之后,就旋身便银枪转至左手自向前横空劈过,就欲战退,但那些从雇主那收取了高额佣金的护院岂会放他安然离开?
护院不止不会放都部鸮离开,还都从怀中取出了迷烟,迷烟丝丝缕缕逝于风中,都部鸮即刻闭气不再恋战转身就走,见他足尖点地,七尺愈高的身子便似那轻盈的风筝般向别院高墙外落去,护院们几个对视,领头的便低呵一声:“追!”
这些护院并非寻常护院,而是个个都身怀绝技又受雇于人的打手,此次他们的雇主,不止出手大方,还放出狠话,只要能擒得这个杀手,不论死活,都可换取百两黄金!
打手们一窝蜂似的往别院外追了出去,其中有个别人不甚小心,踩到了躺倒在地的同伴还热气未消的尸身上,又状若无异的小跑着跟上前行之人。
无情之极!
面目可憎!
真是好一出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大戏,直教人感叹,古人真是诚不欺我也!
负了伤的都部鸮丝毫不敢停留,他出了别院一路就往东逃入城中。
他从城楼上跃下,轻若鸿毛的落入深巷中,深巷里竟尽是青楼楚馆,莺莺燕燕丝竹小调不断,来往或是消遣抑或买醉的人影幢幢,都部鸮在此几经辗转,才寻了个还算阴暗的角落停了下来,他将银枪背于身后,用嘴撕下衣摆草草包扎了手臂上的伤口,又不敢多作停留,往深处行去隐了踪迹。
一众打手也追进了城,他们循着血迹一路找来,只见到了都部鸮包扎伤口时留下的残迹,再欲追,却没了方向。
领头的打手思了一瞬,便朝手下打了个手势,一群人这便四下散开,想来,应是兵分几路查探。
打手们放出迷烟之时,都部鸮闭气得很是及时,但飞身运功之迹,难免多少还是吸入了一些,当然,若是在平常,这等迷烟他自不放在眼中,但奈何他眼下受了伤,还失血过多。
奔逃的脚步渐渐慢了下来,深邃的眼视物也已有了重影,“嘭——!”的一声,朗朗跄跄的都部鸮终于是骤然的栽倒在地,失了知觉。
此处灯火不及,很是僻静,偶有丝竹小调随着阵阵香风而来,凄凄切切,悲悲惨惨,萦绕不散。
繁星当空欲坠,上弦月皓如钩!
沁音会馆名流,高座雅室不休。
沁音会馆——乃是香山城内最久负盛名,且独属于权贵公子们的风月消遣之地。
馆内正中央,一十余见方的华美花台拔地而起八尺余,花台正对着二楼雅室,雅室里处处精致贵气,一个清隽秀丽的公子哥儿慵懒的靠在椅背上,半眯着眼听着曲儿。
他似乎听得很入迷,时而摇头,时而晃脑,更到兴时,甚至轻声附和花台之上的伶儿唱道:“你予我满纸荒唐,多可笑。”
“我予你真情无双,任凭嘲!”
“常言道花无春好,冷自凋。”
“它也笑我痴愚早,便罢了。”
“。。。。。。”
这吟风弄月之地,真情错付之事,自是不少。
台上的伶儿貌若黄鹂鸟,身段姣好,兰指高翘间,碎步声声杳,听她唱罢了这哀怨婉转的曲儿,又见她媚眼四处抛。
特别是那正对着花台的雅室里,清隽慵懒的公子哥儿,就频频受那花台上娇媚的人儿视线所扰。
“会馆今日的曲儿,听着着实哀怨了些。”只听原本半阖着眼的清隽公子哥儿开了口,声声明朗。
“公子说得是。”躬身侍候在一旁的小厮答话道。
“过来。”公子招了招手。
“公子有何吩咐?”小厮躬身上前。
“你把这些,送去给玉莺姑娘。”只见公子哥站立起身,随手从一旁的红木匣子里摸出数个银锭抛在桌上,“就说她今日的曲儿,甚好。”
“公子这是要回去了?”小厮将银锭一一收好。
“嗯,今儿有些乏了。”公子哥儿伸了个懒腰,转过身欲走,又道:“你将银子送罢之后,就去马车旁等我罢。”
“是。”小厮躬身应了。
公子哥儿便出了雅室往楼下走,一楼悬梯旁站着个跑堂小倌,见清隽的公子哥儿下来,便堆着笑哈着腰道:“哎呦!~郑公子这就要走了?不再多玩儿一会儿?晚些时候的曲儿,可还更精彩呐!”
郑公子——便是郑修染,就是那个“北香陆、南香郑”里的南香郑家大公子!
“不了。”郑修染笑着摇了摇头,然后又从腰间掏出些碎银子抛过给跑堂小倌,道:“赏你的。”!
“小的谢过修染公子!”跑堂小倌一脸喜意更甚,接道:“修染公子您慢走,改日常来啊!”
郑修染往外走,并未回头,只是挥了挥手,示意他听到了。
出了沁音会馆的大门,郑修染就渡着闲适步子往停着马车的方向走,渐渐地,会馆内的丝竹曲调声变得消小了,反倒是耳畔拂过的暖风,丝丝清晰。
郑家的马车停在沁音会馆后门一侧不起眼的角落里,这倒也不是说会馆后门紧俏的位置不让他停放,而是他郑修染向来不讲究这些个场面事,他觉得这些可有可无还琐碎累人,便罢了。
可郑家做的是珠宝首饰的大买卖,纵是他郑修染骄纵一些,别人也说不得他什么,毕竟放眼这整个香山城里来看,家世比不得郑家,人却比人家郑公子更眼高于顶几倍的公子哥儿可也不少见。
许是今儿个的曲儿过于伤怀了些,郑修染的心思便有些沉,往日里听罢曲儿轻快的步子,眼下看来有些心不在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