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四章 人生的重复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514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天快亮了。我还要赶很远的路。我走了。”倩倩说罢,已没了踪影。却仍将一句话留在罗茜的耳边,“茜妹,一定要记住我的话哦。”
    像一阵风从罗茜身上离去,她清醒了,手脚也能动了。但不知为何,心里却像失去了什么似的,有种恹恹的闷。我怎么啦?是在想着倩倩?还是舍不得她的离去?
    罗茜也搞不清是怎么回事。
    然而,恹恹的闷,不过一瞬间,就烟消云散了。继而是倩倩跟她游乐的愉悦,甜滋滋地漫上心头。身子一阵舒松,罗茜才感到了困,很快就进入了睡乡。
    罗茜进入睡乡的时候,天已朦朦亮,老蔫正拍着马明松的门。
    老蔫要死未断气的声音穿墙而入,“明松、明松贤侄,我家地里的红薯给野猪啃了。”
    门声、“断气”声齐齐穿入,马明松的脊梁骨就像被人猛敲了一下,全身一颤,酒气顿消,酒意顿醒,一个鲤鱼打挺,身子便从床上弹了起来。床可是人间的天堂、圣地啊。
    依依不舍。
    好像有某种温声软语、很善解人意地他道,“人生难得天光觉,赶这么急干什么?”
    我也不想啊。
    马明松翻下床,想。但想着就想骂,老蔫,你妈的你家的红薯给野猪啃了关我屁事?你失的是红薯,我失的却是一个好觉。死老蔫你也不看看是什么时候……
    我就睡不得懒觉不成?
    但想归想,起了床就得马上穿衣穿裤,因为他马明松是寨里最出色的猎人。出色的猎人,就注定要继续出色,不能与一般人相提并论。
    因此,他马明松也不过是想想而已。因为老蔫的“断气”声像从阴间幽幽地来了,“明松,我瞧细了,脚印挺大的,定是那头野猪公。”
    野猪公,又是那头野猪公。哈哈,好的,我的猪爷,我来了。马明松嘭地打开门。
    老蔫仍是身披那件灰色的脱了不少毛的旧狼皮衣,头塌拉着,几乎缩进脖子里。杉树皮一样充满褶皱的眼皮,慢过蜗牛地开合了一下,方从眼皮底闪出一缕暗淡的光,巴望着马明松道,“我猜它还没走远,所以……”
    “你猜、你猜,野猪是你猜得了的?”马明松没好气道,“那回你猜野猪刚走不到一个时辰,却让我追了足足三天,都到几百里外了,才追着。”
    老蔫头一歪,嘴巴抖了几抖,急道,“你、你、你追的那头野猪,未必是我见着的那头。”
    “照你说,我是连野猪都追错了?”
    “不、不敢。”
    马明松一想到追了三天的那个累就来气,每回见到老蔫都要提一提。老蔫有时便会乱答,说是、是我昏、昏了头。
    “这回可瞧细了?”马明松笑问。
    “细了,细到针尖都没那样细了。那家伙还拉了一大泡屎哩。”老蔫答道,眼里闪着一丝得意的光彩。马明松朝他挥挥手,“行了,你回去吧。这事交由我来办。”
    “这可是我报的料哦。”老蔫心里最想说的话,就是这句。
    马明松笑了笑,不置可否。老蔫已经感到十分满足,松开衣角的手,屁颠屁颠地离开。
    这种对话、这种情景有多少回了?马明松也记不清。好像人生来,就是要为一些事重复。
    挎上弓箭,带上几只红薯,马明松就上山了。
    太阳升上一竹篙,老蔫正在和一堆女人打牙仗——
    “那就看我们有没有口祝了。反正明松是追野猪去了。”老蔫道,打了个呵欠。
    “看你的衰样,快回去睡吧。”一个胖女人道。
    老蔫摸了一下胖女人的大屁股,笑迷迷的道,“好肉感哩。”
    “肉感你的头。”胖女人笑骂,“你感我不感,你个死衰样,被你摸一天我也不会有感觉。”
    “不会吧,我这么没用?”老蔫故意道。
    “你就是那么没用。”其他女人都丫他齐声道。显然,老蔫都曾摸过她们。但她们也知道,老蔫的摸没有什么恶意,也不会往那方面想。他家里的老婆,就够他腰酸腿软的了。
    老蔫摇摇头,顾自走了。
    及至中午,男人们起床了,第一句话便问老婆,“族长死了没?”
    族长哪里会死?
    一早发现自家的狗死了,联系到夜半的霍霍磨刀声,族长就提高到政治的高度来看问题了。这可不是一般的恶作剧。因此,老婆在屋外骂街的时候,他已叫醒儿子马明贵,交带儿子到了镇上如何如何。
    儿子领旨而去。
    族长的眼里便升起了红彤彤的希望。
    
2024, LCREAD.COM 手机连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