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七章 幸福的感觉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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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茜睁开眼一看,也不禁咯咯笑了起来。明松的脸上、身上,都被她爪出一条条的血痕。
    野猫,你真像一只野猫。马明松禁不住说道。
    枕着明松的胳臂,偎依在明松肌肉发达的胸膛,罗茜就感到甜丝丝的。而这种幸福的感觉,主要还是来自对明松的进一步品味。
    打从狗四发现了野猪公,马明松第一次追踪那头野猪公,并被野猪公尖利的獠牙剌伤之后,每次再追它时,他都有一种初恋的感觉。心里似乎有万语千言要跟它诉说。所说的话绝不像对狗四、烂三他们那样,好好的话也变成“狗货”的骂。
    成笑话了。
    他相信自己不会。尽管他知道自己没多少文化。就像他母亲没有文化,仍可以为他唱出动听的摇蓝曲一样。每年三月三的对歌,他母亲也对得很出色。但野猪公一词,在他们马屋寨却是骂人的话,暗指乱搞女人的男人。每每他打回野公猪,寨里的人就显得特别的兴奋,故意当街当巷高声说,呵呵,今晚吃野猪公,今晚吃野猪公啰。让这声音传入族长的家。族长好几回就对他说,明松,你干嘛老打野公猪呢?
    碰啥打啥呗,我有什么办法。
    公猪可是播种的货,打没了,生态还平衡?族长常到镇上开会,嘴上也就有了部落长一样的新鲜名词。但说归说,族长最爱吃的却是公猪的圣物。
    公猪滑得很哩,怎会打没?明松故意不瞧着族长说,族长的脸也不禁一红,大概想到了自己所搞的那些女人。
    (野猪公抗议:族长怎么能跟我们野猪公相比?我们要跟母猪做爱,首先就得接受别的公猪挑战,胜者才能为王,才配拥有跟母猪做爱的权利。你以为容易的?那是以生命相搏才赢得的胜利果实。以我们的规矩相斗的话,你们寨里就有十几二十人胜过族长。再说,我们也从来不乱搞。若母猪不发情,不达到两情相悦的地步,我们绝对不会做爱。因此,你们人间的强奸、奸污等等之词,在我们野猪一族身上根本不存在。
    追踪着我这头野猪公,你便没将我当成是野猪公,心里早悄悄地将我叫作猪爷,以避开寨人暗指的那种意思。)
    野猪公欣赏——
    猪爷,你走慢些行不行?让我快些追上你嘛。
    猪爷,你藏那么深干嘛?让我看一眼你都好吧?
    猪爷,你也是喜欢听鸟的吧?你觉得它们唱得如何?
    猪爷、猪爷,你一路追,一路反复着类似的话。语调也像泉水丁当,露滴竹叶,绝对顺耳慰心。这样自言,这样自语,孤寂漫长的路,你也觉得走着轻松,全无累的感觉。倒是觉得我时而在一棵树后冲你抿嘴笑,时而躺在一片草丛中倾听天籁一样倾听你的话语。我离你很近,又像离你很远。常常如雾里看花,若隐若现。但这已足以让你乐此不疲地去追踪,乐此不疲地自言自语,说着心中想说的话。
    马明松也曾想过,追到猪爷之后又怎么样呢?难道会升仙不成?仙当然成不了,他也从没想过成仙。他觉得活着有东西可追,便是一大乐事。追到猪爷之后,肯定还有东西让他可追的。猪爷既不是他的起点,也不是他的终点。
    多得狗四屁股的贡献,他才有缘和野猪公成为对手。但狗四的娘就不得了了,虽然野猪公只在狗四的屁股上留下两个浅浅的洞,在她看来却是要命那么严重。看狗四是晨早受的伤,又没什么战利品拿回来,她便知道狗四不是去做偷鸡摸狗的事。再三追问,狗四仍道,他下半夜起来小解,听到一声绝妙的鸟鸣,禁不住就追了出去。像被山妖精牵着手走似的,也不知走了几个时辰,等清醒过来的时候,才发现屁股被野猪公的獠牙捅了。
    骗鬼去吧你。狗四娘心道。看你眼睛闪的色彩,好像跟女人做了事似的,能骗得了我。叹了口气,心下便急,狗四也二十好几了,若是平原人家,早就当爹当厌了。狗四倒好,连真正的女人都没摸过。她摸过的含义,当然是指真正意义上的摸,实质性的摸,摸到自己想要摸的摸,而不是趁着热闹,比如寨里每逢节庆的时候,趁黑摸摸人家媳妇屁股、大腿那种。早就过了要摸女人的时候了。可有什么办法?她可以一气为狗四他爸生下狗四、狗五、狗妹一、狗妹二,两男两女。按平原上的价位,狗妹一、狗妹二的彩金,就抵得上狗四、狗五要给女方家的彩金。可平原是平原的事,寨里又是另一回事。寨里的姑娘都是赔钱的货。都把能嫁到平原上作为一生的幸福。几乎是能嫁就行,根本没条件跟人家对方讲究。嫁着的人家,也就都是没多大出息的人家,不用出多少彩金就可以娶回老婆的人家。相反,寨里的少伙要娶山外的姑娘,没个五千一万的彩金甭谈。马屋寨是咋样的状况?几乎是靠山吃山的自然经济,没半点商品交易意识的。
    狗四娘急,便是急自己拿不出那么多彩金,急狗四这样下去,说不定会变成了花癫。不是没有先例,寨里就有好几个这样的人,专偷人家姑娘家的胸兜、内裤。丢得最多胸兜和内裤的,当然是罗茜了。真不知道罗茜有什么奇香异宝,居然那么诱人。她相信狗四还没有走到这一步。但若不采取措施,就快了。
    于是,她道,狗四,你也别急,娘再咋的,也会想办法帮你娶老婆。狗四眼皮翻翻,凭你跟爸?我这辈子想都甭想了。
    那靠你?
    靠我。狗四挺起了胸。但他这胸一挺,便挺到你马明松面前,你老怎么都要帮我。要不罗茜就不是丢胸兜、内裤的问题,而是说不清的什么问题了。
    死狗货,要挟我呀?不敢?不敢还那样说?说吧,狗货,要我怎帮?明松瞧着他道,绝没有一点为他要娶老婆而感到高兴的心情。本该是挺叫人高兴的事情的。
    不就你老一句话嘛。狗四涎着脸道。
    那该是族长的话。
    屁。族长的话是屁。他就知道搞女人。狗四实话实说,没半点油腔滑调。马明松自然明白,他打的野猪,虽说是全寨人均分,但只要是帮别人的事,用在别人身上,一年当中,对两三头野猪,他还是有决定权的。当然,单凭几头野猪根本解决不了问题,非得打上老虎才行。老虎皮值钱。
    狗货,娶了老婆可要争气。但这也不是说能打着就打着的,现在的老虎都见得到。
    自然、自然。只要你老一句话,就是上刀山、下油锅,我也在所不辞。
    三头野猪,加一张老虎皮,狗四娶回了老婆。婚宴那晚,狗四敬神敬恩公地要拉他马明松坐上座,可当族长在门外咳嗽一声,狗四便被雷轰一样松了手,立马转身去恭迎族长了。他瞧了族长一眼。族长则像在台上作讲话的部落长一样,很大领导地扫了他一眼,然后转向全场。
    恭喊族长的声便此起彼落。
    明松并没怪狗四。如果狗四值得怪,就不是狗四了。狗四如此,烂三也如此。黑牯好一点,也要他许诺了一头野猪。相对而言,黑牯比较纯朴,并不因为自己生得黑相,而作贱自己。黑牯发现花癫佬偷罗茜的胸兜,还揍了花癫佬一顿。这都是狗四、烂三做不到的事。想到自己的许诺,明松便决定将那头野公送给黑牯。当然,前提是能打到野猪公。他一直没实现自己的许诺,就是内心里希望黑牯能得头大一点的野猪。
    罗茜想着明松好,心里便自然而然地产生一种敬意,敬意又变成了万分的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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