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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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配型……有结果了吗?”
    常青顿了一下,神色一瞬间有些灰暗,但很快又笑开来:“我还年轻呢,能等。”
    “如果健康起来,你最想做什么?”叶琼华很好奇他的梦想。
    “想试试奔跑起来的感觉。”常青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听起来有些傻……”
    叶琼华莞尔:“一点儿都不傻,非常美好。”毕竟他想上学的念头听起来也挺傻的。
    “那哥你呢?有什么愿望吗?”
    叶琼华望着窗外湛蓝高远的天,强烈的阳光刺得他有些想流泪,他眯了眯眼,轻声说:“没,我没什么愿望。”
    “无欲无求多没劲儿啊!”常青显然不信,“你是不是怕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那都是迷信!把愿望说出来,让更多的人知道,每个人的信念加在一起就会特别强大,这么强大的信念感更容易让神感知到!”
    “你这样就不是迷信了?”
    “那不一样!”常青撇了下嘴,“你说嘛,我帮你保密。”
    叶琼华看他不依不饶的样子有些好笑,想了一会儿说:“我希望常青能体会奔跑的感受。”
    “哇!”常青夸张地叫了一声,然后一下扑进叶琼华的怀里,“哥!你把我感动得眼泪都要出来了!”
    “我带你出去跑步怎么样?”
    “护士姐姐会骂我的。”
    叶琼华没理他的担忧,出去找护士借了一辆轮椅,然后再三保证只是去医院花园里溜达,这才把常青带出门。
    下午的时候暑热还在,叶琼华也不敢去阳光直射的地方,推着常青到了一处绿植覆盖着的游廊里,紫藤花缠绕在水泥柱上,绿油油的枝叶在阳光下闪着金光,层层叠叠随着微风摇摆,煞是好看。
    “开始啦,抓紧咯!”叶琼华让常青握住扶手,推着他就开始往前冲。
    他跑得不算快,怕停下来的时候把常青甩出去,常青哈哈笑着,转过头看着叶琼华开心得眯起眼。游廊不算短,大热的天气也没人来,只有他们两个从这边跑到另一边,笑声畅快淋漓。跑了两趟,叶琼华气喘吁吁,白净的脸上满是汗水。
    常青冲他招手:“哥,你来!”
    叶琼华疑惑地走到他面前半弯下腰:“怎么了?”
    常青拿袖子给他擦了擦脸上的汗,笑得乖巧可爱。
    叶琼华看着他,忽然有些莫名的哽咽,喉咙里酸涩得发疼,他把眼睛撇向一边,不去看常青明媚的笑。
    “过段日子……”叶琼华坐在游廊里的石凳上,斟酌着开口,“过段日子,我就要走了。”
    常青收了笑:“去哪儿?”
    “回老家,我想回去了。以后都不会再回来了。”
    常青微微低下头,眨眼的频率明显快了点:“我不想……”
    “对不起,常青。”叶琼华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道歉,“但是,人生大概就是这样,聚散离合,都是常事。”
    生离死别,也都是常事。
    “太突然了。”常青有些哽咽,“我才刚交了你这个朋友。”
    “帮我保密吧,我只和你告了别。”叶琼华安慰着拍了拍他的背。
    常青摇头,然后又点头:“好吧……”
    叶琼华去配过型,可惜不匹配。他望着眼前的少年,眼神透过他,飘向更远的天际。他无能为力,对任何事都是。
    当夏日最后一声蝉鸣收声的时候,夜寻和程霜的婚期越来越近,婚礼的琐事都有人操心,他什么都不用管,但他却不太回半山别墅,而是公司住几天,偶尔回家拿些换洗的衣服。每次他回去,叶琼华要么已经睡了,要么就在画室里关着门。他们互相回避着对方,一个是因为心死,一个是因为无措。
    夜寻从没在感情上这么不知所措过,他只谈过一次恋爱,和宋天成。宋天成是一个很坦诚的人,面对问题会循循善诱地提出来,然后心平气和地和他讨论解决,像一个高知学士在解一道数学题似的,一步一步极有条理,也极理性。和宋天成的感情有矛盾争吵时,都是宋天成作为主导方,引导夜寻去解决问题。可叶琼华不是,叶琼华骨子里就非常自卑,警惕心非常强,在他心里划为“有害”的人和事,他会直接退避三舍,把所有问题都藏在暗处,让人摸不着头脑。
    夜寻尝试学着宋天成的方法和他谈过,循循善诱地提问,诱导叶琼华跟他交流一下,但叶琼华似乎打定主意不再开口,不管是质问还是解释,他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肯再给夜寻。没有反馈的自弹自唱几次之后,夜寻也是身心俱疲。
    也许过段时间就好了。夜寻只能这样想。
    叶琼华看着已经清理干净的画室,他把能卖掉的画都卖了,素姐收到钱以后怎么都不肯要。
    “如果以后有合适的心脏,手术费用很贵的。”叶琼华这样说。
    素姐犹豫很久,还是收下了。
    Alva发消息跟他说:“有个买主说很喜欢你的画呢,看你的画就像在热恋一样,想让你再为他专门画几幅。你小子不错哟,这么快就有粉丝啦。”
    “谢谢你。”叶琼华没说好,也没说不好,他道了谢,给Alva发了一个比心的表情。
    他有很多话想跟Alva说,但是千言万语堵塞在他心口,最终只能说出来这三个字。这世间如果有谁给过他最纯粹的关爱,那就是Alva了。在他深陷泥潭不能自救的时候,是Alva伸出了手,费尽心力将他拉了出来,让他感受到了光和热。
    可惜,他还是没能更坚强,没有练就一颗百毒不侵的心。
    画室整理好,他将自己的一些东西做了分类,日常用品什么的都放在一起,到时候夜寻想怎么处理,都比较方便。还有一些是两个人之间的一些纪念品,比如书里夹着夜寻送给他的第一朵玫瑰,桌子上摆着俩人一起捏的陶泥水杯,衣柜里的第一套情侣睡衣,去游乐场时戴的米奇耳朵,夜寻送给他的那本“蓝鲸与小女孩”的绘本……他收拾了很久,发现两个人之间竟然有这么多回忆和羁绊。
    呆呆看了许久,连眼泪浸湿了衣衫都没有察觉。天光慢慢暗淡了下来,一室昏暗里叶琼华如同人间的一座孤岛,他飘飘荡荡地在繁华热闹的人世转了许久,本以为找到了可以扎根的土地,却不曾想对方并不打算停留。
    秋日的第一场雨落下的那天,是盛大婚礼举行的日子。夜寻早早地离开家,往他的阳关大道走去。叶琼华掀开被子,看着阿英为他撑着伞,开车离开。雨幕朦胧里,车子很快不见了踪影。叶琼华给素姐放了三天的假,此时空荡荡的屋子里寂静无声,只有他雕塑般站立在窗前,透过湿气淋漓的窗户,望向他遥远的爱情,和已然冷却的心。
    夜寻从反光镜里看着那栋建筑越来越远,最后车子一拐弯,便在视线里消失不见。他叹口气,对即将举行的婚礼一阵烦躁。
    “等下接了程霜,你就回来看着他。”
    阿英点头:“是。”他停了很久,又问,“老板在担心?”
    夜寻揉着眉头,他心里总像做了噩梦似的惊跳不已,思绪烦乱不堪,不知道怎么平息那一阵紧过一阵的害怕。
    “就是不太舒服。我不想让那两个保镖进门,还是你去看着。”
    “好。”
    叶琼华找了套正装穿上,他记得这是夜寻送给他的第一套衣服,在荷兰的那个酒会上,他遇到了池非。然后他第一次变成鲛人,再然后……他摇摇头,试图将那段混乱不堪模糊不清的记忆甩出脑子。
    镜子里的人还是那样漂亮精致,世间少有的容貌,只带给他伤痛与血腥。他摸了摸自己的脸,笑了一下。然后整理了一下衣袖和领带,拿起一旁他特地打磨得锋利的小匕首。
    他查了很多资料,跳楼的话太惨烈了,他漂亮了二十年,不想自己死后变成一滩可怖的肉泥,可能还会砸到无辜的花花草草。服毒的话,据说很痛苦,要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痛,还可能会呕吐,有些令人作呕,他不想躺在一堆呕吐物里死去。上吊又太不体面,会大小便失禁,舌头也要伸出来。想来想去,还是放血比较好,既不会伤害到无辜的人,也不会太不体面,到时候入殓师只需缝合一下他手上的伤口就行了。
    就是,可能要可惜了夜寻的这个大房子了。
    他去浴室里放了一池的热水,然后对着他从网上查到的人体大动脉的图,拿着匕首在手腕上比划了一下,刀刃贴着温热的皮肤,有些凉,他坐在浴池边看着血珠从白嫩的皮肤里一颗接一颗流出来,发觉自己割得太浅了,于是顺着第一次的伤口又往下用力割了几下。
    真疼。
    叶琼华没有忍着痛,他细细呻吟着,看着鲜红的血顺着伤口蜿蜒流出,染红了周围的池水。温热的水浸泡着伤口,不至于那么快就凝血,热度缓解了一些疼痛,他拿起匕首,又划了两下,但血并没有像网上说的那样“呲”地一下飚出来。
    也许还是没划对地方。

    作者闲话:

    坚定想死的人会认真准备“去死”这一过程
    喜欢悲剧的可以就此打住,不必再往下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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