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话不尽愁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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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上阵,各自拿着弓箭进入狩猎场,防止内战,狩猎场内配了百位侍卫看守狩猎场,跑了近一里路,楼然乐得忘怀,把余归城甩在身后远处进入到森林内。
进入狩猎场前总听余阳在耳边叨叨,说这草原上的兔子鬼机灵很,很难抓到,进入森林便不同,天上飞的地上爬的在狭窄的地方较容易抓到。
拥挤的人群一下进入森林内自是吓跑了许多猎物,防止再有人来吓跑猎物,楼然又甩开众人跑往没人的地方去。一个个勇士见到他一介女流在林内乱逛,都是两国的贵族公子,有意护着他,怎知此女子凶悍得很,众人担心他的间隙,他却举起弓箭往猎物射去。
楼然甩开人群已有一刻时,守在一颗树后也有半刻时,举着的弓箭早已待命在先,只等猎物经过,突然一声响动,楼然警觉地识别声源处,再仔细一听,又有人来!
也就刹那间,一只弓箭射往他的前方不远处,一只野兔倒地不起,由于他蹲守的位置偏低,所在的视线看不到兔子的位置,竟让人捷足先登了。
往前一步,倒下的棕兔旁边晃动一下,一只灰兔从棕兔身后跳出,楼然立时发出攻击,一箭射在灰兔身上,与此同时也有一支箭射在灰兔身上。
这次是他动作快了一步,猎物归他了。
正当迈步走出树丛,眼前出现一人,那人看着他,一动未动。
楼然也来不及行礼了,虽是抢,但不为过。
余归城也没跟他计较,提着两只兔子送到他面前,正当伸手拉他上来,余归城推开楼然,使之倒在树丛上,余归城狠瞪向射箭的那人,未开口问何意,楼然抱住他,并攀上他的身,两手搂住他的脖子。
余归城当场立在原地,由不知名缘故,整个人绷紧僵住,手心开始冒汗,耳根子发热。
楼然随即放开他,推着余归城走出这树丛,射箭的公子出现,看着楼然手中的蛇,有些许愧疚,“抱歉,本想射那蛇的。”
楼然摇头,倒是对他十分感激,“我与莱王爷都无警觉到,幸得公子提示才无事,多谢公子。”
余归城低头致歉。
余归城把兔子递到楼然怀里,而后走在前方,看着怀中那两只奄奄一息的野兔,一个不慎,落得满手是血。楼然呆在原地片刻,就这么直愣愣盯着手上的兔血,再抬头去看那个已经走远的身影。
是啊,别说是射杀兔子了,他连人都敢杀。
那个护着雏鸟的少年,不知从何时起变得如此。母亲不耻,他以质子之身保下了性命,归国前遭人暗算,差点前功尽弃。这些年为了保命不敢安安稳稳当个王爷,偏跑到战场去杀敌。
那个无人性只有杀戮的地方,他在那里获得重生,同时扼杀了最珍惜的年少,成为曾经不耻的噬血怪物。这还是余归城当年告诉他的,争取做个怀抱善心的人,不杀生,除了食物。
楼然做到了,而教他这么做的人,食言了。
许是觉得身后没有脚步声感到奇怪,回头一瞧,楼然还站在原地。
楼然见余归城回头看他,二人对视良久,楼然有点心疼地看着他,不敢表现得太过明显,随即挤出一个灿烂又不失尴尬的笑容,抱着两只兔子迈步往前。
“兔血染到衣裳,还是王爷拿着吧。”余归城接过兔子,见楼然身上的确染了兔血,脱下身上的外袍递给楼然。
“抱歉,没有多想。把血迹盖上,别失了美观。”
楼然没有接过外袍,径直往前走,“进入这狩猎场谁还在乎美观,我只是担心江谣会误解我受了伤。”
“公主宅心仁厚,未知情的人还以为他才是主子。”余归城侧目去看楼然,见他眼底带笑,待那太监情分应是不低。
“江谣是个可怜人,该待他好,他才能待我好。”而后去看四周,楼然首次参入狩猎,对这森林并不熟悉,好不容易找到个地方蹲到两只兔子,虽是……是从余归城手中抢到的。“王爷之前参加过狩猎吗?”
余归城点头,“若不介意,可跟在我身后走。”
楼然自是不介意,约过半个时辰后,二人来到森林更深处。余阳玩心大,人却懒,别人进入林内是为了更方便打到猎物,说话做事总得小心翼翼,偏是他与众不同,跟着别人入林子竟骑着马匹来。
一个个见着他如同见了瘟神,招呼不打一个黑着脸便跑了。
余阳并非第一次不受待见,见惯了场面心下高兴,人们越是跑他越是往前追,只要马儿能跟着去的地方他便跟到哪儿去。跟了几刻时,远远便瞧见有两个人头深埋在草丛内,把马儿绑在树干上,悄声走近,竟是余归城还有那睦国来的公主。
孤男寡女此等场面可不好看,话说这余归城一向往外坦言无心王位,忠心效劳于未来的任位君王,却在战争归来之时把睦国质子接到府上居住,还是传闻中未来可能成为睦王的大龄未婚公主,目的绝非表面如此简单。
这余归城背地里打的肯定也是这个主意,他可得表现好,让公主信任他,愿意与他交友。
余阳再往前走几步,余归城便听到有脚步声靠近,再来,便听到猎物被惊扰逃窜的声音,回头一瞧,竟是大皇子余阳。
楼然也听到了猎物逃跑的声音,气归气,还是不情不愿行了个礼,余阳没意识到做错事,一脸谄媚把自身上好的金镶弓箭呈上前,扬言要与楼然交换。
楼然见余阳手中的那把带金子的玩意,当然愿意换了,自身的弓箭不过是逛街时随意挑的最便宜的那种掉漆又吃力的普通弓箭,哪能和执王手上的好东西比。
互相交换一个比一个高兴。
“本皇子送的东西,公主可用得上?若还需要什么东西,尽管开口,只要本皇子有的,都送给公主。”余阳鼻孔朝天很是豪迈。
楼然从来便不是个客气的主儿,余阳这么大方,楼然哪敢跟他客气,当下应是。
余阳这时抬眼正好对上余归城,随即避开视线,转身就要走,走时头也不回与楼然和和气气告辞,楼然得了好东西对他神态也就缓和了些许。
楼然打量着那把上好的弓箭,心里又打起了它的算盘,若日子哪时又苦涩无比,便拿它去当。如此想着,余归城走到他身边也一同打量这把弓箭。
“执王向来阔绰,能送给人的东西向来不普通,连我都好生羡慕,只有他视如粪土,说换便换。”余归城这么说,楼然看向他手里拿的那把黑漆弓箭,成色光亮,属上等品,拿去卖也是值钱啊。
“不如与您换?”楼然呈上前,余归城倒是有些意外楼然这么一举,当下摇头叹笑。
“归城手上的东西不少,哪能管您拿。若让执王看见,免不了生嫌隙。”余归城视线移开,背上弓箭手提两只兔子离开森林。“得了两只兔子便该打道回府,此处蚊虫较多,可得小心。”
这时,楼然与余归城对视上,算是明白他话里的意思,若不是他提醒,他还沉浸在铜臭之中,忘了鼻头上的一处瘙痒,伸手一触,鼻头已然隆起一个小肉包。
来到常国的酒楼,临湖碧水,被夕阳落日的红霞照映,直瞧着还有些刺目,看了几眼只敢去望远处,湖的四围是一片绿林,飞鸟横飞,不时落水嬉戏。
酒水一杯接一杯饮入肚内,话不尽愁肠。
楼然嗓子好没几日,酒是不敢喝多的,也就浅尝几杯,再去环顾这酒楼,与荣国的风格大不相同,屋顶墙壁都画着神佛鬼怪,若不是白日,傍晚进入这里氛围可谓阴森恐怖。
“您对常国如此熟悉,想必常来此处。”
余归城点头,又再饮下一杯酒,“与常国的兵同打退过山贼,之后便常来此处与将士们喝酒。”
“那为何狩猎时您是单枪匹马进入林内?”在楼然的印象中,余归城这个人最怕的就是没有人陪他玩,哪怕被人欺负也总是倒贴上前,如今,人脉与人源也广,为何不一起?
楼然这么一问,余归城笑了,放下酒杯去看他,眼底仍带着笑意,“若想强大,必须靠自己去争取,不依靠别人而活,所有的一切紧紧握在手中,别人才拿不走,也不必祈求别人来恩赐你。”
这种若得若失的日子,余归城一刻都不愿再看到,哪怕是在战争中死去,也好比那种日子来得痛快。
楼然觉得自己一生并不算坎坷,多年来未曾改变过多少,眼下对比,余归城所经历的定比他所了解到的还要多的多,不由心疼他。
当然,他是没有资格去可怜这个强者的。年少有为,早早便封为王,统领临近常国边境不过短短数年,莫说打战,反而更为友好。不然,他们哪能坐在这风格异域的酒楼消遣。
只能用崇拜来看待这个人,而以个人的心性,他是没有那么大的野心的。
一个人的境遇过于安稳,便不会有多大的波动,情绪与习性同是如此。
“初到战场,王爷便不会一时接受不了?”一度觉得余归城很没用,比他还没用,因楼月公主的身份他才有了一丝傲气,而这位荣王余烨最为宠爱的儿子,却一副奴颜媚骨使人差遣。
若不是亲眼见过他与雄鹰决斗,楼然当年的心态就如同身后跟个了小弟般去看他,雄鹰受伤逃离的那一刻,楼然才改变想法,真正认了这个朋友,更为平等的眼光去看他。
而把雄鹰击退那时,余归城是不忍心去伤害它的,只为救下被雄鹰抓伤的他。
想到此,下意识去触碰当年受伤的右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