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蓝焰火﹒下部 100、天堂还是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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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天堂还是地狱?
放学的时候,招风耳BillyCrystal(比利·克里斯托)和几个同学在教学楼下的大厅等我。
我推说今天我有事,改天吧。于是比利他们就走了,挺爽气的样子,不是非强求你做着做那。一切都很自然。要不是我领教过这些人,有一种敏锐的洞察力,会误以为那只是男生之间的示好。事实上,我听过他们聊天,大致能明白他们在说什么,说这个跟那个好了,Splitleg(劈腿)了,那个又怎么样怒不可遏义愤填膺随后一蹶不振……根据人称用词,我基本判定说的都是男生——Heloveshis,于是,我有了戒心。他们说男生的分分合合,听上去就像在聊一场球赛。
女生也有看上去关系比较特殊的,但我不大能肯定。外界看待女生间的交往通常要比男生宽松,即便亲热一点,亲热得有点过头,也不会引人侧目。我提醒自己不要带着有色眼镜看人,否则是和自己过不去。神经太敏感,日子就过得比较紧张。
那天放学,黑人混血女生Maria邀请我去喝酒,理由是她新拿到了奖学金,我看同去的还有亚洲同学,于是就答应了。出了校门,才知道他们不是就近找一家酒吧,而是要搭车去列治文。一会儿,比利几个果然开着一辆商用车过来。见这阵势,我犹豫了。
见我迟疑,Maria主动说十点之前一定把我送回来,她挽着我的臂膀说:“Tony你不会拒绝我,让我失望吧……”
我没有理由再拒绝,于是,狠狠心就跟着去了。
一路竟然很开心,大家尽情说话,车上就跟打翻了鸟窝似的,我渐渐被感染,话也多起来。
没多久,天开始下雨,这对我们当然没什么妨碍。到列治文的时候,雨下得大起来,我们从停车场往酒吧跑的那一路简直就是抱头鼠窜。正嬉笑着,跑着,恍惚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尤瑟夫?!但一闪就找不见了。我没敢认定那就是尤瑟夫,多半是看走眼了,于是跟着同学进了酒吧。
我的心情显然不如先前好,我坐在临窗位子,看出去能看见街上的店招,我不能不想起尤瑟夫曾经说要带我去逛列治文,领略一下VOVO的另类风情,他说,这里,他熟。由此,我倏忽一惊,他会不会根本没有去多伦多,就在列治文,还在某个酒吧打工?但我很快打消了这念头,告诫自己别他妈胡思乱想。
大伙儿热情一高涨,酒就有点漫无边际,加上淋了点雨,有点凉,也想多喝两口。渐渐,我的视线越来越模糊,看什么都重影,不过还没到头晕的地步。Maria喝着,黑色人种的豪放劲儿全表现出来,脱成抹胸,露出巧克力色的肩胛骨,一手揽着我脖子,凡她喝,必定我喝,就跟比拼似的。其实谁也没强迫谁,喝酒喝到这份上,都一个套路。
Maria揽着我,丰满的胸脯紧挨着,我发现挺有感觉,这让我高兴,因为我看到自己身体里的雄性荷尔蒙依然旺盛,需求很容易被激发,我想把这种情状做得夸张些,让坐对面的招风耳比利,还有他那帮高个子盖们看得明白些,往后少打我主意,免得我紧张,老觉得危在旦夕,早晚要意志崩溃。
我是要回家去的人,我的家在亚洲,我在这里只是个过客,是过客就要安全地来,安全地走。
我索性脱了外套,裸露出麒麟臂,让它直接接触到黑女孩。我一年四季里头的装束一层不变,贴身永远是T恤,虽然这会儿看起来有点太显身材了,但没所谓啦,喝酒嘛,身子热。
Maria弹性的胸脯跟我就像没有阻隔一样,我能感到肉体的温热,顶在我臂膀上,有如咯到一颗巧克力球。我肚子里灌了许多液体,肚子都圆了,坐着就有点难受,特别想松一松裤钮。我甚至想,干脆借着酒劲,制造一点“犯规”,不惜被亮黄牌。Maria怎么会跟我玩什么黄牌红牌,料准了无论我做什么都正中她下怀。“下怀”这个词真好,“下怀”不正是我图谋不规的部位吗?这种词只有中文想得出来。
可是临了我又没敢,怕Maria得到某种信息,撒开了,而我又招架不住……
Tony老爱玩篮板球……后来我离开温哥华到上海后,有同事用这样的话形容我。这是个什么梗?我不太能从字面上理解这个评价,但我知道,他们所说,是指我老喜欢占据有利位置,抢位挡人,迅速起跳,出其不意地盖篮,或是鬼灵精地一传,完了,撒腿走人,眼灵手快,特屌。说实话,我从心底里不大认可这个评价,太诋毁我了。但有时候也想,这不是没有一点道理,从某种意义上说还蛮形象的。
然而,那天篮板球还没开玩,时间已经过八点了,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透过窗户玻璃再一次看到了尤瑟夫的身影!
哦靠,不是游魂吧?要不就是美男吸血鬼EdwardCullen(埃德瓦·卡伦)。这么纠缠我,不离不弃。
这次我比较确认,这人是尤瑟夫,至少和尤瑟夫太相像了,他从窗外的街道上匆匆走过……
我忽地站起来,抓起外套,不由分说地往外去。
我要去探个究竟,看到底是不是尤瑟夫,还是埃德瓦·卡伦?到底是我喝酒把眼睛喝花了,还是尤瑟夫真的还在列治文?
他没有离开。他为什么还没有离开?
混血女孩Maria在我身后喊:“别走啊,Tony,还没到十点,回温哥华还来得及……”
我到街上时,还看到那背影。
天黑了,灯光很杂,雨水积在地面造成很多重影,容易看走眼,但尤瑟夫的身形我不会看错。第一次我就是远远的、通过他的身形认识了他,脑袋小,肩膀宽,腰长腿长。那会儿他站在小木屋前,我在树林里打球,当时的感觉就是一个字:酷!
没有人会有他那样美好的身形——一个被理想化、标准化、雕像化了的男生。瘦却有力量,让人觉得瘦实在是一种至高的审美境界,哪怕是穿着衣服,那若隐若现的骨骼依然能活色生香,打动你的心。我追随着那个美丽的身形,不知要被带向何方。我努力加快脚步,但还是距离很远。我几乎跑起来……沓、沓、沓……积水四溅。
雨很大,雨水顺脊背流下去,冰凉,脸也是凉的,但我义无反顾,没有一点折回去放弃追踪的意思。
我并不知道自己追上去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仅仅为了当面一问:你干吗不辞而别?!
这很傻。追问这个显然是打自己的脸。他会告诉你,在小木屋我要亲你,你煞有介事地说惦记着平安夜的烤鸡,烤鸡有那么好吃吗?在房东家,我说要带你去列治文看秀,你假正经地说十二点之前必须回家,要去你就自己去——你怎么不说十三点呢?这个理由真有点十三点,像一个二十多的小伙子说的吗?在洗衣房,我都准备好了,你知道我要干什么,你不着调地说什么你是公羊,我是公羊,什么鸟语?虽然是鸟语,但我也知道两只公羊算怎么回事儿?于是,你又跑了。你一次次跑,我还留恋你什么?你一而再再而三跟我玩猫捉老鼠,我当然就不鸟你了。我干嘛要当你是尊神告诉你我要去哪里?你不接受我,不和我建立私人交情,我干嘛要与你依依惜别一厢情愿地当你是盘菜?
他说,你追来也是白追。我没兴趣了。过了这个村就没了这个店,你懂的!疲了的烤鸡肉,要脆要硬,肉质还不能柴,那个火候是很难掌握的。我最终的结论是跟你这样的小男孩没搞头,秀才碰到兵,不是一个境界!
倘若遇到这么格涩的尤瑟夫,我该怎么说?我无言以对。我说我其实对你特别有感觉,被你迷到。我这个人对人很挑剔,特别是对男人,不是什么人都能打倒我,但凡能打倒我,一定是特别优秀特别有料的那种?我说偏偏我被你打倒了,说打一开始闻到那股植物的异香就身陷迷津?我说我跑了的那个晚上,其实满脑子都是你的影子,赶也赶不走,忍不住对着壁炉干了自己就当干了你?我说我躺在你人去床空的卧室里,压着那些画报,一阵阵冲动几乎让我不能自已?我要真敢这么说倒好,也许也能感化他,但我绝没脸这么说,这里头包含着太多的隐私乃至无耻,而我是个死要面子特珍惜自己羽毛的男生。
追上去。要是追到了,也许一着急我真会说出那些不要脸的话,那是死活不管了。但是我追不到,雨,阻断了我们,好像是永远的屏障。
我在十字路口迷失了,我丢失了尤瑟夫的游魂……
我靠着坚硬的墙。
靠着墙也还是在雨中。
我已经想到,尤瑟夫有可能就在列治文。压根没有多伦多那个故事。奶奶说她在食品厂工作,他却说自己早不在那儿干。他曾失口说在一家酒吧打工,自后再没提过这事……我酒喝多了脑子特别活跃,什么事儿都想得起来……我越想越觉得尤瑟夫极有可能还在列治文,还没离开他打工的那个酒吧,而我刚才看见的那一个,没错,就是他。
可此刻他去哪儿了呢?十字路,他最有可能走向那一边?
这条路很黑,路的尽头更黑,黑成一个陷阱。这里应该是条辅街,也就是我们说的后街,是大墙背后,生活的背面。
我靠着墙索索发抖。我知道连里头的内裤都湿了,头发一绺一绺挂下来,再冻下去不行,一定要尽快决策,何去何从。
我看到路对面有一个地方还有点人气,一个大大的S形铁架勾着一盏孤灯,照亮一扇带铁钉的门和一只硕大的圆形垃圾桶。我感觉尤瑟夫会从这个门进去,否则他怎么会一闪就不见了?
我决定到那里去。
…………
我没想到推开门是这般光景。很熟悉。很陌生。
迎面是一道长梯。拾级而上,每隔一段距离,有一盏红灯。所谓红灯就是在裸灯泡上刷上劣质颜料,我之所以说它劣质,是因为它看上去就刷得不均匀,深深浅浅斑斑点点,如同凝涸的鲜血。于是,整个环境就显得格外诡异,甚至是瘆人。满眼红。红到视觉里发生一种暗黑。
我沿着红色的楼梯一步步向上,满眼红色让我视线很恍惚,但我依然能看清墙上涂满了画。那些画很粗劣,笔触极不讲究,内容全是男性人像,也可以说是理想中的美男,宽肩,窄胯,金发,长鬓,卷曲的胡须……为了突出其美感和性尤物的特征,局部又显得尤其夸张……我很快明白这是什么地方了。
走完楼梯是一条长过道,有无数个隔间,简单说,就像火车卧铺车厢,不过,每一个隔间都有一条天鹅绒的帘子,在红光照射下,看不清原本是什么颜色。
我很奇怪,自我进入以来,没看到一个人,也没人拦我,就这么堂而皇之如入无人之境……正诧异,我身边一个活物突然动弹了一下,这下真把我吓到,那次我真相信,人是完全有可能被吓死的,也能想象什么叫心脏爆炸肝胆俱裂。被吓到后,我真的有心脏破裂的感觉。
那是一个黑人,是侍从或者门卫什么。由于面目黑,他抱着一个酒瓶靠在犄角旮旯里,完全和背景融为一体,他突然动起来,并不是存心吓我,而是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可这个手势真是要了我的命,我差点没尿裤子。到后来,我都没看清他的面目,只看到一口白牙向我呲咧着。
顺着黑人侍从的指点,我意识到另一头还有一个下行楼梯,但我不知那是通向哪里。这时,我已经不相信这里能找到尤瑟夫了,我发现自己找错了地方,走差了门。
我不知该继续向前,还是原路折回。
黑人在我身后说:“去尽兴吧,帅哥。”
我不知道进来了,可不可以就这么出去,要出去是不是必须留下“买路钱”。我不懂这里的规矩,不知深浅,怕黑人跟我翻脸,转瞬露出凶神恶煞的面孔,我惊恐万状地向里走,一心想躲开那个黑人,越快越好。
前行的那一路,我看到了隔间里气象万千风景无限……
那会儿,我的眼睛已经比较适应四周红色光线了。我看到每个隔间几乎都有人,一对,三个的,甚至是多人……隔间的帘子要不是没拉严,要不干脆就是敞着,似乎压根没打算回避,就像在餐馆,堂而皇之地咀嚼,只图味蕾快乐,哪怕是最恶劣的吃相,也不晓得避人。也许,在此地,没有人会关注其他人,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真正的“旁若无人”。只有我,因为惊吓,因为第一次,因为喝了酒,神经敏感而反应迟钝,才会菜鸟似地把视线停留在不该停留的地方,惊愕得四肢发硬下颚发抖。
我完全不知道这是天堂还是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