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天下哪有慌张奔迫的宰相?雍正、乾隆朝大臣史贻直的器量与风度二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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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史遇春
    二
    下面,就看看清高宗(爱新觉罗·弘历)乾隆(公元1736年~公元1796年)朝宰相史贻直是怎样的识大体。
    说到史贻直,就自然要知其人。
    史贻直(公元1682年~公元1763年),字儆弦,号铁崖,江苏溧阳人。
    其父史夔,清圣祖(爱新觉罗·玄烨)康熙二十一年(公元1682年)进士,官至詹事。
    史贻直少年时,十分熟悉古代的典章制度。
    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年)己卯科,史贻直中式举人。
    康熙三十九年(公元1700年),史贻直联捷进士,时年仅19岁,选为庶吉士,授职检讨;以后历充云南主考、广东督学、赞善、侍讲、庶子、讲读学士。
    清世宗雍正初年,命史贻直在南书房行走,后迁吏部侍郎,历职工部、户部。
    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史贻直任职福建总督。
    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史贻直担任两江总督;因为籍贯所在,故上疏请辞,不许,授职左都御史,仍留两江。
    雍正九年(公元1731年),清军西进准噶尔作战,史贻直奉命督粮饷至陕西。
    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署陕西巡抚。当时,朝廷大臣议定,禁止民间酿酒,颁布各省实行。史贻直认为此令不妥,立即上疏,说是:酿酒是民间发展经济,百姓谋生的办法;丰收之年粮食有余,可以倡导百姓酿造。朝廷准许,因时制宜而行,不可一概强制。
    湖广总督迈柱建议,疏浚湖北荆子关至陕西商州龙驹寨的丹江河道,以便于从水路运输军粮。对此,史贻直上疏,提出异议,言道:荆子关至龙驹寨,丹江流经大山,蜿蜓三百七十余;夏秋之际,百姓需要引水灌地,筑堰蓄水;遇到大雨,山洪暴发,两岸纤道被冲毁;实不宜于行船运粮。史贻直另外建议,说是:可在河南靠近黄河岸边的诸州县筹粮,由黄河西运,或由陆路转运,可暂不动员百姓疏浚丹江。
    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史贻直被召回京。
    清高宗乾隆即位之初,署湖广总督。后还京,历任工部、刑部、兵部、吏部尚书。
    乾隆七年(公元1742年)署直隶总督。复召还,任协办大学士。
    乾隆九年(公元1744年),授文渊阁大学士。
    乾隆十一年(公元1746年),加太子太保衔。
    与大学士、军机大臣、领侍卫内大臣、议政大臣西林觉罗·鄂尔泰交好,鄂尔泰之侄鄂昌呼史贻直为“伯父”。
    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史贻直前奏,张廷玉不应配享太庙。
    乾隆二十年(公元1755年),鄂昌任甘肃巡抚,史贻直请托鄂昌,替次子史奕昂谋求甘肃布政使之职。后鄂尔泰门生胡中藻案爆发,鄂昌被赐自尽,乾隆帝垂念史贻直勤慎,没有深加罪责,令其致仕回籍,并召其子史奕昂还京。
    乾隆二十二年(公元1757年),乾隆帝南巡,史贻直在沂州迎驾,命其在家食俸。
    很快,征召史贻直还京,仍旧授职为大学士。赴京途中,史贻直病情发作,乾隆帝派遣御医前往诊视。至京之后,命其领工部尚书,加太子太傅。
    乾隆二十五年(公元1760年),乾隆帝以贻直成进士已六十年,赐诗,奖为“人瑞”。很快,乾隆帝下令,凡遇祀典,史贻直不必随班行礼,以肩舆入直。
    乾隆二十七年(公元1762年),史贻直乞请致仕,命不必兼摄工部,岁加俸五百金。
    乾隆二十八年(公元1763年),病卒,年82,赠太保,谥文靖,祀贤良祠。
    撰有《工部则例》50卷、《工部续增则例》95卷,主修《陕西通志》100卷。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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