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客不忘怨  第六章 破面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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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破面丐刘三星,儿时曾得过天花,面相变得坑坑洼洼,因此得名刘破面。如今,他的脸上长满了麻子,刘破面便摇身一变,变成了刘麻子。
    然而,比起一张麻子脸,更让人同情的是他的身世。他自幼失去了双亲,无依无靠,沦为了乞丐,至今都没能翻身。然而,他自己却觉得,一张麻子脸才是他人生中最大的不幸。
    毕竟,人人都会失去父母,最终都会孑然一身,却不是所有人都会长一张麻子脸。对于自己的处境,他自可说自己是以天为被地为庐的豪杰英雄,而对于刘麻子这一绰号,他却怎么想都觉得不是滋味。
    然而,至少今天,刘麻子觉得自己很幸福。人世间,偏偏有人富甲一方却依然觉得不幸,而有人一无所有,却会因小小的幸运而感到幸福无比。这一天的刘麻子就是如此。
    他的幸运始于今晨在马路上发现的一抹红影。人来人往中,那抹红影并不是很显眼,乍看之下,像是被马车压过的红土。稍微有点眼力见的人,或许会将它看成是被车马压死的褐鼠。然而,在这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刘麻子一眼就看出了,这是一块不知被谁掉落在地的新鲜的猪腰肉。
    大清早的,怎么会有块儿肉掉在地上呢?
    原来,客人去肉铺取肉,店家都是将肉拴在绳子上交给客人的。因此,在大量购买的情况下,半路掉下一小块儿,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可是这一大早的,又是谁将肉掉在了地上呢?孔子云,隔夜肉不能食。这本身一代圣贤的生活之道,如今却成为了贵族奢靡成风的借口。于是,贵族家的仆役们为了满足主人刁钻的胃口,只得一大清早睡眼惺忪到肉铺买肉。如此情况下,掉个一两斤肉,也就不足为奇了。
    想到这里,刘麻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捡起肉就走。他拿着肉径直走向沂水和凌河的交界处芦花湾石子地,准备享受一顿丰盛的美食。
    期间,为了让这顿饭看上去更加丰盛,他又花了些时间去寻了些食材。等到一切准备就绪,时间都到中午了。但是,刘麻子并不着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道理,他还是明白的。
    。刘麻子堆起树枝生起了火,用石头砌了个锅架,又支了口破锅放了上去,一个简易的厨房算是完成了。猪肉不像牛肉,不会越煮越老,而是越煮越烂。有人说牛肉才是肉中的上品,那只能说明他们不是懂肉的行家。牛肉无论怎么料理都只有一种味道,而猪肉却会根据烹调手法和所用香料的不同,制成味道各不相同的美味佳肴。
    如今,材料已准备妥当,至于能做出何种佳肴,就全看刘麻子的手艺了。如果量足够多,他一定二话不说就用火将肉烤了,用盐蘸着吃。毕竟,用最少的调料,才能将食材原本的味道最大程度的散发出来。这就好比真正的美女,素面朝天才最为美丽动人。
    然而区区一斤肉,是无法满足他的辘辘饥肠的。为了今后没有猪肉的漫漫长夜,他决定还是不要贪图眼前这口舌之欲了。刘麻子绞尽脑汁,想着如何才能将这一斤肉最大限度的利用起来。
    最后,他还是决定要将肉煮着吃。刘麻子取了些许肥肉放在锅底,待肥肉化为猪油后,再将肉放进去烤至半熟。接着倒水入锅,放入切好的土豆,与肉一起煮熟。虽说肉是天上掉下来的馅儿饼,这土豆可是他费了半天功夫,辛苦从人家的地里偷来的。
    过了一会儿,锅中飘来了阵阵肉香。刘麻子饥火烧肠,口水止不住的流了下来。但他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他耐心地掏出自己寻来的其他食材,一股脑倒了下去。豆芽、鸡蛋、捣碎的芋头、酒糟、生姜和大蒜自然是必不可少的,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有海蜇皮。
    当然,这些必不会是新鲜的食材,里面说不定还夹杂着其他东西。因为这所谓的食材,是刘麻子从沂州县最大的客栈万宝阁后厨的垃圾箱里捡来的食物残渣。
    。然而,就算是食物残渣,也不是他想拿就能拿的了的。就算是乞丐,也是要讲究上下尊卑,先来后到的。刘麻子之所以能抢到这些食材,全靠他有沂州土著乞丐马半耳罩着。
    放入食材后,他又在锅中倒满了水,之后便是漫长的等待了。他掏出了跟了自己十年的竹筷子,坐在一旁望眼欲穿。面对即将出锅的美食,刘麻子虽心急如焚,却也甘之如饴。
    就在这关键时刻,不速之客出现了。刘麻子看到远处有一个乞丐,他暗自不爽,心想自己需要帮手的时候连个影子都没有,现在要开饭了却有人要来分一杯羹。刘麻子面朝破锅,眼珠子却一直盯着那乞丐看。当他发现那个乞丐身负重伤,不禁皱了皱眉头。
    “看来少不了要分他一块肉和两块土豆了。”见者有份是乞丐世界的潜规则。刘麻子虽心在滴血,却也无意打破这一规矩。毕竟只有乞丐,才最了解乞丐的难处。
    刘麻子勉强挤出一丝笑容,问道。
    “你要不要也来吃点?”那个乞丐正是王一。面对刘麻子的提议,他并没有表现出想象中的欣喜若狂。从芦苇地出来已经过了一个时辰了,他却还是没能走出江边。尽管他行进缓慢,身体却依然虚弱。或许对他来说,食物才是最好的良药。那个乞丐正是王一。但比起食物,他更加迫切需要的,是人。那个能救他于危难,并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听他差遣的人。而刘麻子,却不是王一心中合适的人选。乞丐毕竟只是乞丐,没有任何为人的价值。至少,此时的王一是这样想的。
    王一需要的,是有欲望的人,是能为私欲不择手段的人。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在满足私欲之前,心甘情愿的听凭王一差遣。王一对美食没有兴趣,这让刘麻子很是困惑。毕竟,眼前的这个乞丐,看起来比任何人都需要食物。刘麻子低头看了自己的筷子一眼,又看了看烧得滚烫的石锅,便明白了一切。
    “是因为太烫了吗?太烫你不会自己找根树枝吗?难道这种事也要我替你做?”刘麻子嘴上抱怨着,心里却也觉得无可奈何。毕竟他已经虚弱到需要用尽吃奶的力气,才能勉强坐在火堆旁边。刘麻子用筷子插了一个土豆,递给了王一。
    这一次,王一没有拒绝。他扫了自己一眼,抓着自己衣服上还算干净的部分伸了过去。王一见刘麻子将土豆放在了自己的衣角上,便低头小口小口地吃了起来。王一吃完后,刘麻子又夹了一块肉,心疼地递给了他。
    王一摇了摇头,刘麻子惊讶地看着他,又递了个土豆给他。王一接过土豆,又开始小口吃了起来。王一这样做,自有他的理由。他怀疑自己的皮肤变色是中毒所致,因此不像让被毒污染的身体再次被食物污染。而拒绝吃肉,是因为肉对中毒者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东西。
    然而,在刘麻子看来,王一简直是乞丐中,少有的有教养的乞丐。这让他突然对王一产生了好感。而对于王一,也是如此。刘麻子表情变化多端,但却愿意将食物分食给自己,这说明刘麻子的本性并不坏。因此,面对吃饱喝足躺在地上休息的刘麻子,王一大胆提议道。
    “你想不想挣钱?”
    刘麻子不是个贪财的人。他虽过着食不果腹的生活,但要真给他一大笔钱,他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花。以他的性格,如果他得了一大笔钱,他会先去买很多吃的,然后将剩下的钱藏起来,准备再次去买吃的。也许正是因为这异于常人想法,他才会一直是个乞丐吧。然而,刘麻子却对王一的话产生了兴趣。不为钱财,只因眼前的情况实在是太妙了。
    刘麻子躺在地上,微微抬头看了看王一。“钱?”
    “很多钱!”王一小声答道。
    他声音虽小,但语气中肯坚定,令人不容置疑。至少刘麻子是这么想的。撕裂的衣裳、暗沉的脸色、浑身的伤口、黝黑的皮肤。这样一个十足的乞丐竟妄言挣大钱,实在令人哭笑不得,但也正因为如此,刘麻子才更对他的话深信不疑。毕竟,没有两把刷子的人,是无法在这种情况下这般自信的。
    果然,王一从衣服了掏出了什么,伸给刘麻子看。那是一个指甲大小的宝石,宝石晶莹剔透,泛着琥珀色的光彩,中间有一条形似猫眼的条纹。
    王一缓缓道。
    “这是猫眼石,价值千金,你想要吗?”刘麻子看了王一一眼,伸出舌头抿了抿嘴唇,眼神中迅速闪过了一丝贪欲。
    “想用这个收买我替你办事是吗?我想你身上应该不止有这一个猫眼石吧?”
    王一点了点头。
    “还有几个。”
    刘麻子缓缓起身,手中拿着刚刚用来煮肉的铁锅盖。从锅盖破损的一角可以看出,它的厚度很厚,泛着青光的锅身也表明此锅坚硬异常。王一看着刘麻子,他手中的锅盖俨然就像是个凶器。
    王一一动不动,看着刘麻子,缓缓道:“当然,你也可以用它杀死我,但这样,你只能拿到一个猫眼石。”
    “你是说,其他几块儿被你藏起来了?我凭什么相信你?”
    “我还没有傻到把所有的宝石都放在身上!”
    刘麻子听了王一的话,盯着王一仔细打量着他。虽被打到全身臃肿,但也算是相貌堂堂。而最引人注目的,当属他那坚定的眼神。
    刘麻子歪嘴笑了起来。
    “你看起来倒是不傻。但我这人又懒,又无欲无求,能有那么一块儿,我也就满足了。”
    王一看着刘麻子,摇了摇头,道。
    “你是不会杀我的。”
    刘麻子依旧笑着,蔑视地看着王一,问道。
    “为什么这么想?”
    “你杀不杀不我,与你懒不懒无关,而是取决于你贪不贪财。不过,不论你贪还是不贪,你都不会杀我。”
    “为什么?”
    “如果你贪财,这一个猫眼石自然满足不了你,那你一定会假意帮我,然后趁机打探出其他宝石的下落。如果你不贪财,一个宝石就能满足你,那你必会答应帮我,而不是费心将我毁尸灭迹。”
    刘麻子荒唐地笑了笑,道。
    “这么说,我不帮你还不行了?”
    “是的。”
    “真是荒唐。我难道就不能抢了你的宝石就跑吗?”
    “有可能……但我还是觉得你会帮我。”
    “为什么?”
    “如果你会这么做,你早就这么做了,何必等到现在?”刘麻子忍不住大笑了起来。不是嘲笑,而是开心的笑。“这位兄台还真是了解我啊!”笑了一阵后,刘麻子扔下手中的铁锅,坐在了王一对面。
    “说吧,你想让我做什么?”
    “首先,你要去把这个换成银子,然后找个郎中给我治病。”
    听了王一的话,刘麻子再次仔细打量了他一番。他的脸色暗沉了下来。几句话的功夫,王一已变得面如死灰,身体也是愈发虚弱了。
    王一看着刘麻子,慢慢躺了下来,缓缓道。
    “我没有太多时间了,你要抓紧时间。”
    二。
    说完,王一便失去意识,昏了过去,将一堆烂摊子丢给了刘麻子。刘麻子首先要做的,是帮王一处理伤口,以暂时确保他性命无忧。作为乞丐流浪一生,刘麻子自信处理一般的伤口是难不倒他的。然而,眼前的王一却让他束手无策。王一全身布满了足以致命的伤口,而这些伤口在水中泡了一天,早已化脓溃烂了。
    然而,这还不是最棘手的问题,毕竟外伤总是有办法处理的。最让他头疼的,是王一体内的一股不寻常的气息。这股气息虽让必死无疑的王一暂时保住了性命,但却随时可能要了他的命。刘麻子知道,这是中毒的迹象。单凭刘麻子,是没办法将他从鬼门关里拉回来的。他只能先简单处理一下王一的伤口,之后再从长计议、再做打算。
    他将王一背到河边,简单清洗了一下他的伤口。接着,在山上找了一个面朝南的山洞,铺上干草,让王一躺了下来。之后又在洞口生起了火,将自己随身携带的药涂在了王一身上。他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所幸,刘麻子的辛苦没有白费,王一很快清醒了过来。然而,对于刘麻子来说,一切才刚刚开始。首先,他要先去找几件像样的衣裳。不仅为王一,也为他自己。
    然而,眼下两人身上都没有钱,想要买是买不起的。刘麻子灵机一动,到山下农家里去借了两件。当然,他是没有经过主人许可的。然而,按照王一的计划,刘麻子必须弄到一件略显奢华的衣服。为此,从他们离开芦花湾到兖州府的这五天时间里,刘麻子一直在寻找机会,终于在一个客栈里,弄到了一件能勉强符合他要求的衣裳。可怜衣服的主人,好不容易给自己弄了身像样的衣服,还没怎么穿,就被刘麻子“借走了”。刘麻子虽过意不去,却因形势所迫而无可奈何。
    然而,更大的考验还在后面。刘麻子换上偷来的衣服,假扮成当地富豪,到城里专卖丝绸,首饰等的街区转悠,想要伺机卖掉王一的猫眼石。转了一圈后,刘麻子走进了这里规模最大的店铺——富贵舍。
    山东省自夏朝起,就是全国的中心地带,而兖州,自古便是九州之一,历朝重镇。如今,兖州虽已逐渐淡出了历史舞台,但却依然有着厚重的文化底蕴。这条街区,位于古都兖州中心的繁华地带,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兖州首屈一指的富豪名门,或在此挑选金银器具、或与店家讨价还价,好不热闹。而穿着一身不合身的衣裳,鬼鬼祟祟、形迹可疑的刘麻子,显然与这里格格不入。
    刘麻子在富贵舍门口徘徊良久,终于有个伙计发现了他。刘麻子本就心虚,见伙计朝他走了过来,吓得拔腿就跑。他就这样反复在不同的店门口徘徊,又反复逃跑,直到被一个二十出头的伙计抓住了衣袖。
    “这位爷想必是对首饰有兴趣吧!若如此,小人胡三倒是知道一个好地方。”
    胡三没等刘麻子开口,抓起他的衣服就走。
    “此处名为珍宝堂,小人是这里的伙计。小人敢跟爷打包票,这里绝对是兖州城最好的首饰店。正所谓金玉其外败絮其中,选门店,不能只看外表,小店虽其貌不扬,但东西都是上品,绝对包您满意。”
    刘麻子要找的,正是珍宝堂这样的地方。富贵舍和其他规模较大的店铺,只收正规渠道进来的货物,以免日后惹祸上身。因此,只有珍宝堂这种在背地里打客人主意的黑店,王一的猫眼石才能卖得出去。
    选定场所后,接下来的事情就顺利多了。猫眼石虽说价值千金,但真正能卖多少,就要看刘麻子的本事了。刘麻子漫天要价,店家坐地还钱,最终,双方以黄金三百两达成了交易。但刘麻子知道,事情进展如此顺利,其中必有蹊跷。果然,刘麻子还未出城,就发现自己身后跟着两个形迹可疑的壮汉。不用说,这两个壮汉是珍宝堂的人,跟着刘麻子是想把那三百两黄金抢回来。
    两个壮汉一路尾随着他,跟着他出城进入了官道,又从官道走进了九曲十八弯的山路。虽然刘麻子不停地回头,警惕地加快了脚步,两个壮汉却丝毫没有隐藏形迹的意思。想必他们早已知道,刘麻子根本不是什么当地富豪,而他那猫眼石,也必是从哪里偷来的赃物。
    刘麻子一路走,一路想。
    “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看老子等会儿怎么收拾你们。”两个壮汉见四下无人,加快了脚步,伸手抓住了刘麻子的肩膀,准备将他身上的黄金洗劫一空。然而,还没等刘麻子出手,两个壮汉就被身后飞来的暗箭射穿了脖子,双双栽倒在地,血溅当场。
    刘麻子被喷了一脸血,擦都没擦,就朝着箭飞来的方向飞奔了过去。他确信,射箭之人肯定还在那里。
    刘麻子穿梭在树林之间,不断变换着方向,扑向了山上的一个斜坡。这里视野开阔,还有一个能藏身的小岩石,岩石旁边还有一颗茂盛的大树,可以随时用来抵御敌人的进攻。在那里,他看到了射箭之人——王一。
    刘麻子瞪大了双眼。刚才一路跑来,心中也有所怀疑是王一所谓,但想想他现在的状态,连拉弓的力气都没有,又怎么可能连射两人,箭箭致命?
    更让他怀疑的,是那人的果敢与凶狠。刘麻子身为武林中人,也不是没杀过人。但像王一那样,没有丝毫犹豫,瞬间置两人于死地的血腥场景,他还是第一次见。王一的残忍,让刘麻子又惊又恐。
    “我竟未想到,你是这般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刘麻子怒视着王一,愤愤道。他本想多骂他几句,但看他瘫倒在地,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的样子,便把这口气忍了下来。王一脸色发青,眼看就要一命呜呼了,他怎么也不忍心对着这个将死之人破口大骂。而且王一并不知道刘麻子会武功,他完全是为了救他才这样做的。
    刘麻子叹了一口气,扶起王一靠在自己的肩膀上。王一无力地被拖起来,但手中的弓和箭却始终没有放开。刘麻子撇了一下弓,问道。
    “这箭是从哪儿来的?”
    “山上有个猎人盖的草屋。”
    “箭法不错啊。”
    王一沉默了一会儿,低声道。
    “说来话长。”
    王一的眼中闪过了一丝凄凉。刘麻子看了他一眼,没有继续追问下去。毕竟,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找郎中。”
    “郎中?”
    “最好是神医。”刘麻子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道。
    “就算扁鹊再世,怕也难有回天之力。”即便是强盗,死了人总归是件麻烦事。就算珍宝堂的掌柜不敢报官,但如果被路人看到有两个人横尸街头,也一定会去通知官府,这样一来,事情就难办了。
    刘麻子扶着王一走到半路,想到这里便停下了脚步,打算先去把尸体处理掉。然而,他还是晚了一步。等他回到刚才那个地方,尸体已被过往的路人围了个水泄不通。“妈的。”刘麻子背起王一,拔腿就跑。他必须在官兵到来之前,带着王一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与王一不同,刘麻子刚才已经在集市中露过脸了,无论他怎么伪装,他这一脸的麻子是很容易被人认出来的。他迟疑了片刻,转身跑进了树林。性命攸关,刘麻子背着七尺高的大汉,在树林里健步如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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