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1 该不该找回记忆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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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告诉你林杰,你要是骗我,我可饶不了你。”
    林杰怯怯地露出个无辜表情,看上去有点可怜。他确实跟以前不一样了,以前他从来不会露出任何软弱的表情。就算虚情假意的讨好,都带着骨子里的一份强硬,所以稍加留意就能看穿他的虚伪势利。现在的他,就像刚出世的孩子,带着对外界的几分原始恐惧,柔弱得像个小白兔一样。真是见了鬼了,他到底还是不是林杰?
    “那就让我们重新认识一下吧。”王易琛伸手握了握林杰的手,“你好,我叫王易琛,今年30岁,是你的男朋友。我们以前很相爱,一起生活近两年,有很多美好的回忆。后来你出了车祸,昏迷了一年,最近才醒,可是不记得我了。你不要怕,虽然你现在像个白痴一样,长得也没以前帅了,但我是个有良心的人,不会嫌弃你的。我会继续照顾你,你不会一个人面对这个世界的。”
    林杰大概内心受了震动,手一直在抖,却没有抬头。
    王易琛疑惑地看向他。
    林杰又怯怯地点了点头:“谢谢。”
    好吧,小白兔,在你的洞里躲着吧。以前的回忆也没那么开心,这也许还是最好的结局。
    半年后林杰基本上可以生活自理了,才离开了医院。车祸时他的中枢神经受损,有些损伤可以通过复健逐渐恢复,有些是永久性的。比如他的动作明显迟缓,像上了年纪的老人。他的手拿不了重物,无法做精细动作,也不能活动太快。所以他以后用手机或电脑,都只能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敲,也不能做他最爱的法式大餐了。此外还有许多,总之就是一辆车撞零碎之后,就算修好了,开起来也是毛病多多,再也无法恢复原样。更何况修人还比不了修车。
    王易琛把他接回了顶楼公寓,还好林杰那时没来得及把它卖掉。
    林杰认不出这地方,进来后不住打量。
    “东西地方都没变,跟以前一样。不过,反正你也记不得了,慢慢熟悉吧。平时没事就看看电视,看看电影。家务做饭都雇了人来做,你别乱碰。哦,主要是别乱碰厨房那些东西,以前你也不会洗衣服扫地什么的。还有,要是实在太闷,让阿姨陪你出去逛逛,你别一个人出去。就算智商没变低,你这身手也不如以前了,别被刮着碰着。嗯,暂时就想起这些,还有什么随时补充吧。”
    他拉了林杰坐到沙发上。
    “以前我们很喜欢,一起坐在这看电影。”他的一只手搭上林杰的肩,“看着看着,我们就抱在了一起,就像这样。”他把林杰拉到自己怀里。
    林杰起先还有点抗拒,被硬抱了一会儿后,就老实了。
    “这种感觉是不是很熟悉?”
    林杰姿势别扭,只觉腰酸。
    “想不想来点更熟悉的,帮你快点恢复记忆?”
    林杰窝在他的怀里,淡淡问道:“以前的记忆很开心吗?”
    “额……当然。不过不想起来也没关系,我们可以制造更多美好的回忆。”
    林杰动作没变,又问他:“我以前哪里好?”
    王易琛笑笑:“你以前,哪里都不好。”看着落寞地将头埋得更低的林杰,又补充一句,“可我更不好。就像有句话说的,我们彼此相爱,就是为民除害。”
    林杰被他勒得实在受不住了,不禁痛苦地“哎呦”一声。王易琛这时才放他坐起来。
    “哎呀。”这次轮到王易琛,“今天忘了安排阿姨来做饭,光想着咱俩二人世界了。”他拿出手机准备打电话,动作进行到一半,又停了下来。
    “算了,还是别叫人过来了,叫外卖吧。”于是他又开始翻外卖网站。
    “好像不行,你刚出院不能吃那种东西,还是叫阿姨吧。”于是又……
    “还是算了,她过来还不一定什么时候,咱俩还啥都不能干只能等她。”
    他一个人自言自语,完成了一出大戏。最后终于做出决定:“我亲自下厨吧。”
    王大少含着金汤匙出生,不敢说从没进过厨房,但肯定没开过燃气灶。自己搬出来住时,洗个杯子水果总是难免的。跟林杰住一起后,连这些都省了,进厨房的唯一理由就是给林杰“捣乱”。
    说干就干。王易琛起身脱掉西装,解开袖扣向上卷了两圈,露出紧实的小臂。
    他走去冰箱处翻看,想找出能供他发挥的食材。
    “煮面条吧,这个快。”也简单。
    林杰当然不会有反对意见,以他这具半残废的肉体,有的吃就不错了,哪敢挑三拣四。所以王易琛也不用顾忌他的口味,只要是清淡易消化的就行。
    王易琛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凭着常识鼓捣,也算给鼓捣熟了。
    清汤寡水的面,用林杰最爱的骨瓷碗装着,惨白一片。没有葱花点缀不是问题,紧接着会发现面里连点盐都没有,是真正意义的清水挂面。
    林杰吃了一口就皱起眉头,王易琛腆着大脸问:“怎么样,好不好吃?”
    “嗯,好吃。”林杰这阿谀奉承的本事是骨子里长出来的,脑子忘记了,肌肉还记得,张口就能说。
    王易琛高兴,自己也吃了一口,嚼着嚼着,表情就一言难尽了。
    “额……其实是你教我的,你以前也煮的这么难吃,但我从来没嫌弃过。”就欺负你失忆了,怎么地?
    两人沉默地吃光了一锅面条,一起如释重负地叹了口气。
    林杰比以前清瘦了许多,正常的毛衣穿在身上都显得宽松,露出了形状分明的锁骨。王易琛以前就喜欢他一副等着被欺负的德行。他伸手握住了林杰放在在碗边上的那只手:“我想你了。”
    在王易琛的世界观里,失忆等同于傻子。以前不敢说的话可以大方讲了,觉得对方大概听不懂。他收回手,站起来绕过餐桌,到了林杰身后。他的手再次伸出,轻柔地自后面抚上林杰的脸,让他的头贴近自己身体。紧紧地搂了一会儿,王易琛俯下身,在林杰头发上,深深地呼吸,并落下重重一吻。
    没有言语,他的唇又到了耳际、面颊,最后如蜻蜓点水般落在淡红色的唇上。林杰不易察觉的抗拒,终于变成了明显的躲避。虽然只是扭头偏了个小小的角度,但已经起到了让对方停止的目的。
    王易琛抬眼看到他覆下的睫毛,明明是恭良的表情,却无处不透露着倔强。最后,他只能在他脸上轻吻一下,下颌垫在对方肩上,收紧了怀抱。
    “嘿,我真的很想你。我都没想到居然会这么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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