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0 我比想象中爱你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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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认爱,并没有那么难。
    当王易琛深夜下班或应酬完,习惯成自然地回公寓时,就意识到了;
    当遇到困惑想跟他倾吐寻求安慰时,就意识到了;
    当看到他事业有所进展会放松下来而自己也感到舒心时,就意识到了;
    当看到他明明内心翻腾却隐忍不发而自己也会心疼时,就意识到了;
    当他知道被他卖却不想收拾他时,就意识到了;
    ……
    承认又如何?爱这种东西,是瞬间的,不是永恒的。今天爱你,可能明天就不爱了。今天因为你的一个抬眸爱上了,明天又因为你打呼噜不爱了。爱这种东西,廉价而不靠谱,不能凭借它做任何事。都不如一张借条更有约束性。
    爱了又如何,既得不到认可,又得不到回应,只能干等着它退却。
    林杰的身体在萎缩,已经瘦成了一把骨头。真的像植物一样在慢慢干瘪、枯萎。
    面对这样一个“物体”,已经谈不上爱或不爱,只是在等那么一天,有人来宣告这个“人”的生命结束了,他这次的爱也结束了。
    王易琛不经常来医院,有时一个月也来不上一次。但他常常想起以前的林杰,连带着他那些招人恨的小动作也变得可爱起来。
    他没想到自己也会经历这样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他对于自己动了真情感到不安,但也心存感激。
    不管林杰爱不爱,他爱就爱了,也爱得起。就算林杰真变成了木乃伊,他也爱得起。这样的爱情,一生一次就够了。他想有始有终。林杰无亲无故,他给他养老送终。
    然而,林杰就像电影里一定要跟人作对的反派一样,生命力出乎意料地顽强。那仅剩一口的游丝之气,就那么断断续续地喘着,坚持了几个月。王易琛每天都做好了迎接他死讯的准备,可等来的消息却是林杰奇迹般地好转了。真是应了那句话,祸害活千年。
    “嘿,你这个性格真是死不悔改。想让你醒时你能睡一年,想你死时你又活过来了。不跟我对着干你心里难受是吧?”
    王易琛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活了当然好,可以再续前缘了。只是林杰现在这模样实在令人不敢恭维,晚上见了能把活人吓死。
    好在他有钱,自会有人帮他把林杰喂的白白胖胖。林杰醒了,王易琛也来的勤了。隔三差五就来看看他有没有重回颜值巅峰。
    林杰只是好转,不是重生。没办法一睁眼就跳起来吓死他。起初的个把月,林杰安静地在病床上,最大的动作就是眨眨眼睛。及至进了一段时间粥水,塌陷的脸颊渐渐圆润,皮肤也有了弹性,这才勉强入了王大少的眼。
    王易琛感觉像在看着一个婴儿长大,从会吃会喝,到能坐能说。
    得知林杰能开口讲话了,王易琛没能等到会议开完就提前离场。能讲话了,就能跟他贫嘴了。这段时间把他折腾够呛,是时候去发发牢骚了。多久了,他都有点忘记那人梗着脖子跟他死撑的德性了。温顺柔弱实在不适合他,还是以前缺德腹黑的样子合他胃口。
    王易琛匆匆赶到医院,正赶上护工在给林杰喂饭。傍晚的阳光把房间渲染成暖黄色,林杰穿着白蓝条纹的病号服,半靠在床头竖起的枕头上。那两扇标志性的长睫毛低低垂着,张开略苍白的薄唇,含住递过来的汤匙。听见王易琛的脚步声,他含着饭,嘴巴刚刚闭成一条线。抬眼看时,由于脸颊的瘦削,更显的眼睛幽深黑亮。久不经俗世,还添了三分纯净,少了以往的狡黠与世故。
    “吃着呢?”近乡情怯,王易琛已经攒了一肚子的话,却不知从何说起。嘿,起来打一架啊!
    林杰嚼了几口饭,依然直伶伶地望着他。
    “别卖萌。”王易琛拉过椅子坐到病床边,“听说你下午说了不少话啊,怎么一见我就没词了?是我太帅把你闪着了?”
    林杰仍然保持着那个眼神,盯得王易琛都有些难受了。
    “我说你有话说话,老看我干什么啊?”
    林杰的眼睛终于眨了一下,轻轻簇起眉头,用略带沙哑的声音问他:“你是谁?”
    王易琛在笑容里也簇起了眉头:“什么?”
    “你是谁?”
    王易琛:“呵呵?失忆?”
    林杰垂下眼睛,没有作答。
    王易琛不禁笑了,起身落座在病床上,俯身逼近林杰,换他盯住他的眼睛。
    “真的假的啊?真有这么高级的病?”
    林杰本能地躲避着渐渐靠近的呼吸,怯怯地低着头。
    “不记得我?”王易琛双手拄在两侧,把林杰禁锢在两臂之间。
    林杰在他的注视下继续垂着眼,边思索边不太肯定地道:“不记得。”
    “连我都不记得?”
    林杰抬眼,两人的距离不到一尺,随时可能会亲上。护工早八百年就识趣地退出去了。
    他缓缓地摇摇头。
    王易琛笑了,直起腰,站直了。
    “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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