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 琴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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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一个喜欢的人需要多少时间,我不知道,因为至今为止我从未忘记过他。
喜欢一个另一个人需要多少时间,我也不知道,因为至今为止我都未遇见过他。
我叫杨芝橙,木易杨,芝麻的芝,橙色的橙,是个拉小提的,三年前因为获得全国赛二等奖留学俄罗斯。
我刚去俄罗斯那年,国内的亲友都以为我跟了一个好老师,我在莫斯科音乐学院混得风生水起。
他们猜测我以后肯定会去参加各种比赛拿各种大奖,他们更断定我以后肯定不会回国。
其实并非。
在俄罗斯那几年,我混得并不好。
同学们的技术水平相当,我和老教授交流也不是很顺,老教授知道我之前拿过全国赛二等奖,然而老教授也知道全国赛二等奖在世界仅仅算个屌,所以老教授的真传我也没得到。
于是在毕业演出后,我光荣的回国了。
在回国前我很迷茫,我掰着指头数了数我在留学的这些年失去什么,又得到了什么。
结论是我失去了三年和好朋友们在一起的光阴,我失去了祖国三年的春夏秋冬,我失去了和他谈情的机会,我还失去了他。
而我得到的,只有一张文凭以及与文凭绑定的留学经历。
我说的他叫罗满喜,是我发小,也是我邻居,更是我从小学到大学的同学。
我叫他Romance。
我失去他不是因为谁甩了谁,而是因为他驾着他老爸的车出了一场车祸,去了另外一个世界。
我与他之前的百般矫情,最后都成了满满的怀恋。
都说人的目光要向前看,所以我打算忘了罗满喜。
结果我发现这非常难。
因为回国后我找了工作,是在音乐学院当老师,而那个音乐学院,就是我们一起读过书的地方。
熟悉的宿舍,熟悉的教学楼,熟悉的教室,还有那个熟悉的、从远处看像个蓝色翻糖蛋糕的音乐厅。
那天在这个‘大蛋糕’里有一场音乐会。
“杨老师,你今天怎么这么早?”
“这么早才能占个好位置。”
两名学生听了我的回答后对我点头微笑,我则大摇大摆地走进了音乐厅大门。
毕竟这是我回国后第一次听音乐会,必须要找个好位置。
这次音乐会是义演,听众大多是古典音乐爱好者,当然更多的是学生,乐团是学校的管弦乐团,独奏的大多是学校的老师,指挥也是指挥系的老师,这场音乐会的主要目的是向社会推广古典音乐,并让更多的人爱上古典音乐。
其实古典音乐这种东西,你推广或是不推,喜欢的人永远喜欢,不喜欢的人永远不喜欢,它与活人永远是讲缘分的。
我把自己的位置选在第二层,然后看着略显空荡的第一层,默默等待音乐会的开始。
眼瞅着第二层就快满座,我身边还有一个空位,我又看看第一层,人数增加不到一半。
音乐会即将开始,顶灯全灭,乐团的乐手早早试好了音,灯光全部汇聚在他们身上,指挥随后上台行礼,听众爆发掌声。
这时我身边匆匆走来一个家伙,他剪着整齐的头发,带着一副斯文的眼镜,背着一个整齐的大背包,样子看起来有些稚嫩。
他的打扮一看就知道是个整电脑的,就像当初我背着琴盒别人一看我就知道我是搞音乐的。
“楼下还有很多位置,那离演奏者多近,你跑上来做什么?”
我忍不住问。
他听见了我的问话,我在黑暗中看见他怔了一怔,最后他一边扯下身上的背包一边回答我:
“这个音乐厅有个毛病,声音到了顶上就无法传到底部,所以在第一层听音的效果没有在第二层好。”
“不错嘛,居然这个秘密都知道。”我夸奖他。
“嘿嘿,其实不瞒叔叔,我来这里听过很多次了。”他一边从背包中找出一块眼镜布擦眼镜,一边回答。
叔叔?我心里有些崩溃,毕竟我才二十有六,风华正茂。
当时我真想一巴掌拍死他。
作者闲话:
忘记一个人难,喜欢一个人难,撞上一个人就比较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