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难忘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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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难忘的日子
一九六四年五月七日,刚刚十五岁出头的我,和三十多名男女年轻人一起,背乡离井,从皖西六安来到皖东天长。在天长县杨村镇一个叫后家湖的地方,开始了我漫长的知青生活。
这个日子很好记,因为两年后的五月七日,毛泽东有个著名的“五七指示”。
“五七指示”,是一九六六年五月七日,毛泽东给林彪写了一封信。
毛泽东说的话、写的文章、诗词、批示、信件,当时叫最高指示。
在这个最高指示中,毛泽东要求全国各行各业都要办成一个大学校,学政治、学军事、学文化、又能从事农副业生产、又能办一些中小工厂,生产自己需要的若干产品和与国家等价交换的产品,同时也要批判资产阶级。
如果说评海瑞罢官和三家村的文章,是文化大革命序曲的话,五七指示就是“文革”的冲锋号。
五七指示在“文革”中是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厂矿工作的指导方针。为落实毛主席的最高指示,全国各地,到处都有“五七干校”。
说来好笑,按说能进“五七干校”的人,应该是最革命的那种人才对,奇怪的是,凡是到“五七干校”“学习”的人,都是“有问题”的人。
我们看看杨绛先生著名的散文集《干校六记》,就能感觉到“五七干校”到底是个什么玩意了。
在文革中,“五七指示”还成为中国教育的办学方针,造成了教育制度和教学秩序的长期混乱局面。
时光如逝水,回首一瞥,今已悠悠五十年矣。
一九六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新华日报》发表社论《走革命的道路,当革命的接班人》,其副标题是《评知识青年董加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想和行动》,紧接着《中国青年报》、《人民日报》相继报道宣传董加耕回乡务农的事迹,强调“董加耕所走的道路,正是毛泽东时代知识青年所应该走的革命道路。成千上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参加农业生产是有最广阔前途的革命行动。”
城市知识青年,包括社会失业青年下放农村和支边去新疆建设兵团,并非是文化大革命开始。实际上从一九六二年就已经开始。再早点,从一九五八年知识青年支边、支内,就已经开始。
当时,知识青年下农村的代表人物,有董加耕、邢燕子、侯隽等人。
只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凡是知青和社会青年,都要“上山下乡”去农村插队落户,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当权者将知青下放这一政策和规模,发展到极致。而且几乎都是强迫执行,只有极少数城市青年可以幸免下放去农村的厄运。
我在一九六四年初,参加了一次六安东大街街道举办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动员大会。
时至今日,记忆犹新。
当时,街道干部在动员大会上大体是这样说的:“现在,我们国家很困难,大家刚刚能吃上饭,这是幸事。目前,政府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解决人的吃饭问题,别的事情都不重要。我实话告诉你们,我们六安,三至五年内,一切厂矿单位都不招工。你们这些青年人,大学你们考不上,当兵你们大部分人不是政审过不了关,就是身体不够条件。你们以后指望什么吃饭?你们要是不去新疆,不去农场,那你们将来就没饭吃,就是死路一条。”
这与报纸上的言论大不相同,但很实在。
事实上也是如此,人要活,就要吃饭,就要选择一条活路。亲眼目睹过前几年大量饿死人惨象的我,深知吃不上饭的可怕。
我必须找个饭碗,以维持我的生命。
那首几代人喜爱的歌曲《让我们荡起双桨》里,有句唱词是“谁给我们安排下幸福生活”,我听着就觉得很可笑。我都活不下去了,还幸福?从记事起,家里的日子过得就苦不堪言,谁也没有给我安排过幸福的生活。
去新疆建设兵团我年龄不够,于是我隐瞒年龄,谎报是十八岁,终于能去了农场。
除此,我别无选择。
没料到的是,这一走就是十几年。
安徽天长县的后家湖农场,原来是县办农场,后合并到隶属于安徽省农垦厅辖下的国营大圹圩农场。
后家湖是分场。
后家湖远离场部大圹圩,第二年春,我们这些在后家湖的知青,大部分人被调入大圹圩圩内总场的王台孜生产队,即二队。一九六九年大圹圩农场成立革命委员会后不久,又改建成安徽省建设兵团二师九团。王台孜生产队就改称二连,但我很快又被团部调到三连。直到一九七六年初,我才调回故乡六安地区下面的金寨县。当时,因国营农、林、牧、渔四场的工人调动,必须对口安排工作,因此,我又被分配到大别山深处,在燕子河区渔潭人民公社附近,国营天堂寨林场鲍家窝分场工作。
我在天长县大圹圩农场生活了十二年,后又在大别山的深山林场工作了三年多,直到一九七九年初春,被调到文化部门工作,始脱离繁重的体力劳动。
我父亲谱名以昇,是旧时代药店里的药剂师兼医生,旧时叫郎中,在我们家乡通称先生。
听母亲和街坊老人说,我父亲为人耿直豪爽,嫉恶如仇,爱打抱不平。他抽烟喝酒,喜欢下棋。因乐善好施,穷苦人找他看病、他给人开药方不收钱,甚至别人向他求要一点草药,他也不收费。于是人们送他一个外号叫“正求”,意为求得正确,没有求错人的意思。因我家姓甄,故父亲又有“真正求”的雅号。
我对他的印象不是很深,因为在一九五四年,我七岁那年,父亲病故。
我家的经济境况本来就不富裕,这样一来,雪上加霜,日子更显困难窘迫。
我姐弟四人,弟弟小我四岁,大姐大我十五岁,早已经成家,二姐大我五岁,我,我弟弟,自幼就全赖母亲给人当保姆、做针线活维持生计,日子苦不堪言。
当时缺衣少食,可我的饭量却奇大,记忆中从未吃过饱饭。
母亲的劳动收入,无法养活三个人的生活,何况我和我弟弟还要花钱上学念书,于是在金寨县参加工作不久的二姐,就叫我来到她身边生活,将我安排在县城梅山第二小学念书。
我在一九六三年初小学毕业后,回到故乡六安,尚未成人便放弃读书,在社会上打短工、砍柴禾,以补贴家中生活。这自然不是长久之计。独立生活,自己养活自己,是我最大的意愿。
一九六四年恰逢大圹圩农场第二次来六安招工,于是我毫不犹豫地隐瞒年龄前往报名,并被通过。报名的第二天我们就接到通知,三天后就要离家。
我将事情告诉母亲,母亲愣了半天,方说:“去吧,我给你准备行李。记住,你在外面不要闯祸。”
我问:“可是,别人要是打我,我怎么办?不还手随便让别人打吗?”
母亲嗔怪说:“在家不打人,出外无人打。平白无故,别人怎么可能打你?”
我觉得也是。
当晚,弟弟已经入睡,五十多岁母亲还在煤油灯下,带着老花镜为我赶制衣衫。望着面前母亲坚毅而凄苦的面容,此时,“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的诗句突然涌上心头。
我心里一热,眼泪差点落下。
但我忍住了。
并不是男儿有泪不轻弹,我知道,我要是表现出软弱、伤怀,会让亲更加伤心与不安。甚至,她会当机立断阻止我的这次离家远行。
第二天一早,即一九六四年五月六日清晨,我母亲送我来到集合的地点小东门。一辆带棚大货车停在眼前,四周都是其他同行的知青和他们前来送行的亲友。
这一车三十多青年男女,来自六安、霍山、金寨和舒城。
我大表姐闻讯,匆匆赶来。她含泪给了我五元钱和一条新毛巾,埋怨我母亲心太狠。她对我母亲说:“大姑,我大姐要是知道这事,她一定要和你吵架。”
母亲笑笑,说:“吵就吵,小鸟不飞,翅膀就不会硬。”
我二姐当时师专毕业后分配在金寨县黄梅剧团当文化教员,后调在新华书店工作,她不知道这件事。但同在六安的大姐要是知道我要到千里之外的农场工作,她决计不会让我远离家门。因此,这件事情必须瞒着一向疼爱我的大姐才能成行。
一床薄被,一顶蚊帐,还有我二姐给我的两本字典,几叠稿纸,一捆书籍,怀里藏着我母亲给我的五元钱和大表姐给我的五元钱,还有我自己积攒的两元钱,一共十二元钱,怀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与好奇,带着一种隐隐对人生冒险的不安,我离开了故乡六安,离开了我贫寒而温暖的家,离开了我的母亲、姐弟和其他亲人,离开了和我要好的小伙伴们,开始了我人生独立的生活。
此一去,我不知何年何月再得以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