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我有没有说过我爱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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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蓝喜欢听歌,因此收集了各种各样的唱片。他爱每一首歌,每一个音符,像父亲爱孩子一样。他对歌的痴迷几近疯狂的地步。
    人们都说,阿蓝是十分优秀的人,长的帅,成绩好,家境富裕,老师同学对他赞不绝口。
    然而,阿蓝有一个缺陷,他唱歌非常难听。自从小学时候音乐课阿蓝唱歌难听被取笑后,他就再也没有在人前唱过歌了。这个小小的爱好如同珍宝,一直被阿蓝小心翼翼的藏起来,至今没人发现。
    连阿蓝的妈妈也不知道。
    蓝妈妈是个二婚女人。
    阿蓝五岁,还住在乡下,周围是土基地和平房。那时阿蓝家里并不富裕,压根买不起唱片机,阿蓝只能坐在门口帮蓝妈妈摘菜时听到隔壁老汪家的老式收音机传出来断断续续的歌声。多数是戏曲,唱的都是阿蓝听不懂的话。
    农村就这一方二亩地,一家有什么消息另一家很快就知道。
    蓝爸爸出轨了,消息满都瞒不住。狐狸精竟然是隔壁村的春花。春花是个寡妇的女儿,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衣形单薄,看上去我见犹怜。
    蓝奶奶说,那个女人给蓝爸爸灌了迷汤,要把爸爸所有的钱都骗走。阿蓝不知道狐狸精是什么,但瞧着蓝奶奶咬牙切齿模样,直觉应该是骂人的话。
    一段很长时间,蓝爸爸蓝妈妈吵了又吵,闹了又闹。阿蓝也听不隔壁老汪家的收音机歌声。
    忍无可忍,蓝妈妈要离婚。蓝奶奶拦也拦不住。
    蓝爸爸同意了,条件是把阿蓝带走。因为春花怀孕了,他没法供养照顾两个孩子。
    蓝妈妈带着阿蓝愤愤离开。
    没多久,蓝妈妈就认识了一个的叔叔。
    蓝妈妈拿着一根冰激凌问阿蓝:“蓝蓝,你想不想要个新爸爸?”
    阿蓝望着那根在太阳下快融化的哈根达斯,呆滞地点点头。于是,阿蓝有了新爸爸。新爸爸姓乔,也是二婚,但没有儿女。
    结婚后,蓝妈妈和乔爸爸就决定搬去大城市。乔爸爸找朋友搞定了户口。
    搬家时,阿蓝背着破旧小书包,坐在拖拉机的副座,一口一口地舔着草莓口味的阿根达斯,耳边时不时传来隔壁老汪家老式收音机断断续续的歌声,唱着刘德华的《爱你一万年》
    “地球自转一次是一天,那是代表多想你一天,真善美的爱恋。没有极限也没有缺陷,地球公转一次是一年,那是代表多爱你一年,恒久的地平线……”
    趁蓝妈妈乔爸爸不注意,蓝奶奶拉开拖拉机的门,对阿蓝说:“囝囝啊,你到那里要听话,姓乔的要打你就躲,躲不过就找妈妈,我苦命的囝啊……都是你那没心没肺的爹找了个狐狸精啊,你娘那个破鞋也不是个好的……”蓝奶奶边哭边抱着小阿蓝,眼泪都要滴到冰激凌上了。
    瞧着蓝妈妈快回来了,蓝奶奶也没多留,帮阿蓝背好小背包就走了,边走边抹泪,嘴里还骂骂咧咧。
    阿蓝顿时觉得阿根达斯也不是那么好吃了。
    《爱你一万年》还在播着,老汪家时不时传来孩童哭闹和大人摔东西的声音。落日下,乔爸爸开着带着蓝妈妈一家三口驶向大城市。
    大城市比乡下喧嚣,马路环绕,车辆横行,成群结队的人过马路。阿蓝从没见过这么多东西,眼睛都看不过来。
    乔爸爸用大半的积蓄在大城市买了一间小小的房子。两室一厅,还带个小厨房。比以前乡下和蓝妈妈蓝奶奶一起住的土院子小多了,但很漂亮很干净,墙纸都是大片大片的浅蓝色。是他最喜欢的颜色。
    乔爸爸对阿蓝很好,给他买了很多干净的衣服和零食,送他上幼儿园。唯一的缺点是乔爸爸和蓝妈妈工作总是太忙,没时间陪他。但阿蓝很乖,几乎没闹过别扭。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小阿蓝慢慢长成一个忧郁小帅哥。
    阿蓝十岁时,蓝妈妈乔爸爸商量下决定送他上寄宿学校。因为乔爸爸蓝妈妈的生意越做越大,赚钱越来越多,没时间顾及阿蓝。
    学校里,阿蓝不爱说话,他喜欢看书和听歌,他把乔爸爸每月汇过来的零花钱都存起来。然后很快,他拥有了人生第一张唱片《梁祝》。那是他小时候在老汪家常听到的一首歌。
    阿蓝把唱片放到床底下,夜夜伴歌声入眠。
    开始寄宿的时候,阿蓝很想蓝妈妈,但蓝妈妈太忙了,阿蓝打过去电话总接到忙音。
    渐渐的,阿蓝习惯了一个人。他开始交朋友,学会和宿舍的同学相处。
    小紫是他在学校里的第一个朋友,一个长的十分漂亮的男孩。他是单亲家庭,爸爸小时候就跑路去了外地,只剩小紫妈妈一个支撑整个家。阿蓝非常害怕小紫妈妈。她总是盘着一头乌黑靓丽的头发,嘴唇涂得红阿蓝和小紫红的,面容严肃,手里挽着个黑色皮包。像小时候戏曲里的黑无常。
    小紫妈妈经常来看小紫,还时不时给阿蓝送东西,但阿蓝没敢要。
    阿蓝和小紫一起看书,一起睡觉,一起做作业,一起偷偷记下校园广播里不知名歌曲的歌词。最真挚的岁月,结下最珍贵的友谊。
    小学快毕业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让两人的友谊深陷危机。
    小紫妈妈因为单位贪污被举报了,事情一时闹得沸沸扬扬。最后看到小紫妈妈,是她来学校看小紫的时候,几个穿着制服的男人跟在她身后,神情冷漠。
    小紫妈妈蹲在一旁摸着小紫的头,交代着什么。阿蓝依稀听见“外婆”“老房子”“钱”几个字。
    那是阿蓝第一次看见小紫妈妈没化妆,嘴唇苍白,但神色依旧坚强。小紫抱着妈妈哭成一团,漂亮的眸子噙满泪珠。
    那几个穿着制服的男人看了看手表,在小紫妈妈耳边说了什么,小紫妈妈就不得不走了。
    没多久,小紫也转校了。是他爷爷奶奶来接的。小紫的爷爷奶奶交不起寄宿学校的学费,只能让他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临走前,小紫握住阿蓝的手,哭着说:“阿蓝,你一定要来找我,一定要来。”
    不知不觉,阿蓝也哭了。他说:“我一定会的,我坐飞机去,不管多远我都要找到你。”在那时阿蓝的心里,就没有飞机到不了的地方。
    小紫把自己以前抄的歌词都送给阿蓝,那是他的宝贝。但奶奶说是垃圾,还要拿来当柴火烧饭。
    小紫走了,伴着阳光和微风,带着阿蓝童年珍贵的回忆。
    刚上初中的时候,阿蓝妈妈想找一家离家近的学校,不在寄宿了。但阿蓝还是选了一所离家较远的寄宿学校。他没法单独面对蓝妈妈乔爸爸。
    开始时,两人还想尽办法劝儿子。直到初一下学期,蓝妈妈发现自己怀孕了,就不再逼儿子回家了。
    阿蓝与家人见面时间越来越少,甚至有时乔爸爸特地去学校看望阿蓝,阿蓝也只能问了声好,然后就没了下文。父子相见却无话可聊。乔爸爸只能成堆地往继子的学校送东西送钱。
    至少,他还愿意给阿蓝花钱。
    阿蓝不缺钱,却没朋友。他已经知道飞机并不能到达全世界,而跟在小紫妈妈身后的人,是警察。
    他忘不了小紫,现实生活中也没了小紫那样单纯的人。他们不复过去。
    初一一年,阿蓝只能一味地看书,听歌,做作业。由于他一直看书,考试常常拿第一,期末结束时他拿到了奖学金三百块,成了人人皆羡的尖子生。
    阿蓝把这笔钱存了起来,想着将来一定要买张飞机票。
    一年下来,阿蓝跟舍友也没多少交情,很多人暗地里叫他书呆子,也有人说他骄傲冷漠。阿蓝不在乎,他仍旧捧着书揣着MP3一个人孤独地走在校道。
    初二开学,阿蓝的宿舍迎来了一个新舍友——朱弘。
    朱弘性格开朗,健谈,笑起来左边有个酒窝,十分好看。初来乍到,他迅速交到“死党”,和宿舍全部人打成一片。包括阿蓝。
    他会问阿蓝喜欢听什么歌,然后找出来和阿蓝一起唱。阿蓝唱歌很难听,但朱弘毫不嫌弃。朱弘常常带阿蓝去很多新奇的地方,比如卡拉OK,两人一起握着麦克风唱个不停,比如酒吧,朱弘的亲戚开了个酒吧,阿蓝和朱弘没有身份证就混进去了。
    有时女生邀约,或宿舍的人叫他出去,他都会问一句:“阿蓝去吗?”
    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阿蓝和朱弘是形影不离的“死党”。
    渐渐地,阿蓝习惯班级和宿舍,习惯了校园生活,习惯朱弘偶尔的调笑嬉闹。
    阿蓝假期也很少回家,不想错过和朱弘在一起的一分一秒。
    不知不觉,朱弘在阿蓝心里分量越来越重。
    比起忙碌疏远的父母,阿蓝和朱弘一起的感觉更像家人。
    那年暑假,朱弘回了老家,阿蓝也只能回家。蓝妈妈中年产子,生了一对龙凤胎,一男一女,总算不用违反计划生育追生一个男孩。乔爸爸中年得子,自然高兴。连退了好几单生意,陪在老婆和儿女身边。
    回到家,阿蓝去看了看双子,跟蓝妈妈聊几句学校和成绩,就回房间了。蓝妈妈也没在意,抱起双子中的幼子笑得温柔。
    近几年乔爸爸做生意越做越大,房子换了一间又一间。阿蓝早早便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间,双子也有一个专属他们的玩具房。
    这次回家,乔爸爸还专门带阿蓝出去吃饭,见了一些生意上的人家,对方也带着孩子。乔爸爸有意让阿蓝接触自己的生意,但阿蓝没兴趣,每顿饭除了吃就是喝,别人也不好意思上前打断他。乔爸爸见阿蓝的样子也没强迫他,只是饭局也少带他了。
    阿蓝是在饭局上见到齐格的,齐格穿着一身黑色夹克,带着墨镜,酷的很。齐格也不喜欢饭局,对大人们冷着脸,也不屑同阿蓝说话,一副拽到上天的样子。
    齐格喜欢摇滚,最喜欢的乐队是美国的BONJOVI。他老爱穿着破烂的牛仔和花哨的衬衫。虽然阿蓝并不喜欢那些耳朵和鼻子都要穿上几个孔的金毛在舞台上哼哼哈哈,但他不讨厌齐格这个人。只是后来也没多少机会见到了。
    初三的时候,朱弘和阿蓝关系越来越好,简直是同穿一条裤子了。
    阿蓝还是喜欢和朱弘单独在一起,两人靠在一起听歌。每当不小心触碰到齐格的皮肤,阿蓝心里总有一种异样的感觉。
    很久之后,阿蓝才发现,其实他们早已跨越朋友的界限了。
    初中快毕业的时候,周围流行起了同学录,大家都在上面写上自己的联系方式以及对朋友的祝福。
    班上每本同学录,几乎都有乔格的名字。有几个平日里与阿蓝聊的来的同学在同学录里也加上了阿蓝的名字。
    阿蓝也买了一本同学录。蓝色封皮,每页边缘都点缀着白花。同学录上只有朱弘一个人的名字淡蓝色的圆珠笔笔迹,描绘着独属两个人的回忆。
    初三最后一个暑假,朱弘最后一次带阿蓝去店里买CD。
    他跟阿蓝说:“阿蓝,我要走了。”
    朱弘爸爸单位外派去马来西亚,朱弘全家都要搬家。
    “那,我等你回来。”阿蓝傻傻地说。
    朱弘摇头,看着他。
    阿蓝垂首不再说话。他已经不是那个十岁孩童,他知道他家到马来西亚已不是一张机票的距离那么简单。
    忽然,朱弘眸子里闪过亮光,仿佛下定决心,又仿佛垂死挣扎,他飞快地吻了阿蓝脸颊一下。
    他说:“阿蓝,我喜欢你。”
    人生中第一个被变白的对象,不仅是好友,还是同性。然而,阿蓝惊讶的是他并不惶恐,反而有些释然,就好像吃到了羡慕已久的冰激凌。但,似乎有些不同。
    后来,阿蓝知道这种情感叫恋爱。人们通称他们为同性恋。
    那个暑假,阿蓝和朱弘经常在一起。朱弘照例陪阿蓝做他喜欢的事。一切似乎没有任何改变,除了,朱弘总是偷偷亲阿蓝的脸颊。
    朱弘还是没有有成,他同阿蓝升上同一所高中。
    少年们的爱情,总是偷偷摸摸却又想昭告天下。两人在异样惊动了家长,双方家长都发现苗头。
    乔爸爸多次回家,和阿蓝聊天。他希望把阿蓝扳回到“正道”。蓝妈妈也顾不得双生子,天天给阿蓝洗脑,生怕儿子成为世间“异类”。
    高二,朱弘爸爸提前把朱弘送去马来西亚。朱弘妈妈本来打算等朱弘读完高中的。
    事情来的那么突然,以至于两人连告别的时间都没有。
    阿蓝的初恋,就只剩下那个空荡荡的同学录。阿蓝曾多次打过同学录上的电话,电话那边的主人早已换人。
    阿蓝抱着那个通讯录,按着上面的号码,一次一次打过去,号码的主人换了几任,打过去的人却整整坚持了两年。
    乔爸爸蓝妈妈劝过,骂过,唯独不敢打。儿子长成这样,能赖谁?
    从此,阿蓝是不要命的学习,熬夜,做习题。老师都说阿蓝认识到未来的重要性,要大家向阿蓝学习。乔爸爸蓝妈妈也以为阿蓝放开了。
    阿蓝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走路在看书,睡觉在默书,一天只睡四五个小时。甚至,整个宿舍的同学都被他感染了,纷纷勤奋好学。
    然再勤奋也越不过阿蓝去,阿蓝稳稳盘踞年级第一的位子。
    高三填志愿的时候,阿蓝想考去马来西亚,乔爸爸蓝妈妈死活不肯。他们怕儿子一去不复返。
    记忆最深的是,乔爸爸第一次发了火,价值几万的液晶大电视被他踢倒在地。
    蓝妈妈眼睛通红哭着说:“你要敢去,我就不认你这个囝!”
    刚满六岁的双生子哇哇大哭。家里狼藉一片。
    最后,阿蓝还是在班主任的推荐下选择了帝都大学。
    学校欢庆,乔爸爸蓝妈妈也也笑了。他是所在高中唯一一个考上帝都大学的。只有阿蓝不开心。
    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阿蓝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整整一天,不吃不喝,只是哭,声音撕心裂肺,好像要把两年的委屈难过都哭出来。
    阿蓝很少哭,连当时朱弘离开也没哭。也许悲伤的极致并不是流泪。
    阿蓝哭到累了就睡,睡醒接着哭。无论乔爸爸蓝妈妈在外面怎么敲门,他都不开门。
    隔日,他打开门出来,像个没事人。只是两只眼睛肿得像烂桃子一样。
    生活还要继续。
    三个月后,阿蓝坐飞机去了帝都大学。那是他第一次坐飞机。阿蓝久违地想起小紫,那个单纯的小男孩,心中难受莫名。
    上飞机的时候,乔爸爸蓝妈妈双生子都来送他。蓝妈妈千叮咛万嘱咐,唯恐儿子重蹈覆辙。双生子偷偷塞了一条巧克力给他。因为他们听说飞机上的东西很难吃。
    填志愿的时候,乔爸爸替阿蓝选了第一志愿商务管理,第二志愿是财务管理。乔爸爸不知道,阿蓝喜欢唱歌,爱好音乐。在朱弘离开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各种各样的歌是他的生命。
    阿蓝读的是第一志愿,商务管理。这是和很热门的科目,人人挤破头想涌进来。
    当时帝都读管理的人很多。考上帝都大学,除了真材实干的人,还有有权有钱人的儿女。他们都是要回去继承家业的。
    独自报完名,阿蓝在师兄的带领下来到宿舍。宿舍是四人间。
    实际只有三个人,还有一个已经出了社会做事,听说是挂个名读大学,校方也给面子帮他留名。大学四年,阿蓝从没见过这个人。
    阿蓝并不擅长与人交往,除了朱弘,然而,他也是被动的一方。
    大学的生活简单,大家也渐渐成熟,已经不会明显拉帮结派,不会明显排斥某人。他们不再天真。
    大福和二毛是他的舍友。
    大福总爱吃日本大福,吃的满床饼屑,床单永远不会洗,二毛睡觉起来总会竖起两根呆毛,永远不梳。
    他们给阿蓝起了个名字叫“三疯”,他熬夜起来不要命,十足疯子。
    三个没心没肺的少年,就这样走到一起。
    大一下半年,阿蓝已经把大一的课程的自学完,开始自学大二的课程,并打算一些参加国际大赛。二毛说他太拼,阿蓝一笑置之,继续熬夜做题。唯有忙碌才能抚平他心中的悲伤。
    阿蓝十分对得起疯子这个称号。
    为了让疯子休息,大福和二毛伙同班上女生和对面B大的人办起联谊。
    帝都大学和B大的不和由来已经,两大名校的校长暗自较量,国际比赛,地区比赛,甚至校内个人评比,两方的领导都要比一比。
    当然,这并不影响帝都大学与B大的联谊。
    阿蓝是不愿去的,他不喜欢像菜市场般被人挑挑拣拣。更何况,他不喜欢女生,他喜欢男人。
    最后,阿蓝在二毛的威逼利诱下,还是去了。地点是一间酒吧,里面大多数是学生,有的甚至一看就知道未成年。
    二毛选了一个包厢,昏暗的灯光照在他们的脸上,映出一片朦胧。
    阿蓝一进门,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男人坐在门边抽烟。他似乎在想事情,眼眸低敛,扇形睫毛在眼底打下一层阴影,烟沫渣子掉到他手背上也不觉。阿蓝呆呆地看着他,回过神来二毛已牵着他坐到一旁。
    有时候,爱情就是如此明白的事。当你看到他的第一眼,你就知道他是你要要找的那个人。人们往往把这叫做一见钟情。生物学上把这种现象归纳为荷尔蒙反映,人类一霎那纯粹的生理冲动。
    黑龙对阿蓝就是一见钟情。当他看见那个傻傻的小子在酒吧包厢里拿着一杯果汁缩在朋友身边,他立即有了生理欲望。
    会上女生大多漂亮,也许是经常举办这种活动的缘故,大家也没太拘谨。B大的人似乎很怕黑龙,当然,女生也有仰慕他的,纷纷问黑龙要联系方式。
    聊到尽兴,周围的人点了一打啤酒。阿蓝没喝过酒。初入喉咙的辛辣感和苦涩味道,让阿蓝十分不适应。
    联谊之后,阿蓝生活照旧。大福是第一个交到女朋友的。对方是B大的女生,脸蛋圆圆的,看起来就像一只大福。
    那次联谊后,阿蓝很多次‘偶遇’黑龙。二毛说,自从那次联谊后,黑龙就多方面打听他。在一个朋友知道阿蓝的宿舍,天天来堵他。
    二毛让阿蓝离黑龙远点,因为那家伙家里情况“特殊”。阿蓝起初不懂“特殊”的意义,大福好心解释,黑龙家里是混黑道的。黑道老大的私生子,偶像剧老套的梗,居然给阿蓝遇上了。
    即使阿蓝有心逃避,但黑龙总会有办法找到他。阿蓝极不喜欢这种被人看光光的感觉。
    某一天,阿蓝又被黑龙“逮到”,那时阿蓝正独自坐在大学的一角偷偷听着MP3,那是他唯一不用压抑自己的方法。
    黑龙喜欢阿蓝独自一人的样子,一脸静谧,神色淡淡,仿佛世上一切都不入他眼。
    阿蓝看到黑龙,便起身欲走。
    黑龙扣住他的手臂,问:“你要去那里。”
    “回去,我累了,要休息。”阿蓝冷淡道,不着痕迹地抽回了手。
    黑龙皱眉,脸色不愉:“你究竟要躲到什么时候,你明知我喜欢你。”
    阿蓝顿了一下,眼前黑龙与脑里闪过某个影子有刹那重叠,但很快阿蓝就回过神。他说:“你喜欢我,我就必须喜欢你吗?”
    “是。”黑龙回答不留余地。
    阿蓝从无遇到这么霸道的人,只当是黑龙玩心大起。
    阿蓝忍不住问:“黑龙,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他说:“我喜欢你的全部。”然后,吻住阿蓝的唇。阿蓝的唇一如他想象的柔软。
    不知为什么,被黑龙吻住时,阿蓝想起小时候吃过第一根哈根达斯的味道。
    鬼使神差的,阿蓝回抱住黑龙。
    一个月后,阿蓝和黑龙正式交往。
    黑龙与朱弘完全不同。
    黑龙不喜欢听歌,不喜欢看书,成绩也烂透了。但他会给阿蓝买最新的CD,参加新书发布会,以及带他一起翘课。
    黑龙身边始终围绕许多朋友,有学生,有混混。他们喊黑龙老大,叫阿蓝大嫂。
    在那个时候,阿蓝会觉得同性恋与异性恋没什么不同。
    黑龙常吻阿蓝。把阿蓝拉进风暴,只有阿蓝软软趴在黑龙肩膀上才罢休。直觉告诉阿蓝,后面还有更严重的事。但黑龙不提,他也装作不在意。
    大学四年,阿蓝顺利毕业。他始终没看到宿舍里的第四个人,听说,他还在挂名休学。也不知那个人什么时候能够毕业。
    四年来,阿蓝和班里同学距离越来越远,阿蓝本来就没什么聊的来的人。
    大福毕业后直接回老家结婚,新娘不是当初的那个女生。二毛还是吊儿郎当,找工作,找房子,还不忘劝阿蓝远离黑龙。
    当然,后来两人的联系也少了。“三疯”成为往事。
    阿蓝没回家,他同乔爸爸说找了个工作,想在外面闯闯。乔爸爸蓝妈妈同意了。其实,也没有什么反对的,双生子也上初中了,对于这个从小疏远的大儿子,乔爸爸蓝妈妈只能采用怀柔政策。
    黑龙跟朋友开了个运输公司,阿蓝过去帮忙。公司规模小,生意不多,两人熬得辛苦。然而再苦再难,两人相互支撑,总是过得去的。
    那段时间,阿蓝偶然遇到齐格。
    齐格仍是一副拽上天的样子,只是身穿衬衫和蓝色休闲裤,衣着不在异类,对阿蓝也没过往的尖锐。齐格告诉他,他大学报了音乐学院,去学摇滚,后来自修设计,现在是一名设计师。齐格的表情是那么云淡风轻,阿蓝却能想象他追求梦想的艰辛。
    临别时,两人交换了联系方式。
    阿蓝远远地看见,一个男人体贴地为齐格拉开车门,系上安全带,眸子里满满温柔。阿蓝不知为何忽然想起黑龙吻自己的时候,也是这种眼神。
    渐渐的,公司也盈利了,客户越来越稳定,两人的好日子眼看就要来了。
    然而,黑龙的家人找了黑龙回去。黑龙如人间蒸发地消失了。
    无论阿蓝怎么找都找不到,黑龙过往的朋友也没消息。只有一个与阿蓝有交情的小弟说,黑龙可能回本家了。阿蓝刚想去本家,黑龙就出现了。他浑身是血,右腿被人打断,额头上明显有个大口子。
    他笑着调侃:“老婆,我回来了。”脸上的肌肉挤成一团,完全没有了过往酷。
    阿蓝把人送进医院。医院里,黑龙没说为什么受伤,阿蓝也没问。两人出院后,阿蓝只说了一句话。
    “阿龙,我们做吧。”
    当天晚上,黑龙和阿蓝“激战”一夜,抵死缠绵。两具火热的身躯紧紧交缠。阿蓝一遍遍的喊着黑龙的名字,泪水和汗水模糊了双眼。
    “阿蓝……”
    在彻底陷入黑暗前,阿蓝仿佛看到黑龙哭了。
    一个星期后,阿蓝带着黑龙拜访乔爸爸蓝妈妈。
    蓝妈妈颇不是滋味地接过黑龙提着的一筐水果和几瓶洋酒。乔爸爸张了张口,却没说什么。
    继子长大了,却不和父母亲近,这是他们的责任。他们已失去教育阿蓝的资格。
    双生子见到阿蓝颇为拘束。阿蓝读书时长年寄宿学校,工作后又很少回家,难怪孩子们不接近他。
    谈了几句,阿蓝还是走了,没有一丝留恋。因为双生子的儿子一直闹腾,蓝妈妈也没劝住阿蓝。
    倒是乔爸爸,临别前把黑龙叫进书房说了几句话。纵使不是亲生,总归养了这么多年,感情不是假的。乔爸爸只说了这一句。
    出来时,阿蓝分明看到蓝爸爸鬓角的银丝。
    黑龙牵着阿蓝的手,堂堂正正地走出乔家大门。
    他说,我爱你,坦坦荡荡。
    过了几年,黑龙的运输公司做得有声有色。
    阿蓝逢年过节都没回家,只是每年按时往家里打钱。黑龙的家人来找过他几次,黑龙派人打了出去。周围的人说,黑龙越来越有老大的气势。
    阿蓝没什么感觉。只是黑龙的生意越做越大,办公室盖了一座又一座。
    阿蓝站在黑龙旁边,对他说:“我有没有说过我爱你。”
    黑龙一时愣住,三十多岁的老男人热泪纵横。
    

    作者闲话:

    年少懵懂,谁没悸动过,一时热血,涌上心头,要死要活,以为世界忘了自己。他们往往不记得,当初是先他们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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