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喜欢你,是我坚持最久的一件事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021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有一天和葡萄大叔去吃担担面,店就在某个车站下来后的拐角处,挺显眼的,我在那个车站下过无数次,但从来没想进那个店去吃东西,一来是那间店确实特别小紧凑得像哈士奇的五官,二来是也从没赶上饭点路过那间店,若不是看葡萄的朋友圈怎么着也不会觉得这家店以后会成为我美食地图手册中的一个必去之处。我们一人点了一碗担担面,他大我小,介于是他请客我又毫不客气地点了一碗最贵的茶树菇排骨汤,我们边吃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直到有只看起来像柴犬但比柴犬体积小一号的狗狗跑到我俩的桌边狂摇尾巴,葡萄就很迅速地放下筷子做了一件让我觉得他可能脑筋不太正常的事,“老板给我一份棒棒鸡”,他就拿那一整碟的鸡块喂那条狗,我悻悻地吃完面喝完汤瞪着他,“搞半天这么多年交情换来一顿饭的总值还不如喂给一只狗的?”葡萄给那类似柴犬的狗狗喂完最后一块扎扎实实连皮都没有的鸡肉块还温柔地摸摸那只狗的狗头,转头对我说,“我觉得它特别像Coco”。
葡萄大叔是个有点非主流的文艺青年,年纪远不到能被叫做大叔的时段,但他就特别喜欢别人把他往老了叫,我常常觉得他像个初高中学生,偶尔在博客里写点伤春悲秋的句子还要带上一串火星系的符号,往往有些故作深沉的感觉,所以,他的故事也有那么点不可思议。
打我认识葡萄起就没见过他有过女朋友,这非常不合理,因为葡萄是个可以算得上帅哥而且正值气血旺盛时期的适龄青年,因为性格温和人又很好说话,女性朋友倒是不少,但成功晋级女友的我是一个没见着。这也让我一度怀疑过他的性取向。
我和葡萄是在一个音乐论坛上认识的,他是纯欧美派系的,并在一个比较火的板块做版主,虽然我对欧美音乐认知甚少,但恰好我们最喜欢的歌手都是骚当,某个晚上屠版长聊遭到一群会员的吐槽,索性加了微信私聊,这不聊倒好,一聊发现我们在同一个城市住的地儿还离得挺近,第二天就约到饭馆吃饭了。后来混熟了,他就特喜欢带我去一家他觉得装潢特赞的静吧去喝两杯说说不顺心的事儿,就像我不太懂他会穿件荧光绿的衣服搭骚黄的鞋的审美观一样,我也不太懂一个穷困潦倒到壁纸都是用真的报纸糊起来的酒吧装潢有哪里可赞了,不过鉴于酒水费不用我付我也就勉强忍了。葡萄在这家酒吧跟我说过很多故事,他也不下一次说,不知道为什么好多事儿我就是特想找你倾诉,我也不下一次地回复他,能做这种特制垃圾桶我也是蛮佩服我自己的。因为不只葡萄,在他之前就有很多人说过类似的话,我自己总结就是我特别能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吧。当然朋友开心是最重要的。
按照当时葡萄说这个故事的开头来开头吧,我说这段你可能都不相信,我自己都不太相信。葡萄的初恋是网恋,在高二到高三的过渡期,学生时代最关键的时期,而且还是年龄差五岁的姐弟恋。那时候贴吧网聊什么的刚刚开始风行,葡萄在假期上网的时候跟他的初恋在一个聊天室聊起来,什么人生理想,什么做人哲学,什么情爱三观一通乱聊很投机,葡萄说,他从来没觉得这个世界上还能有这么个人好像比自己还要更加了解自己,那种感觉就是刚认识几分钟就像认识了一辈子,他还说,她的名字就特别别致,叫林烟,我当时就想说,嘿,巧了,我有本小说的故事主角也叫林烟,不过是个男的,当然这么煞风景的话听故事的时候是不能说的,我只能憋出一句,嗯,挺有诗意的。这不称赞还好,一称赞他就更有源源不断的美好形容词来堆砌他的初恋的女神形象,那么冗长我也记不住,总结就是,挺漂亮挺温柔挺适合做老婆。葡萄说高三的时候每天都特紧张特辛苦,只有晚上偷偷躲被子里给林烟发短信,她每天给他道完晚安他才睡得踏实,他月考考得不好只有她会鼓励他安慰他,她说等他高考完就来看他。“你不会傻到真的相信吧?”其实我心里早就吐槽了一缸子,也难怪他月考越考越差,这么着鼓励安慰有个屁用啊,“就知道你不信,我们当时是真的认真的,我晓得你怀疑这样交往才是影响我学习的本源,其实不是,我根本就不爱学习,如果不是她没准连大学都上不了,她在安城,我当时一心想考到安城的大学离她近一点”我嘁了一声“怕只怕你郎有意妾无情,你确定你不是单恋?”“不,我能感觉到她的真心,你没谈过这种你不懂”葡萄非常肯定,“呵呵”。说实话我听的时候再次怀疑坐在我面前的是男的还是女的,后来知道葡萄是摩羯座的便暗暗在未来老公人选星座录中给摩羯男打了个叉,反正我是受不了嫁一个比女人还难搞的男人。
当然如果故事只是这样无聊我也不会有想写的欲望,虽然摩羯男是婆婆妈妈了点,但是痴男就是痴男,认定了的事努力起来也是蛮拼的。时间到了高考结束以后,葡萄打了一个月的杂工,从早到晚三份工,攒了一笔小钱买了车票就冲到安城去了,这一个月他和林烟谁也没联系谁,他就是想给她一个惊喜,葡萄找到了她的家差点没把人家吓死,这场恋爱如果能在那个月定格倒不能不说是个让人燃起又相信爱情希望的故事,只不过,林烟在送葡萄去火车站的路上就说,你以后别再来找我了。换做别人傻子都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吧,可葡萄就是愣愣的说,那你来找我啊。最终葡萄也没去成安城上大学,但是和林烟的联系一直没断,直到大二他都觉得等他毕业工作了他们肯定能好好在一起。“你不觉得你给人家林姐姐造成了很大的麻烦么?”“放屁,她都算得上剩女年纪了有我这么个下家备胎不该做梦偷笑啊!”“哟,你还挺有自知之明嘛。”是的,葡萄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和林烟耗了那么久,耗了他最纯净的爱情耗了他最真挚的心,期间多少无知少女倒追他他都视而不见,多少基佬约炮他都听而不闻,他的林烟不说破,他就怎么着都不知道该放弃,下了多少次不再联系的决心,也总是忍不住要去点开那个很久不亮的头像,看那个原来充满互动的空间,拿把刀子在自己心头划拉千千万万遍愣是感觉不到痛。这段感情看似不了了之,其实当事人都知道谁也没过去,否则林烟为什么不结婚,葡萄为什么不再恋爱。所以要是说葡萄的初恋依然在维持也可以,这个故事是没有个明确的开始也没有个明确的结尾的故事。
至于Coco,你可能也猜到了,是林烟家养的狗,那确实是一只纯种柴犬,葡萄说,Coco和他非常亲,因为他住在林烟家那些日子老是在楼下大排档给它带红焖排骨。
“换我我也和你亲啊!”
“哎,当时想着要真娶了林烟,和这条狗相处的日子还长着呢,事先讨好下嘛。”
“你也是砸血本啊,你请林烟吃什么啊?”
“她在单位食堂吃啊,晚上会回家烧饭。”
“现在我心里平衡了,你知道为什么吗,”我也摸摸那条吃撑了就窝在葡萄腿边挡道的像Coco的串串柴犬的狗头,“说白了,最后,你也不如一条狗不是么?Coco还能光明正大呆在她身边呢,你呢?”
葡萄说,他不是个很有耐性的人,做事很容易半途而废,热情啊新鲜度什么的也很容易退散,但是在喜欢林烟这件事上他坚持了很久,即使是神交即使是柏拉图他也从来没有产生过厌倦的感觉。我说,因为这你是不是觉得自己特牛逼啊超神啊完全控制住了自己的欲望啊,其实大家都差不多啊,真的喜欢一个人,往好的结局想就是一辈子在一起了,但是呢,中途如果有个什么阴差阳错,那个人也是长期住在你心里的,只是你愿不愿意想起的问题。
于是,葡萄大叔那天没付酒钱。
说实话,坚持本身就是特别困难的一件事,扪心自问,我们坚持了些什么又坚持了多久?小时候喜欢画画,现在还画吗?初中的时候喜欢唱歌,现在还唱吗?从前喜欢睡前读两页书,现在还读吗?但是,喜欢本身又是一件神奇的事,因为它是可以被坚持的,虽然不画了,你还是喜欢画,虽然不唱了,你也还是喜欢歌,虽然不读了,你仍喜欢书。
就像喜欢你,即使我们最后没有在一起,也是我坚持过最久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