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奇缘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6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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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城西郊猎场广袤,从密林到平原,再从平原到湖泊。观赏兽类有麋鹿、紫尾鹤、玲珑五彩鱼。可猎兽群分白鹿、草羊、狡兔。虽然比不上皇家猎场的熊狮虎豹,倒也深受达官贵人的喜爱。
    远远望去,湖泊旁有一头白鹿曲颈饮水,而四周却没有任何兽群,在败黄的草地上十分突兀。白鹿浅黄色斑点聚集尾部,它优雅小巧,身后的密林却传来不少嘈杂的马蹄声,它并没有察觉到,正悠闲的晃动短尾。
    “沙沙沙——”
    何处的声音!白鹿猛地抬起纤长的脖子,它敏感的耳朵前后翻动,圆润的黑眼睛左右张望,最后锁定前方的干草丛。是人?不,人绝不能靠近白鹿仅仅二十米而不惊动它。
    长及半米的干草丛突然又晃一下草尖。
    白鹿不安的翻动蹄子,水滴从毛茸茸的下巴上滴落。它的不安并无道理,有什么东西向它靠近。就在这里!
    “嗒——嗒——嗒!”杂乱无章的马蹄声从后面缓缓传来,树木间马影闪烁。白鹿受惊狂奔而去。
    不速之客出现,他们越过长短不一的草丛,朝湖泊前进。
    “吁!”两头黑色骏马停步,两个全身胡装背装猎弓的男人跨下马背。
    走在前面的男人一身华贵,手戴青铜护臂,腰系赤红狐毛,脚踩瑞兽比对长筒鞋。
    跟在后面的男人只是简单一套牛皮背心,他从收袖袖口艰难地掏出一张白绢,待男人坐在地上后,小心翼翼的为前者擦汗,其殷勤服侍的模样,定然是个侍从了。
    “小张,把酒拿出来。”衣服华贵的男人有一对黑厚的柳叶眉,鹰眼锋利,鼻宽带勾,唇形角弓,十分冷峻。面相好,看似冷酷却有情,富贵,狡诈,义薄云天。
    仆人则是忠主面相,一张大麻子脸,眼睛挤得只剩缝,好在他眉毛秀而不乱,人中深长:
    “哎哟,我的爷诶,你怎么还有心思喝酒啊。赶紧把衣服脱了让小的给您验验伤吧!”
    “小张,你是越来越啰嗦,被只小猫挠了,你怎么哭丧脸?——唉,你是不是要本王亲自去马背上拿酒?”
    此人倒是豪迈。他的仆人一脸委屈,着急得跺脚,他家老爷又一双眼睛瞪着“嗯?”一声,他只好把手绢收回去,回去拿酒伺候。
    华衣男子左手拿酒,右手不知怎的垂在腿上一个劲的颤抖,再看他右侧,血已经流进湖水里了。“打开。”他声音不稳,热度从手臂传到脑仁,阵阵发疼。
    唤小张的侍从打开酒袋塞子,瞧爷扬起脖子就灌,心中是又急又恼。“爷让我看看吧。”
    华衣男子不语,当是默许了。
    “呀——”撕开袖子,定眼一看,差点让小张晕过去:“爷,这伤口都发紫啦!”
    “别叫唤,万一引来那只畜生你要如何是好?”
    华衣男子心中自有算盘,他心想,豺豹爪子有毒,若是是它自己偶然擦上,那也算了。不过,这西郊是向来没有凶狠兽类,只是供于贵族消遣而没有生命危险。
    ——嗨,奇了怪啊。竟然有人想要他的命。
    他右臂皮开肉绽,伤口冒泡还发紫色,恐怕时间一长这只手臂就废了。时间紧迫,也来不及推敲是何人所为,他道:
    “小张,你去后营叫玉嫣,她定有办法,若是不来,你仔细告诉她叶君敬还有救。至于我手臂之事,你也只可告诉她中了毒,但行事切莫慌张,不要叫人怀疑了!——快去!”
    “是爷,小的这就去办!”
    小张恐怕也见惯了大风大浪,急忙快马加鞭,速速往林里去。
    这个华衣男子心思谨慎,遇事不乱,攸关生死还惦记细处,该说可敬还是可怕?
    此处杂草乱生,狂野如焰,滋扬且浓密,他藏于这里,“有心人”定然寻不到的。
    只是。
    他机关算尽,却万万没想到自己被豺豹袭击处两里地,那只阴险的豺豹竟然偷偷跟了过来!
    不仅如此,它嗅到了血腥,即便被草原遮了视野,却依然知道猎物何在!
    这时马儿静静吃草,华衣男子弯腰清洗伤口,水声潺潺,溅出无数涟漪。
    平原呼啸的风声、沙沙的草声、哗啦啦的水声。除去这些,连男子的呼吸都控制得小心翼翼,浅进浅出。他竖起耳朵仔细凝听,可是连马儿都抬起了头,紧张观望,他却继续清洗伤口,叫人忍不住着急。
    不对!他的左手收了回来,而在腹间不出声息的拔出一把短刀,刀刃闪眼,很快被他藏掩住!
    原来他知道。
    豺豹顺风向前,每一步都走得极轻,它弓着背,双眼盯着前方,维持平衡的尾巴悬在空中,它是优雅而残暴的食猎者。
    褐色身躯慢慢的,慢慢的移动着···
    男人不动,他的背湿润了。而自己的马不安的踏动双腿,它正警告着:近了,近了,更近了!
    豺豹似乎正为猎物的迟钝而雀跃,身子越来越低,原本二十米冲进,它远在百米已经蓄势待发。
    这样就好,不要惊动它,否则它便立马袭击过来!
    草原顺风摆动,沙沙沙沙。午时的烈日拉长了人、马、豹的影子,突然,豺豹不动了,它身子已经贴到了地面,尾巴摇来摇去,可若仔细算来,他们的距离还有五十米!
    五十米够了,豺豹是年轻的雄性,它有体力,它更自信自己的强壮。
    “沙沙沙。”左边的草丛突然有了动静。
    一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戏码似乎正在拉开剧幕。
    天哪,究竟有几头。
    华衣男子有一种窒息的恐惧感。握紧短刀的手全是汗,担心防身武器会脱落,他动了动手指,握得死死的。又过了几秒,他连动也不敢动了,耳边交杂着各式各样的声音,怀疑和未知的威胁令他心神大乱,浑身虚脱。
    一只•••或者两只?还有没有第三只?
    静止的十秒,当华衣男子终于忍受不了这种对持,转身准备与这些恶兽一决生死时!竟然!
    “哗!”左边串出一道黑影,不知名的野兽朝豺豹冲过去。
    那豺豹见状先是往后退了两步,吱声呜咽,接着转身就跑。
    “嚎唔!”可它哪里跑得过闪电般速度的黑影,那黑影一跃飞起,朝豺豹背处抓去,只听见前方传来一声嘶鸣“噶唔!”两头野兽便倒在地上,连滚几圈,互相撕咬,最终•••豺豹被黑兽一口咬断脖子!
    可怕而惊险,短短一个起身的功夫,威胁似乎解除了?
    华衣男子浑身颤抖,他仰望远处,不论如何,这头黑兽救了他。
    黑兽听见动静转过头来,它满口是血,却并没有发动下一次攻击。男人见它看过来大变脸色,可黑兽却并不想攻击他,坐下来,似乎很得意,它歪着脑袋,“呼哧”用鼻子哼气,仿佛在表示它的厉害而蔑视吓破胆的男人。
    这次华衣男子看清了,那额头间分明是个王字,原来是世间罕有的珍兽黑虎。若是被发现了,定会被大肆抓捕,这可如何是好•••
    但,居然连华衣男子也动了贪念,他心中想:若是抓回去进献给太上皇——
    此刻,颇有灵性的黑虎突然顺了华衣男子的心意,竟然哀鸣的嚎叫起来,有几分撕心裂肺,它一瘸一拐的往森林走。
    对啊,豺豹爪子有毒,它浑身都有大大小小的爪痕,肯定和他一样,危在旦夕!
    不,不能让它跑了!这茫茫密林,要去何处寻到它?
    男子拔出长剑走过去,他想:此兽必定命不久矣,不如他杀了它,虽然美中不足,却也好过让黑虎逃走!
    黑虎听见了剑鸣和人跑动的脚步声,它自知跑不过对方,所以也不走了。
    “哼,孽畜。”伴随这一声咒骂,黑虎的四肢与身躯开始变化。
    华衣男子大骇,静观其变。
    虎身压扁的草丛间渐渐显现出一个雪白的躯体。他长发如漆,双腿曲起,手臂撑地,一双剑眉紧皱,睫毛颤动,眼波如惊沸的水,带着丝丝柔弱和无望。
    “你是妖?”华衣男子大惊。
    那是黑珍珠般的眼,他抓住脖子抬起眼,不屈的仰望,一脸深受背叛的憎恶。该说他有几分男子气概,偏偏血染红唇,更是邪艳染世,颠倒阴阳。若世间再有美人,恐怕也不及今日所见了。
    地上的男子虚弱的喘气,他冷笑,满口都是血浆:“没想到我救你性命,你反而恩将仇报要杀我。我生为虎,则为王,既不会向你求饶了。——哼!”
    美艳的男子伸长脖子,神情倔强,可是华衣男子太过吃惊,不论是妖,还是他,僵硬了手使剑指着对方的脸。•••玄哉,炎国鼎鼎大名的赵王爷一时半刻下不了抉择!
    也许知道自己命不久矣,黑虎妖突然凄凉的道:“只是可惜——可惜——”
    来不及细问,身中剧毒的黑虎妖便倒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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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日西郊狩猎黄昏结束,诸位贵族驱车而去,欢声一片。他们言语三分下流七分讥讽,几乎都知道了赵懿轩的另一面。身为当今皇上赵懿远的胞弟,三十二而无子嗣,并非忙于政事,而是•••呵,不可说,不可说。
    赵懿轩,又号无情王爷。从不近女色,勤于政务。太皇太后为他选了许多沉鱼落雁的婢女,亦不能让他为赵家开枝散叶。
    他从西郊猎场回来时带了一个男子。那男子衣不裹体,容貌姣好,他们是什么关系引人遐想,京城一时风雨,那些藏在青楼后的伶人馆似乎也光明正大起来。
    盲目跟风的百姓抄热了一朝的男风,没过三天,竟然已经有人吹起喇嘛迎接男妾!
    事件中的名角赵懿轩赵王爷却守在府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似避风头,倒是那些听风是雨的大臣,有不少上门劝慰,也有不少人干脆挑了几个貌美伶人送上门来讨好关系。
    “哎呀,我刚才去后殿如厕,竟然遇见一位貌美男子在桂树下闭目养神。离去得太匆忙,忘了问小奴他是何人。”
    府中有客人,外人常来拜访,终究还是被发现,顿时惊为天人。
    王爷说:“那是客人。”
    “噢•••客人。那王爷可否为小臣引见这位客人。”十分殷勤,笑容猥琐。
    “那不行,我这位客人尊贵得很。”王爷转身。
    奸猾朝臣跨步追上,不乏言语讥讽:“王爷,金屋藏娇~~~啊。”拉长音。
    藏藏藏,个个都以为本王金屋藏娇。
    赵懿轩不厌其烦,却有几分得意。这世间盛多奇珍异兽,那奇珍异兽的活物如何?呵呵,皇家比吃比穿,比门下食客,比字画珍宝,甚至是外族俊男美女。可比起他的,简直是布鼓雷门,小巫见大巫了。
    王爷日日藏在府内,一来避风头,二来卖个关子。那些大臣好奇得下了早朝便登门拜访,庭前车马络绎不绝,一时间连老百姓也挤破头,踩上同伴肩膀一探究竟,偶然惊鸿一瞥,欣喜得跌落,到处宣扬:“天人啊!是天人啊!”
    一传十十传百,赵懿轩是有些撇不开面了,亲自邀请贵宾出门宴客,对方一是不愁了荤腥欠下恩情,二是想见识见识凡间所谓的达官贵人,居然应承下来!道:“也好。”
    第一个月京城闹得风风火火,赵懿轩带着“宝贝”四处显摆,连当今皇上都开口带进宫见上一面,可谓春风得意时。
    第二个月京城坊间流传小画,因是杜撰不少,又有狂徒吹嘘,画得胭脂满面,腮红擦圆,一媚态放浪之姿,顿时讥笑声一片。赵懿轩只觉得是乡间胡闹,却怕“宝贝”知道,天天带着。寸步不离。
    第三个月,“宝贝”偷溜出门,猎杀一头麋鹿,归途中偶然见到民间窃语,勃然大怒,销毁无数图画字帖。民间终于见了真人,赵懿轩十分失望,既然是“宝贝”,寻常人若见得,那还算得上什么“宝贝”。
    第四个月,青魇可以自行出门,游览各处,赵懿轩管是管不住了,只能任他自由。
    小张尾随调查,细末始初,大大小小均可查阅书册。
    小张是十分警惕这来历不明之人,王爷又对他百般“宠爱”,那还了得!
    偶然一天,青魇随王爷去东郊狩猎,那东郊非皇系血脉,寻常达官贵人不可入。青魇荣幸之至,却言辞放肆,说什么“我只看得上珍兽。肉软口感佳”还说什么“怕什么,我下次把足迹引到你皇兄府内”等云云听也听不懂的话。
    小张总有一腔不满,却被玉嫣说是“妒忌”。
    他怎么妒忌了。他堂堂一个事务总管兼王爷亲信,跟一个•••哼,男宠计较什么。
    再说了,王爷喜欢他,不过是充面子,王爷至今都没叫他侍寝,可见一般嘛。
    小张以为是如此,但他还是继续尾随青魇调查——
    山崖如墨,水帘卷地,一时大燥。岩上黑熊扑鱼,岩顶水雾缭绕,浓密得一丝阳光都射不下。青魇领着王爷脱离大队,独自游览此处,两人隐于山涧洪涛水流中,观赏浓时兴致高昂,两人便寻块干地喝酒,豪爽欢笑,如遇知己。
    “为国为民,建设一方才能称作王啊。”赵懿轩拍拍腿,思虑的眼看得很远。
    正如心中所想,青魇大喝:“说得好!”
    赵懿轩又提起神来,他盘膝在水边的一块圆石上,一壶酒撞上青魇的酒坛:
    “我虽然无缘帝位,却愿为民分忧。•••哈哈,你小瞧我是庸鄙之辈,贪恋富贵荣华,醉生梦死,又哪晓得我心中的担忧啊•••皇兄他与左丞联姻,右丞势力不满,朝中势力动荡,他不听哪。”末了,他连连摇头。
    “你哪里不是醉生梦死?”青魇调笑,一挥手,酒洒了一地,“借口,统统是借口。”
    “唉,”赵懿轩搂住青魇的肩膀,免得他从圆石上掉下去,待青魇坐直了,赵懿轩便打趣道:
    “好好好,都是借口。青魇兄呢,我借酒消愁尚有说法,你呢,又有什么不得志?”
    青魇平时都喝兑好的桃花酒,这状元红忒烈。他双手曲在膝盖上,有一搭没一搭的哼笑。他晃晃肩膀,伸出两根手指头掰,他似乎理不清头绪了,脑袋向后歪,望天长叹:
    “往事休矣,不提也罢。只是欠了•••欠了一个人的答案。”
    “答案。什么人,什么答案?”赵懿轩知道青魇醉了,有意套话。
    青魇移下眼球,酒坛抱在怀中,他默默掏出脖子上的蓝龙玉坠。晶莹的光泽散发阵阵光晕,他勾勾嘴角,琥珀石中的人也勾勾嘴,他柔下神情,陷入了沉默。
    哗哗哗,瀑布飞溅。远处是浩浩荡荡的鸣鼓与追逐声。
    “三年了,”温柔的声音,细细叙说这场找不到的撕心裂肺,带着微小的沙哑:“没有人知道他在哪——”
    赵懿轩并不打扰。
    “茫茫人海,渺渺众生。我竟然找不到一个小小的季子槐•••”
    “季、子、槐?”赵懿轩一字一顿的重复,迷茫会儿,念念道:
    “季子槐?那个写:‘季晚盲言,求问仙,倒不如抱子问槐’的季子槐?”
    哎呀,不好。季子槐既是俗人又是小人。喜欢串改别人的文词不说,还喜欢大发厥词,哗众取宠,偏偏世人对他又爱又恨。赵懿轩自己也矛盾得很。
    季晚盲言,求问仙,倒不如抱子问槐。暗示的是:盛世走到头了,到处都是无知的言论,盛行拜仙风,还不如抱着孩子去问鬼。槐,在百姓看来是不好的,多数是寄生冤鬼,专门带走孩童,所以槐,又有鬼之意。
    季子槐在自己的狂词中添上自己的名字。季,子,槐。生怕世人找寻不到出处,呵,还偏偏能对上口。
    青魇眼中朦胧的雾腾腾散开,他牢牢的盯住赵懿轩,眸内敛寒,从岩上下来的黑熊都躲得远远的。不必开口便气势涛涛,此处是要害,一踩就完。
    赵懿轩只能怪自己喝酒误事,想得快说得快,在青魇双眼的威逼下,他只能两手一摊,对这个季子槐爱莫能助:“他是京城一介富商。若不是你要找的人,可别一生气,便跑到皇氏园林猎鹿啊——”
    上次才死了一头麋鹿。赵懿轩上次就是没答应他,什么劳什子肉带皮、带血丝为顶级,最次也要生肉。这饮毛茹血的美人旁人不爱看,赵懿轩以为自己的话最大,哪晓得青魇也威风得很,亲自猎了一头珍稀动物,罢了鹿角还给他送来。那御前侍卫寻踪迹前来,事情差点闹到皇兄耳边,赵懿轩简直怕了这个祖宗•••
    赵懿轩其实还挺幸灾乐祸,他摸着下巴笑:“倘若他得罪你,你可别闹大啊。”
    “你怎么断定他会得罪我?”青魇挺得意。他认识,他知道。
    赵懿轩但笑不语。铁嘴铜牙、惹不起的季公子到偷词改词、京城偶像的季老爷。呵呵,只用了短短三年时间。
    他赵懿轩,四岁进学堂,六岁背《诗经》,七岁背《道德经》。什么倒背《孙子兵法》,默写《春秋》《史记》,简直都是侮辱他的才华。可是对秋子槐这人吧,他只能说百姓的看法才是最真实最简单最精辟的:
    秋子槐嘛。呵,一字可批,曰:贱!
    赵懿轩原本就觉得是认错了人,他只希望季子槐不会太过分,像辱骂求仙者“你抱你儿子去问鬼啊”一样伤人。
    然而一心等看戏的赵王爷却没有想到原来他们真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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