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山有枢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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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有枢
    (一)
    现在有一门职业,专门从事嫁祸,无论是纠纷、争端、感情、还是家族秘斗,只要给足了钱,嫁祸师都可以帮你办到。
    如同人分三六九等,嫁祸师也有等级。小的不才,恰好是嫁祸师里神的级别。
    在嫁祸的各种事件里,感情嫁祸最难的,一是因为人心叵测,时不时的变数就会让结果功亏一篑,二是因为耗时太长。感情这东西最难捉摸,投入高回报少,接这么项业务足够接其余的好几件了,而且在业内,感情嫁祸的订金最少,最不值钱(除了极个别的)。
    这年头,谈的都不是感情,是钱。
    但是这是最能体现嫁祸师能力与节操的事儿,如你所见,这种出力不讨好的事干多了就会像我一样被封个王,封个神什么的,搞得好了,别人还说你高风亮节,不贪图荣华富贵。
    这都是业界传的,其实这都是屁话。我们这一行熟络的都知道各自的底细,压根就是闲的蛋疼,家里有了金山银山,这点小钱是在看不上眼,况且,大家族里强迫相亲的戏码并不少,打小就这么熏陶,怎么着也耳濡目染,知道该怎么做了。
    嫁祸师,图的就是滋味儿,活得痛快。
    在这里,你就是主导者,你主导着整个人生,只要你想,世界都会围着你转。(当然,让世界围着我转这种说法是夸张了些,我只是想表达作为嫁祸师的随心所欲)
    于是我又接下了一个嫁祸。
    很简单,女的叫于雅,男的叫何长敬,小三儿呢,叫叶思思。于雅作为何长敬的未婚妻(实际上她自己也喜欢何长敬),下半年就要结婚了,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她的堂妹——叶思思和何长敬的关系暧昧起来,简直到了溺爱的地步,连公司机密要务都带着她不避嫌。
    于是,我决定搞到一份机密出卖给何长敬的对手公司,这样,嫁祸就显得顺理成章了,毕竟,何长敬不会缺心眼儿到卖了自己的公司。
    这份工作异常考验人的耐性,在我埋伏了一个月还是没有打探到消息的时候,我再一次领教了一点。
    于雅显得没有耐性了,三番五次的催我快动手,可是这也由不得我啊,我既不是何长敬的公司要员又不是他的傍家儿,连个朋友都算不上,拉上于雅,我充其量就算是个搞破坏的,破坏人家和小蜜儿的幸福生活。
    兔子逼急了也会咬人。这句话是真理。
    我认为我比兔子高级些,所以我不被逼急了也会咬人。
    不管三七二十一,找不到就挨个撬锁找吧。趁着夜色,我潜到警卫室,敲昏了保安,迅速地切掉监控器,立即带上工具开始我的伟大工作。这点带小偷性质的做法是我最鄙视,最不屑于用的,小江给我介绍这种新的作案手法时我还清楚地记得本人倨傲的俯视他,说不屑与他同流合污。
    但是事到如今……我就不说什么了。邓小平同志说得好——不管黑猫白猫,能抓到老鼠的就是好猫。作为二十一世纪的良民,我觉得我有必要认真贯彻执行。
    在搜完五层楼还是一点东西都没搜到时,我有些不耐烦了,心想,下一间还是没搜到的话就打道回府,补充体力,明天再接再厉。
    听说过一句话么?人倒霉,喝凉水都塞牙。
    在我惬意的喷出一口烟撬开门锁时,咯噔一声,那门自己开了。出来的是一张戴着金丝边眼镜的极为斯文的脸,此脸名为何长敬。
    (二)
    你知道心律瞬间飙到一千是什么感觉么,我感觉到了。这颗脆弱的肌肉组织和血管组织及细胞组织所组成的物件正以做死的节奏在我胸腔里狂跳,每一个声音都被无限放大,我甚至可以清晰地听到我身体里红细胞供氧的欢呼声。
    有人说,脑补供氧充足有利于大脑迅速运转,在这电光火石的一刻,我挂上职业的笑容:“我还以为人都走了呢,你们公司留你加班啊?”
    何长敬犀利的X光射线透过眼镜片扫描我身上的每一个细胞,迟缓的说:“你是谁?”
    镇定的举了举手上的作案工具:“换锁啊,你们老总把名片都留给我了。”为了增加可信度,我掏出何长敬的名片:“呐,这不是你们老总么?还有这个,我们公司的业务单,上面不是写这么?”
    何长敬扫描了一下,眼里还是怀疑:“现在是深夜,为避免麻烦,请您先回去吧。”停了一下,又说:“如果对您的工作有任何妨碍,请打电话,我会给您补偿。”
    “不碍事,我也是想快点做完,没有想到您这么晚还在这。”我利落的回答,心里紧张的要死:你快走吧,快走吧……
    何长敬点头嗯了一声,刚迈出两步,他忽然转过头来:“你怎么知道我是何长敬?”
    脑门上的汗瞬间下来了,我勉强死撑着:“看您器宇轩昂,一定是公司的高层,这么年轻,除了何总还有别人么?……”
    何长敬逼近一步,我忍不住向后退,他阴测测得问:“你不是说我们公司留我加班吗?嗯?你是谁!”他手伸向我。
    见事不好,我扭头就跑——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然后……
    我高估了我的速度……
    这件事的后果是,我以极度狼狈的姿态坐在一个堪称审讯室的小房子里,白炽灯一开,晃得我睁不开眼,何长敬阴森的脸隐藏在光亮之后显得格外毒辣,就连他的温柔一笑露出的那排白牙,我都觉得是淬上毒的匕首,随时准备把我分尸火化。
    我不断着脑补着何长敬桀桀怪笑着把我先奸后杀,五马分尸,挫骨扬灰的场景,越想越觉得何长敬是个人面兽心的衣冠禽兽,在高度紧张的状况下,无论何长敬做出如何优雅的动作都被我自动屏蔽,转化为一幕幕惨不忍睹,杀人越货的前奏。
    可能是我脸上的表情太过狰狞,何长敬发话道:“你是不是尿急?”
    我努力淡化了下紧张的情绪,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不……是……”心里问候了他的祖宗十八代(附带着于雅)。
    “到底是不,还是是?你说清楚啊?”何长敬摘下眼镜,眼底隐忍的笑意毫无障碍的凌虐着我的内心。
    你这个渣滓……社会的败类……人民的敌对者……党的反动派……
    终于明白古代为什么有剜眼这种刑罚了,有种人,他身上的确带着这种让人恨之入骨的气息。何长敬俨然是这种人中的佼佼者。
    他见我不答话,上前一倾身,距离近的我甚至都能看清他的睫毛。
    不……会……真……的……要……先……奸……后……杀……吧!!!!!!!
    脑袋上原本就乱蓬蓬的毛猛然炸开:“大侠!饶命!”
    (三)
    其实,是我想多了,何长敬从某种方面来说,的确是个了不起的人物。至少从我嘴里撬出东西的人还是少见的,在他面前,你会不由自主的受他牵制,甚至没有察觉自己已经被牵制的这个事实。
    这是很头疼的一件事,泄露顾客的信息是绝对不允许的,就在我抓耳挠腮不知道怎么开口跟何长敬解释的时候,他重新戴上了金丝边的眼镜,拿侧脸对着我,说:“这件事我就不追究了,但是,你也要明白,不要再插手有关于我的任何事。否则,得不偿失。”
    “你是说真的?!”我差不多是从椅子上跳将起来了,激动地不能自已。
    “当然。”何长敬转过身子,拿出一沓钱来,很厚的一摞,推向我面前,“这应该足够你的酬金了,这之后,不要让我知道你还在为于雅做事。”口气甚是张狂。
    我这人有个毛病,见不得骨子里比我狂的人,也受不得别人拿钱甩我,虽然这种事很多人求着被人甩。
    我谄媚的将钱数了一遍又一遍,拜金的样子,我自己都忍不住唾弃我自己,实在是太恶心了。何长敬脸上的表情我看不到,想必也很唾弃我吧,起码我们之间的气氛松懈了下来,连带着我紧绷的神经。
    我和何长敬第一次短兵相接的结局是我目送他远去,我得到一笔不菲的资金。
    (四)
    小江问我:“你会不会喜欢上你的客人?接的全是这样的嫁祸,公私分明是不太可能的吧,像你这样的人。”
    我记得当时我很臭屁的把手拍在小江的脑袋上,告诉他说:“就算喜马拉雅山塌了,爷也不会干这么蠢的事儿。”
    (五)
    何长敬让我不再插手,这件事本身就是不可能的。于雅本来就很敏感,在这样的节骨眼上忽然找不到我——一次两次还说得过去,三次四次就有些难办了。但是她毕竟是富家小姐,还有一定的修养,不会那么心急火燎的找我算账,多少给我一些缓冲的余地。
    人能爬到一定的地位,不是简单地耍耍嘴皮子就可以的。就比如何长敬。
    我原以为只要安分一两个月他就会放过我,何况,就算于雅来找我我也会警惕的找不显眼的地方。然而,我失算了。这个人不肯他的身边有任何的隐患,一旦萌芽就要马上除掉。
    还是审讯室大小的空间,不过这次我真的是光的了。何长敬金丝边的眼镜片在日光灯的照耀下反射着刺目的光辉。我呵呵傻笑一声,想要把四肢伸回来,但是伸到半路,何长敬不紧不慢地赏了我一道火辣辣的鞭痕,像火在烧。
    真是极度的羞耻,在这样目光的注视下。何长敬的目光刮过我的身体,真是不公平啊,我这样想。于是顺口说出来了:“有本事你也脱啊。”
    “嗯?”何长敬下巴一扬,“你有这种兴趣?果然人不可貌相。”说话间上半身微微向前倾,我可以清晰的听见自己的心跳。
    “知道为什么把你弄过来吗?”
    我无言的翻了一个白眼,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你肚里的蛔虫!但是还是老老实实的回答:“不知道。”
    “你还是记不得了。”何长敬叹了口气。“安晓。”
    安晓?安晓?安晓……谁是……安……晓……啊……
    (六)
    曾经有一个人说过,你不死,我不能安心过活。
    (七)
    我的四肢被打开,好像解剖台上的青蛙,没有丝毫隐私可言。
    何长敬坐在我身边,抽着味道很重的烟,我们都沉默着,谁也不想打破这份寂静。
    “白之幸,你还是不肯放过我啊。”我望着白色的吊顶。
    “你不死,我不能安心过活。”白之幸凝视着银白色的打火机缓慢的说。“我一直在找你,找了很久。我一度以为你死了。”
    “那你干脆以为我死了不就好了,费那么多力气做什么?”我真的搞不懂,为什么他还是不肯放过我,为什么非要把我逼到死路。两个人明明不能在一起,为什么还要互相折磨到死。
    “谁知道呢?”白之幸偏过脸来看我,脸上有种堪称温柔的表情,“我本来都是要放弃的,明明是两张不一样的脸,不可能是一个人的是吧?可是安晓,骨子里的东西是不能改变的,就像你永远都会害怕我,哪怕换了张脸也不能改变这个事实。你的这份恐惧我已经实在的收到了。”他的指甲划过那道鞭痕,“这是我亲自刻上去的。”
    “你滚!你滚啊!你他妈怎么不去死!别碰我!白之幸你怎么不去死啊!你这混蛋怎么还活着!”手铐深深地勒紧手腕,哐哐作响。“我现在是方玥!不是安晓!安晓已经死了!他死了!我不是啊!我不是……安晓!啊……!”我努力不哭,作为一个男人在这种时候哭,太丢脸了,可是我还是哭了,怎么也止不住。
    白之幸看着我闹腾,直到我再也没有力气,他说:“闹完了?”
    我不看他。
    他说:“我要上你。”
    “你!……滚!白之幸!你滚!你去死!……啊!”
    (八)
    我想忘了白之幸,这些年我一直努力着,成为嫁祸师,很多行行色色的感情我都看过了,我想我已经百毒不侵了。
    还是不行啊。
    白之幸再次撕破我的世界的时候,我就知道不行了,这是我最坏的一次嫁祸。这个人是个十足的混蛋,但是就是这个混蛋,让还是安晓的我死过一次,为了他。
    值不值呢?很难说清楚。
    我的身体背叛了我。
    (九)
    清晨,白之幸坐在我身边,我动了动身体,背对着他。
    白之幸说:“我以为你死了。我梦见你,我看见你就在那里,但是我们中间挡着东西,这才相信世上有阴阳两隔。”
    “所以呢?”
    “我想和你一起过活。”
    “于雅呢?叶思思呢?这一切呢?”
    “万事有我。”
    “……”
    “……”
    “好。”
    白之幸吻吻我的额头:“现在你要记得了,你死,我不能安心过活。”
    “……好。”不死。地老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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