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  【第十四章】杏花烟雨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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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杏花烟雨
    永宁,西出永清三里,距贸易重镇二十多里。
    永宁是一座小城,不比庸城的繁华,更不必永清的地理重镇。
    可永宁,确有它出名的资本——杏花烟雨。
    “公子,这城好小,哪来什么特色啊?”嫣然在乍见之下,对这座雅致偏远的小镇,有些意见:“还比不上庸城的繁华……”
    “要繁华有什么用?”清墨勒住了缰绳,跳下马,“这种僻静小镇,才是值得一游的。像洛阳那种地方,若不是有一壶梨花白,配上醉鱼好吃,我才不会去那种铜臭味重到能熏死一头牛的地方!”
    “可,这里也不见得,由你说得这么好……”嫣然不甘心地嘀咕道。
    “你懂什么?”清墨顺手抽出骨扇,对着嫣然的脑袋就是一扇子,“永宁,第一是找头好,至于第二么?……”
    清墨微微顿了顿,似是感慨道:“是需要品的……”
    “何谓品?”
    “可曾听过一句话?”清墨微微侧头,含笑望着羽:“杏花烟雨自断魂?”
    “莫不是武林绝技?!”嫣然一拍脑袋,脱口而出。
    清墨扣着手里的骨扇,强忍着不要一巴掌拍飞嫣然。
    羽却没有辜负她的期望,淡淡地咏出一首诗:“杏似落英醉缤纷,美人烟花苏幕遮。”
    “是了!这首诗,变涵盖了永宁的特色——杏花和舞杏的女子……”
    “想必,写诗之人,也是潇洒的文人墨客……”羽淡淡地叹道,似乎为不得见这样的男子,而感到遗憾:“我也只是听闻这两句诗词,可惜素来学问不精……”
    清墨摇了摇头,“也许,写诗人未必有你这样的心境,更没有你这般的际遇。”
    “难道公子认识写诗的人?”嫣然一脸诧异地望着清墨——要知道,写诗人,可是扶苏公子啊!
    虽然江湖上,很少有人知道诗作的主人,可他是知道的,那一日他也是在的。虽只是远远地看着,但那女子一袭突兀的嫣红,带着那些落花的飞舞,着实让人难忘。那个传说中,雍容淡漠的扶苏公子,依旧温和地笑着,带着些许溺宠地下下这句诗。
    “啪!”啪地一声,清墨又是一扇子:“少女,该回神了!”
    “啊!”嫣然惨叫一声,终于知道了说错话之后,连带着发呆的后果。
    羽没有屈服在嫣然的骨扇之下,追问道:“你真的认识写诗人么?”
    清墨微微愣了愣,旋即笑着摇了摇头:“不认识……只是从诗中,读到了些许哀婉和遗憾罢了……”
    没想到是这样的答案,羽愣了愣,点头:“原来是这样……怕谁我学艺未精的缘故。亚父倒是常说,我学东西没有定性。总是三天打网,两天晒鱼。到头来,虽然什么都知道,但却没有一样的精的。”
    “哦?!”清墨略有些诧异,“学的太精,也未必是好事。”
    “怎么说?”
    “博闻,然后只需略知一二便可……”
    “为什么?”
    “人的经历是有限的,宁可多知道一些东西,即使有些细节上不明白的,还是可以找到答案的。若是什么都不知道,变成了小二郎上课,一问三不知,即使被人骗了,也还帮着别人把自己打包。”
    “原是这样……我倒是从未想过这个,只是觉得有些东西,实在乏味得很,却又不得不学!”
    “有机会,我倒是可以替你去劝劝。”清墨只是微微客气了一番,“听与不听,就在他了。”
    不愿再继续这个话题,清墨指着巷尾那一丛丛,尚未开败的杏花说道:“话说放着大好的美景不顾,我们尽聊些煞风景的事情做什么?”
    “这是……?”
    “整个永宁,最大的杏花园,在院子中间,分飞的杏花,足以让你洗礼一场花雨!”嫣然若有所思地说道,一路迎着两人像园子的大门走去。
    “照这个阵势,整个园子极大!”嫣然再一次露出老学究的表情:“对着园子开始摇头晃脑,看这个格局和走势,园子的主人或者建造者,是想做一个局的。”
    回答的它的,依旧又是一柄骨扇,清墨轻描淡写地补了一句:“这局子倒是不错的,可惜天时不待,现在基本没什么用了。不过,嫣然,你若是愿意去学着一些,倒还是不错的。”
    嫣然再度迷茫,哪有这样的主子?一面让自己不要乱看乱翻动,一面又让自己好好学习?这不是在寻他开心么?也罢,也罢,谁叫这个主人是他捡来的呢?
    哦不!说反了,真相应该是,他的确是被主人捡回家,一顿顿好吃好喝豢养的。
    “看,那块木质的雕牌,想必是园子的大门了。”嫣然继续兴奋地比划着。
    清墨浅浅的笑着,向羽微微欠身:“如此美景,不如公子先请吧……”
    “为什么?”羽虽然有些诧异,但依旧还是当前走了过去。
    轻叩柴扉,羽推开毫不起眼的木门,顿时被眼前的美景给惊到了。
    “好漂亮……”
    “恩……”走在身后的清墨,只是低低地应了声。她知道,这个极致的风景,唯有亲手推开,才能体会到这极致的美。想少年时,扶苏哥哥、还有虞姨,带着自己来这里的时候,那种震撼感,绝对的毕身难忘的。
    “走,我们进去吧……”清墨拉了拉愣神的羽,跨入院落:“这里早已不是私宅,最后一任主人早在十年前便去世了。此后,这座院子,便成了寻常人家和文人雅客的好去处了。”
    “原是这样……”羽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跟着清墨一同走入漫天的花海中。
    贪婪地呼吸着熟悉的味道,清墨微微闭起了眼,任由漫天的杏花落在身上。
    一袭月墨色的长袍,点缀着星点的馨香……羽不禁看得有些呆了,那样的清墨是他不曾见过的,不带一丝尖锐的突兀感,更没有那种傲气,只是就这样静静的转着圈,不禁意间和漫天的花海融为一体。
    “好美……”虽是赞美之词,却突兀了一副美景,
    清墨的动作缓了下来,眼眸瞬间染上一丝傲气,朝着声音出来的地方扫去。
    引路的男子,一袭湛青的袍子,绣着暗金的麒麟纹,非富即贵。但他并未向清墨走去,而是一脸欣喜地冲着羽走去。
    “项兄弟,好久不见!”先是一抱拳,随即狠狠地搂住肩膀抱住,“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江都一别,已然偶三载,真心想兄弟得紧啊!”
    “周兄!”同样回应重重地一天锤,羽抱住男子的臂膀。
    清墨浅笑着,带着一丝羡慕的神情,由着羽一一介绍着:“墨,这是我的好兄弟——周方;周兄,这是我的救命恩人,清墨!”
    “周兄,墨这次有礼了……”清墨欠身作揖。
    “有礼!有礼!”周方毕竟是江湖人士,乍见故友,不时地激动着,热情地替身侧的男子介绍道:“这位是我的义兄,姓刘,单名一个季字……”
    是他?这不正是那天,喝着小酒,发着酒疯,妄想一尝三月梨花白,有贼心却没贼胆的刘某么?
    清墨几乎毫不掩饰地翻了一个白眼,若不是怕碍着别人好兄弟一聚,她一定会再加讽刺几句的!
    “刘兄……”
    “项兄……”
    许是两人互看不爽,只是各自鞠躬作揖,便不再望向对方。至于清墨,她更是懒得做样子,自顾看着别处。
    这四周风景大好,何必浪费这杏花烟雨,看那些讨厌的人?
    虽然清墨不想理,但不代表嫣然不会多嘴,“公子,这个人是在客栈,和我们抢梨花白的人么?”
    不等清墨一柄骨扇敲上去,刘某人已然凑到近前,细细端倪着清墨:“这位小公子,看上去有些面善啊?”
    半柄骨扇直接拍飞,清墨回敬一个白眼,“公子认错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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