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三章 记忆之夏(9)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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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刚一进巷子,母亲在家门口等着我们归来的身影便映入眼帘,她一直身体很好,并且性格开朗。
    “哟!凌戍,你们可回来啦!开了那么久的车,累坏了吧,快快快,屋里坐。”
    我们一下车,母亲立刻就迎了上来,不,准确的来说是,立刻就迎上了凌戍,拉着他,好一阵嘘寒问暖。果然,和凌戍一起回来的话,自己就一定会被忽略掉。
    “汪汪!汪汪!”我正欲往后备箱走去,却被一阵狂吠挡住了去路,原来我还是没有完全透明化,一双凶神恶煞的狗眼正目光灼灼的盯着我,这龇牙咧嘴之势,大有欲咬我而后快之势。眼前这只后背为棕色,肚子为白色,流着哈喇子的肥胖沙皮,就是我母亲养了六年的宠物狗,似乎是叫…。
    “彦仔,怎么了,叫得这么厉害,一会儿街坊四邻该来提意见了,快闭嘴!”
    我一直在想,是不是就是因为这个名字,才搞得它对我一直这么苦大仇深的。
    “哟!季彦,原来是你啊,怪不得狗这么生气。你这个臭小子,还知道回来啊!”
    “是是,居然是我,让您老失望了,对不住了。”
    虽然是许久未见,但不知为何,我和我妈一见面,就忍不住得互相抬杠。
    “嘿?!你这小子,怎么说话的!彦仔,给我狠狠地咬!”
    语毕,我妈玉手一指,沙皮竟然真的更来劲了,站在原地又叫又跳的,一跳老高,还带旋转,惹得哈喇子四处飞溅。
    “妈,不是我说你,你看你养得这狗,什么德行。”
    “什么德行也比你这个一年就回来一次的臭小子强!”
    “妈,你这完全是…”
    “好啦好啦,季彦,伯母,我们还是先进屋再说吧,彦仔也别叫了,进屋进屋。”
    一见凌戍插话了,母亲似乎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立马换回了刚才那副喜不自胜的表情,冲着凌戍笑得嘴都合不拢了,一把拉住凌戍,吆喝着自家的沙皮,先我一步进了屋。
    我妈一边往屋里走着,一边还不忘丢下一句吩咐,“季彦,你把行李拿进来啊。”
    “……”
    “伯母,我去给季彦搭把手。”
    “不用不用,几件行李他还拿不了吗?!”
    “…嗯,没事,你先进去吧。”我对着抽不出身,扭头望向我的凌戍说道。
    也不知是不是在每一个母亲的眼中,孩子们的时光都是不会流逝的。至少,在我妈眼中,凌戍永远是那个小小年纪就礼数周到、学识广博的秀气男孩,而我则是她恨铁不成钢、屡教不改的臭小子。对于凌戍家里的事,我也不清楚她知道多少,她从来不问我,我也从来不提起。但我相信她一直心里有数,作为一个成年人,作为一个女人,更是作为一个母亲,她所能洞察到的东西,或许,永远都远超我的想象。
    “伯母,这是给您带的一点小心意。”
    “哎呀,凌戍,不是伯母说你,回自己家还带什么礼。”
    “呵呵,伯母,您这才是客气呢。”
    “呵呵,瞧你说的,那阿姨就收下了,你先坐着,我去准备晚饭。”
    我拖着两个箱子刚进屋,就碰见凌戍从自己随身携带的包内,拿出一个包装精美的小长盒递给我母亲,看样子,应该价值不菲,很可能是条手链或者别的什么。我妈一脸乐呵,走过我跟前时,还故意将手中的礼盒在我面前晃了两晃,“瞧见没?空手回来吃白饭的臭小子!”
    “…你自己刚才不是说了吗?回自己家还带什么礼。”
    “所以说,你这臭小子就是缺心眼呢!”
    “…行行行,下次我准带。”
    “别别别,你愿意送,我还不一定乐意收呢!”语毕,这正逢更年期的老太太,丢下气得牙痒痒地我,摇晃着礼盒,一步一扭的走进了厨房。
    “凌戍,你都听见了吧!这就是为什么我和我妈打电话,总说不上两句话原因。”我将箱子暂时扔在了玄关,没好气地走进了客厅,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喝完了一大杯白开水。
    “呵呵,我觉得你们就这样,就挺好的。”
    “你这家伙还笑呢!自己知道备礼物,也不知道提醒一下我。”
    “我备礼物是应该的,你就不必了。”
    “不必了?!你是没看见刚才我妈挖苦我那样儿!”
    “呵呵,我是说真的,你回来,她就很高兴了。”
    “…如果我再带份重礼回来,她就更乐了。”
    “那倒未必,如果你带份重礼回来,她又该念叨你了。伯母不会希望你在这些方面破费的,伯母勤俭一生,你要是在她身上铺张浪费,她也不会高兴的。这点父母心,你这做儿子的还能不清楚吗?”
    “……”
    一瞬间,我的胸口有种拥堵的感觉,不再说话,只是觉得,凌戍,说到底,这么些年了,你却还是把自己当外人…
    柳雨走后,凌戍便遣散了家里所有的佣人,家里所有的古董字画等等摆设,全由齐管家做主,分给被解雇的佣人们。从此,凌戍便一个人住在了读雨山庄。但他毕竟是少爷出身,既使是被世人所不齿的私生子,那也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家务一类的事情还是离他太远了。最开始是我几乎每天都带着母亲多做的饭菜去看他,后来好多歹说的也让凌戍渐渐的到我家拜访,最后便干脆长期住下了,反倒是山庄那边,他偶尔才回去了。
    这么些年过来了,我们就和一家人一样,不,我们确确实实就是一家人。于此尘世,相互扶持,不离不弃,这样的关系难道还不能胜于血缘吗?又或者,血缘对于凌戍而言,根本不值一提,胜不过的是凌戍心里那道高筑的城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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