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 【最奢侈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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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如此风尘,梦想如此矜持。
而我只想找到什么东西,能让我,
有恃无恐。
——此篇献给亲爱的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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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可爱。”
——你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夸我那个玫瑰红色的MP3。说完之后并没有停下再多寒暄,径直走开了。显而易见地对我没有过多的兴趣。
彼时是高二,我们在文科班的第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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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的时候上的是北京一所区重点,学校的地段很好,在北京算是比较繁华的地方。如果翘课去西单的话,步行也就要十几分钟。是所很老的学校,创始人里,革命先烈李大钊是之一。
听说因为地段太好,十年前就被某银行看上了,一直传言要将其收购。所以校园建设停滞了十年——校领导不愿浪费一分一毫,在一个注定被收购拆除的地方。
很难想象在北京,并且在那么繁华的地方还有那么破烂不堪的学校吧。
当时我们的教学楼里没有厕所。要上厕所的时候,女生们成群结队地穿过院子,去后面的一个地方。它看起来也“饱经风霜”。所以我们上厕所有一句暗号叫“参观名胜古迹”。
总之就是一所这么“古朴”的学校,在那处纸醉金迷的繁华之地是一个突兀异常的存在。
我习惯下了学走很远的地方回家。
出了学校是金融街,那里游走着这个城市白领金领,白金领。他们趾高气扬,踌躇满志,碌碌庸庸。之后是复兴门,长安街,行走,脚踏实地,有种错觉这城市的奢侈浮华都能为我收入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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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后来是走在复兴门的时候遇见你的。当时你走在那个标志性的彩虹桥下。那是一个造景灯,仿照彩虹的形状和颜色。傍晚,天将暗未暗的时候,它没开始发出七彩的光。你穿着蓝白校服,背一个深蓝色的包,背影纤细,步履柔然。
距离你二三十米的我,开始在车水马龙的长安街上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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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整个文科班,我只对你有非常浓重的兴趣。
学生时代,每个女生似乎都有自己固定的朋友,特定的姐妹。上厕所,交作业,去食堂,应该都是那个“对象”。那是一种潜规则。如果有一天你不是叫了那个人,而是叫了另外一个人的话,弄不好会天下大乱。
我的那个“对象”在我们没有踏入文科班之前就已经注定好了。年级里公认的才女,成绩优异的女孩,老师们的心头肉,后来考进了北京一所名校。其实我们彼此都应该没什么过多的感觉,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不喜欢。她跟我也可以说是迥乎不同的两个人。只是因为之前校刊工作的缘故,有了交集。然后就变成了特定的存在。而你也跟你原先班级的同学有那么一个圈子。
所以我也没有特别表示出要跟你“亲近”。但我的确对你有非常浓重的兴趣。
你看起来是那种很难相处的人。
瘦削,可以说是瘦到只剩一副轻灵的骨架。白皙,一张小脸,眉眼上飞,魅惑之相。
但实际上你是个特别“小女人”的人,像雨天的小猫,小小的,湿漉漉,软绵绵。离得远了的时候它会竖起全身的毛,对你叫;你过去逗它,摸摸它,它就在你手上蹭来蹭去,舔你,撒娇。
那次在放学的路上之后,我们就成为了朋友。一种在学校秘而不宣的,在漫长的回家的路上无话不说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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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到家要四十分钟。你则更多。在漫长而无处排遣的时间里。我们行走,我们说话。
我们在人来人往的长安街上,因为一个无聊琐碎的笑话旁若无人的大笑,对来往的怪异目光生冷不忌。我们在护城河边上的街角席地而坐,沾了一屁股土聊那些陈年的心事。
抱歉,宝贝。不可能所有我们说过的话我都记得。
回忆有所缺失,才有所凝练。就像真正弥足珍贵的永远是那些已经泛黄的老照片。
但我的确记得,你跟我说起最多的,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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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你曾经送了他一个,跟某个韩剧里出现过的,一模一样的水晶球,在那年他过生日的时候。你跟他说,只要这个不碎,我们就一直在一起。
他当时说,回家我把他裹十床棉被,塞床底下去,我看它能不能碎。
彼时是如此的郑重其事。
你说那次你们去美国的事,他的种种表现多男子汉,连你的朋友也对他赞不绝口。你说,你都已经把他当做家人一样的存在。
你说,又一次在飞机上,他坐在你身边,问你,要未来还是他。你说,未来。他的眼泪突然间就下来了。
你无数次地对我描述那个瞬间。你特意从跟我并排走着的局面,转成跟我面对面,你以一张娇小的面容模仿他的脸。你说,他的眼睛那么大,那么好看。我说未来,他的眼泪刷地一下子就下来了。
你无数次对我叙述那个瞬间,在无数次你叙述的过程中我明白,那个瞬间的名字叫做——
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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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你们早就分手了。
甚至在我遇见你之前,你们已经分手了。
是你一时年轻气盛。但到后来已经无法挽回。
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很多情人注定这样。
所幸很多人,就像我们,注定彼此陪伴。
我们曾经在两年里,几乎每天都有超过四十分钟的路程要一起走。我们在漫长的岁月里,彼此扶持。
我见证你的,你见证我的,青春的,壮烈的,隐秘的,阵痛喜悦。
即使我们曾经吵过架。当时若若也在。我在马路的一端甩开你的手,狂轰滥炸,我们互不相让,穿过那条马路。
但朋友终归是朋友。无论如何都不会改变。无论什么事情我们都在彼此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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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后来无数次回来撩拨你,予取予求。
他得意的说,初吻,初恋,初夜,我要全套的。
他一次一次欲擒故纵,若即若离,野蛮游戏。
我们都知道当年的他已经不复存在了。
少年不在了。
那个晶莹剔透的水晶球去向不明,蒙了灰尘。
可是你还在当年的蝶梦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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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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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证明校领导是对的,原先的校园真的被收购了。在我们还在高三的时候,对面的那块地已经开始盖楼了。出了破旧的校园是聒噪喧嚣的建筑工地。这个城市日新月异。我们心里尘埃落定。总有些人,有些事,忘不了。
有时候感到沉甸甸的,仿佛满手抓得尽是回忆。不知道明天会怎么样。
我曾经说,现实如此风尘,梦想如此矜持。而我只想找到什么东西,能让我,有恃无恐。
你是懂我的感觉的。
而那东西究竟是什么呢。
也许是奢侈品吧。奢侈浮华的好像一整条车水马龙的长安街一样。
我不想要生活里只剩下那些必需品,那样的生活太乏善可陈,促狭,而没有余地。
然而究竟什么才能算是奢侈品呢。
是你夸过得那个玫瑰色的米奇MP3吗,它在我上大一的时候,在寒冷的大东北被冻坏了呢。
是那个你送给少年的水晶球吗,它曾经那么被小心地对待,可是它现在在哪里呢
是我们耗尽所有也等不来的人,
还是我们为之挥霍的那些瑰丽莫名得青春,其实本身就是奢侈品。
那些其实已经不重要了,亲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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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记得我成年的那天。十八岁生日。所有人都在忙忙碌碌地准备高考。只有你记得。
在繁华的长安街上,你的兜里掏不出六块钱,连块味多美小蛋糕都买不起,然后你把你的伊利维生素小面包分给我了。
你问我说,二十年以后,你还能记得维生素小面包么。
我说,记得。
那似乎才是我
最奢侈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