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东湖之城  第十一章 掺水加饭酒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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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发现了,这两天漠然楼两个小跑堂气氛变了,表情变了,连着戏码也变了。
    “他们……感情进步了。”不知道谁说了这么一句,小伍咧嘴一笑,朱晓赶紧红着脸往厨房跑。
    于是同样听到这些话的一干人都纷纷点头同意。
    “你们说,是不是这朱晓开窍了?”
    再点头同意。
    “哎,说说,他们俩,谁上谁下?”
    “这问题不要让小伍听见,质疑的人茶水里说不定都会被下点什么料。”
    可是他已经听见了怎么办……就在你背后啊……当然没人提醒他,大家都当作没看见。不过最终那个客人的茶水也没有被下了什么料,并不是因为小伍转性了,而是因为他的确没有质疑,加上小伍心情不错,自然也没有得罪一说。
    阿平起了个大早,墨岚依旧是和往常一样已经不在房里。
    梳洗过后来到厨房,给魔芋豆腐换了一道水,盖上个木头盖子防止落灰,把炉灶里的拆灰扒出来倒掉,又把地板灶台扫个干净,擦个干净。随即洗锅淘米,留下淘米水下午洗头要用,至于米……就用昨天剩下的高汤调个味,加上汆烫去油的肉片和发泡香菇煮个饭吧,反正都是昨天做菜剩下的脚料,也没人收回。
    唉……只是想到第一次赴那种所谓人类的宴席,阿平心里莫名其妙的烦躁,他不擅长应付别人,人类都是些不能单纯处事的动物,应付起来的确很累。
    “二水师傅。”小枚在门口唤他。
    “小枚姑娘,这么早?”他嘴总是不甜的,说不出什么面子话,小枚心中一笑,却不拘谨了。
    “师傅可是休息得比小枚晚又起得比我早,我才是真正的惭愧。”提着裙角走进来,才发现这里就连地板都比大厨房真的干净了不知道多少倍,越发觉得心情好了,“老爷今天留在客商那边用饭,只是那家主人竟向老爷点了两道鹿肉菜,本来想推脱没有材料而不做,但人家却拿那东湖城第一楼的名号来压我们的价钱,鹿肉他们一会儿送过来,老爷让我来问师傅,你可做得?”
    “可以。”阿平心想,鹿肉你们人类吃的稀奇,换了我们在山上,隔三两天就得做一次,才真是家常。
    小枚见他应了,脸上绽了笑容,“师傅受累,肉一会儿就有人给你送过来。”听她这话就知道不是来问的,而是来传令的。阿平不为所动,如果真的做不了,他也是不会答应的,不管人家有什么心思,他参不透,就不会想。至少自己有用,不管人家是为讨好还是利用,他并不在意别人怎么看自己。
    结果幸好是小枚来得早又来得巧,阿平这边除了做鱼,便是做尹家大宅的一顿晚饭,所以去腥的材料都用得快,罐子里的上好黄酒,捞一捞,也就将将够把他们送来的那些鹿肉肋条给炖了。
    鹿肉切大块洗净再过六成热油,后用纱布包成肉包扎紧,酱牛肉的老汤下锅前用少许滚水解开,顿时卤香味扑鼻而来,锅中倒入老汤与黄酒混合,鹿肉包放在中间,汆过滚水去净血沫的五花猪肉围在旁边,大料桂皮洗净,丢如锅中,浇下一勺酱油,半勺烧酒,丢下几粒冰糖,再下滚刀切条的葱段,盖上锅盖,只要在出过之前热好一勺花椒香油,就大功告成了。接下来的,便是等。
    想起刚才小枚说,老爷晚上不去一嘉鲜,让阿平自己好生悠着点,他又是一阵发呆,有些烦。
    “哦~好香啊~”小伍本来在大厨房那边传菜,却终于被小厨房的香味吸引过来,刚好赶着阿平掀开锅盖,蒸汽卷着香味向门口袭来,小伍被扑了个正着。不用特意去嗅,那香气自然会钻入鼻腔,甚至是毛孔。
    “叶冰,你在煮什么?”的确,阿平和小伍相熟,连真名都告诉了他。阿平没什么心思,小伍也不拘谨,总是三五不时的来尝尝菜,品品汤,好不惬意~
    “是外面来向老板点的菜,小枚姑娘传的,说午时一到就来取。”阿平指指一边的大食盒,里外都包了锦缎,内里还填了棉花,保温的好家伙,盛菜的锅子也是有扣盖的,得保准一滴汤汁也撒不出来。
    “是什么东西?这个香味很少有呢~”这鼻子,怎么说呢,啧啧,果然不是人。
    “是鹿肉。”
    “喝~你真了不起~”小伍这可不是恭维,对于人类来说,鹿肉膻腥味重,去腥绝对是门功夫。可风味也很重要,鹿肉水煮容易柴,炒菜容易硬,但最最难的还是去腥。之前有一次猎户送来一头鹿,老爷除了留下生食的部分,还分了一条后腿让朱大他们料理,不是姜蒜就是醋酸,不是散烂就是硬柴,总之全都不如生肉来得好吃。
    “我煮了香菇饭,他们送来这些鹿肉很多,我留几块给你便是了。”阿平自己并不十分贪食,但是对于喜欢吃他做得菜的朋友,他就很私心很大方。对于瞪着那个装肉的沙包两只眼睛都快瞪出来的小伍,阿平是不会吝啬的。
    “啊~那你有什么事情可一定要找我帮忙!”小伍笑得都快忘记自己是谁了。
    “这样……那麻烦你去帮我买一坛加饭酒,谢谢。”坛子直接递到小伍手上,阿平是不会装样子的主儿,他绝对不是在整小伍。
    “小叶冰~你真实在~我就喜欢你这样的~”小伍接了坛子,笑盈盈的闪出厨房。他不会怪那个白板脸的自然呆,如果要怪,也只会怪自己多说话啦~吐吐舌头,想象一下鹿肉的味道,值当!再把坛子交给一个打杂小厮,“去东福来给我打一坛他们最上品的醉东风,二水师傅炒菜要用,快去快回,路上小心别洒了。”
    城中东福来的酒好,因为他占了一口好泉,那泉眼就在他家的作坊里,别的谁家也碰不见。当然,酒好,价钱也就高,东福来有条店规,好酒只送不赊,拿钱买酒那是生意,好酒送人那是知己,只是赊账的买卖不做,大小皆是。
    被小伍叫去买酒的小厮大概是不知道东福来的规矩,身上带的钱根本不够打这一坛子的醉东风,就算搬出漠然楼来,东福来的掌柜依旧是不愿挂账。这小厮心性懒惰,不愿再去取了足够的银子,索性拿着大半坛的酒就到了城东的一口水井边,兑了些水进去,心想反正是炒菜用的酒,这样应该觉不出什么。
    “伍爷,酒回来了。”小厮将酒交给小伍,擦擦额上汗珠。
    “行了,你去帐房报账领银子吧,我刚和帐房说过了。”小伍接过酒,转身走了,那小厮还在心里美呢,这么的他就能多赚了几两银子。
    “酒给你买回来了。”小伍把酒坛放在灶边。
    阿平解开封盖,一嗅,“这酒好是好,就是掺水了。”他脸上依然淡淡。
    “嗯!?不可能吧!那小子拿给我的时候就一直没开封啊!东福来是连赊账都不肯,更别说作假了!”小伍赶紧倾坛倒上半碗,黄澄澄的酒液很是迷人,他是嗅不出什么问题,赶紧灌上一口,到了嘴里倒是感觉有些问题……他脸上立刻阴暗下来,“我看他东福楼是信誉老店才总是光顾他家的生意,若是这酒里掺水的砸牌子买卖他们也做,我得找他们理论理论!”
    “哎,别急。”阿平拉了小伍,夺下他手中的那半碗酒液。
    他先是一嗅,再抿一口浅尝,让酒液在口腔里滚上一遍,入喉,转身对小伍道,“就说你太急了,酒里掺和的不是他们酿酒用的泉水,这水有杂味,是井水,一定不是东福来的作为。”
    小伍满脸惊讶,这……这掺和的是井水都能喝得出来?他又灌下一口,未果,赶紧放下碗找那小厮去了。
    “说!漠然楼是差了你这几两买酒的银子么?要做这砸别人牌子的事情!你腿脚比大爷还金贵,跑一跑就要断了不成?!”小伍双手环在胸前,对那小厮一阵狠骂,那小厮汗流浃背整个人抖得如筛糠一般,都快跪不住了。
    “好,念你初犯,给我从店里跑到东福来再回来,一个时辰之内跑满十趟!跑一趟去柜上拿一折的酒钱,跑不完十趟买不回一坛醉东风,一就给我卷铺盖滚蛋!”
    最后,那小厮到底跑了几个时辰大家不清楚,只知道他是确确实实跑了十趟没错,也确确实实给阿平搬回了一坛真真正正实实在在的醉东风。
    这事闹得不算大,只有伙房的几个伙夫和当时听到动静的几个打杂的知道缘由,大家都就看一个伙计跑来跑去,最后搬进一坛酒来,只觉得有趣。
    大厨房里,议论来议论去,只觉得那个二水师傅的嗅觉味觉确是厉害,人家是天才,比不上么,也就罢了。只是有一人白了脸,一语不发,那就是朱大。
    “哎呀哎呀这可不好……”朱大刚给告了病假,看他脸色惨白瓦绿的,竟然也就没人怀疑了。
    “爹!”朱晓嘴里还嚼着半块鹿肉,跑过来。
    “朱晓啊……你……我……你……”朱大换了衣服正准备回家呢,可巧了就在这时候碰到他这个不走一路的儿子,“我……我回家!”
    “爹……”朱晓赶紧把嘴里的肉吞了,拉着他爹的手,“你为什么就想帮着舅舅去害……”
    “啪!”别说朱大这手抖抖着,巴掌抽起来还真得了他家那个悍妇的真传,老气一喘一喘的,“管住你自己这张嘴!胳膊肘往外拐也要有个度!”骂完,踉踉跄跄头也不回的下楼走了。
    小伍是谁啊,他可不是阿平,朱大跑来和他告病假的时候他就觉得不对劲了,所以扒饭都站在小厨房门口偷瞧呢。
    “啪!”一声过后,小伍的饭也扒完了,咂咂嘴,不错,以后还是都跟着叶冰吃饭有出息。
    “刚才那是什么声音?”阿平抬头不明所以。
    “没事儿没事儿,猪头,哦不,朱大厨正在拍蚊子呢~”说完放下碗,一溜烟跑了。
    阿平看着小伍跑出门外,在后面想,这东湖城的蚊子真正的奇怪啊,还没到二月,就开始出来觅食了,无所谓,反正他皮毛厚,蚊子不爱找他下口。低头,继续做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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