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琉璃之子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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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春之季,孟夏之初,天气肃清,周览八隅。
    织陵城翠巍巍的一带青山,处处皆是盎然,大江南北的游人汇于此地,赏杏弄柳,泛江踏青,好不快活。
    织陵城本以山陵织错得名,竹岐便俏生生的立于群山之中,既不高耸,亦不低坦。前人游记中评道:“竹岐多竹,文士之美。”但这么多年来一波波游人慕名而至,都没有寻到书中的竹海胜境,只觉得眼前的竹岐与书中之论实在大相径庭,多败兴而去。反是竹岐邻山幻雾山渐渐压了竹岐的盛名,每逢春至,杏雨梨云,白茫茫的一片烟雾,亦真亦幻,整座山仿若悬在云端。
    世人皆爱随波逐流,这大好的暖春,如今的竹岐山却是清清静静,人迹罕至。垂露一路行出山外都没碰着一个游人,奔近幻雾山脚下却是人头攒动,一片衣香鬓影。
    只笑世人一叶障目,不识竹岐。不过,又有多少人能在山穷水尽时尚有勇气多留一心,多迈一步,去争得柳暗花明。
    垂露初来竹岐之时,正当气清温阳,对面山上遥遥一片杏雨梨云撞入眼中,被初晨的柔光一照,万般旖旎。她痴痴地望着,脑中忍不住想道:若是能和之衍在那树下花间,温一壶清酒,奏两曲妙音,当真神仙眷侣一般。
    可惜当时孑然一身,心中越想越是悲凉,故不愿亲近;却不想未及正午,山上竟人流如织,黑压压的穿缠在烂漫白华中,如同巨蟒一般盘踞在幻雾山上,心中更是生厌。
    因而即使三年比邻,垂露也不曾踏入幻雾一步。倒是偶尔出谷采办家用时碰着幻雾山上照看杏梨林地老夫妇,不过粗聊几句,竟有幸被对方视为良缘,常不辞山路劳顿地为她赠杏送梨。如今这竹岐自己再住不下去了,三年帮衬之情却不能罔顾,定该当面道别的。
    驻足幻雾脚下,垂露自嘲地一笑:萧垂露,触景伤情也是你该干的事?本来就不是什么能出尘脱俗的人,三年这样的日子还不够么?
    她再不迟疑,正要驱马向前,扎入人潮。这时只听得不远处脆生生的传来一句:“公子都来到山脚下了,怎么不登山赏景,只这么遥遥看着?”
    垂露侧首一望,只见一辆修饰简洁、古朴素雅的马车静静的横在她与幻雾山之间,虽离人潮不远,却透着一番遗世独立的味道。马车向着她这面的窗帘低垂着,想必那车中之人只是掀了另一侧窗帘,遥遥赏着山景,并没作下车游山的打算。
    “我遥遥看着,山尽在我眼中;若是一步跨入,便是我困在山中,再看不清它真面目了。”车中一男子的声音响起,不急不缓,说不出的清朗动听。
    垂露竟不自觉地拉住缰绳,缓了脚步。
    车中童子声音再次响起:“如今花开得正盛,公子本就冲着这胜景来的,不进林子赏玩,岂不可惜?”
    “蹉跎杏雨梨云,惹蜂愁蝶昏,我不愿蹉跎其间,做那又愁又昏的蜂蝶。”那清朗声音一顿,又说道:“莫不是你自己玩性大起,坐不住了?”
    “公子不做蜂蝶,诺儿也不做。”那童子听了,直憋着心思,乳声乳气地回道。
    男子早看出他心思,笑着劝道:“你这性子本就穿花蝴蝶一般,只爱热闹。想要赏玩,自去便是,不必顾我。”
    那童子得了这话,再不矜持,一声欢呼,便跳下了马车,小鸟般扑进了人潮。
    想法奇异,坚持自己却又放任侍从,真想看看这车中特立独行的妙人。
    垂露一扯马缰,便轻灵地踱步到车旁,随手就掀开了车窗上静垂的纱帘,视线坦荡荡地探进马车内。
    那男子只觉得身侧一亮,也回首望来。垂露此举甚是无礼,那男子先是一惊,却并没生气,反而对垂露微微颔首,温文一笑。
    垂露心中更添欣赏,也不由对他回以一笑,随后便放下了车帘,调转马头离去。
    男子眼前一暗,心中竟泛出一丝失落。想方才自己的目光顺着那只白玉般的纤手投向她时,那一肌妙肤,清清泠泠,晨间白露一般的气息。随后那一笑却如美玉生晕,明珠莹光,明艳绝伦,叫人莫可逼视。
    男子蓝衫一动,便掀了车前风帘,正看到那墨色的身影融入了人群。她明明听到了他的言论,才掀帘探寻,望见他后却又一句不问地走了,半点不在意地去做他嘴中“又愁又昏的蜂蝶”。
    “有趣,有趣!”男子浅笑出声,利落地跳下马车,卸了车辕,给马上了鞍,直往那女子离开的方向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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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驾着高头大马在铺石的山路上逡巡来去,寻找黑衣女子的身影。
    一袭蓝衫临风,翩翩出世,琉璃之子,慷慨磊落。
    两侧赏花的男女都为其风姿所倾,小声议论开来。
    “这公子生得好俊,他来来去去的,在做什么?”
    “在找人吧?总不会是在跑马!”
    “身姿容貌都是一等一的,是织陵城的吗?”
    “以前没见过这般好风度的……不知道是哪家的公子,看着不俗呀?”
    ……
    “那不是白家公子吗?”不知是谁无意间一句话解了众人的疑惑,却在下一刻如同掷石入湖般激起千层浪来。
    “城西白家?他就是那个出生那天就克死母亲的遗腹子?”
    “何止克死白家主母,听说还克死了舅父呢?”
    “可不是!哎呀,可惜,可惜了……”
    “这般好样貌,怪不得还没婚配!”
    “谁不想多活几年,哪敢要他?别挤着看了,小心沾了他的晦气!”
    “白家可是织陵城出了名的大户,你们小声点,可别得罪了!”
    伤口撒盐、戳人痛处的事是人们向来爱做的,那些恶毒的言语没有半分收敛,反而如瘟疫般散播开去。何况大户人家的人生来富贵,人们嘴上羡慕,心中嫉恨,因而只要被他们抓住一处痛脚,也要戳的你遍体鳞伤。他们在彼此的恶语声中更壮了胆色,将那力所不逮的威吓抛到了九霄云外。
    “白家……”垂露嘴里喃喃重复了一遍,虽然身边尽是闲言碎语,她始终不动声色,目光一刻也未离开过那蓝色身影。
    那些恶言恶语想必他是听得见的,只是人们不能从他那儿捕捉到一丝不快和伤痛来满足自己恶言相向的快意,甚至连愤怒也无,他犹自做着他要做的事,真如事不关己一般。
    琐兮尾兮,琉璃之子。
    真配他……
    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不柔弱,也不刚硬,倒有几分像自己心中的那个人,却又不同。若真是他,只怕等一辈子他也不会追来。他早将自己的心埋进地底,在感情上封了五识,全把自己当偶人一般看待。
    其实垂露早察觉那男子寻自己踪迹而来,却一直未现身,只婷婷立在一株花枝繁盛的梨树之后,静静地望着那袭蓝衫穿梭在花树和人流之中。她整个人隐在繁花阴影之下,一动不动,看不出一丝情绪。
    “公子!公子!”童子远远便认出马上的人,一路跑着,也一路声音脆脆地喊了过来,直到快要撞上那高头大马时,腿上嘴上才一并刹住。
    男子被他逗得一笑,周圈的人只觉得那笑容硬生生地撞入胸臆,连心跳都漏了一拍。
    “诺儿老远就看见公子在这里穿来穿去的,公子不是说不愿做又愁又昏的蜂蝶吗,怎么来了?”那叫诺儿的童子没上没下地揶揄道。
    男子面上没有半分尴尬之色,爽朗一笑道:“长做鸿鹄无趣,不如偶做蜂蝶。”
    “公子,天色不早了,咱们回不回?”小童一路行来怎会听不见那些闲言碎语,心中一阵疼惜,实在不想让公子留在这儿遭这份罪,便问道。
    男子心中不舍,抬眼又扫了一圈四周,仍不见想寻的那人,心道:倘若无缘,强求也无趣。我何必一心想着要去唐突她?罢了,罢了!
    想通此节,他再不多作停留,一边伸手一把将小童拉上马来,一边道:“回!”
    “驾!”一声轻喝,马儿便载着二人扬尘而去。
    山径一转,哪里还看得见那翩翩蓝衫影。
    垂露也不再逗留,翻身上马,向繁花尽头的三两间茅屋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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