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十二章记忆的线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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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俞承桐把车开出了地下车库,城市的夜风从车窗灌进来,冷得他整个人都在发抖,但他没有关窗。他需要这些冷风让自己清醒。他需要一个方向。
    记忆恢复的那一刻,他脑子里涌进来的不只是邱明冲的脸、他们之间的那些画面,还有一个地址——他买的那套房子,写的是邱明冲的名字。那个地址像是刻在他骨头里的,即使失忆的三年里他从未想起过,此刻它清清楚楚地浮现在脑海里,每一个数字都清晰得像刀刻的一样。他把车开上了高架,往城东的方向驶去。
    那套房子在新开发的片区,离他工作的医院有些远,离**住的地方更远。当初买的时候他考虑过这个问题,但他想的是——远一点好。远一点,母亲不会动不动就过来,不会让邱明冲在面对她的时候手足无措。远一点,那是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地方。他用了自己工作以来全部的积蓄,又跟银行贷了一部分款,把那套三室一厅的房子的房产证上写上了邱明冲的名字。他想给他一个家,一个不需要看任何人脸色、不需要在任何人面前紧张的家。可是他还没来得及带邱明冲去看那套房子,邱明冲就走了。
    车子停在了那栋楼的楼下。俞承桐在车里坐了一会儿,抬头看着那扇漆黑的窗户。十楼的中间那一户,窗帘没有拉,月光照进去,在地板上画出一片银白色的光斑。什么都没有,没有人,没有家具,没有生活的痕迹。只有空荡荡的、积了三年灰的、没有人在等他的房间。
    他下了车,走进单元门,坐电梯上了十楼,站在那扇深灰色的门前。门锁是密码锁,他伸出手,按了六个数字——邱明冲的生日。门开了。
    屋子里很黑,很安静,空气中有一种久无人居的、潮湿的、像地下室一样的味道。俞承桐站在门口,没有立刻进去,手还握着门把手,指节泛白。他的眼睛在黑暗中慢慢地适应着,看到了玄关——空荡荡的,没有鞋柜,没有拖鞋,什么都没有。但他记得,他买过一双棉拖鞋,灰色的,放在鞋柜上,尺码比他的大一号。那双拖鞋后来被他带回了原来的公寓,放在玄关了。他不记得为什么要带回去,不记得为什么要把那双不属于他的拖鞋留在身边三年,但他现在知道了——他在等一个人,一个他忘记了的人,来穿那双鞋。
    他走进去,走过玄关,走进客厅。月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地板上,白得像霜。客厅很大,落地窗正对着小区的花园。他站在窗前,看着窗外的夜景,小区的路灯把花园里的树照出一片昏黄的光晕。他闭上眼,那些他亲手规划的、关于这间屋子的每一个细节,像潮水一样涌了回来——沙发要买灰色的,邱明冲喜欢灰色,他穿灰色卫衣最好看。茶几要买木质的,不要玻璃的,以后……他停了一下。以后什么?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茶几”后面想到“以后”,但他想的是——以后他们可以窝在沙发上看电影,邱明冲靠在他肩膀上,他的手搭在邱明冲的腰上,茶几上放着邱明冲做的菜,两副碗筷并排摆着。厨房要做开放式的,台面用白色的大理石,好擦。邱明冲做饭的时候他可以在旁边看着,帮他递调料,帮他尝咸淡。这些规划他从来没有告诉过邱明冲,因为他还没来得及。他以为有的是时间,以为以后可以慢慢说,以为他们的一辈子还很长。
    可是一辈子太短了。短到他还没来得及说,邱明冲就走了;短到他还没来得及接他回家,就出了车祸,把所有的事情都忘了。
    他睁开眼,看到空荡荡的墙壁上有一个浅浅的印记,是以前挂过什么东西留下的。他不记得那里挂过什么,也许是一幅画,也许是别的什么。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个地方空了三年。空了三年,等他回来。俞承桐在空荡荡的客厅里站了很久,久到月光从地板上移到了墙上,久到他的腿开始发麻。他转过身,走出了那套房子,关上了门,重新设置了密码。不是邱明冲的生日了,是另一个日子——他们在清水河边牵手的那个日子。他想,如果邱明冲有一天回来了,他会知道这个密码是什么。他一定会知道。
    他坐在车里,没有发动引擎,握着方向盘,看着前方黑漆漆的路。脑子里有三个问题,像三座大山,压得他喘不过气。
    第一个,沈茗芷。他和沈茗芷之间的关系必须有一个了断。不是因为她不好,是因为他不爱她。他从来没有爱过她。失忆的三年里他没有爱过她,恢复记忆之后他更不可能爱她。他的心里只有一个人,那个人从十五岁就住进去了,住了十几年,把所有的空间都占满了,没有任何人的位置。他必须跟沈茗芷说清楚。不是“我们不合适”,不是“我需要时间考虑”,是“我不爱你,我有爱的人了”。这句话很难,但他必须说。如果他不说清楚,邱明冲是绝对不会回来的。他太了解邱明冲了——那个人什么都替别人想,从来不想自己。如果他觉得自己成了别人感情里的障碍,他宁可一个人走得远远的,也不会回来。
    第二个,父母。母亲不喜欢邱明冲,从一开始就不喜欢。不是因为他不好,是因为他不是她心目中的“合适人选”。她心目中的“合适人选”是沈茗芷这样的——门当户对、家世清白、能帮到俞承桐的事业。而邱明冲是一个初中都没毕业的、修车的、劣质Omega。她不接受,也从来没有试图去接受。三年过去了,她的态度有没有变?俞承桐不知道。但他知道,不管她变没变,他都不会再退缩了。他退过一次,退了三年,还不够吗?他不能再退了。再退,他就真的找不到那个人了。
    第三个,也是最让他害怕的一个——三年过去了,邱明冲身边有没有别人?他在商厦里看到邱明冲推着购物车,车里有一辆红色的玩具车。那辆车是买给谁的?他想起那张照片,林锐亲吻邱明冲的脸颊,邱明冲没有躲开。林锐喜欢邱明冲,那是显而易见的。一个年轻的、优秀的、热烈的Alpha,天天跟邱明冲在一起工作,一起出差,一起站在领奖台上。他会不动心吗?林锐会追他吗?邱明冲会答应吗?这些问题像刀子一样扎在俞承桐的心上,每一个都扎得很深很深。他不敢想,但他不能不想。他把头靠在座椅上,看着车顶棚。地下车库的灯光是惨白色的,照得整个世界都像一个病房。他伸出手,看着自己的手——这双手做过手术,缝过伤口,翻过书页,在笔记本上画过小小的对勾。这双手覆在邱明冲的手背上过,贴过他的肚子,握着他的手说过“我来接你回家”。这双手,三年前什么都没有握住。现在,他要握住。
    他拿起手机,给沈茗芷发了一条消息。“茗芷,明天有时间吗?我有话跟你说。”消息发出去之后,他把手机放在副驾驶座上,发动了车,驶出了地下车库。夜风还是凉的,灌进车里,吹得他的眼睛发涩。他没有擦,那些风会把他的眼泪带走,带走也好,他不需要眼泪了,他需要行动。
    他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凌晨了。他换了鞋,走进客厅,看到茶几上那张钻戒的照片还摊在那里。他拿起来,看了一眼,然后把它撕成了两半,丢进了垃圾桶。他走进卧室,打开衣柜。衣柜最里面,挂着一件深蓝色的卫衣。那不是他的衣服。他不记得这件衣服是怎么来的,不记得它为什么会在他的衣柜里。但他知道,这件衣服是邱明冲的。他伸出手,指尖触到卫衣的袖口,面料的棉质很软,洗了太多次,颜色有些发白。他把卫衣取下来,抱在怀里。他把脸埋进去,闻到了一股很淡很淡的味道——不是洗衣液的味道,是邱明冲的味道。他很久很久以前在出租屋里闻到过的味道,在那个只有十几平方米的、墙皮剥落的、窗帘洗得发白的房间里。那个味道像一根线,穿过三年的空白,穿过那场几乎要了他命的车祸,穿过他脑子里那片浓稠的、厚重的、终于散开了的雾,把他和那个人重新连在了一起。他把那件卫衣叠好,放在枕头旁边,躺了下来。窗外的天已经有些发白了,黎明快要来了。他闭上眼睛,把那件卫衣贴在胸口,像抱着一个人。一个他弄丢了的人,一个他一定要找回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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