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十一章,你最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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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字数: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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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厉害。”沈煜泽说。
季濡礼看着他,眼睛亮了一下,随即又低下头,嘴角却忍不住微微翘了起来,像是个得到了夸奖的孩子。
“就是……有点累。”季濡礼老实说,手指有些发僵。
“回去给你煮红糖姜茶。”沈煜泽说,牵着他的手往回走。那只手很大,很暖,把季濡礼冰凉的手指紧紧包裹在里面。
第二次来求诊,是在第七天。
这次来的是个富商模样的人,穿着狐裘,带着个机灵的丫鬟,坐着宽敞的马车来的。说是家里的老太太得了怪病,吃什么吐什么,瘦得皮包骨头,请了多少名医都看不好,也是听了赵府的传闻找来的。
季濡礼跟着去了。
那老太太住在镇上最好的宅院里,屋内地龙烧得正旺,锦被熏香,极尽奢华。可那老人却面色萎黄,精神萎靡。
季濡礼搭脉一看,心里就有数了。这病其实不难。是吃坏了东西,脾胃虚寒,加上年纪大了,运化不动,也就是俗称的“积食”。
他没有开贵重的猛药,只开了几味温和的健脾药,又教了那丫鬟一套按摩的手法,让她每日给老太太揉肚子,疏通经络。
临走时,那富商硬塞了一大包银子,沉甸甸的,说是诊金。
季濡礼掂量了一下,只取了一半。
“药不值这么多钱。”季濡礼说,神情平静,“剩下的,给老人家买点好消化的吃食补补,光吃药不行,还得养。”
富商愣了一下,送他们出门。
回去的路上,天已经黑了。
街上的铺子都亮起了灯,映着满地的积雪,亮堂堂的。行人稀少,只有他们的脚步声在空旷的街上回响。
季濡礼走在沈煜泽身边,脚步很轻快,连呼吸都带着一种愉悦的味道。
“沈煜泽。”他忽然叫了一声,声音在冷空气中冒着白气。
“嗯?”
“我今天,是不是也挺厉害的?”季濡礼有点不好意思,但还是问了。他以前从来不敢这么问,他怕被人笑话不自量力,但现在,他想知道沈煜泽是怎么看的。
沈煜泽停下脚步,转过身,看着他。
街灯昏黄的光落在季濡礼脸上,能看清他微红的耳根,和那双亮晶晶的眼睛,那里面积蓄着期待,像两颗刚刚擦拭干净的黑曜石。
“何止是挺厉害。”沈煜泽说,语气很认真,没有丝毫戏谑,“你是这世上最好的郎中。”
季濡礼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填满了,暖洋洋的,软乎乎的,连脚趾头都蜷缩起来感到舒适。
“你别哄我。”季濡礼说,声音却带着掩饰不住的笑意。
“没哄你。”沈煜泽伸手,揉了揉他柔软的发顶,“我这条命,还有赵员外那条命,不都是你救的?”
季濡礼没躲,任由他揉。
那一刻,他忽然觉得,以前那些被人叫作“药奴”、被人嫌弃的日子,好像真的很远了。远得就像上辈子的事,模糊不清,只有眼前的温暖和真实触手可及。
第三次,是在第十五天。
那天下午,外面又开始飘雪。
是个小姑娘,才五六岁,发高烧,烧得说胡话,浑身抽搐。父母急得团团转,抱着孩子在客栈门口哭,那哭声尖锐凄厉,穿透了风雪。
季濡礼在屋里听见了,没等门房去拦,自己就开门出来了。
小姑娘烧得滚烫,小脸通红,嘴唇却发紫,身体在父亲怀里不受控制地抖动着,像离水的鱼一样挣扎。
季濡礼没多问,直接从那男人手里接过孩子,放在大堂的桌子上。他动作很快,银针下去,又喂了一颗自己随身带的退烧药丸。
孩子抽搐得厉害,小手死死抓着季濡礼的衣袖,指甲几乎掐进他的肉里。
季濡礼就那么任她抓着,一只手搭着脉,另一只手轻轻拍着她的背,嘴里低声说着什么。不是什么安慰的话,就是一些苗语的歌谣,调子很软,很慢,那是他小时候在山里听阿妈哼过的。
大堂里的人都屏住了呼吸,连掌柜的都不敢大声说话。
沈煜泽站在旁边,看着季濡礼。
看着这个曾经连自己都照顾不好、被人推一下就会摔倒的男人,此刻像一座山一样,稳稳地托住那个小小的生命。他的眼神不再躲闪,不再怯懦,只有一种纯粹的、想要把人从病痛里拉出来的坚定。那种光芒,比这世间任何珠宝都要耀眼。
不知过了多久,孩子的抽搐渐渐停了,紧绷的身体松弛下来,烧也退了一些,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季濡礼这才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手臂因为长时间维持一个姿势,酸得厉害,几乎抬不起来。
那对小夫妻千恩万谢,非要给季濡礼磕头,说要是没有他,这孩子就没了。
季濡礼拦住了他们,又叮嘱了几句注意事项,才送他们出门。
关上门,隔绝了外面的风雪,屋里一下子安静下来。
季濡礼靠在门板上,感觉整个人像被抽干了力气,虚脱得站不住。
沈煜泽走过来,没说话,直接把他打横抱了起来。
“啊!”季濡礼吓了一跳,脸腾地红了,“你干嘛!放我下来!”
“累了。”沈煜泽说,抱着他往楼上的房间走,步伐稳健,“睡觉。”
他把季濡礼放在床上,熟练地脱了鞋,盖好被子,又把炭盆往床边拨了拨,让屋子更暖和一些。
季濡礼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看着沈煜泽。
沈煜泽坐在床边,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又探了探他的脸颊,确认他没有受凉。
“季濡礼。”沈煜泽叫他的名字。
“嗯。”季濡礼应了一声,声音有些沙哑。
“你今天救了那个孩子。”沈煜泽说,声音很轻,却一字一顿,像是要在他心里刻下印记,“你救了她。你很棒。”
季濡礼看着他,眼眶忽然有点热。
他不是因为累,也不是因为感动于沈煜泽的温柔。
是因为一种前所未有的、实实在在的成就感。
那种感觉,比赚了一百两银子还要强烈,比穿上新衣服还要开心。这是一种自我价值的确认——他真的能救人。不是靠运气,不是靠侥幸,是靠他自己的本事,靠这一身医术。
“沈煜泽。”季濡礼拉住他的手,手指有些凉。
“嗯。”
“我好像……有点喜欢当郎中了。”季濡礼轻声说,像是在宣布一个重大的秘密。
沈煜泽反握住他的手,十指紧扣,用力地握了握。
“那就当。”沈煜泽说,目光灼灼地看着他,“当一辈子。”
窗外,雪又开始下了。
簌簌的,轻轻的,像是怕惊扰了这一室的安宁。
屋里很暖,炭火正红,映照着两人的脸庞。
季濡礼闭上眼,感觉那股暖意从手心一直传到心里,蔓延至四肢百骸。
他不再是谁的附属,不再是谁的棋子,也不再是那个只能逆来顺受的药奴。
他是季濡礼,是能救人的季大夫。
这世上,再也没有什么比这更值得骄傲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