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九章,没有人能把我们分开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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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祭祀大典定在秋分。
    苗寨的规矩,这一年收成好不好,寨子平不平安,全看这天能不能把山神哄高兴了。往年这时候,寨老们要提前三天斋戒,把最好的牛羊猪三牲备好,还要选出最干净的童男童女去打扫祠堂。
    今年有些不同。
    自从阿普被赶跑后,寨子里关于“不祥之人”的流言像山里的雾,散了又聚,聚了又散。虽然没人当面说什么,但季濡礼去溪边浣布,去药圃采药,总能感觉到背后那些若有若无的目光。
    不是恶意的,只是探究,带着点敬畏和疏离。
    像看一个……外人。
    沈煜泽看在眼里,没说什么。他只是在秋分前半个月,去了一趟祠堂。
    没人知道他对寨老们说了什么。只听说那天谈了很久,沈煜泽出来的时候,脸色很平静,寨老们的脸色却有些复杂,像是下了某种艰难的决心。
    秋分这天,天还没亮透,寨子里就热闹起来了。
    铜鼓敲响,一声沉过一声,震得人心口发麻。家家户户的门都开着,门口插着新采的艾草和菖蒲。女人们穿着绣满花纹的盛装,银饰叮当;男人们扛着猎枪或者长刀,腰杆挺得笔直。
    季濡礼醒得最早。
    他没穿那身水红的衣裳,也没戴那些银饰。他穿了一件洗得发白的青布长衫,那是沈煜泽刚来苗寨时最常穿的款式,虽然旧,但干净利落,衬得他人很清瘦,也……像个正经的大夫。
    “紧张?”沈煜泽坐在床边,替他系好衣带。
    季濡礼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不紧张。”他说,声音有点干,“就是……不知道该站哪儿。”
    以前他只是个躲在暗处的药奴,这种场合,他连看的资格都没有。现在,他是沈煜泽的人。可这个身份,在这么庄重的大典上,到底算什么呢?
    “站我身边。”沈煜泽说,伸手替他理了理衣领,“哪儿也不用去。”
    季濡礼看着他。
    沈煜泽今天穿得正式。那件靛蓝色的旧袍子换成了深黑色的,料子是他上次去镇上特意挑的厚锦缎,虽然样式简单,但在这种场合,显得格外肃穆。他头发用一根简单的木簪束起,露出了光洁的额头和那道淡淡的疤。
    整个人看起来,不像个病秧子,倒像个运筹帷幄的将军。
    “走吧。”沈煜泽伸出手。
    季濡礼把手放进去。
    两人走出院子。
    外面已经聚了不少人了。看见他们出来,喧闹的人群安静了一瞬,随即又恢复了嘈杂。但那目光,确实不一样了。
    不再是那种审视怪物的眼神,而是一种……复杂的、带着点期待的打量。
    祭祀的地方在寨子中央的广场上。
    广场最前方搭了个高台,台下摆满了供品。全寨的老少都来了,黑压压的一片,站在晨雾里,像一片沉默的森林。
    沈煜泽牵着季濡礼,穿过人群。
    没有人让路,但也没有人阻拦。他们就这么走着,一步步走向那个高台。
    季濡礼能感觉到那些目光落在他身上,有的好奇,有的疑惑,有的……或许是感激。他不敢看,只能盯着沈煜泽的后背,盯着他衣袍上微微晃动的褶皱。
    走到高台下,寨老们已经在等了。
    为首的那个老寨长,头发胡子全白了,手里拄着一根龙头拐杖。他看着沈煜泽,又看了看季濡礼,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光亮。
    “时辰到了。”老寨长说。
    沈煜泽点了点头,牵着季濡礼,走上了高台。
    台下,几百双眼睛齐刷刷地望上来。
    风停了。
    铜鼓声也停了。
    整个世界安静得只剩下呼吸声。
    沈煜泽松开季濡礼的手,往前站了半步。
    他没拿稿子,也没说什么长篇大论。他就那么站着,看着台下那些熟悉又陌生的面孔。
    “各位父老乡亲。”他开口了。
    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遍了整个广场。
    “五年前,我被仇家追杀,身中牵机剧毒,倒在山里,是季濡礼把我背回了家。”
    台下一片寂静。
    所有人都知道这事,但没人敢在大庭广众下提。因为那是沈煜泽最狼狈的时候,也是季濡礼最见不得光的时候。
    “那时候,我是个废人。”沈煜泽的声音很平静,像是在说别人的事,“手脚不能动,话不能说,连屎尿都得靠人伺候。我试过自杀,试过绝食,是他没日没夜地守着我,用那些苦得要命的药,一口一口喂我活下来。”
    季濡礼站在他身后,眼眶红了。
    他想起了那些日子。沈煜泽疼得满床打滚,他按不住,就用绳子捆,被沈煜泽用那种恨不得杀了他的眼神盯着。他怕,怕得要死,可他不能逃。
    “后来,我醒了。”沈煜泽顿了顿,目光扫过台下,“我醒了,看见他趴在床边,瘦得脱了形,头发一把一把地掉。那时候我就想,这辈子,只要我沈煜泽还有一口气,谁也不能动他一根手指头。”
    他转过身,面向季濡礼。
    在几百双眼睛的注视下,他伸出手,轻轻握住了季濡礼的手。
    十指紧扣。
    “今天是大典。”沈煜泽看着季濡礼,也看着台下,“我沈煜泽,当着列祖列宗的面,当着全寨人的面,告诉你们。”
    他深吸一口气,声音抬高了一些,带着一种斩钉截铁的力度:
    “季濡礼,是我沈煜泽明媒正娶的夫君。”
    “是他,把我从鬼门关拉回来的。”
    “没有他,就没有今天的沈煜泽,也没有今天站在这里的沈煜泽。”
    “所以——”
    沈煜泽的目光锐利地扫过全场,那股久居上位的气势瞬间压住了所有人。
    “谁敬他,就是敬我。”
    “谁辱他,就是辱我。”
    “谁要是再用那些恶毒的话咒他,别怪我不顾同寨之情。”
    话音落下,全场死寂。
    连风声都停了。
    季濡礼的心跳得快要蹦出来。他不敢看台下,只觉得手心全是汗,沈煜泽的手却稳得像块石头,牢牢地托着他。
    几秒钟的寂静后。
    人群最前排,那个白发苍苍的老寨长,忽然动了。
    他颤巍巍地举起手中的龙头拐杖,重重地顿了一下地面。
    “好!”
    一声苍老的喝彩,像惊雷一样炸响。
    紧接着,第二声,第三声……
    “好!”
    “好啊!”
    “季大夫是好人啊!”
    “救了沈少爷,就是我们寨子的恩人!”
    原本的寂静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山呼海啸般的应和声。那些原本还在观望的寨民,此刻脸上都露出了释然甚至是感激的神情。
    是啊,不管他们是男是女,是正是邪。
    只要能把人从死神手里抢回来,那就是天大的恩德。
    几个被季濡礼治过病的妇人,甚至抹起了眼泪,拉着身边的人说:“我就说季大夫是好人,上次我儿媳妇难产,要不是他……”
    “就是,上次我爹的咳疾,也是他治好的……”
    “人好着呢,就是不爱说话……”
    那些曾经像针一样扎人的目光,此刻全都化作了**。
    季濡礼站在台上,看着台下那一张张朴实的、真诚的笑脸,眼泪终于忍不住,大颗大颗地掉了下来。
    不是委屈,是那种积压了太久太久的、终于被接纳的喜悦。
    沈煜泽松开他的手,转过身,面对着他。
    在几百双眼睛的注视下,在秋日初升的阳光下,他抬起手,有些笨拙地,用指腹擦去季濡礼脸上的泪。
    “看。”沈煜泽低声说,嘴角勾起一个极浅却真实的弧度,“没人能把我们分开了。”
    季濡礼用力地点头,眼泪掉得更凶了。
    祭祀继续进行。
    铜鼓重响,芦笙吹起。
    季濡礼站在沈煜泽身边,看着寨民们载歌载舞,看着那些银饰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他不再觉得自己是个外人,不再觉得那身水红的衣裳刺眼。
    他抬起手,悄悄勾住了沈煜泽的小指。
    沈煜泽没动,只是反手,将他的手握得更紧了些。
    大典结束后,两人往回走。
    路边的枫叶红了,像一团团燃烧的火。
    “沈煜泽。”季濡礼忽然叫他。
    “嗯?”
    “谢谢你。”
    沈煜泽停下脚步,转过身,看着他。
    阳光透过红叶的缝隙,洒在季濡礼脸上,那枚银戒指熠熠生辉。
    “谢什么。”沈煜泽说,语气很淡,“我只是在陈述事实。”
    “就是事实。”季濡礼看着他,眼睛亮晶晶的,“你是我夫君,我是你家人。”
    沈煜泽看着他看了很久。
    然后,他低下头,在路边,在无人经过的小径上,极轻地吻了一下季濡礼的嘴唇。
    一触即分。
    像是一个盖章,一个确认。
    “回家吧,家人。”沈煜泽说。
    “好嘞。”
    两人并肩往家走。
    影子被夕阳拉得很长,交叠在一起,融进了那片绚烂的红叶里。
    从今往后,山高水长,人间烟火,他们都是一家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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