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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章
    毛志文的脸在绚丽飞舞的灯光中抽搐了一下。
    范星像是没有看见一样——这也很正常,毕竟现在包厢内几乎可以称为“群魔乱舞”了,要看清毛志文平时没什么表情变化的脸上有什么变化很不容易——他继续笑嘻嘻地喊道:“毛毛!毛毛!”
    毛志文人生中第一次因为无语而说不出话。
    越叫越顺口的范星因为凑近而看到了毛志文别扭的神情,逗得他拍着沙发哈哈大笑起来。
    没等毛志文想好要怎么回他,范星总算停下了有些吵闹的笑声,坐直了些后从桌上取了一罐啤酒递给毛志文。“喏,喝点吧。”
    毛志文微微蹙眉地接过啤酒,闻了下小口处散发出来的混杂着不明显酒精味的大麦气息,不太喜欢地将眉头皱得更深。他之前没喝过酒,但是老家的邻居或是他父亲还在世时,看过不少人喝,同样黄色的啤酒或是白色的白酒。比起两者之间刺鼻的味道的差异,“大人们”喝醉后的表现让毛志文从来都不想尝试。
    他以前也没有条件喝汽水,如今尝试过几次后,毛志文发现他最喜欢的还是纯净水——没有老家煮出来的水有一股土味,没有管子里煮出来的水有一股钢铁味,也没有青草或矿物质的奇怪口味,什么味道都没有的水就是最好的。
    平时要是有时间,喝一点热的茶水,也是不错的。家里偶尔也会在过年时买一点碎茶叶,但是小时候的毛志文没资格喝。长大后的毛志文对茶并没有什么审美,茶叶的品质对他来说更是对牛弹琴。不过比起或苦涩或添加了许多花里胡哨装饰的咖啡,毛志文觉得至少茶闻起来更香。
    在脑中意识到了自己和城里人格格不入的地方,毛志文短暂地陷入了回忆中。
    而范星劝了一次后,自己咕噜噜地把他那半罐喝完了,兴致有些高昂地站起来喊道:“轮到我了!我也要唱歌!”
    毛志文直到听到麦克风里传来的报幕,才发现范星站到了靠墙的圆形小舞台上。
    “——这一首!张帝的《毛毛歌》,献给我的好弟弟,毛志文~~~毛毛~你好好听着!!”
    毛志文一边想着世界上居然有这么无聊的歌,一边努力无视听到范星的呐喊后向他投来的趣味视线。
    不管怎么想捂住耳朵,他实在是做不出这么丢脸的动作,也不可能冲上去不让范星唱。
    于是接下来范星那五音不全的歌声和有理有据但稀奇古怪的歌词就透过麦克风抢先塞进了毛志文的耳朵里:“每个人的身上统统有毛毛~我来给你唱毛毛~头毛腿毛腋毛汗毛眉毛,睫毛鼻毛耳毛刷刷牙腋毛~【注】”
    毛志文这辈子没一口气听过这么多“毛”。
    范星越唱越high,还把麦克风从支架上取了下来,一边手舞足蹈地高歌,一边深情演唱着歌词,还对毛志文喊道:“毛毛!来和我一起唱毛毛!”
    ………………
    毛志文好想回家。
    

    作者闲话:

    《毛毛歌》BY:张帝B站有视频,很好笑~有兴趣可以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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