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  棄兒(三)辰旭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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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一個隻屬於男孩子的聚會,聚會的地點是學校後麵一座僻靜小山的山頂。齊易第一次參加這個聚會,覺得這裏所有人都是渣滓。
    這是一個很奇怪的聚會。男孩們的年齡從14歲到19歲不等,卻都像成年人那樣談論女人、社會和金錢,話語間還夾雜著很多不堪入耳的詞語。他們聚會的內容是喝酒、抽煙、賭博。
    齊易是被同桌曉田硬拉來的,他告訴齊易這裏是男孩們無拘無束的“天堂”。然而一來到這裏齊易就後悔了,他覺得跟他們在一起簡直就是在浪費時間,他鄙視他們。所以他沒有參與男孩們的談話,也不和他們一起抽煙喝酒打牌。他隻是孤傲地站在一旁,聽著mp3,等曉田一起回去。有幾個年長的男孩看他不順眼,便故意找碴兒。他們想以借的名義搶去齊易的mp3,遭到了他堅決的拒絕。他們繼續纏著他,雙方逐漸由口角變成推打。看到這邊好像要打起來的樣子,其他的男孩們個個躍躍欲試想要摻合進來,不到幾分鍾時間幾乎所有人都圍在了齊易周圍,眼看齊易就要成為群毆的對象了。
    這時有人喊了一句“住手”。這是一個很有分量的人說的很有分量的一句話。男孩們雖然很掃興,但也不得不各自散去,到一邊繼續喝酒抽煙打牌。說這句話的人是這裏的大哥——辰旭。辰旭今年十九歲,在附近一所名不見經傳的大學讀書。不知怎的,辰旭好像很喜歡不合群的齊易,但齊易一點兒也不喜歡他。他覺得辰旭跟這裏所有的人一樣,都是渣滓。
    齊易很鄙視辰旭的聚會和參加這個聚會的所有人,因此他原本打算以後再也不參加的,然而辰旭的一句話卻如磁石般吸引了他,讓他以為找到了知己,心甘情願地每周必到。
    那天傍晚,大家都已經喝了很多酒,有些醉了,辰旭也不例外。在即將散會的時候,辰旭突然用很洪亮的聲音說了一句:“我他媽就是一個沒人要的雜種,我都不知道我爹媽是哪兩個王八蛋,死在哪了!”
    齊易的心猛地一緊,他看向那個高大的身軀——此時辰旭的臉紅紅的,正舉著一瓶啤酒站在一塊岩石上。很明顯他已經喝醉了,接下來的話髒字連篇,毫無邏輯,幾乎無法聽懂。然而此時,齊易卻突然覺得他們很親近。
    一周後,齊易第二次參加辰旭的聚會。那天發生了一件讓他終生難忘的事,也讓他遇到了一個終生難忘的人。
    吃過午飯後,齊易信步走向那座小山。快到山腳下時,一個穿紅色T恤的女孩擋住了他的去路。她大約一米七的個子,身材勻稱,長得很漂亮。
    “請問你是要去參加辰旭的聚會嗎?”她說話時略帶南方口音。
    齊易打量著她,並沒有回答。
    “我是他的女朋友,我想見他,你帶我去吧。”女孩用懇求的眼神看著他。
    他看著她的眼睛,突然想到夢中顏的眼睛。他覺得她們很像。他突然有一種渴望,希望她就是顏,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兩人共同分擔痛苦分享快樂,誰也不再孤單。
    “好。”他說。雖然他知道帶女人上山是辰旭明令禁止的,可是他還是很幹脆地答應了她。
    他選了一條比較好走的山路帶她上山。快到山頂時,山路上隻有他們兩人,女孩的腳步有些猶豫了。可是齊易並沒有放慢步伐,他隻是簡單地說了一句“快到了”,女孩略微加快了腳步。
    到達山頂後,齊易把那女孩帶到了辰旭麵前。辰旭見到她後非常生氣,他讓她“滾”,並說齊易破壞了規矩,禁止他再參加聚會。作為懲罰,他還讓幾個男孩打了齊易。男孩們下手很重。他們平時喜歡和街頭巷尾的不良少年混在一起,或多或少沾染了他們的習氣,也見過他們毆打別人的場景,不見血是不會收手的。於是那天齊易被打得很慘,最終他把午飯全部吐了出來,胳膊還被不知什麼劃傷了,血流不止。
    女孩第一次見到這種場景,嚇得哭了出來。她不斷大喊“別打了別打了……”,卻不敢靠近。最後辰旭製止了那群男孩,放走了她和齊易。
    下山的時候齊易走路有些不穩,女孩想攙扶他,被他拒絕了。他讓她先走,但她並沒有離開,一直低著頭跟在他身後。到達山腳後,齊易決定休息一下再回家,於是坐在了路邊的一塊石頭上。她坐在了他身邊。
    “對不起,是我害你被打的。”她說,“我叫思思,今年高二。你叫什麼,在哪裏上學?”
    齊易沒有說話。
    “我是他的前女友,昨天他把我甩了。我不甘心,所以才來找他的。早知道這樣我就不來了,不值得,還連累你被打。沒想到他是這種人,我看錯人了。”思思說。
    “我也是。”齊易抬頭對她微笑了一下,正好看到她也在笑,於是兩人笑得更厲害了,思思都笑出了淚水,很多很多的淚水。
    “我本來就不應該和他交往,這是我爸媽明令禁止的。可是他們越不讓我做什麼,我就越想做什麼。我一直都是這樣,並不是因為我叛逆,我隻是想讓他們多關心我一下。如果不這樣,我會覺得自己絲毫沒有存在感。你是不是覺得我有神精病啊,怎麼這種表情?”思思笑著說。
    “沒有,隻是不太理解。”齊易說,但並沒有笑。
    “不理解就算了,我也不好解釋。反正因為這個原因,我選擇了辰旭作為男朋友——他在大學裏是有名的痞子。後來班主任知道後找我談話,還叫了家長。我應該很難過很羞愧才對,可是我根本不這樣想,相反我覺得很高興,因為我爸媽終於罵我了,終於每天晚上不工作到那麼晚了,終於經常找我聊天了……”她又笑了,但是笑得很淒楚,眼角還掛著淚。
    “跟辰旭交往久了,我也知道了他的身世——他會把這件事告訴他的每一個女朋友,還有他的弟兄們。他家在黑龍江的一個小鄉村,村名我忘了。他媽生了三個女兒,卻沒有兒子。一個春天的早晨,他爸出門種地時意外地發現了他——一個被遺棄的男嬰,於是就收養了他。開始他並不知道自己是被收養的,還以為是他爸媽親生的。五六歲的時候,有一次他與鄰居家的孩子打架,那孩子罵他是野種,並把從自己父母那裏聽來的故事告訴了他。他回家質問父母自己的身世,但他們並不承認收養這回事。起初他相信父母的話,不斷反駁那些關於收養的說法,可是後來這樣說的人多了,也就沒有質問和反駁的必要了——事實就是事實,大家都很清楚真相是什麼。有一次他對我說這件事對他的造成了很大的心理負擔,以至於中學時總是自暴自棄,沒有好好學習,才導致高考失利來到這所破爛大學讀書。聽完他的故事,我很同情他,但是我錯把同情當成了喜歡。”
    她頓了一下,又說,“其實我並不喜歡辰旭,而且從很早以前我就有些看不起他了。他的養父母並不富裕,可是他每月都向他們要很多錢。他給我買過很多很貴的東西,我都沒要,現在我覺得那些東西很惡心。他在這裏大手大腳花錢,卻從不考慮父母掙錢的艱辛。不過有時我想也許他早就考慮過了,但還是故意這樣做——他其實是在報複,卻選錯了仇人——他把對自己親生父母的恨都報複在了養父母身上。”說著,她輕輕歎了口氣:“像他這種人,有什麼好的,被我喜歡應該是他幾輩子修來的福氣,可是他竟然甩了我!這是我最不能接受的。我不甘心。我覺得我被傷害了,我很沒有自尊。我很想再回到他身邊,然後痛痛快快地把他甩了。”她最後一句話說得咬牙切齒。
    “他不配。”齊易看著她靈動的大眼睛,輕輕地說。
    聽了他的話,思思好像突然醒悟過來似的,吃驚地看著眼前這個有一雙深黑色眸子的少年,解脫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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