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鮮血,雙手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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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扔下手中的空啤酒罐,抬眼望了眼巨大的屏幕,笑了笑,然後將背靠在沙發上,又開了一罐啤酒。
    偌大的KTV包廂裏,就那麼一首歌,一遍一遍地響。
    我一口氣將啤酒灌了下去,眼前立刻模糊了起來。
    我晃了晃腦袋,歎了口氣。
    忽然間想起十年前的鱷魚池。
    第四天的早晨,我吃了很多東西,腦袋開始變得昏昏沉沉。然後我才終於明白為什麼那樣濃重的血腥味沒有人聞到——食物裏混著安眠藥。此後我幾乎不敢吃東西,即使是吃了,也會不斷地喝水去稀釋藥性。
    歸期是第二個察覺到少了人的少年。
    那年他僅有十二歲。
    他也如我一般沒了吃東西的心思,便同我一同目睹了第四夜的血腥屠殺。
    那時候,我發現了在夜晚大睜著一雙眼睛的他。
    第五天,少年們發現了沙灘上鱷魚未掩埋幹淨的血跡,頓時人心惶惶起來。
    歸期“自覺”地縮在我旁邊,一雙手死死地攥著我的衣服,一副恨不得將自己藏到沙灘底下的表情。
    他說:“我知道你是最早發現它們吃人的,所以我相信你能保護我,讓我活下去,我可以為你做任何事!”
    “任何?”
    他點了點頭,眼裏滿是期待。
    我垂了眼,點了點頭:“我知道了。”
    我摔碎了一個空的玻璃水瓶,掩埋了所有細小的碎片,撿了一塊最大的藏在身上。
    起初我是真的沒有想過要殺人。
    我隻是想,如果鱷魚靠近我,就用那塊玻璃反擊而已。
    當晚,沒有一個人吃那些東西。所有人都蹲在一起,滿麵驚恐地看著那個鱷魚池。
    我帶著歸期趴在另一邊的角落裏,全身上下都糊了沙子,夜裏如果不注意看,是發現不了我們的。
    鱷魚上了岸,這回上去的是五條。
    幾十個少年抄起玻璃瓶,圍著鱷魚猛刺。
    那些鱷魚畢竟是在鱷魚池這樣的環境中長大的,涉世未深的少年們根本不是它們的對手,眨眼間便有七八個孩子倒了下去。剩下的鱷魚還在不斷登上岸來參戰。
    血腥味越來越濃重。
    緊挨著歸期的我甚至能感覺得到他來自心髒的顫抖。
    當夜色終於被驅散,當這場殘酷搏鬥終於結束,最後剩下的少年竟然隻有三十幾個了。滿沙灘的屍身,有鱷魚,更多的還是男孩。
    活著的人將死去的一個個拋入了鱷魚池,讓死人代替他們接受被蠶食的命運。
    那一刻,我想我知道了一件事。
    要填飽肚子就必須吃下那些帶藥的食物,要稀釋藥性就必須不斷喝水,然而不斷喝水一定會導致水中毒,所以……
    我摸出了口袋裏的玻璃片,站起了身,抖掉了全身的沙子,衝著那些筋疲力盡的,已癱軟在地上的少年走了過去。
    ……
    酒精帶給大腦的麻木感瞬間消失得無影無蹤。
    我的身體開始不斷顫抖,胃裏一陣陣翻滾,嘔吐的欲望一陣大過一陣。
    我不斷深呼吸,終於將那些記憶壓回了腦海深處。
    歌聲仿佛已經被隔除,我隻聽到自己心髒跳動的聲音。
    咚、咚、咚。
    我慢悠悠地站起身,慢慢拉開了包廂的門。
    走廊裏的燈光刺得我的眼睛生痛。
    心髒的跳動聲依然明晰。
    我扶著牆,一邊走一邊默念:過去那些事,再也不會有了。
    ***
    “林瀟小朋友?”我將手中的可樂扔給那個少年,然後坐在他旁邊的沙發上,打開電視。
    “我不喝可樂。”他一點麵子都不給我,直接將那瓶可樂扔了回來,“我說,你一個人住,買這麼大的房子幹什麼?”
    我靠在沙發上,斟酌了一下,笑了笑:“我們的職業其實跟小偷沒有什麼區別。雇主給錢,讓我們去找他們指定的東西,不管這個東西到底在哪裏,隻要它存在,即使是拚了命也必須拿到,因為失敗有時候甚至等價於身敗名裂。而且,雇主既然肯出高價,就說明這個東西不是簡簡單單就能弄到手的。我們早就有了死的覺悟。”
    林瀟張了張唇,似乎想說什麼,卻還是將那句話咽回了肚子。
    “所以,還是趁活著的時候好好享受一下比較劃算吧?”我隨便翻了幾個台,畫麵停在一部港台警匪片上,我頓了頓,問,“可不可以告訴我,你是怎麼走出鱷魚池的?為什麼一百個人會隻剩下你一個?”
    他沉默了一會兒,別過了頭。
    “不想說啊。”我歎了口氣,“其實我和歸期也是從鱷魚池踏出來的。其實最初主人來孤兒院的時候並沒有看中我,因為當初我的年紀已經不小了。可是他需要的人不夠,就還是將我帶走了。年紀大就是占優勢,我的思維遠要比那群比我小了三四歲的孩子縝密得多。”
    “……”
    “人性的自私總是會在這種時候毫無保留地被暴露出來,聚在一起的時候總想著讓別人到圈子的外邊去,而自己呆在圈子的最中心,為了這些他們每天都在爭執,到了最後,鱷魚爬上來的時候,他們甚至都已經放棄了攻擊,隻想著將別人推到鱷魚麵前接受死亡,這樣,自己就可以生存下來。”
    “……”
    “我也是這樣,隻是我選擇的路不同。他們選擇將會反抗的活人送給死神,而我選擇把不會反抗的死人推進那個水池。就這樣,我活下來了,活在這個血腥的世界。有人說手上染了鮮血就再也洗不幹淨了,我就不同意這種說法。這隻是我們的生活方式而已,也可說是,當這雙手真的沾滿鮮血的時候,就不會在乎洗不洗得幹淨了。”
    林瀟抬起頭,怔怔地看著我。
    “主人給了我一個小任務。”我道,“明天,我就帶你去熟悉一下,我們是怎麼工作的。”
    ***
    T城第一富豪的夫人前年在拍賣會上買下了一顆價值連城的粉色鑽石,而這次的雇主十分中意這顆鑽石,出了五十萬美金的高價將委托書送到了主人手上。
    而這次,我要做的就是將這顆鑽石弄到手。
    調查花去了三天的時間,第四天晚上,我將連著繩子的鐵鉤子扔上了Mike家別墅的高牆,然後翻了進去。
    當我將帶血的鑽石丟到坐在副駕駛座上的林瀟手上的時候,他安靜地問了句:“你殺人了?”
    “當然。鑽石在MrsGreen的脖子上。”我從紙巾盒中抽出一張紙巾,擦了擦額角的汗水。
    “她又沒有做錯什麼,親人會傷心的吧。”林瀟摸了摸手上的鑽石。
    “將心比心這種事我從來都不會做。”我熄了火,將車停進車庫,“當然,我相信你也不是會同情別人的人。我不相信你在鱷魚池的時候沒有殺人。”
    “嗯。”他抽出一張紙巾,擦淨鑽石上的血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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