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熊貓兒的故事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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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俺叫熊貓兒,俺從一開始懂事就知道俺是丐幫幫主熊達的兒子,雖然俺那個幫主老爹在俺還沒出生前就已經不在了,丐幫也沒有人知道俺是幫主兒子,甚至也沒有人知道俺娘這個幫主夫人的存在。
    俺常想,要是俺那老爹沒死,俺一定也會和山下連村那些男娃兒一樣去拜先生吧?可那隻有偶爾才想想而已,事實上,俺還是比較喜歡招呼一幫小兄弟去爬樹掏鳥窩、下溪抓魚,或者找機會去老樹底下捅蜂窩,給俺娘掏點蜂蜜補補身子。可惜才三四歲的俺總掏不到鳥窩、抓不到溪裏麵的魚,去捅蜂窩時也常常被蜇的到處亂竄,最後總被逼到溪裏去躲上一陣子,不過別說,俺那一口閉氣的好工夫還就是在那一會練成的。
    說起來,貓兒這名字還是俺自己親自取的。
    其實早先俺也是有正名兒的,不過那算命先生起的名實在太難記了,也太難寫了。到現在俺已經不記得那個字兒了,隻記的當時練名字的時候練了好幾天都沒學會,後來一怒就不肯寫了。
    俺扔下那根當筆的小樹枝那天,剛好看見山下那隻貪嘴的小貓兒又偷走了俺辛辛苦苦抓來的魚,氣的俺抓起棒子就一通追趕。可那死貓不僅跑得極快,還會爬樹,不僅會怕爬樹,它還能從這棵老高老高的樹上再跳到那棵老高老高的樹上去,身子輕的像隻鳥兒似的,任俺再怎麼詛咒它就是不會掉下來,讓俺在恨的牙癢癢的同時又好羨慕。
    所以娘一幹活回來,俺就跟娘說,俺不要原先那名兒了,俺以後就叫熊貓兒,俺要象貓兒一樣,有鋒利的爪子可以幫助俺打架,而且還能爬高樹找鳥蛋吃,能自己下溪抓魚,最主要的是,俺也能從別人家的水缸子裏偷魚兒吃,還能跑的飛快不會被人家逮著。
    但是俺還沒學好貓兒的本事,娘卻在一次上山砍柴時不小心滾下山崖,沒過多久就去找爹了。
    娘走之前說:“貓兒,娘的好兒子,以後你就得自己自己了,你一定要記住,你爹是個大大的英雄,你以後千萬不能給你爹丟臉,最好也能當個大英雄。不過,當了英雄以後,隻能欺負壞人,不能欺負好人。還有,將來等你長大了、出息了,就想辦法把娘送到你爹身邊去,俺也好和你爹再見一麵。”
    娘咽氣前,還強撐著一口氣,還反複地囑咐俺:“貓兒,其實你爹不是病死的,他是被人害死的,可是你一定要答應娘,沒學好真本事,沒有成為大英雄之前,絕不能去報仇。”
    俺很聽娘的話,娘當時一個字一個字的說地很慢,俺把娘的每句話都認真的背了下來,然後才去給娘去挖睡覺用的那個坑。當俺在娘身上蓋上最後一捧土的時候,俺對娘的在天之靈,發下誓言,俺一定要當個娘期望的快樂大英雄,將來一定要把娘和爹葬到一處地兒去。
    那年俺五歲。
    沒有娘的日子,俺最熟悉的感覺就是饑餓和寒冷,已經說不清那種日子是怎麼過來的,俺隻記得,直到有一天,又冷又餓、已經奄奄一息俺在無意中看到有兩個人在比喝酒,輸的人就給銀子,俺突然眼睛一亮,覺得終於找到了活命的法子。
    俺開始和人比喝酒,開始的時候俺總是輸,總是被人笑,常常被人扔在街頭牆角,醒來的時候嗓子眼總是火辣辣地疼,非得馬上喝很多很多的水才行,可是喝了水之後又常拉肚子——弟兄們時常勸俺不要再和人家比酒了。可是俺不後悔,一點也不後悔,因為俺發現,酒這東西其實真的是個好東西,它不僅象水一樣能填飽肚子,而且還能讓全身發熱,能讓俺一覺睡到大天亮,而不會因為怕冷而睡不著,所以俺經常找人比酒。
    或許是看俺這個小叫花子喝酒的樣兒又傻又逗,願意和俺比酒的家夥還挺多的,漸漸地,俺發現俺的酒量越來越大,越來越不容易醉。俺開始贏,贏了錢就去買包子買燒雞,和俺的弟兄們一起吃,那滋味,嘖嘖——可真是美極了!
    可俺很快就發現贏了不一定是好事,有些家夥既沒酒品也沒賭品,常輸了就耍賴,狠些的還會把俺給反揍一頓,最凶的一次,俺在破廟裏足足躺了一個月,那一回,大家都以為俺死定了,沒想到俺硬是靠弟兄們給俺擠出來的那點百家飯給挺過來了。那次開始,俺又發現了當貓兒的一個新好處,原來貓有九條命啊,難怪周圍不斷地弟兄去投胎,俺卻總是死不了了。
    人家都說,大難不死必有後福什麼的,果然,後福就來了。
    先是突然交到了一個富貴人家的公子哥當朋友,結結實實地請俺和弟兄們喝了好多日子的酒,吃了好多日子的肉,後來又碰到了一個怪老頭,那怪老頭一定要說俺適合當他的徒弟。其實俺當時一看他的腰上別著個酒葫蘆就笑了,心想,既然他有酒葫蘆,那跟著他以後一定有酒喝了,而且他露的那幾下本事確實也挺吸引俺的,比廟會時耍雜技的要厲害多了。
    俺想起俺娘曾經跟俺說過將來要當個大英雄,就問他:“跟著你,俺能變成大英雄嗎?”
    那怪老頭聽了哈哈大笑道:“隻要你想當,那就一定沒問題。”
    於是,俺就跟著怪老頭走了,他成了俺的師傅。
    等到俺離開他時,那個原來是用磁鐵做的酒葫蘆,也就跟了俺。師傅說,這葫蘆可是個好寶貝,號稱天下暗器的克星,事實證明,俺師傅沒有吹牛。同時給俺的,還有師傅隨身的那把無鞘的短刀,從此,俺熊貓兒就算正式出師了。
    回到洛陽後,第一件事便是去找俺往日那些弟兄,教他們學武,教他們怎麼從那些肥的冒油、不仁不義的老爺員外手裏整點銀子出來花花,教他們怎麼去幫助和曾經的俺們一樣窮的叮當都響不起來的苦哈哈們。
    和朋友一起喝酒、打架、劫富濟貧——這是俺熊貓兒平生最開心的三件事。唯一遺憾的是,俺一直都沒能查出當年害死俺老爹的人是誰,沒能將俺娘移到俺老爹的墳裏去——但俺知道,這一天總會來臨的。
    丐幫是天下第一大幫,想查出凶手為俺老爹報仇實在太難。於是俺第一次認識到,俺也應該有自己的一幫弟兄,就像丐幫有許許多多的弟子一樣。
    沒想到,俺才這麼想的時候,俺竟已經有上千的弟兄了,慢慢地,有了更多的人稱為俺龍頭大哥。紅頭鷹來信說,讓俺下次喝醉酒時,莫忘記給俺們這個幫派取個響當當的好名字,這兔崽子,真是越來越了解俺了,知道俺其實在喝醉酒的時候腦子才是最靈活。
    可是這個一聽就有氣勢的名字還沒想好,俺就先碰上了一個妙人兒。
    俺一直以為賈剝皮把金子銀子全藏在茅房下麵的事兒隻有俺一個人知道,沒想到知道俺都快進了密室,才發現後麵竟還跟了個同道中人,而且還是個女人,一個俺熊貓兒從未見過的女人,一個竟有本事讓俺這麼晚才發現、還能從容招架俺拳頭的女人。
    俺一向不和女人打架,也從不和女人搶生意,她要賈剝皮的財寶,就全給她吧。可這個女人卻不貪心,說願意和俺一人一半,完了還在牆上畫了個怪臉,還叫俺也寫上兩句,哈哈,這個同道雖然是個女子,不過實在投俺的緣,要是她是個男的,俺還真想和她結成拜把子的兄弟。
    不過這女子實在古怪,她似乎早就認得俺一般,卻又神神秘秘地不說自己的來曆。俺滿以為,她既然敢來賈府,外麵必定有高手接應,沒想到居然是兩個戴著鬼麵具的小孩子。更奇怪的是,說好一人一半的將近二十萬兩的財寶,她竟隻拿了頂多值得四五千兩銀子的東西,剩下的全歸俺。
    說實話,俺從沒見過這樣的女子,實在有些吃驚。可沒想到,更吃驚的事還在後頭,原來她竟是俺小時候就認識的那富家公子朋友的親妹妹,她身邊那個小男孩則是她的弟弟朱八!
    俺當時就蒙了。可還是沒想到,接下來還有讓俺更蒙的,當她除去臉上那易容之後,乖乖——這個女娃兒哪裏像是人間的女子,簡直就是九天之上最美麗也最調皮的小仙女下凡,那模樣兒美的把俺的腦袋瓜子剖開也找不到適當的形容詞——俺那幾個兄弟當時就失態了,哈喇子直流,可俺不怪他們,因為俺那會也瞧呆了。
    乖乖——果然是有其兄必有其妹啊!隻他兄妹倆,就好似把天底下的靈氣都給占盡了一般,哦,不,還有兩個人,這世上也隻有這兩個人才能和他們兄妹倆相比了。
    一個便是俺洛陽的酒肉朋友——王憐花。
    一個便是俺熊貓兒生平最為敬佩的少年浪子——沈浪。
    他們倆個就如同朱家兄妹一樣,不僅是人中龍鳳,更是龍鳳中的龍鳳,俺這隻貓兒和他們一比,立刻便被比下去啦!
    不過,他們比俺好,俺實在隻有開心的份、高興的份、得意的份。試問天下間還有誰比俺熊貓兒更有福氣,竟能同時擁有四個最傑出的人物做俺的朋友?難道俺還不是天底下最讓人羨慕的人嗎?哈哈哈——
    看到七七真麵目那會,俺就想,要說這樣既聰慧又美麗、既善良又可愛、既穩重又調皮、既有主見又隨和的女孩子,將來要是嫁人找夫婿,隻怕整個世上,隻有那可說是鬼才王憐花和那個可能天塌下來還帶著微笑的沈浪,才能配的起了。
    隻可惜這倆家夥的行蹤比俺還飄渺無跡,常年不見蹤影,想要讓他們見見七七,實在不容易。可俺熊貓兒又沒想到,他們竟然都見過七七了,而且似乎都比俺早認識了七七。
    嘿嘿,這老天爺的安排可真夠有意思的啊!
    七七竟然是幾乎無所不能的沈浪的救命恩人,而精的象鬼一樣的王憐花竟也曾栽在七七的手裏,還被貼上“極品美男、免費試用”的字樣,哈哈哈——如若可以,俺熊貓兒寧可三日不喝酒,也要看看王憐花當初綠臉的表情。可惜俺答應了偷偷將此事告訴俺的小朱八,絕不將此事傳出去,唉,白白地錯過了這個好機會。
    其實,相對王憐花的臭事,俺更好奇的是沈浪怎麼會被七七所救的,更好奇為何七七一見到沈浪就一副想逃的樣子,雖然她自己以為把這種情緒隱藏的很好,可是俺卻看的很明白,七七對誰都那麼好,都那麼溫和甜美,為何惟獨對沈浪卻總是要急著要撇清一切關係似的呢?他們之間一定有什麼故事發生過,哎呀呀,俺實在是太好奇了!
    不過,比起風流成性的王憐花,俺更希望七七能和沈浪好,俺總是覺得,他們兩個就是合適。
    隻可惜七七似乎壓根兒就沒這種想法,而沈浪那家夥,除了在古墓裏以及沁陽客棧中偶爾的失態外,也仿佛又變回了那個少年老成、雖然整日微笑心機卻深的一塌糊塗、讓人瞧不出任何心事的少年浪子。可俺是知道的,沈浪之所以有這樣的性格,想必小時候一定經曆了遠比俺複雜的無法想象的事情。
    但,因為俺是他的朋友,所以俺從不問他的身世,正如他也從未追問俺的由來一般。
    說真的,要說俺一點兒也不嫉妒他,那是不可能的。他樣貌長的比俺好,比俺更吸引女孩子,俺承認;他的武功比俺高,俺也承認;他比俺理智鎮定,俺也承認;俺惟獨不承認他的酒量比還好,比俺還能喝酒,所以俺每次見到他,就一定要拉著他喝個三天三夜,不醉不歸——可惜俺每此醒來後,總想不起頭晚俺和他是誰先倒下的,所以俺隻能一次又一次地找他喝酒,嘿嘿,總有一天,俺要清清楚楚地看到他比俺先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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