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雜四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1230
滾屏速度:
保存設置 開始滾屏
其十二戲夢
夜夜做夢,連續四天夢見殺人,大片鮮紅映在白色背景裏無比刺眼。若加上月初的那一次,這個月已經做了五次相似的夢,夢裏總是無一例外有人死去,一個抑或一群。記憶最深的是第二次,也就是連續開始的第一天,先是浴室裏大灘紅色,後來是大廳爆炸,火光卷著慘叫襲來,我被人捂住眼睛擁進懷裏。
剩下的便大多記不清了,曖昧且模糊,像是以前苦背的《荒原》,現在也隻記得零星幾句。
垃圾袋裏幾乎都是頭發,桌椅下也是黑糊糊的一團,幾十根地繞在一起,糾纏不清令人厭惡。手指觸及頭皮,摸到滑膩的肉感,像是新生的毛蟲,心內生厭。
嫌棄卻又悲哀。
懦夫。
我一直很好奇為何我一直在迷惘,又抑或是我為何在高二還在迷惘。我對S說我很累,想休息,S隻是說,你休息了,回來時,世界就會如你所願嗎?
不會,這個世界人太多,站在馬路上,我隨時都有被人潮吞噬的空無感,一個人實在太渺小,即使拚勁全力呐喊也聽不到聲音。
我們都是小人物,所以隻要抓住一絲一毫可以證明自己存在的機會就決不會鬆手,也許有人笑我是功利心態,可我也僅僅隻是想要在名為“世界”的這塊布上染上自己的一抹色彩而已。
想要被人肯定。想要被人理解。
我換到靠窗的一邊,馬路上路燈都一盞盞亮著,明豔的橘黃色好像一支支煙花。晚上的時候水麵像凝固了一樣,把路燈的光鎖在了那裏。
我想念戲子,用濃重色彩抹去原本眉目,轟轟烈烈上演,將愛恨情仇癡嗔怨怒發揮到淋漓盡致,然後結局,收場,再無留戀。
我想呐喊,讓人能聽見來回應。
我想做夢,讓我的幻想更純粹。
我想寫字,讓我的思想被了解。
我想活著,哪怕敵不過其他,也想留下隻字片語和驚鴻刹那。
我想很多很多,但不被允許也不能允許,亂麻一般的生活,糨糊一樣的思緒。
我如此痛苦,在世界的最後一排。
其十三盛夏光年
國文的歌我聽的很少,流行音樂矯情又饒舌,吵吵鬧鬧令人心煩。
但無論如何,我還是聽“五月天”的歌,“夜訪吸血鬼”和“盛夏光年”聽得最多,連洗澡時也忍不住哼。
盛夏光年原是小說的名字,後被改成電影,五月天又作了首歌作為電影片頭,三個名字都是《盛夏光年》。我看過一點點簡介,心內酸楚,便不願去看,但即使隻是聽歌,還是心痛。
我對同性戀不排斥,似乎還隱隱支持。以前我問我爸:“是否因為現在大多數人是異性戀,所以才對同性戀歧視?那是否以後同性戀占多數,異性戀就被歧視?現在這個社會,歧視同性戀真是不公!”我爸先是沉默,後來回答說:“你假設的出發點就有問題。”
出發點的立場我至今不明,但我還是覺得愛上同性無罪,隻要是真愛,兩情相悅又有何不可?也許同性無後,但丁克家族不也同樣無後?血緣這種東西,我並不認為十分重要,愛上便是愛上,何必要委屈自己扭轉天性?隻要這份愛不會傷害到別人,不違法,那也無妨。
可結局是悲劇,阿信在唱“讓盛夏去貪玩,把殘酷的未來狂放到光年外,而現在,放棄規則,放縱去愛,放肆自己,放空未來……”
難言之欲,無愛之終,他和他的溫柔變得遙不可及,他看不到他的愛戀,這樣靜默又熱切的停守。
當他再不屬於他的世界。盛夏結束,請你將光年放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