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5章 價值 0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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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查出有病至今,過了整整一個月零兩天,這三十二天我是平平安安的過去了,未來會怎樣,我無從知曉。
現在我常想:為什麼古人那麼熱衷於帝位?為什麼今人那麼熱衷於權錢?大概是因為權利能給人帶來很多好處,而錢又能最直接的購買人所需求的東西,必需品也好,奢侈品也罷,都是能滿足人生理或是心理需求的物品。
權利就是以提供工作和分配好處為基礎的,所以權利也衍生了很多副產品,比如權錢交易:以錢買權或以錢購買某種辦事的便利條件;比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因依仗自己的某個親戚是某某官員而作威作福……這,是很常見的。
而錢的作用較權來說,更為直接,也更為弱勢。倘若你非常有錢,但是急需在海關或是競標局或是質檢機關獲取某東西、某單證、某認證,而上麵就看你不順眼不予放行,你要怎麼辦?用錢打點?倘若對方錢照收、事不照辦,你要怎麼辦?找幾個黑社會的人對對方進行威逼利誘?倘若對方利用此事將你告上法院,反將你一軍,你要怎麼辦?
沒錢又沒權的小老百姓生活更加哀涼,俗話說:貧賤夫妻百事哀。這句話是不錯的,當所有的愛與熱情都在柴米油鹽中消耗殆盡之時,我們要何以為繼?
去年年初回家的時候,坐汽車,聽司機和乘務員聊天。他們說前幾天這段路出了一場車禍,一輛車講義為六旬老者撞死,鮮血腦漿塗滿了路麵。車主和老者家屬都要求私了,但是車主給的錢數沒能讓老者家人滿意。老者家屬就買了一個超大的冰櫃,將老者破爛不堪的屍體裝進去,冷凍起來,作為證據起訴車主。訴訟結果卻很不令人滿意,法院裁決車主負主要責任,老者負次要責任。賠償老者家屬五千塊錢。好像是五千,時間久了,都忘了,反正是不到一萬。一條人命僅值五千,這是什麼世道?司機說老者家屬買冰櫃的錢、加上訴訟費、電費什麼的,最後沒剩幾個錢,老者的幾個子女竟然為了這幾個錢打起來了,真讓人心寒。
之所以說老者負次要責任,是因為鄉村哪來的紅綠燈呢?過馬路隻要趁著沒車過去就行了,如果被撞隻能認定車主負主要責任。因為一般能養得起車的人都是很有錢的,不在乎賠償別人幾千塊錢。
初中的時候,我在一個不大不小的城市讀書,初二那年夏天,同班同學娜娜的哥哥開玩笑將娜娜嫂子掐死了,小城鬧得沸沸揚揚,有人說開玩笑怎麼可能掐死人?肯定時故意的。也有人說那女人(娜娜的嫂子)肯定有心髒病,看見丈夫掐自己,就嚇死了。法醫和鑒定人員來了一批又一批,最後判定娜娜的哥哥故意傷人罪,賠償家屬幾千塊錢了事,幾千塊錢買了一個年輕的生命,嗬嗬,真可笑!
上述兩個案子,倘若死者家屬有足夠的權勢或是財力則又另當別論,也許車主和娜娜的哥哥可能會賠償更多的錢,也許車主和娜娜的哥哥會被槍斃,但是在塵埃落定的今日來說,那些也許不過是空換的想像罷了,沒有任何實際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