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名之卷-看不見的刀  第二十三章 殺手無情(2)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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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我殺就像是一頭受了傷的野獸,慌不擇路,一路狂奔,奔出長街,轉過幾條小巷,踉踉蹌蹌,跌跌撞撞,撞翻多少個路人、攤子,摔倒了多少次,他都已記不起來,剛剛轉了個彎,整個人就撞在一個人的身上。他的身子立即像一隻皮球,反而被那人彈飛出去,重重地撞在牆上才滑落下來。他蜷縮在雪地上,又開始咳嗽,不停地咳嗽。等到喘息和咳嗽終於漸漸平息,他才像在風中不停搖擺著的小草,緩緩站了起來,一抬頭,就看見了那個人,他的雙眼突然迸濺出火花——仇恨的火花。
    這個人不僅廢了他的武功,還奪去了他的享受生活的權利。就是這個人,讓他活得比死還痛苦,連狗都不如。
    這時候,天色已漸漸暗下來,那人的眼珠子漆黑如夜,發出一種可怕而凶殘的光芒。他冷冷瞧著任我殺,冷冷道:“你變了。”
    任我殺盡量使自己的身子站直,也冷冷道:“我的確變了,活得比死還痛苦,連狗都不如。我永遠也不會忘記,這全是你的賜予,是你帶給我的悲哀。”
    “你更不能忘記,我們是敵人,不是朋友。我說過,對敵人,我絕不會心慈手軟。”
    任我殺咬著牙,目眥盡裂,雙拳握緊,一字一句地道:“總有一天,我會讓你倒在我的刀下。”
    每一個字仿佛都塗滿了鮮血,充滿了仇恨,就像千萬年的詛咒,又像是永恒不變的毒誓。
    那人的目光充滿了不屑和譏笑,冷笑道:“可是你現在連刀都已握不住,你已成廢人,根本再也用不了你的刀了。”
    任我殺的目光又露出一種悲哀,但他的臉卻還是堅毅而倔強的,冷漠地道:“隻要我能活下去,我就有機會殺死你。”
    “癡人說夢話。”
    “你最好別死得太早,我一定要用我的刀,斬斷你的腰,一刀兩斷!”
    “如果這種奇跡會發生,我一定會洗淨我的腰等著你。但願你不會讓我等太久。”
    “我也希望不用等太久。”
    那人默然半晌,忽然道:“‘殺手無情’青龍燕重衣是不是你的朋友?”
    任我殺臉色微微一變,眼睛卻已發亮。
    “殺手無情”青龍燕重衣的確是他的朋友,他們不僅是朋友,也是兄弟。他們彼此了解對方,信任對方,因為他們都是殺手,是同一條道上的人。
    在這世上,唯一能使任我殺興奮的東西,就隻有朋友和酒。朋友給他帶來快樂和希望,酒可以讓他忘記痛苦的過去。朋友和酒,本來就是分不開的,就好像美女和金錢,永遠都緊緊相連在一起。
    那人緩緩道:“我告訴你一個好消息,燕重衣現在已到了金陵城。”
    黃昏,還是黃昏。雪在飄,金陵城外,有人踏雪而來。
    這人的步伐很輕,也很快,他的腰挺得很直,寬大的黑色鬥篷迎風敞開,露出腰間一截劍柄。劍柄陳舊而古老,卻又極其光滑。
    他頭戴一頂寬大的鬥笠,鬥笠壓得很低,遮住了大半個麵孔,隻微微露出一小截挺拔的鼻尖,和兩片薄薄的嘴唇——這樣的嘴唇,往往代表著堅毅和倔強。他應該還很年青,渾身都散發出一種冷漠的神采,但這份冷漠卻無法掩蓋他青春的氣息。
    這人行走如飛,但他全身隻除了兩隻腳在運動外,其餘所有的關節,仿佛完全都處於休息狀態。他這種姿勢雖然怪異,卻一點也不覺得難看。他似乎絕不會浪費多餘的東西,包括力氣。
    在他身後不遠處,雪花濺起,車輪聲響,一輛雖然陳舊但讓人感覺很舒服的馬車,不徐不疾地跟了上來。
    這人頭也不回,依舊大步向前走,腳步踏在雪上,卻不見雪花隨之飛起,隻留下不深不淺的足印。
    身後那輛馬車終於追了上來,趕車的車夫是一個須發皆白、短小精悍的小老頭,雙眼炯炯有神,散發出一種懾人的精光。他的年紀似乎早已過了天命之年,卻毫無老態龍鍾的樣子。他的腰也挺得很直,仿佛在告訴別人,又像是在安慰自己,他還沒有老,他絕不是輕易就向命運低頭的人——許多人都是這樣,年紀越大就越不服老。
    “年輕人,到車廂裏避避風寒吧!”老車夫扭頭對這人道。
    這人沒有回頭,淡淡道:“不!”
    “小老兒好幾天沒做生意了,年輕人就賞個臉,讓小老兒討幾個銅板打打牙祭怎麼樣?”
    “不。”
    “那就和小老兒做個伴吧!”
    “不。”
    “原來你隻會說‘不’。”車夫苦笑道。
    這人仍道:“不。”
    “風雪正大,年輕人何苦折磨自己?”
    這人倏然駐足,緩緩道:“老人家……”
    他的聲音立即被車夫的咳嗽聲打斷,車夫笑嗬嗬道:“如果你不介意,可以叫我杏伯,但千萬別叫我老人家。”
    “我想告訴你一件事。”
    “請說。”
    這人仿佛一尊石雕,站在那裏動也不動,頭更不抬,他黑色的身影在潔白的雪襯托下,竟似極有詭異和神秘之意。杏伯等了半晌才聽他緩緩道:“你知道一個人隻有一張嘴巴是為什麼?”
    “當然是為了吃飯。”
    “錯,是少說廢話!”
    杏伯怔了怔,苦笑道:“原來小老兒廢話說得太多了。”
    “我還想告訴你,人生來兩條腿,本就是用來走路的。”
    “你是不是還想告訴我?你從不坐車,也不騎馬,你就隻喜歡用腳走路?”
    這人默然不語,似乎已默認了。
    杏伯歎了口氣:“我發現你很像一個人,你和他有很多相同之處。”
    這人還是沒有說話,惜字如金。
    “他是我的朋友,也是個年輕人。他也認為人的腳是用來走路的,所以他從不坐車,也不騎馬,即使他身受重傷,行動不便,他也不願意以逸待勞。因為對他來說,走路也是一種休息,這個時候,全身的肌肉都可以鬆馳下來,他就可以把自己的精氣神調整到最佳狀態。”
    這人若有所思,過了很久才道:“你這位朋友很有趣。”
    “我卻不這樣認為。他是個殺手,有故事的殺手。”杏伯搖頭道。
    “殺手?他是誰?”這人眼睛忽然一亮。
    “‘一刀兩斷’任我殺。”
    這人倏地抬起了頭,他的確很年輕,他的臉英俊而堅毅,冷漠的眼睛裏,卻閃動著灼熱的光芒,一臉的漠然,一臉的倔強。
    杏伯忽然發現,這個年輕人的氣質和任我殺幾乎完全相同,隻是這人的眼神充滿了熱情,任我殺卻太憂鬱。他們的身子同樣站得筆直,如果任我殺是用堅冰雕刻出來的,那麼這人就一定是用鋼鐵鑄成的。
    “你見過他?他現在在哪裏?”這人沉聲道。
    杏伯沒有回答,反問道:“你在找他?”
    “嗯!”
    “你是他的什麼人?”
    這人遲疑了很久,才緩緩道:“朋友!”
    杏伯搖頭道:“我也已經很久沒見過他了,聽說他曾在‘天涯海閣’出現過幾次,如果你要找他,可以先去找歐陽情。”
    “歐陽情?”
    “她是‘天涯海閣’的大老板,是個很特別的女孩子,據說她是任兄弟的紅粉知己。”
    這人的眉頭突然擰緊。
    “你又是誰?”
    這人淡淡道:“‘殺手無情’青龍燕重衣。”
    殺手須無情,多情非殺手。沒有人可以否認,燕重衣無情,但也多情。殺人的時候,他從來都不會手軟,絕不留情;對朋友,他卻可以放棄一切,上刀山、下火海,絕不會皺一下眉頭。
    言而有信,一諾千金,這是殺手的宗旨和原則。也許正是因為他跟任我殺有太多的共同之處,所以兩人才會結為生死之交。
    人生得一知己,夫複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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