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 第四十二章男人愛上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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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主持人,紅想起來,今天參加的婚禮,主持人是電視台的,很有名,出場費不低。沒想到還有這岔。
“那你們是相親認識的?然後戀愛?”紅腦補了一下那種情景,其實也算是很浪漫吧!一百多人的活動,也算是茫茫人海了,這種緣份實屬不易。
胡賢明點了點頭,又搖了搖頭,想了想,問紅道:“你對同性戀怎麼看?”
“不知道。因為沒想過這個問題。”紅也很爽快,有些不安,難道說胡賢明是同性戀?如果說這樣的話,那胡賢明的愛人?是男人?天啊,那怎麼可能在一起呢?
胡賢明看著紅疑惑又不安的眼神,反正很鎮定,深呼吸,重重點了一下頭,繼續說道:“那年相親活動,現場很熱鬧。電視台、報社都來人采訪了。和我現場配對成功的,是商場的一位工作人員。她姓胡,我不願意提她的名字。她是個很溫柔的女孩子,也有些孩子氣。眼睛很大,頭發也很長,她唱歌也很好聽。可是,我卻沒有什麼感覺。相親配對成功的,有獎品。是電影票、雙人餐、購物卡之類的。要兩個人一起去才生效。因為編碼是一組,分打在兩張票上。
我和那個女孩子一起去看了電影,一起去吃了飯。一起去購物。她說那購物卡不實惠,她有更實惠的。她是那家商場的工作人員,可以打四折或者五折。而拿購物卡需要加錢才能享受七折優惠。最後,我們倆買了情侶裝。
那個女孩子的同事也配對成功。和我們一樣,看電影,吃飯,來商場買情侶裝。我們兩對看中了同一款情侶裝。你知道嗎?我試情侶裝照鏡子的時候,他也在試,我們兩個人相互看了彼此一眼。
小說裏不是常有句話‘一眼萬年’吧?真的,那一刹那,就是那種感覺。好像周圍什麼都不存在。隻有我和他。我從來沒有對任何人有過的感覺,在那一刹那體會到了。直到營業員叫了我好幾次,我才驚醒過神,要了那件衣服。
沒想到可以認識他。我們四個人一起去商場的水吧喝茶。那個女孩子的同事介紹我們認識了。看著身邊兩個女子嘻嘻哈哈,我和他很沉默,我們四個人穿著情侶服,究竟誰是誰的情侶呢?我那時候腦子裏嘣出這樣的想法。他看著我,好像是也這樣想。”
聽到這裏,紅再傻也知道。胡賢明確實是同性戀。
對於“同性戀”,紅隻停在概念和詞彙本身上麵。她從來沒有想過,自己身邊會有人喜歡同性。或許,戀愛應該是隻考慮愛與不愛,而不是性別,就算明白這樣的道理,要去接受同性戀,也相當有難度。
傳經的思想文化也好,法律規定也好,從小接受的教育,這些,從來沒有人告訴她,同性戀是對的。就算沒有錯,也不是對的。
紅算是文化人,算是很有眼界的人。思想也算有些深度吧。她都覺得難以接受。
可想而知,胡賢明的家人和周圍的人將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紅不知道自己要說點什麼,或者做點什麼!是對胡賢明抱以微笑,說她理解和支持呢?還是站起來一聲不響離開呢?無論她做什麼,都沒有錯。
當時的情況是,紅木著一張臉,呆呆地看著胡賢明。
死一般的沉默。這種沉默也有種當周圍都是空氣的效果。
兩個人一下子都靜下來。胡賢明也不再說話,不再喝酒。紅更是不知道怎麼開口。
沉默了五分鍾多,紅還是決定打破這種沉默,於是她開口了,就一句話:“那後來呢?”
胡賢明愣住了,半分鍾才回過神兒,先說了句“謝謝”。
“那你們後來怎麼樣呢?沒在一起嗎?”紅避開了同性戀如何長短的問題,單純隻是問這個故事的進展。
“後來?我們在一起了。過程很曲折。他原來是我們另一個工廠的技術。和我的職位一樣。家境也差不多。”
胡賢明沒有講過程,隻是說在一起了。然後又沉默了,不停地喝酒。
紅也沉默了,無論過程如何,結果已經注定。
胡賢明喝醉了,醉得趴在桌子上麵。
服務生走過來,問是否需要幫助。提醒了紅營業時間是到晚上九點半。夏天是十點,但是冬季作息時間。
離營業結束不到一小時,紅覺得讓胡賢明一個人趴一會可能會好點。於是,她坐在旁邊等著。
姐姐發來了信息,對紅昨天寫的內容表示滿意。告訴她,必須在兩周內完結第一稿。這樣她才能找關係好的編輯幫她修改完成第二稿。第二稿出來後,便是拿到出版社定稿。從第二稿到定稿,再到出版,這個過程,紅不需要參與。都是由姐姐去溝通,如果說有需要她的地方,她也隻是能姐姐的助理身份去。
紅突然想,如果說把胡賢明的故事也加入到小說裏,會怎麼樣?都市愛情小說題材,並沒有限定相愛人的性別。
想到這裏,紅有種寫作的衝動。
首先要解決的問題是,是讓胡賢明講完整個故事。
紅推了推胡賢明。
不動,再推,還是不動。
紅拿起桌子上在的酒,準備往胡賢明臉上潑點。這時候,胡賢明的手機響了。紅看了一眼桌上的手機,都沒想,直接拿起來接了。
“你在哪裏?”對方的聲音很是著急,“我去找你。”
“我們在國際酒店頂樓的自助餐廳。你過來的時候,最好開車或者打個車。他喝多了。我是他的朋友。”
紅說完這幾句話,都沒有等對方回複,直接掛了電話。
服務生再次走了過來。
紅以為對方又要提醒營業時間,忙先開口道:“我們一會,馬上離開。剛才已經打電話讓人來接他。”
“是這樣的。剛才這位先生選擇的禮品已經存放在櫃台處。你們結賬的時候,拿這個領取一下。”服務生拿了一隻牌子遞給紅,繼續說道:“另外,因為卡內的所有積分都清除了,店內要回收這張卡。如果說想保留本卡,需要交五十元的卡費。卡內將存五十個積分,你們下次光顧依然可以打折。”
“好的。謝謝。那辦理是去前台吧?”
“是的。”
紅道了謝,服務生也隻是瞟了一眼胡賢明,轉身去另外一張桌子上結賬。
今天結婚的新郎官不在家裏陪新娘,而是來找自己的舊情人,哦,不是舊情郎。
紅覺得很好笑,於是,她笑得很燦爛,也有些諷刺。
胡賢明醉了看不見她的冷笑,新郎卻看得清楚。
“我是賈誼友。認識你很高興。”
紅鄙視地看了一眼這個男人的臉,還有他伸出來的手,聳了聳肩,轉身便走。她沒什麼興趣參與到這個故事中,不過她打算明天單約胡賢明。
就在剛才掛了胡賢明的電話後,她用胡賢明的手機打了自己的手機。
紅下樓,打車回家。
趁著自己還有靈感,先把能想到的寫出來,然後洗澡睡覺。睡覺的時候又已經是淩晨三點多鍾了。
一覺睡醒已經是下午四點多。泡了包方便麵,湊合吃了一口。
姐姐沒有來電,也沒有短信。
紅拿家裏的固定電話打給胡賢明。
胡賢明很警惕,不願意出來和紅見麵。紅勸了幾句,也就放棄了。
家裏一片淩亂,前幾天吃飯的東西都沒有收拾。
紅打算花上幾個小時的時間整理家務,然後再出去轉一圈,晚些時候回來寫作。
電視劇也好,小說也好,總是會把名人的房間寫得一塵不染的,連垃圾桶都是幹幹淨淨的。事實上,很多名人的家都是髒亂差,這種情況不分男女。
首先是因為名人不一定是有錢人,房間沒那麼大。其次是名人東西一般多,東西多自然顯得亂。就好像時尚雜誌社的編輯大多數素麵朝天,甚至於西服配旅遊鞋上班也是常事。至於電視和小說裏演譯的高雅生活和情趣也談不上。
紅做家務一般。好在每個月都鍾點工上門幫著打掃。她和姐姐原來沒有想請鍾點工,隻是小區裏家家都請,她們也隻能隨大流了。何況,怎麼講也是名人嘛,怎麼能連個鍾點工都沒有呢?
做家務比寫作累多了。光是擦試家具和各種隔斷已經累得腰酸,更別提把廚房裏那堆東西洗涮收拾了。紅隻大概擦了幾下茶桌和餐桌。臥室也隻是擦了床頭。其他地方幾乎沒動。她都能看見門框上的塵土,卻也懶得上去擦。廚房就更不用說了。鍋碗之類還是洗了洗,還有水漬便那樣倒扣放進了廚櫃,又拿水衝了一下台麵,便算是打掃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