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昏君皇朝  第四十一章 殷勤2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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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雨,看起來氣色不錯,果然是拈花聖……呃……醫,嗬嗬,聽雨,看這個。”
    暗自擦把汗,差點‘聖母’又出來了,好險,已經得罪了龍吟,得罪了小雞,可千萬別把聽雨哥哥得罪了。
    這三個人中,夜合歡最小心、最要看臉色的,就是聽雨了,這是第一眼就落下的‘病根’,算是胎病,治不好滴。
    隨著青衫一閃,夜合歡身後,露出了威風凜凜,一身雪白,傲氣無比的‘一撮毛’鷹王。
    “啊!”
    如願以償地,某歡聽到了他渴望的聲音,瀾聽雨被突然出現的威猛大鷹,驚出了聲音。
    很輕,很淡的一個‘啊’字,卻是夜合歡盼望了好久的綸音。
    然後,夜合歡更是心花怒放,因為瀾聽雨放下手裏的冊子,居然對他開口說話了!
    聽雨哥哥說:“鷹?”
    嗷,雖然隻有一個字,可是——
    聽雨呢,那個淡到極致顏色豔的人,昂著清淡的臉蛋,張著雪色的薄唇,用他黑漆漆的眼瞳,看著他的時候,那眼瞳裏隻有他一個人的倒影。
    那感覺,簡直是——蒼蠅看到臭肉才會有的狂喜!
    呃,這比喻,請原諒總是優雅的人,在狂喜的狀態下,總會有偶爾的失常吧!阿門!
    某歡雙眼閃閃,麵色倒是控製如常。
    何總吧,別的本事沒有,A和C之間的那個字,還是很會裝的,要不怎麼鎮住公司上下三百多口人?
    現代的員工,可不是主席時代,給句好話就慷慨赴死。
    那可是經過電視、報紙、媒體,不分白天、黑夜,用各種悲慘社會案例——比如誰誰為了工資爬到十七樓啦,比如誰誰為了工資爬上工地塔吊啦給鍛造成的人精!
    利字當頭堅決維護自己權益——商品時代,商品精英,就是一個‘利’字。
    品位總是與物質相掛鉤,物質總是與金錢相掛鉤,金錢嘛,自然總是與老板相掛鉤啦。
    老板一個‘分贓不均’,立馬就給會你上綱上線,各種顏色劈頭蓋臉那是照潑不誤。
    所以說,何總也是很不容易滴~~
    保持著微笑的表情,夜合歡伸指戳了下小影的鷹頭,低聲交代,“小影,認識下聽雨,咱的國師,他要是摸你,你可別發瘋,你要敢啄他,我跟你沒完!”
    這雪鷹之王也真是奇特,除了夜合歡,還有給它換藥的章太醫,別人休想再摸它一下。
    說這鷹王有靈性,誰都承認,但也不能有靈性到這個地步!
    夜合歡沾沾自喜的說法是,這一撮毛真有眼光,居然一眼就看出俺的官最大,就是說,它鷹王也知道他夜合歡是個皇帝,拍他皇帝屁來著。
    這說法,換來四個侍兒的偷笑,巫龍吟的眼刀,外加炙焰寒天的一嗤,都不言而喻帶著鄙視的。
    就連司馬杉和崔莊,在見識了雪鷹的牛氣之後,崔莊倒是很羨慕的樣子。
    司馬杉可惦記著他‘陷害’崔嫣的事,隻用他正義的濃眉大眼,拋了個‘你也就這點本事’的眼神過來。
    其實心裏,對鷹王的青睞有加,夜合歡也是疑惑不已的。
    想現在的夜合歡,既沒有楊過大俠收複神雕的本事,也沒有唐僧念咒控製孫猴子的法力,除了昏君的身份外,唯一異於常人的地方,就隻有一樣——靈魂。
    難不成,這鷹王已經通靈到成精的地步了?
    用它快退化到找不到鼻孔的地方,嗅到俺是一‘來路不正’的‘妖怪’?
    這麼恐怖的推論,昏倒!
    不管夜合歡怎麼推論,也不管這鷹王隻認昏君一人,大家是如何不可置信,事實就是如此,昵稱小影,外號一撮毛的雪鷹之王,真的隻允許夜合歡一個人上下其手。
    真他娘的神奇!某歡偷偷崇拜自己。
    對於靠近雪鷹的人,夜合歡都很放心,目前為止,雪鷹暫時還沒有對哪個動過勾嘴。
    而其實,目前為止,也沒幾個人願冒瞎眼的危險,去摸它的毛。
    夜千尋倒敢靠的很近,小影也不會啄他,但他要伸手摸人家毛毛的話,也是同樣堅決地嘎嘎叫囂著反對。
    巫龍吟和炙焰寒天,這兩人夜合歡自是不擔心。
    本身兩人都不是好玩的人,並且兩人武功也都不賴,小影要傷他們也是不容易。
    炙焰寒天雖然任性孩子氣,卻沒有少年人好動的跳脫,更是不喜歡任何生物靠近的典範。
    說到好動這點,反倒夜合歡大叔很具有童心。
    要不是他見鷹起意,堂堂雪鷹之王怎會‘淪落’到,翅膀被捆上紅絲絛的地步?!
    但瀾聽雨,夜合歡可是不敢冒險的,所以,可憐的一撮毛,不但翅膀被捆上了紅絲絛,連嘴巴,都給套上了黃色嘴套。
    小翠連夜趕著繡出來的,皇家專用黃錦,專用金線,小翠還很用心地給繡上朵牡丹花,紅花金葉,很漂亮。
    昏君對小翠閨女的手藝大加讚賞,曰:“小翠繡的花,真是天下無敵的耀眼,就衝你這手藝,你家皇上一定給你找個好婆家!嘖,小影,你有福了,本皇帝禦用繡工小翠給你繡口罩,一般的,人都撈不著,別說鷹了,來,戴上,多俊美無敵的小影,讓那些鳥類羨慕死!”
    於是,被逼無奈的小影,就這麼戴著見鬼的‘口罩’,來到瀾聽雨麵前。
    自然不是自願的,可憐它翅膀正被禦用紅絲絛捆著呢!
    瀾聽雨有些手腳發軟地下了榻,眼前這隻渾身雪白的稀罕物,實實在在吸引了他的目光。
    活了整整三十年,前二十年,意氣風發正值少年,不知憂愁為何物,不知愛恨有多深。
    後十年,一半為憂愁左右迷茫,一半為愛恨痛不欲生。
    到最後,愛也好,恨也罷,都因為一個靈魂的移位而改變;
    憂也好,愁也罷,十年的光陰,可以恍惚很多事。
    存在的,似乎,隻有眼前,這個一身普通青衫,笑意殷殷,眉眼彎彎,帶著一隻舉世罕見的雪鷹,不顧身份來討好的人。
    還有,可以溫暖身與心的,秋日的陽光。
    伸出細白的指尖,神魂俱動地,觸到了那一片雪白的柔軟。
    一撮毛很乖地,一動不動地,任由蒼白的人兒觸摸。
    看得一直小心警惕的合歡皇帝滿意地點點腦袋,這一撮毛,真不愧俺的寵物,知道這人不能得罪,真聽話,有賞!
    杏眼閃動著可疑的光芒,皇帝陛下道:“聽雨,這是雪鷹呢,還是個王,你看它眉頭那縷金毛,看到沒?”
    扒拉開小影眉尖的羽毛,露出金黃燦燦的羽毛,夜合歡滿意地看到瀾聽雨眼瞳的流光,美妙無比。
    隱約有些喜悅,那是久違了的心情,瀾聽雨居然對著夜合歡點頭,淺淺一聲應和,“嗯。”
    聽雨說‘嗯’呢,某歡立刻眉花眼笑起來,毫不掩飾心頭的喜悅。
    在夜合歡的為人原則裏,對親情的人,對親近的人,對認準的人,從來都不吝於表達自己的心情。
    開心也好,傷心也罷,痛快淋漓地表現出來,即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對方的尊重。
    在公司裏,在逢場作戲裏,他是何總,不裝也得裝,那是身不由己。
    在親情麵前,在愛情麵前,他隻是兒子,隻是哥哥,隻是關心愛人的人。
    而笑容,向來都是表達感情最快、最直接的方式。
    瀾聽雨眸子盯著的是雪鷹,眼角是無法忽略的笑模樣,他笑成裂開的瓜一樣,想忽略都難。
    他總是能笑得風光月霽,似乎再大的事,到了他麵前都可以輕鬆放下。
    我一直不理他,他也是笑著,即使轉身就隱去笑容。
    瀾聽雨是個有夢的人,太多的苦痛隻是壓製了夢,那夢卻總是深藏心底一隅的。
    那帶著憐惜的眼神,努力溫和的笑容,還有現在,隻因為我一個應和,就開心成這副德行。
    這樣的笑容,這樣的性情,再也不能,把不同的靈魂與軀殼合並成一個。
    這個靈魂,是我盼望了不知多少個日夜的,是這一切苦難的盡頭,是命中注定的終結與救贖。
    他願意這麼憐惜地看著,願意這麼討好地笑著,願意這麼包容地在意著。
    是不是,不管他是誰,不管我是誰,不管過去,不管將來,他隻是在意眼前這個瀾聽雨的?
    淡淡的喜悅心緒,淺淺的安心感覺,悠悠就讓瀾聽雨宛似死水的心,悄悄有了漣漪。
    緩緩蹲到雪白的鷹王身前,一點一點感受指尖的溫順,低下的眉眼,夜合歡沒看到,有一些安定,有一些放開,還有,淡到幾近於無的希翼。
    “聽雨,”夜合歡跟著蹲到小影鷹頭前,“身體好些了,就出去走走,曬曬太陽身體會好得快些……童兒一個人伺候太少,我讓小秋也過來吧,小秋穩重懂事,好不好?”
    瀾聽雨輕輕搖頭,一頭華發鋪在身後,垂至地麵,隱約有些光澤,晃動了陽光。
    雪白的發,淡極的顏色,漆黑的眼瞳,無可言喻的安靜,無可言喻的美麗。
    夜合歡眼裏的瀾聽雨,就是一幅潑墨山水畫,濃淡宜人,空靈致遠。
    還有——難舍難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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