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來自雨的邀請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4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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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喜歡雨了。
    雨就像天上決堤的洪水,衝刷著這個世界,洗去一切肮髒與罪孽。那雨後的彩虹,便是衝刷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記,那是傷痕,是雨的熱情,和冷漠。
    若能在這雨幕中獨舞一曲,那死,也值。
    手機中傳來他暖暖的聲音:“向曉,你果然是個瘋子,果然……不是常人能理解的。”手機那邊極其安靜,靜得連他愜意的呼吸聲都能聽得一清二楚。“快回來吧,我餓了。”頓了頓,他突然放輕了語氣,“……今天你值日。”
    向曉的臉“唰”地一紅,方才的語氣溫柔得連她的耳根都感覺到了他的氣息,心裏七上八下了一會兒,但還是狠下心,扯直了聲音衝他喊——“那就餓死你!誰叫你今天把我的寶貝們全刪了!”
    “噓——你聽。”他突然這樣說。向曉一愣,安靜下來仔細聆聽,隱隱約約的她可以聽見一陣快節奏的音樂加之一些聽上去使人熱血沸騰的特技音效。“——我的遊戲升級了。”
    向曉的臉色一青,仿佛從深淵掉到了無底洞,驀地大叫起來:“阮亦你這個混蛋,你去死吧——”說著毫不留情地將手機往地上摔,但似乎又突然想起了什麼,重新將手機拿回耳邊,“最後一次告訴你,我現在在市中心經濟大廈的樓頂,限你二十七分鍾內來接我,否則我就從這裏跳下去,哼!”說完,再也不理會對方怎麼想,狠狠地摁掉了手機,順便關機。
    她,向曉,年齡二十一,正值花樣年華,一生之中最春風滿麵的時期,自由職業者,業餘網絡作家,家境富裕,人也乖巧伶俐,怎麼算也是天之寵兒,卻怎樣也沒料到竟然會栽到區區一個阮亦的手上。
    原因隻有一個,從各方麵數據看,阮亦都是向曉心目中最理想的對象人選,盡管性格異常惡劣,但不可否認從剛見麵的第一天起,她便對他一見鍾情。
    “一見鍾情”這種無聊的情節,向來隻有在她筆下那些俗不可耐的言情小說裏才會出現,像她向曉如此理智的女人,從未想過有朝一日自己會變成濫俗故事中的女主角。可與濫俗故事中的男主角有所不同的是,阮亦卻是個極其狡猾的人。盡管答應了向曉的告白,但從兩人一直以來的交往看來,他所做的事隻有一件,那就是利用向曉對他的一見鍾情,做出了一係列不可理喻讓人無法原諒的事!
    譬如幾天前將向曉最喜歡的一件裙子擅自拿去送了朋友,抑或是在飯館裏用完餐後以種種理由先行離開,留下可憐的向曉獨自付賬……但若是隻有這些還算好,她還能忍得過去,但就在今天,阮亦竟然將她辛辛苦苦寫了十多萬字的小說一鍵刪除!
    好吧,可以了,是可忍孰不可忍,忍無可忍無需再忍,她一怒之下離家出走,毅然決定要跳樓自殺。其實這一點也不誇張,一點也不,因為對於一個作者來說,作品就像自己的孩子,辛辛苦苦十月懷胎卻不小心流產了,誰不像個母親一樣要死要活的!
    其實向曉也不會尋死,隻是因為太生氣了,想要嚇一嚇阮亦才說自己要跳樓。二十七分鍾也正好足夠,她早就計算過,從他們的公寓都這棟大廈若是步行也隻要十五分鍾,就算加上交通堵塞,最多也隻晚十分鍾,那麼還剩下兩分鍾讓她做準備。安排得如此井井有條,這已經是她活了二十一年來做過的最出格最瘋狂的事了。
    雨還是淅淅瀝瀝地在下。
    轉眼,二十分鍾很快就過去了。向曉走進樓內一看,電梯依舊停在26樓,沒有任何人要上來的跡象。她站在頂樓48樓,心裏漸漸著急起來。
    難道……他……不來嗎?
    這樣一想,她不免有些自嘲。也是,她憑什麼確定阮亦一定會來?盡管兩人是在交往,但他卻從來沒有對她表露過自己的態度,也許,他隻是覺得好玩而已吧。也許……她是死是活,對他來說,都不重要。想著想著,向曉不免要落下淚來。
    心底是從所未有過的淒涼,仿佛麵前的風一刮,穿過了她層層的衣物,直刮進了她心底。這種感覺,是生平第一次體會到,她突然有了想要和誰分享的衝動。可是,周圍並沒有人。
    電梯始終停在26樓,阮亦始終沒來。表上的時間已經過了25分鍾半。
    他……不會來了吧。
    向曉笑了笑,轉身離開。可在她轉過身的那一刹那,電梯突然動了,在數字26上方浮現出向上的箭頭。
    是他嗎?
    向曉突然有些期待起來。
    應該不是他吧。如若是他,不是應該從1樓上來嗎,不是吧。
    但又或許是他呢?他那麼狡猾,明明知道她那麼喜歡他,一定是在捉弄她。對,一定是。
    隨著電梯的上升,向曉的想法越來越堅定,拳頭也不由自主地握緊了,心中的緊張感就仿佛是小說中洞房花燭夜的新娘等待著新郎來挑巾一般。
    36——37——38——39——……
    臉上不自覺開始微笑。待會見到他要說什麼呢?直接撲到他懷裏原諒他,還是撇過頭繼續裝作很生氣的樣子。其實,隻要他肯來找她,無論是什麼錯,她都會原諒他的。隻要他來找她。
    45——46——47——
    ——47。
    就差一點。
    電梯停在了47樓,紅色向上的箭頭便消失了。
    怎……怎麼了?是不是電梯出故障了。向曉顫抖著手按了電梯按鈕,向上的箭頭重新亮了起來。
    ——48。
    門開了,向曉透過朦朧的霧氣看過去——
    沒有人。
    一個人也沒有。
    時間“嗒”地一聲過完了最後一秒。
    二十七分鍾,分毫不差。
    臉上的淚再也控製不住流了下來。
    他……終究是沒來。終究她對於他,是無足輕重的。
    嗬……其實她早該清楚的,有誰會笨到走步行梯上26樓再乘電梯?電梯若是出了故障怎麼可能還會顯示樓數?她早該清楚的,他怎麼可能會來?是她自欺欺人,是她一再的自己騙自己!是她太笨太傻!
    果然……他和她,是不適合的。
    她打開手機,屏幕上正好顯示有來電。
    她按下接聽,輕聲地哭了出來:“遊曳……”
    路邊咖啡廳裏,向曉和自己投稿的雜誌社的編輯遊曳坐在一起,她的眼睛紅紅的,但好歹情緒已經平定下來。
    “早跟你說了,你們會分的,再和他待在一起你會被害死的,這樣不是更好嗎?”遊曳說。
    “嗯……”向曉點點頭,接過她遞來的紙巾擦了擦眼淚。
    “那麼,就這樣決定吧,今天回去就跟他說分手,從此你們一拍兩散。”她拍拍向曉的肩膀以示安慰,“放心放心,你這朵花怎麼會沒人要?我們編輯社裏還有好幾個帥哥鍾情你呢!”
    向曉向她撐起一個笑容:“……嗯,我沒事。”
    “向曉。”遊曳看著她,突然十分嚴肅道,“有什麼想說的就說出來,明明很難過的不要想瞞過我!”
    向曉笑了笑,說:“我隻是覺得……自己變得越來越不像自己了……”
    向曉回到公寓的時候已經是半夜了,客廳裏很昏暗,阮亦似乎已經睡了。她輕手輕腳地脫了鞋,卻還是發出了聲響。
    “回來了?”阮亦從後麵探出了頭,他取下耳機,臉上依舊是一如既往的十分愜意的神情,“飯在桌上。”
    雖然離上一次兩人見麵隻隔了幾個小時,但向曉再次見到他,卻已經物是人非,她突然很想哭:“我吃過了。你……還沒睡?”
    “嗯,在玩‘生化’,今天一定要通關。”說完,又重新戴上耳機,投入遊戲中去。
    “那個……我……想通了。”向曉猶豫著,最後還是鼓起了勇氣。阮亦戴著耳機仿佛對外界的一切都無動於衷。向曉鼻子酸酸的,說:“我們……還是分手吧。”他依舊是沒什麼反應,向曉笑了笑,“……我去睡了。”
    身後的房門輕輕地關上了,阮亦將光標移到目標上,卻是再也按不下去鼠標左鍵。
    第二天,向曉起得很晚,似乎是想了一整個晚上。她起來的時候,阮亦已經去工作了,餐桌上留下了一張紙條,上麵是阮亦清秀的字體:今天我加班,可能不回來了。
    她輕輕撫上那張字條,感受著他的體溫。
    昨天晚上的話,他似乎是聽到了。
    果不其然,那一天阮亦都沒有回家。
    晚上,向曉坐在電腦前,習慣地打開了自己的文件夾,如昨天一樣,裏麵空空如也,自己辛辛苦苦碼出來的小說依舊被刪得幹幹淨淨,她還以為,昨天隻是一場夢呢。一滴淚突然落到鍵盤上,她慌慌張張地用紙去擦,卻不知道錯按了那個鍵,回收站的窗口彈了出來。
    她仔細一看,回收站中有一封名為《致向曉》的文本文件,她點了還原,竟然在她的文件夾中看見了它。雙擊鼠標左鍵,文件打開了,有那麼一瞬間的眩暈,屏幕上出現了密密麻麻的黑體字。向曉好不容易習慣了,仔細一看,那些密密麻麻的竟全是“對不起”三個字,一路看下來,真是出奇的誇張。在屏幕的最下一行,還有一行同樣大小的字:總共十萬字,可都是我一個一個打上去的,這樣總夠了吧,不要生氣了。
    幾乎是在看完最後一個字的同時,向曉“撲哧”一聲笑出來。
    奇怪的是,阮亦一連五天沒有回來,而且連電話也沒有打回來一個。向曉覺得有些擔心,便買了阮亦最喜歡吃的燒麥,決定到阮亦工作的地方去看一看。
    市立醫院。
    沒錯,阮亦是一名實習醫生。這也正是向曉為什麼會對他一見鍾情的原因之一。向曉從小從崇拜那些穿著白大褂,飄飄揚揚極其瀟灑的醫生,因為她覺得他們工作起來認真的樣子十分迷人。阮亦便是這樣的,盡管他還隻是個實習的,但連醫院的院長都說他極有前途,用不了多久便可以正式上任了。
    她走到護士台,一名工作人員迎上來問:“小姐,請問您找誰?”
    “我找……阮亦。”向曉答。
    “哦,請您稍等一下。”那人開始在電腦中查找起來,過了一會,微笑著說:“對不起小姐,我們這裏沒有您要找的這位病人……”她話還沒說完,便從背後給人敲了一記:“笨蛋,她要找的又不是病人,是阮醫生!”
    從那工作人員身後出來一位年輕的護士小姐,“請問您是阮醫生的……”
    “哦,我是他的朋友。”向曉笑笑。
    “那真是不好意思,阮醫生剛走。”她說。
    “走了?去哪裏了?”向曉問。
    “你不知道嗎?”那名護士說,“阮醫生和其他一些醫生,今天早上剛上飛機前往這次因海嘯而受難的國家進行醫療救助,可能要三年才能回來。”
    “走……了?”竟然走了……
    “小姐?小姐?你沒事吧?”
    向曉不記得自己是怎樣走出市立醫院的,她隻知道,阮亦走了。
    阮亦離開她了,甚至連說都不屑於向她說一聲,原來在他心裏,她就真的如此一文不值。
    阮亦……阮亦……你對我,究竟是怎樣的?你是真的不愛我嗎?如果是這樣,又為什麼要答應和我交往?是因為好玩嗎?
    可如今你玩過了,就可以一走了之,那我呢,那我該怎麼辦,被你拋棄的我該怎麼辦……
    阮亦走後的第五個小時十二分六秒。
    向曉坐在房頂,雙腳騰空在樓邊。
    這座城市是個多雨的地方,豆大的雨點打在身上,向曉的衣服和頭發貼在身上,可她卻覺得分外的舒服。
    “我,最喜歡雨了。
    雨就像天上決堤的洪水,衝刷著這個世界,洗去一切肮髒與罪孽。那雨後的彩虹,便是衝刷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記,那是傷痕,是雨的熱情,和冷漠。
    若能在這雨幕中獨舞一曲,那死,也值。”
    眼前突然浮現出阮亦的臉,他對她笑,笑得很柔,很暖。
    她朝他伸出手,一臉倨傲:“如果你邀請我,我就答應與你共舞。”
    雨嘩嘩的唱,雨幕中似乎有聲音在呼喚著她的名字。
    她失魂落魄地站起來,朝天空大喊:“如果你邀請我,我就答應與你共舞——”
    “不知在下有沒有這個榮幸,親愛的雨小姐?”背後突然有聲音響起。
    她一愣,轉過身去:“你……”
    阮亦緩緩走過來,伸出左手:“小姐可願賞臉共舞一曲?”
    他的頭發也濕漉漉地貼在額上,別樣的好看,身上的白褂也貼在身上,看上去像個紳士。
    “我……我願意!”向曉毫不猶豫地將手放了上去,阮亦借勢一拉,便將她摟在了懷裏:“傻瓜……”
    “你……沒走啊……”她靠在他懷裏問。
    “本來是要走的,可是看你這個樣子,我怎麼放心的下……”他笑。
    “那……那你怎麼知道我在這裏?”她又問。
    “因為有人曾經說過自己喜歡雨,而且這裏又是市裏觀雨的最佳場所,自然而然就想到了。”他耐心地解釋。
    她有些驚訝,不能輕易相信:“你不是說……”
    “沒錯,”他打斷她,“我說你的思想不是常人能理解的,但我可沒說過,我是常人呀。”
    她將頭埋在他衣服裏,一句話也說不出來了。他繼續道:“那天,我並不是不想來。我本來計算著你給了我二十七分鍾,我怎麼著也得提前一分鍾到,於是我觀察過,那天交通狀況還算良好,我決定步行到你那裏要十五分鍾,所以我還剩下十分鍾,我想著我還可以打十分鍾的遊戲,卻沒想到醫院裏突然來電話說有個病人要動手術,於是我才沒辦法,丟下你匆匆往醫院裏趕。因為我相信你好歹是個作家,寫過那麼多的人情世故,是不會因為這點小事就尋死的。”
    “那你為什麼不對我解釋?”
    阮亦聽了這話,撇過頭道:“誰叫某個人要說分手的……”
    “你……”向曉心中的欣喜難以言喻,“那你告訴我……我的小說,你是不是沒有刪?”
    阮亦看著她的眼睛,許久,說:“……不是……我……真……刪了……”
    “阮亦——!”向曉心中的怒氣再次湧了上來,阮亦馬上做出一副受盡委屈的樣子:“我已經很自責了,你就原諒我吧……”她驀地想起他放在自己文件夾裏的那份文件,心子一軟,頓時怒氣全消,對他無可奈何:“混蛋,你明明知道我喜歡你的……”
    “是,我明明知道你喜歡我的,”阮亦摟著她的肩,“……所以我也喜歡你。”
    向曉愣住,“你……說什麼?”
    阮亦笑得極其狡黠:“我說……”他湊到她耳邊嗬氣,“我——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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