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4、進山,最好爬的東山(2)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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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過了眼前坡度大於60的山體,視野才算是真正開闊起來。放眼放去,隨著坡度和距離等的不同,山間呈現出不同的景色。
    最近處依舊是荒草石坡,褐色皸裂的地皮裸露在外,黃土與石塊相伴而生,在秋季顯得更加蕭條,透出幾分嶙峋猙獰。但沿著山坡一路向下延伸,漸漸出現一大片草地。雖然秋季使得草木呈現枯黃,但能明顯感受到不同於此處的生機。它們的出現就像詩文裏寫的那樣,野火燒不盡,一直向著天邊延伸而去。
    草地之後樹也漸漸多了起來,先是稀稀疏疏的一片林子,隨著遠處山脈再次的起伏,越往上,越是茂密,慢慢成了森林,遙遙望去,隻見一片紅一片綠一片黃,各色的葉子交織在一起,像是用油彩畫上去的一樣。森林繼續往上,便見了山尖披上白衣,皚皚一片。那處的海拔比這裏高了不止一星半點兒,不知是已經落了雪,還是常年積雪就從沒消融過。
    方臻收回目光,眼裏的驚歎還沒有完全褪去。無論何時,大自然的鬼斧神工都令人歎為觀止。誰能想到,方家村竟然背靠著這麼一片世外桃源。
    相比之下,方強就要淡定得多,畢竟是每天上山都要看到的景色,再美也已經習以為常。
    “趕緊走啊,還遠個很,你今晚想不想回家?”方強一句話煞了風景。
    方臻答應一聲跟上他的腳步,深一腳淺一腳繼續往前走。此時已是在山頂,前麵沒有路,他們要從這裏順著陡坡下去,穿過那片草原,到達森林,才能真正見到獵物。其他的,都是小打小鬧。
    兩人話不投機半句多,方強不是愛說八卦的人,方臻就是想要趁機套些村子裏的信息,也沒多少有用的,便幹脆放棄了交談,沉默地和他並肩朝前走。
    方臻無聊之際,想著安向晨逃命時有沒有走過這條路,如果也看到了眼前的美景,會不會停下腳步賦詩一首?他這樣想著,居然笑出了聲。
    方強隻是奇怪地看他一眼,也沒多問,手裏拿著弓在草裏掃蕩,怕有蛇藏在裏麵。
    遠看隻知是草地,走進來才能發現,因為沒有人跡的緣故,這裏的草長得很高,即便方臻有一米八往上的個頭,那草依舊能長到和他小腿平齊的地方,有些甚至能長到腰側。如果穿著短袖短褲,很容易被草鋒利的邊緣割傷。
    幾乎半個上午都在趕路,等到了那片林子,太陽早已高高升起。
    方強給兩人找個地方坐下來休息,從旁邊一處山體縫隙裏流出的水源那裏接了一囊袋水,一口氣喝掉半壺。方臻依樣也接了些,山泉水喝起來竟帶著一絲甜味。他沒帶多餘的水囊,就提醒自己記著回去之前,帶一些給安向晨嚐嚐。
    其實安向晨未必沒喝過山泉水,他那隱藏的出身背後,多半是是大富大貴之家,可能比方臻還有見識得多。隻是方臻心裏惦念著他,有好的東西就總是想著都與他分享,哪怕隻是一口山泉水,一處美景。
    歇息了一陣,兩人動身朝山上走,等到樹木遮天蔽日的時候,才算是進到了可以打獵的深山。
    方臻聽方強講,山林裏頭野物很多,最多的是野羊、野狼、野鹿、野豹子,還有一種叫野山貓子的動物。方臻聽方強描述,判斷所謂的野山貓子,應該是指猞猁。
    豹子好啊,豹子現代已經比較不讓打了,要是這裏有,他還能給安向晨做一身豹紋的衣服。嗯……反正不外穿就是了。再說了,萬一豹紋在這個時代是時尚呢。還有猞猁也不錯,萬一能抓到猞猁幼崽,抓回家給安向晨當寵物貓養著玩,也不錯。

    作者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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