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3、進山,最好爬的東山(1)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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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臻順著上次鄰居方立家大兒子方孝指給他的方向,一路找去了方強家。
    他早上繞著村子跑了幾圈,雖然道路七拐八拐,地勢高低不平,房屋錯落無序,還是被方臻記得清清楚楚。要是有人問他,村裏有幾戶住地坑窯,幾戶住靠山窯,都在什麼位置,他能一家不落地講出來。
    找到方強家,正巧趕上他提著弓要出門,見方臻過來,便又罵罵咧咧進家裏去,拿來了弟弟那把弓箭,“他|娘|的,俺以為你就是嘴上說個,還真個要跟著俺哩。”說罷,將弓箭遞過去,再三強調要小心使用,晚上得還給他的。
    方強其人,毛病不少,且不把包括老母親在內的任何女人當人看,甚至天天想著趕緊取個新娘,在家伺候他們父子三人,頂替他老娘的位置。
    作為一個現代人,接受過良好的教育和部隊文化的洗禮,方臻很是看不上他那套觀念,但這種普信男在古代可謂遍地都是,他不可能不與他們打交道,所以平時能說上話,也能共事,卻絕不會與他們深交。
    他聽著方強說不入流的話,就當是放屁,嗯嗯啊啊的應付過去,反正講道理相當於對牛彈琴。直到方強竟然表現出也想給弟弟買個城裏媳婦兒的心思的時候,方臻頓時警鈴大作,三兩句將話題引到進山的情況上去,並在心裏把修葺院牆列為了當務之急,打算盡早開工。
    兩人這次選擇的依舊是東山,方強說,東山進深山的路最容易走,平時村裏人在深山邊緣抓隻野雞、撿點幹柴啥的也都是走東山。雖然山脈相連,但那麼廣大的一片,西山北山裏頭有多深,有沒有藏著什麼妖魔鬼怪的,誰也說不準,就連方強,也隻在東邊轉悠,南邊偶爾去,也沒有多深入。至於大家關於這幾座山的危險程度的判斷依據,便是東邊狼叫多,南邊較少,北山和西山那邊幾乎狼都沒見過。這裏的野獸,就屬狼最多,連狼都不敢去的地方,人自然更不會去送死。
    聽過方強的介紹,激起了方臻日後找機會去其他山脈探險的興趣。當然,眼下,最重要的還是摸清東麵深山裏頭的情況,改善目前的生活水平。
    這裏的地形複雜難測,完全沒有其他地方的溫柔,忽而是急轉直下的斷崖,忽而是平地拔起的山峰,根本不給人類留一點麵子,擺明了就是刁難,就是不歡迎人類。
    兩人翻過東山,再往裏走,先是一段極狹窄的山道,夾在兩側的斷崖峭壁之間,僅容一人側身像螃蟹一樣橫著步子通過,期間還要擔心各種角度凸起的岩塊刮傷臉頰。整個山道約有百米之長,再多走一會兒,方臻感覺自己都要不會正常走路了。
    通過狹窄的山道,沒見到期待中的廣闊天地,而是突兀陡峭的山體,若是速度快些的,絕對會在出山道的同時,一頭撞上山體。
    方臻抬頭望去,從他仰頭的程度推測,麵前這山體的坡度在60度以上,一個不慎,就會摔得粉身碎骨。
    方強見他停下不走,以為他是怕了,就率先竄上去,像猴子一樣靈巧,在山岩上左右借力,幾下功夫,就離方臻有三四米遠的距離。接著,他在半空中側轉過身體,僅以一手攀在山體上,俯視著方臻,問他還要不要跟來。
    上輩子方臻啥沒練過,他又不是沒經驗,當然不會輸給方強,很快便追了上去。
    此時兩人的心裏都在暗自吃驚。方強是沒想到以前那個懶死鬼竟然也有這樣的身手,方臻則是對方強的技術有了新的認識,或者說,他對這裏的村民有了新的認識。
    這樣的山脈,就是村裏人說的,最好爬的,婦女小孩也能來挖野菜的地方?這感情放到現代,就人人都是攀岩高手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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