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人口販子?!(修細節,不影響閱讀)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3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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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臻在黑暗裏坐了一會兒,隨即搓了把臉,將他下午翻出來的長衫塞回炕櫃裏,幹脆和衣躺到炕上去。
    在部隊裏很少有安穩休息的時候,經常是半夜突然緊急集合,或者在野外執行任務,睡覺都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在這裏,從原身摔跤導致死亡開始,到現在都沒有任何人來看一眼,可見這家夥,不是在村裏不受人待見,就是沒什麼存在感。
    眼下人生地不熟,需要他費神的地方很多,難得有一個夜晚能如此平靜,方臻自然是決定先好好的睡一覺,養精蓄銳。
    可惜天不遂人願,方臻的眼睛剛閉上,就聽到遠處隱約傳來人聲和腳步聲,還不止一個人。
    放一般人身上,很難察覺到這點細微的動靜,但方臻多年練就出來的本事和直覺,遠非一般人能比。
    他一個挺身翻下炕,原本按照他的能力,雙腳落地間隻會激起一層浮塵,仿佛最靈巧的貓咪,悄無聲息。可惜啊可惜,現在這具身體實在是不給力,他一個翻身跳躍,就差在地上跺出兩個坑,比秤砣落地也沒好上多少,整個褲腿上沾滿了揚起的黃土。
    方臻“嘖”一聲,顯然對自己十分的不滿,搖著頭將地上的腳印抹除,隨後抄起凳子貼在牆邊,探出半個腦袋用單隻眼睛從門板的縫隙中觀察外麵的情況。
    外麵坡地上有兩個人舉著火把,中間還用繩子捆著一個。舉著火把的兩人裝束和方臻差不多,中間被捆著那個披頭散發,穿的是方臻下午才見過的長衫。三人拉拉扯扯向著方臻家的方向走來。
    下午在屋裏發現長衫,晚上就有相同衣著的人上門,在這麼個破地方,很難說是巧合。
    隻是那穿著飄逸長衫的人被繩子捆著,總是有緣由的,方臻不能單憑眼前所見,就判斷自己到底屬於哪一方。他不清楚這三個人的底細,也不敢輕舉妄動,直管舉著凳子待命。
    那三人走得慢,方臻的胳膊舉得發酸。他嫌棄地瞥了一眼自己這嬌氣的胳膊,心裏抽空琢磨著,等這兩天搞清楚狀況,一定要把上輩子的體能練回來。
    “老方!老方?在不在老方?”
    那三人走到大門前就不動了,其中一人扯著嗓子喊道。似乎是中間的人有心要跑,另一人叫了一聲,“老實些,還想跑?”
    方臻放下板凳,將下午從廚房帶出來的廚刀別在後腰上,做出一副睡眼朦朧的樣子,打著哈欠揉著眼睛,罵罵咧咧晃晃悠悠從屋裏出來,“誰啊大半夜的,吵吵什麼?”
    “去你娘|的大半夜,這才什麼時辰,懶死你,婆娘跑了都不知道……咦,你頭咋啦?”
    “沒事,下午摔了一跤。”方臻敷衍過去,他褲子上的土也加了分,讓整個人的形象看起來的確是摔得不輕。
    走近了看,三人身形明朗起來。舉著火把的兩個,一個著藍布衣,一個著灰布衣,背上背著弓箭,腰間別著小刀,打扮得比方臻要幹練很多,很輕易就能判斷出,他們兩人應該是村裏的獵戶。
    至於中間那個,披頭散發看不清臉。那一身白色長衫在他身上說不出的合適,隻是此刻被弄得破破爛爛,蹭得髒兮兮的發著黑。他人也顯得不堪,滿身的碎草屑間或夾雜著細小的枯枝,身上被劃出一道道血痕,口子深淺不一,有的已經幹涸,有的還在微微滲血,幾乎是被兩人用繩子提著才能保持站姿。
    “你娘|的,都是你這婆娘,不是遇上俺倆,給她跑到翻過山頭!”藍布衣的獵戶開口道。
    “可不是咋,俺哥倆今個遇上她真真倒黴,逮兔子成了逮人,弄個空著手回來。”灰衣獵戶補充道,說著就要打人,手伸到一半,到底顧忌是別人的老婆,將手收了回去,“什麼爛婆娘,嫁進俺村就是俺村的人,死也得死在俺村,你就是下手不夠狠,打老實就不敢跑啦。”
    方臻從兩個獵戶的話語中聽出了大概,心裏咯噔一下,怎麼著,原身還是個人口販子?這個和這裏格格不入,八成被拐到深山裏的人,竟然是他的老婆!
    “臭婆娘,天天想著跑。哼,有本事就叫他跑,我看她是嫌死得不夠快,喂了野獸才好啦!”方臻從方才的對話中揣測著自己的角色,氣哼哼地罵著,一邊將人從兩個獵戶手裏搶過來,一把抱住。
    “娘|的,非得學周大戶從城裏買,天天叫村裏人幫你抓人,死球算啦。”藍衣獵戶滿臉嫌棄地打量著方臻夫婦。
    “可不咋,長得好有啥用,要能幹活能下蛋,半多年,俺家狗都下兩窩崽啦。”灰衣服的獵戶在一旁幫腔,從各個方麵將方臻的媳婦兒貶的一文不值。
    “我這不就圖她細皮嫩肉嘛,行啦行啦,趕緊回吧,改天請你們喝酒。”懷裏的人掙紮得越發厲害,要不是方臻有擒拿的手法,還真沒那麼容易製住她。想不到一個城裏拐來的姑娘,力氣竟然還挺大。
    “你?”藍衣獵戶嗤笑一聲,顯然沒將方臻的話放在心上,“不是俺村的,誰稀罕。走啦。”說著,兩個獵戶勾肩搭背朝外走去。
    不怪獵戶瞧不上方臻的酒,就他現在這個樣,上頓吃了沒下頓的主兒,等他的酒,可不得等到猴年馬月去。
    兩個獵戶轉過身,灰衣服的怎麼琢磨怎麼不對勁,飛速地聳了下脖子,問藍衣那個,“哥,俺咋看姓方的不大對?”
    “咋?”
    “人像是沒咋變,俺想想……”灰衣獵戶琢磨琢磨,“哦,你聽他說話,不是個俺村的話。”
    “……”藍衣的也琢磨起來,“娘|的,可不定是他婆娘教的,攛掇男人跟她一塊裏回城哩。”
    兩人越想越覺得是這麼個理由,遂不再疑心,加快腳步朝自己家走去。
    等獵戶走遠了,方臻才壓著懷裏的人進了屋。
    獵戶留下的繩子還綁在女人身上,方臻就著現成的繩子,轉眼將人綁得更加結實。隨即抽下自己的腰帶,在女人張口的瞬間塞進她嘴裏,將人一把扔到炕頭上去。
    開玩笑,多年實戰經驗告訴方臻,人在激動的時候根本不會聽你說話,與其費力氣與她搏鬥,忍受魔音穿耳並且被她撓出幾道血印子,不如先綁起來等著對方冷靜下來再說。
    顯然對方也沒料到,自己怎麼就在眨眼之間被捆成了粽子,有一瞬間愣神。
    方臻也不急,屋裏太黑,他先是上炕挑起窗上的簾子,讓月光照進來,隨後倚窗坐下,靜靜地等著。
    說實在的,有老婆對方臻來說,也不是什麼好事。他上輩子是沒對象,可部隊忙也隻是一方麵。像他們隊長,就是兒女雙全的人。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他從沒對人說過,那就是他喜歡男人,理想型是那種斯斯文文,卻帶點小脾氣的。
    單是想想有那麼一個人,平時一本正經,客客氣氣的,偏偏對著他,小脾氣一發,眼睛一瞪嘴一抿,口是心非的模樣,方臻在夢裏都能笑醒。
    隻不過,部隊裏都是糙老爺們,而且戰友情大於一切,他沒想過。在外麵,他也找不到一個各方麵都合適,並且願意安生過日子的男朋友,這才導致了他前一輩子一直單著。
    眼下突然冒出來個老婆,方臻的第一個念頭,是幹脆離婚,反正這女人也不喜歡原身。再說人好好的姑娘,天降橫禍被拐到大山裏給人生孩子,這比死還讓人難受。這般生不如死的日子,她能挺下來,而且從沒放棄過反抗,心性之堅韌,令方臻肅然起敬。
    兩人就這樣各懷心事地默默對峙著。
    方臻用的是對待俘虜的捆綁方式,絕沒有掙脫的可能。逃跑被抓早已讓她筋疲力盡,女人的掙紮漸漸停了下來,她耗盡了最後一絲氣力,身不能動口不能言,隻剩眼睛還不甘地瞪著對麵的人。
    “你最好省省力氣,免得傷口越裂越大。”她這點眼神威脅方臻還不放在心上,要是眼神能殺人,他上輩子不知道被犯罪分子們殺死多少回了。更何況她的眼睛被頭發糊住了一大半,要不是足夠明亮,幾乎都發現不了她的目光。看她不再掙動,方臻才開口道:“我摔了一跤,之前的事記不清了。”
    女人的神情鬆懈了一瞬,方臻沒有錯過。看來他的判斷沒有錯,這個女人也發現了他的問題。他沒有保留原身的記憶,對方是個什麼人,經曆過什麼,他一概不知,隻能靠著失憶的說辭糊弄對方。
    在獵戶將人送到方臻手上時,他的心思就已經轉過一圈。畢竟是朝夕相處過一段日子的人,或許剛才的兩個獵戶沒發現,但女人一定能從他說話的方式中發現破綻。再者,即使今晚不發現,明天、後天,十天、半個月,他早晚會露出馬腳,女人也遲早會識破偽裝,到那時,無論他怎麼解釋,她潛意識裏始終會記得他是個騙子。這樣一來,對方臻反而沒有好處,就算是要幫她,她也不一定會信。
    “隻要你把知道的一五一十交代清楚,我跟你還能相安無事,我猜你肯定也不想過以前那種日子。”兩廂權衡之下,方臻決定將主動權一開始就掌握在自己手裏。最好這可憐的女人能把原身的老底兒都翻出來,才好叫他做事有個心理準備,“說不定我心情大好,還能把你送回去……”
    “唔唔……”女人口齒不清地發出聲音,示意方臻拿掉堵嘴的布條。
    月光從窗外照進來,正照在女人身上。方臻從窗邊的陰影裏爬出來,伸手替她撥開眼前的亂發,盯著她的眸子瞧了瞧,又悠閑地坐回去,隱在月光照不到的地方,“罵人的話省省,等你想清楚再叫我。”

    作者閑話:

    聽了文編太太的建議,細節方麵不合理的地方完善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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