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LA TOUR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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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天擎站在樓下,仰頭看著七樓那扇窗戶亮起的溫暖的燈光。他筆挺的身子半隱在夜幕裏,英俊的臉上光影模糊看不清表情。
    自己是什麼心情,自己也說不清楚。
    兩天前那一走,便再也沒有去見她。
    不說故意,那也是專門這樣做的。
    他不想見她,或者說,他害怕見到她。
    一見她,他以前做過的種種努力,下過的種種決心似乎很輕易地便被瓦解,他幾乎無法抑製就溺斃在她的眼眸裏,無法自拔。
    可是見不到,卻不代表忘得掉。
    不去見她的日子,每個時刻,每個地點,每個呼吸似乎都加上了她的記號。
    雖然有人會每天都向他彙報莫依的治療情況,每天吃了什麼睡了多少,但是還是擔憂,他知道他的心不在他自己的身上。
    這種感覺一點也不陌生。
    以前隻要一天見不著她,便似現在這樣,魂不守舍。
    雖然表麵上他和平常沒什麼兩樣,但他清楚的知道,他的心裏正在刮著狂風下著暴雨掀著海嘯。
    他吃飯時候,會想她吃的好不好?他睡覺的時候,會想她覺睡的好不好?他心痛的時候,會想她病治的好不好?
    他睜開眼的時候,她纖弱的影子總在他眼前繞啊繞……
    會不會還難受?會不會不願吃藥?會不會吵著要回家?
    會不會,會不會……像他想她一樣想他?
    多複雜的句子,一如他複雜的感情。
    糾葛的,繁複的,纏綿的,一絲一縷不經意間繞在他的心頭,隨著時間一點一點收緊,勒得生痛。
    剪不斷,理還亂。
    這樣的思念,幾乎要讓他發瘋。
    於是他隻能打的尾隨在她的車子後麵。看著她下了車,上了樓,開了燈,可能又吃了飯,洗了澡,現在或許在看電視。
    這一站,便從下午站到了傍晚,他卻絲毫不覺得累。就是這樣看著,心裏那熟悉的疼痛感似乎就能減輕不少。
    一大清早,我便被外麵樓道中嘈雜的人聲吵醒了。
    大病未愈,好容易睡個安穩覺,卻被吵醒,換誰估計也不會太過愉快。更何況,我從來也就沒有早起的習慣。
    看看表,才早上八點。真是見鬼,平時,我的最早起床時間是十點半左右好不好。
    我把被子蒙到頭上,準備接著睡。
    卻不想,門鈴好死不死地恰時響了。真是不知道莫依為什麼要設一個那麼雄壯的音樂,一響起便讓人情緒激蕩,瞌睡瞬間消失的無影無蹤。
    張口想叫小柔開門,卻想起這個時候她還沒過來。隻得自己去開門。
    頂著一頭亂發,我睡眼朦朧地打開門,門口站著一隻頭頂黃毛的西洋人。
    “哎呀,你好你好,我是對麵的新鄰居。哎?你——你是,韓——莫依!對不對?哎呀,真是太巧啦!”黃毛西洋人絮絮叨叨一大堆,萬分激動地揮著手臂大叫。
    我被他巨大的嗓門震得腦門生痛。
    這個人認識我?好象是挺麵熟的。不過,究竟是誰?
    “你不認識我了?”見我迷茫的表情,黃毛有些喪氣,不過瞬間又恢複的激情扯著更大的嗓門喊:“我是史密斯啊!婚紗設計師,史密斯!”
    史密斯?史密斯?那什麼史?
    我終於想起來他是誰了,莫依公司的新合作夥伴,除此之外似乎也就沒什麼附加關係了。
    “哦。你好。”我擠出一絲笑容,準備關門補覺。
    “喂喂喂!我們是鄰居哎!一定要慶祝一下,走走走,我請你吃飯!”一隻毛茸茸的胳膊伸進來擋在了門縫中,嚇了我一跳。
    “八點鍾吃什麼飯?”我有些不耐煩了。
    “中午,我是說中午。”那什麼史把臉擠進來微笑著說。
    “好好好。”我皺著眉頭,隻要你現在不要再打擾我睡覺就好。
    “真的?那我中午過來叫你。”那什麼史表情高興得十分誇張。
    “沒什麼事我關門了,對了,請你們聲音小一點,我正在睡覺,謝謝。”不等他回話,我便關了房門。
    這下外麵的聲音小的許多,可以感覺到是特意放緩了動作,我把自己埋在被窩裏,閉上眼,不一會又昏昏沉沉地睡了過去。
    等再醒過來的時候,門外正響著“嘭彭”地砸門聲。
    “哎呀!你再不開門我就要砸門了!還以為你睡死過去了呢。”門外史密斯正舉著拳頭,見到我滿臉驚訝地叫。
    你已經在砸了好不好?我沒好氣地開口:“有事?”
    “吃飯時間到了,我們走吧。”
    吃飯?我突然想起今天早早上自己好象迷迷糊糊地答應了他一起吃飯的請求。下意識就想找個借口拒絕,和一個比較陌生的男人單獨出去吃飯,實在是不合禮數。
    史密斯顯然感覺到了我的猶豫,忙說:“你不會是想推掉吧?我們就出去吃個飯,沒什麼的。你答應過我的,不能反悔哦。”
    聽他這麼說,答應別人的事又反悔是不太好,我隻能同意。小柔不是也說過,這個時代的女性有相對的自由和地位,和他出去吃個飯應該不是什麼大事。
    “你等我一下,我換件衣服。”我掩上門進去梳妝。
    洗過臉稍稍化了點妝,換下昨天穿了一天還套在身上衣服,推開門出去,看見史密斯還立在那裏。見我出來,咧開嘴笑了:“動作還不算太慢,我們走吧。”
    被他的笑容感染,心情好了不少。我關上門隨他出去。
    史密斯的車子是金燦燦的黃色,在陽光下很是耀眼,一如他的人,明晃晃的張狂。他先走到前麵,為我開了車門,待我坐進去又關好車門。我有些驚訝,這麼紳士的舉動真是讓人刮目相看。他上車發動引擎,車子很平穩地開動了,車速不快。我更加驚訝,本以為他會像別人一樣把車開的飛快,沒想到這麼柔和,讓人坐的很舒服。
    真是人不可貌像,我看著車窗外漸漸逝過的風景想。
    車子入了熙嚷的街道,開了不到一柱香的工夫便在一棟高樓下停駐。
    下車,進樓,入了電梯,登上13樓,穿過長長的門廳,才進了餐廳。
    飯店在這麼高的樓上,真是奇特。
    周圍是巨大的落地玻璃窗,掛著雪白的帷幔,灰白色的桌椅,靜溢又雅致。
    “LATOUR,很有名的哦。這裏的法國菜十分地道,怎樣?帶你來的地方不錯吧?”史密斯跟在我身後,絮叨地說。
    LATOUR?很熟悉的名字。
    似乎有種很親切的感覺。
    我正想問他這個詞是什麼意思,卻突然住了嘴,定定地站住。
    我看見不遠處有一個熟悉的身影。
    是鄭天擎。
    他穿著一貫地深色西裝,整個人挺拔,俊逸到另人無法不側目。事實上,四周桌子上的許多年輕女性也確實在悄悄看著他。
    我苦笑,我們的每次偶然遇見,似乎都不怎麼愉快。
    這次伴在他身邊的,又是另外一個女人,同樣的美麗妖嬈風騷入骨,是那種男人一見就心跳加速的類型,似乎是他很的口味。
    鄭天擎顯然也看到了我,他頓住了正準備坐下的動作,直起身子盯住我。
    四目相對,連呼吸都要忘了。
    直到他身邊的侍者輕聲地提醒他入座,他才回過神來,微微動了動,卻依舊沒有坐下。
    史密斯在旁邊拉拉我,輕聲問:“怎麼了?”
    我搖搖頭,走過去,與他擦肩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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