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六十章 意外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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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來的日子似乎一切都恢複了平靜,金遵守了諾言,不再來打擾塞門,於是塞門照常的上學、放學、打工,三點一線的生活簡單而又充實,隻是他自己心裏明白,兩年來輕易不敢碰觸的傷口已然裂開了,時不時地讓人揪心地疼。
    出乎塞門意料的是,威爾沒有消失,他竟然還是幾乎天天來接塞門上學,隻是臉上的笑容少了,跟塞門說笑的時候,也不再像往常那樣自然。塞門勸過他,讓他不要再來找自己,可威爾不聽,倔強得像一頭不願意耕地的牛。
    “塞門,今天我有事,奶奶來看我了,我得早些回去,就不接你下班了。”威爾跟塞門請假。
    塞門覺得好笑:“你跟我請什麼假,早就不讓你接我了,我這麼大個男人,還怕出什麼事嗎,你有事就去忙好了,替我向你奶奶問好。”
    威爾點點頭,臨走時還是嘟囔了一句:“我就是不放心,誰讓你長成那個樣子的。”
    塞門一愣,想起以前金回德國前說的話,不知怎麼的,竟然真覺得有些不安。
    唉,為什麼他們要長得那麼相像,又為什麼他們總是說一樣的話呢?
    看著塞門發愣,威爾知道他一定又是想起了金,皺皺眉,連招呼也不打地就走掉了。
    今天美術館盤點,所以下班出來的時候,天已經很晚了,塞門趕不上公車,又沒招到計程車,於是就打算步行回家,好在家離美術館並不太遠。
    沿著寂靜的街道往家走,塞門隻覺得淒清得難以忍受,忍不住想起晏殊的一句詩,“天涯地角有窮時,隻有相思無盡處”,相思泛濫的時候,真的讓人苦不堪言。
    其實他心裏明白,不論他逃到哪裏,不論他逃得幾時,金總是在他心裏占據著最主要的位置,甩也甩不掉,忘也忘不了。也曾經試著說服自己接受金,重新開始生活,可是每一思及金有可能會想起前世,就如墜入地獄一般恐懼,所以狠狠心,拒絕了那個誘惑,繼續品嚐苦果,因為即使這是苦果,也比金想起前世之後,再離開他的滋味要好得多。從天堂到地獄,這麼巨大的反差,他承受不了。
    是不是太愚蠢了,總是固執地認為金到最後會離開自己?塞門苦笑著搖了搖頭。
    一邊胡思亂想,一邊向前走,不知不覺,塞門已經快走到自己住的公寓樓,隻要繼續走上二百米,再拐一個彎,就能回到自己所謂“溫暖”的家了,可就在這時,突然從胡同深處,竄出來幾個人,攔住了自己的去路。
    塞門一愣,停住了腳步,抬頭打量了一下擋在自己麵前的五個人。頭發染得五顏六色的,膚色有白有黑,穿得怪模怪樣,幾乎每個人耳朵上都穿著孔,流裏流氣地看著自己。
    塞門暗暗叫苦,深知自己遇到了麻煩,眼前這幾個年輕人,就是類似“嬉皮士”一類的人,無法無天,為了一己私欲,什麼都會幹。
    “有事嗎?”塞門知道自己躲不過,反而鎮定了下來。
    五個人發出一陣怪笑,中間的一個笑嘻嘻地說:“沒事,就是想玩玩。”
    “對不起,我沒有時間。”塞門盡量掩飾自己的厭惡,心知無論如何也不是這幾個人的對手,隻盼著能拖延一段時間,到時候也許可以等於有人來。
    那五個人又是一陣怪笑,最左邊的人向塞門走近了幾步,仔細打量了打量他,又退了回去,對著中間的人說:“大哥,我剛才就覺得眼熟,你知道他是誰嗎,他就是那個佛倫學院的學生,被譽為‘東方王子’的,你不一直都想認識嗎?”
    塞門又是一愣,沒想到他們中居然有人認識自己,但聽那個人的口氣,這絕對不是什麼好事。他低歎了一聲,從來不知道自己竟然這麼有名,更讓人懊惱的是,他明白自己出名的原因,難道自己的樣子真的這麼惹人注意,而且是惹男人的注意?
    中間的人上前一步,看了看塞門,笑了起來:“果然名不虛傳,真是個美人,看得人心都癢了。怎麼樣,小王子,陪哥幾個玩玩吧。”
    塞門皺著眉不動,他太明白這“玩”的含義了。
    那個人走上前,想要摸塞門的臉,塞門一抬手,給了他一記響亮的耳光。
    “啊!”怪叫一聲,那個人惱羞成怒,也不多說,揮了揮手,五個人一起如狼似虎地撲了上來。
    憑塞門的身手,對付兩三個還可以,可是五個人一起上,他就不是對手了,很快就被逼得節節敗退,挨了好幾下,他心裏一涼。
    正在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時候,突然一陣刺眼的燈光照來,隨即“嘎”的一聲,傳來急刹車的聲音,他們六個人都是一愣,用手擋住那刺眼的光芒。
    一輛極拉風的法拉利跑車停在旁邊,燈光還沒暗下去,就有一個人從車上跳了下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衝了上前。
    “媽的,是誰……”五個人中被稱為“大哥”的,一句話還沒有罵完,臉上就重重挨了一拳,哇哇大叫。
    從法拉利上跳下來的人二話不說,衝進戰團,仿佛戰神一樣動起手來,舉手投足間夾帶著風聲,明亮的眸子閃著憤怒的光。
    沒幾分鍾的時間,局勢已定,那五個人已經哀哀痛叫著躺到了地上。
    塞門呆呆地站在原地,看著從跑車上下來的人走向自己。
    “金——”嘴唇動了動,塞門輕聲叫了出來。
    “走吧。”金簡短地說了句話,拉著塞門的胳膊向車子走去,塞門像中了魔似的,沒有反抗,跟著他上了車。
    金一路上都沒有說話,但是微皺的雙眉,緊抿的雙唇,以及死死握著方向盤的雙手,無不顯示出他的擔心和憤怒。
    塞門也沒有說話,車子就這樣默默地駛到了塞門家的樓下。
    “我送你上樓。”金停了車,話很短,卻不容辯駁。
    塞門沒有出聲。
    到了門口,塞門打開了房門,金在他身後低低歎了口氣:“很晚了,休息吧,以後出門小心點兒,盡量不要一個人。”
    “嗯。”塞門答應著,聲音泛著水意,想要回頭看,卻又不敢。
    看著塞門微微抖動的肩膀,金的手攥得死緊,他要使盡全身的力氣,才能控製住自己想要把他摟到懷裏的衝動。
    “傻瓜。”良久,金才吐出這麼兩個字,默默地轉身下了樓。
    沉重的腳步聲漸漸消失,留下一片死寂,塞門衝進了家門,把自己重重摔在床上。過不多時,又像是忽然想起什麼似的,他抽出壓在枕頭下的淺灰色圍巾,蒙在自己的臉上,嗚嗚地哭開了,一邊哭一邊自言自語地罵著:“你才是傻瓜,你才是,你是天底下最大的傻瓜……”
    他意識到金這幾天雖然沒有再出現,但卻一直生活在他的身邊,時時刻刻地關注著他,照顧著他,所以才能在他有危險的時候,第一時間衝出來救他。可他沒意識到的是,這幾天,金的車一直停在樓下,黑暗中的目光一直注視著自己家的窗子,直到天蒙蒙亮的時候才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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