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繼父一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1206
滾屏速度:
保存設置 開始滾屏
中篇小說
繼父
新凡人
一
我叫王磊,生於1956年。1963年我剛上小學時我爸死於一場礦難,被深埋在好幾百米深的礦井之下,連屍骨都沒有刨出來。從那以後家裏每個月都收到一筆11。50元的彙款,我媽對我說:“這是你爸用命給你換來的撫養費,一直到你16歲。”
我爸生前單位在貴州,所以,沒法按照職工因公死亡政策給我媽在成都安排工作,說要安排工作我媽得去貴州。因此,我媽做了一輩子家庭婦女,靠在街道生產組領取一些折書頁、糊紙盒和疊衛生紙的手工活路掙錢來養活我。我原來後麵還有一個妹妹,不幸的是妹妹沒滿月就夭折在繈褓裏。家裏沒了我爸,我媽和我艱難的相依為命,我成了家裏唯一的男人。所以,我媽一直都叫我老大,後來家裏其他人也都跟著這麼叫我,至今還這麼叫我。
我上小學後不久,小學學製改為5年製,文化大革命開始後停課1年,複課鬧革命念完小學5年級後,接著念“戴帽子”初中1年,以後轉到成都9中繼續念初2、初3,到我念完初中時差4個月滿16歲。那年高中還沒有恢複,我們那一批學生就淪為了該上山下鄉的半文盲知青。所幸的是我享受了知青上山下鄉政策中“獨子可留城安排”的優待,沒有跟我那一批同學一起去雲南生產建設兵團支邊,留在了成都家裏。
因家裏生活所迫,我媽去街道辦事處打聽我獨子留城安排工作的事情,人家笑話我媽說,現在留城安排工作也太難了,暫時是基本不可能的事情,再說你娃兒才15歲,最起碼要在家裏耍個兩、三年,你也不想想,哪個單位敢要你15、6歲的娃兒去當童工啊,那是違法的事情?
我媽想到街道生產組多領一些手工活路回來和我一起做,但去街道生產組領手工活的人太多,僧多粥少,基本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我媽因為常年營養不良和抑鬱勞累,骨瘦如柴、麵容憔悴,才36歲頭上就摻雜了幾絲白發。家裏沒了我爸,我媽就是我唯一的親人和依賴。所以,我自小都很聽媽的話,曉得心疼和為媽分憂。看到我媽整天唉聲歎氣,我猜想我媽一定是在擔憂那一筆11。5元的撫養費過幾個月就沒有了。
一天,我大起膽子對媽說:“媽,我還是去上山下鄉嘛。”
我媽驚詫地看著我,說:“你跟到鬧啥子鬧?”
我說:“我都打聽過了,好多知青點都是集體搭夥開夥吃飯,我去了就是自食其力,家裏就少一個人吃飯。”
媽說:“你才15歲,鄉下的活路你做不動。”
我跟媽挑明地說:“再過兩個月我就16歲了,那筆錢也就沒有了,這就說明我已經長大了,也該自食其力了。”
我媽好吃驚地看著我,眼眶包不住淚水掉落了下來,哽咽說:“你爸一晃死了快9年,媽最後連你爸的屍骨都沒有看到……媽……也沒有啥子本事……”
那天晚上,媽摟著我哭了好長時間,對我說:“老大,不是媽狠心,媽是實在養活不起你了……”
我說:“媽,是我自己願意的。”
第二天,我媽去了街道辦事處,跟人家說我自己願意去上山下鄉。這會兒人家也不說是啥子違法的事情了,隻是說你娃兒是獨子,要上山下鄉喊你娃兒自己來寫一個申請,但必須自己說清楚是自願放棄“獨子可留城安排”的。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