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 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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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氰】
我問一個人,我問永遠到到底有多遠?
一個人說,永遠其實很遙遠……
我問一個人,我問永遠到到底有多遠?
一個人說,永遠其實隻是比遠多上一點點……
隻兩個回答我這個同樣問題的人,是兩個全然不相同的人,卻是這個世界上我最後所愛的兩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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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失我愛》
我叫夏氰。母親為我取這名的意義在於,永遠的心氣虹明,如同盛夏的天,氣爽天青。母親是想讓我做個正直、勇敢、善良的人。可事實總是殘忍。
我不知道這個時代,同性戀還有多少令人反感的,我也知道,我不是同性戀,可是我第一個真正愛過的人,就是個和我同性別的人。
大一的時候,第一個學期末,我愛上了一個人,先告白的是我。
他是那種文靜的人,大大的笑容中是擺在臉上,他給人的第一印象,就是那種很開朗的孩子。不多的衣服,就那麼幾件來回的換洗,卻都是高層次的名牌,即簡單又時尚。上課的時候,總是抱著書本,坐在教室的靠窗邊,不知所想雲雲。我喜歡看他抽煙的樣子,就像夏天裏的樹陰,沉靜而美。耳朵上的一個耳釘,我知道他不會在乎女人。
沒想到,他竟同意和我交往,他說,他會永遠珍惜我。和他相處了半年多,他的溫柔無處不在,我們彼此了解,相愛更深。
我們之間無話不談,我們大學的生活仿佛就是我們一起生活得開始。我們甚至談到了將來,大學畢業後,他說他會帶我去一處小小的教堂,隻招呼幾個知心的朋友,參加我們的婚禮,而且必須叫上他的老哥。那是他遠在家鄉唯一支持他所有的人。
他總是說,做人要做到他老哥那地步就好了,騙人都能把自己騙進去。當時我很不理解,那樣子的人,隻能算是個傻子。他隻是笑,說那家夥是最聰明的傻子,那是他最好的朋友,無血緣的兄弟。
他和我說起他老哥的時候,總是帶著小孩子的憧憬。那是個和他完全相反性格的人,相反的走向,那個人沒有人該有的欲望,能活一天就一天是那個人的最大的坐標。我不知道,像他那樣滿是抱負的人,為何會有這樣的朋友,而且是最好的朋友。
我們之間的話題總是談論著他的老哥,我不知道是不是嫉妒心的作祟,我總是覺得,他是喜歡他老哥的,即使那不是所謂的愛情。久而久之,我也開始熟悉那個我根本不認識的人,因為他喜歡的人,我也一定會喜歡。
在高一結束的暑假裏,我們放假回家。大學的生活本就是這樣,學習,玩,家,以及愛人。暑假中,我們聯係不斷,長途電話我們是吃不消的,可一天內的信息數量也是兩位數以上的。可是嫉妒的心,讓我變了猜疑,我們因為他過去了一個戀人的介入,我鬧起了脾氣,說要和他告吹,天知道那時候我是怎麼想的。我隻是想讓他懊惱,想氣他,讓他更在乎的隻有我。那隻是屬於愛一個人的任性和自私……
可沒想到的是,三十幾天的假期,因為我不回他電話,他已經提前十天返校,隻為了當麵對我解釋清楚,而我,甚至不知道他的早歸,以及他家人對他的不滿。
上天終究殘忍,和我開了個最殘忍的玩笑,那是對我的懲罰————他歸途的汽車,到我家的市區時,出了車禍,搶救無效,他死了。就那樣的,連一句解釋我都沒來得及從他口中說出,連一句道歉的真心話他都沒有聽到。他就永遠的將我拋棄……
他的家人接走他的骨灰,葬在了他答應以後一定要帶我去的他的家鄉。而我,隻是哭,將自己鎖在自己的屋子裏,一個人哭。看著他的手機,那上麵最後幾個短信都是他老哥的,是他兩天的車程時他們間的通話。
他老哥先是說他傻,竟為了一點小誤會就能鬧成那樣的小男孩提前返校,甚至把他扔在了家裏而不顧。但他卻堅持他的做法,總不能到了我家還會被扔在門外就是了。看到此,我笑了,他一向有他的堅持,不做到,事不罷休。再後麵的短信是他老哥的妥協,說,隻能祝福他那個傻蛋了,但以後我們結婚的禮金要減半。看到這我還是笑,怪不得他說他老哥有生意頭腦,生意都做到這份上了。應該是個很好的人吧,怪不得他總是說他老哥是那種人見人愛的型。最後的一條信息,是他老哥祈禱了一天後,他回話說因為半夜了他隻能睡旅店還沒見到我,他老哥便給了一句發狠的玩笑話,他說,如果真的勸不回我,他要是為情自殺的話,他就要我陪葬!
這次,我哭了,淚流滿麵的臉上是麻木的笑容。如果真的能讓他老哥把我殺了去見他,我想我會繼續在他的懷中追憶幸福……可是等了很久,他老哥都沒有出現,這隻是癡人做夢罷了。畢竟,我們是連見過都沒見過的陌生人。我又何必對這一句玩笑的話執著?
那一天,我把我和他交往後的日記燒了,把他送給我的枕頭、衣服、錢包、禮品,以及我們的照片全部扔進了火堆,還有一封給遠在天堂的他的信,信裏麵,寫滿了我對他的歉意和對他的愛,信封上,孤單的,我隻寫了四個字————
永失我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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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又歸來》
當我沉淪在失去他痛苦當中時,當我以為我的愛盡了之時,他出現了。
輕狂的外貌,開朗的個性,那雙明亮的眼中,不留戀任何的恣意張揚。
可不知為何,我卻在他的身上聞到了很濃烈的悲傷的味道,與其說是悲傷,不如說絕望來的恰當。那樣的張揚外表,卻隻是搭配他那脆弱最好的偽裝。
看到他的第一眼的時候,我的每一根神經,我的每一個細胞都在叫囂要我逃走。如果不想萬劫不複的話,就要逃的遠遠的,逃到這個人再也見不到的地方。可我的靈魂卻又像被施了最惡毒的詛咒,無論我怎樣的掙紮,還是紋絲未動。我的靈魂深處仿佛又在期待著什麼,哪怕屍骨無存,也要得到什麼一般。
直到我們的第三次見麵,直到我又低頭在他手中接過買下的根本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用到的東西的時候,他卻說要與我交往。要知道,那一刹那,我的靈魂簡直停止了呼吸,帶心中的另一個聲音響起的時候,我才知道,必須要逃!
————那就是我第二段戀情的開始。
一個月,我總是有意繞到那家商店去買東西,總是在他麵前低頭接過買下的東西,總是用眼角的餘光貪婪的追隨著他的身影,並小心的不被發現。他還是一如反故,嬉笑如陽光,他說一定要把我追到手,否則決不罷休。我不知道他究竟是哪來的膽量和自信,那讓我無法自拔。
一個月,我沒有和他說過一句話,可是當一個月的時候,他的表情卻變了落默,不知是自己不死心還是對他的憐憫,我答應和他吃一頓飯。當時的他簡直是世界上最快樂的孩子,他笑起來,竟是那麼的好看帥氣。我禁不住迷戀。
然後,第三個月的時候,我同意和他的正式交往。他低頭偷吻了我,那一刹那,仿佛是光與影的重疊,仿佛是我又見到了遠在天堂的那個人的笑貌,因為那個時候,他也是這樣偷吻了我。短暫甜蜜,昭示著將來的漫長。
可是我卻想將他忘記,哪怕是暫時的,我想贏得眼前的幸福。我想愛這個人,我想讓這個人來愛,這個對我說他第一次愛別人的人。
時間走的很快,我和他相處三年,愛戀三年,了解三年,我們等待的是更多的將來。
我知道,夏天的天,有晴,自然就會有雨……
但是我相信,隻要祈禱和真誠,幸福就會持續。
在那個人死後整第三年的晚上,我又寫了一封信,我說他老哥是個好人,就像他說說的,見到他的話,我也一定會喜歡他。還有請求他的原諒,因為我愛上了另一個人,那愛比愛他來的更深,所以我不能去見他了。那封信中,寫滿了我滿滿的歉意,和深深的幸福。扔進了火堆,帶給遠隔天堂的他。
信封上,我依舊寫了四個字————
愛又歸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