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裏浮生之傾國卷二  39 卷二章十二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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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三日之後,大理寺審訊林鳳致的報告才呈上禦前,林鳳致的伏辯隻有寥寥數語:“嫌疑之際,無以自明。蠱惑民心,罪無可恕。乞加重典,以正視聽。”還是那樣的說話,而且最後幾句,本來應該是審訊方的判詞,他倒自己搶先寫下來了。
    但這幾句話並不是林鳳致親筆所寫,而是記錄人員的記錄,審訊報告上有訊問過程,殷螭知道他業已受過幾道重刑,自是無法執筆了,伏辯下他的簽押十字,也畫得歪歪斜斜,旁邊一個血指印,觸目驚心的紅。再細看,伏辯的紙麵上,也沾著星星點點細小的血跡。
    已經身曆三朝的執法重臣大理寺卿湯賓仁,背後被人喚做“湯不仁”,又叫“湯鍋”,形容他用刑極狠的外號,又有一個貌似滑稽的“敲不死人”之稱。所謂敲不死,乃是指他最喜以小板子笞責逼供,絕對不使罪犯斷氣,而令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傳說受過他訓練的執刑人員,能夠打豆腐八十板子而豆腐外皮絲毫無損,內裏卻已破碎糜爛。林鳳致自己投到他的案下,又有聖上親筆批示“好生拷問”的話,當然毫不客氣施以“敲不死人”絕技,估計也早就把林鳳致象豆腐一樣,打得外表無傷而五髒俱損了。
    殷螭一時間竟走了下神,想到林鳳致其實肌膚極好,宛如羊脂美玉一般細膩光潔,床笫間歡好的時候常常使自己愛不釋手。他清醒時不太喜歡被肆意輕薄,但每當情事做到最熱的一刻,總是被自己調弄得迷迷糊糊的任由撫摩把玩,微眯的眼睛裏波影朦朧,那時刻的柔軟安靜雖短,卻常常錯讓殷螭以為他一直是服帖順從的。
    可是他明明一點也不服帖順從,時時不忘給自己出難題,這樣美玉似的人物,居然也有甘拚玉碎的勁頭,去試令人聞風喪膽的大理寺酷刑。那麼美麗的身子去衣受刑,宛轉流血的時候,想必是一種極至的殘酷的淒豔光景吧?
    而大理寺的眾員審訊的時候,會不會也存在著不忍之心,乃至欽佩的念頭呢?反正送來的定讞狀上,是湯賓仁的親筆判決詞:“讞無別語,查無實據,難以曖昧陷大臣,擬無罪開釋。”這個號稱“湯不仁”以及“湯鍋”的三朝老臣,雖然一向有酷吏之名,卻也極其秉公執正,他都認為是無罪,那麼其實就是權威性的判決,做皇帝的一般也不便輕易推翻的。
    皇帝的心腹內侍小六這一日在養心殿來來去去,見殷螭隻是對著案牘怔怔發呆,心道主子多半舍不得那林官兒死,正在犯愁怎麼弄他出來。可是主子這發呆的時候未免也太長了些,直到養心殿中天色漸暗,旁侍的宮奴替皇帝點上了燈,殷螭才忽然如夢初醒,喝道:“筆來!”取過朱筆狠狠寫了幾行字,將筆一擲,長長的吐了口氣。
    小六好奇起來,於是借送茶的機會,偷偷向案牘上瞥了一眼,這一瞥之下,大吃一驚,手中茶碗竟傾側了一下,茶水直漏下來。殷螭心情正自不好,瞪了他一眼。小六嚇得放下茶鍾撲地跪倒,求道:“奴婢死罪!”殷螭冷笑道:“你看見了?我的意思可好?”小六磕頭道:“主子聖明!主子的意思當然是最好不過的……”
    殷螭往椅背上一靠,喃喃自語:“當然是最好不過的……以後,敢說我什麼都不好的人,再也見不著啦。”
    那幾行朱筆批文,張牙舞爪的寫在最後,紅得竟宛如鮮血淋漓,是這樣的批示:
    “林鳳致既自認嫌疑難明,何不入罪?妖語惑眾,不死難以塞風聞之口。姑念前朝舊臣,恩賜全屍。絞立決。”
    小六心裏直發緊,暗道:“看來主子是真發狠了——不過,以後再也不用半夜服侍主子跑到外頭過宿,倒也不是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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