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澤外篇  1,2,3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4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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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種東西在心裏成長發酵,在被理清之前,那是十四歲那年他無法明白的情感。」
    第一次聽搖滾的時候,聽到單個聲道裏傳來沉重而又踏實的琴聲。混合著鼓點,一下又一下,仿佛敲打著心髒。
    然後知道了一個叫做貝司的樂器。
    十四歲那年,看中一把上千的電貝司,想要到每天放學就趴在琴行的櫥窗外麵看。
    木色的,四弦。
    那個琴行很大,貝司,吉他,鼓,還有各種常見樂器,零零散散,幾乎都有。這麼多種裏,他偏偏隻愛貝司。用之後他自己的話來說,他像是天生就要成為一個貝司手似的,像是種宿命。
    直到有一天,再去琴行的時候,原本掛著那把貝司的位置上換上了另外一把琴。
    他急急地跑進去,看到一個男人在試鼓。
    說起來,這個男人每天都能見到。有時候看到他教孩子敲鼓,或許是爵士鼓老師。看上去是沉默的凶巴巴的樣子,但是對孩子卻很溫柔的樣子。有時候運氣好,店裏沒有人,就能恰好見到他自己練鼓。帥氣地不得了。
    他突然想到那時候的自己。如果有這樣的一個鼓手,那麼,他需要的,是一個更強的貝司手。
    看到他走進去,男人就停下了。站起來問他有沒有什麼想買的。
    “原先,放在那裏的那把琴呢?”
    男人順著他指過去的方向看,“你說那把貝司嗎?已經賣掉了。”
    他很沮喪,轉身就走了。甚至連一聲謝謝也沒有說。
    這就是他們的第一次見麵。那個男人是吳昀森,而他是林澤宇。
    之後,他再也沒有去過那家琴行。
    初中畢業之後,他就再沒有念書。到處打工,積攢了很久好不容易買了一把還算不錯的貝司。之後的日子裏,不是在外麵打工,演出,就是在家裏彈貝斯。好像永遠沒有厭倦的時候。對於貝司的迷戀,已經超過了一切。
    有時候也會想起琴行裏的那個男人。想象自己什麼時候能和他那麼好的鼓手一起演出的話,就好了。
    曾經在學校的時候就沒有朋友。古怪的個性,不和任何人說話。而那時候的女孩,似乎偏偏喜歡他這樣不說話沉默的男孩子。有人給他寫過情書,也有人給他送給禮物,他全部原封不動地堆在桌肚裏。
    久而久之,沒有女生再給他寫卡片送禮物。
    他那一桌的情書和禮物,直到畢業了,都沒有帶走。
    即便是加入了學校了搖滾社團,但因為沒有朋友,並沒有人和他組團。
    他隻是背著貝司,看哪個樂團臨時缺貝司手,晚上就去墊墊場子。
    然而誰都不會預料到,三年之後的他們,還能再見。
    那是在BellBar。聽說演出缺貝司手,他就去了。
    在那裏,他再次見到阿森。然而三年前那個突兀而倉促的相見,是那般不值一提,以至於阿森再見到他的時候,已然已經不記得。
    那一晚的合作很默契。觀眾也很high,最後他和阿森重新返場,合作了一段SOLO。
    那是他第一次有機會和阿森合奏SOLO。
    當那個吉他手拍拍他的肩膀誇讚的時候,心裏有那麼些得意。
    一個樂團一向需要一個極佳的貝司手,其次是鼓手。而這兩者的配合又是尤其重要。這樣的默契,不是憑白得來的。
    曾經那麼久,每次在琴行外麵呆呆地望。有時候看著琴的時候,都能聽到裏麵那個男人打鼓的聲音。還能有誰,比他更熟悉那個男人的鼓聲。
    阿森的雙踩很快;阿森握鼓棒的左手有些習慣性地偏前;阿森轉鼓棒的花樣有幾種,這些統統知道。如果說三年前,是自己不夠強大,那麼現在,他就有足夠的信心自詡。
    一天之後,得知了昨天一起表演的那個團要招正式的貝司手。於是,他背著貝司去了。
    進門的時候看到阿森倚在窗邊抽煙。
    那個主唱看上去悶悶的,隻記得叫小光。他問:“你多大了,18?還是20?還在念書?”
    他戴著唇環的嘴微微扯開,“17,沒在念了。所以,什麼時候需要一起排練或許演出都可行。要不要現在再彈一下?”
    阿森從後麵走上來,手裏夾著一支三五,“不用……那就,一起吧。”
    那是他正式加入樂團時候的場景。
    那年,阿森二十四,他十七。似乎還足夠年輕,但卻已經相當強大。
    在幾年之後再回想當年的這一幕,仿佛宛如昨天一樣,清晰、深刻。
    他那時候隻是知道,如果不是因為阿森,如果不是他那麼出色的鼓,他不會加入那個樂團。
    見到阿森的時候,他隻是和自己很像,像同類。所以,那必定會是個能夠懂得他的人。
    有的情感就是這樣,要埋藏很久,發酵很久,才會慢慢抽絲剝繭般浮現出脈絡來。那是十四歲那年,他不能明白的道理。
    2
    「十四歲時候的我,你還記得嗎。身邊的人就和抽過的煙一樣少。」
    那天,在距離BellBar不遠的小區裏,租到了一間二十來平米的團練室。在安頓好團練室之後,四個人出去吃了飯。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陸嶼光為樂團起了名字。叫島。
    於是,他們在Bell演出的時候,陸嶼光總會以“大家好,我們是島”來開場。那似乎帶著些熱血沸騰的味道。之前從來沒有想過可以真的擁有一個團,然後一起演出。
    十五歲擁有第一把貝司到現在,不過是兩年的時間。兩年裏,斷斷續續地寫過一些曲子。有幾首還真的花了大心思認真地去做了。但是從前,從未想過會有團。可能是少年時候一向的秉性,所以才一直認為,不會有人願意和自己這個的奇怪家夥玩團吧?
    當把曲子拿出來給他們聽的時候,似乎他們都很驚訝。
    阿澤說:“是我以前寫的曲子,詞還沒有填。”或許可以用吧,既然現在有團的話。
    那晚,陸嶼光將帶子帶回去了。
    在回家的夜色裏,阿澤和阿森並肩走在一起。
    阿森從懷裏掏出一盒三五,抽出來一支點燃。看到阿澤注視的眼神,將煙盒遞了過去。
    猶豫之後,還是拿出一根。阿森替他點上。
    吸了一口。凜冽的煙草味道立即倒灌進喉管。連忙停下來咳了兩聲。
    阿森詫異地拍拍他的背,“你還好吧?以前沒抽過?”
    肩膀隨著咳嗽輕微地聳動兩下,感覺寬大的手心撫著他的脊背骨,有點溫暖。
    一手夾著那支煙,有些拙劣地解釋道,“抽不慣三五而已。”
    其實,原本就沒有抽過多少。隻是在十四歲那年,買過一包淡淡的中南海。還是拜托別人幫他買的。因為任何超市店麵,都不會把煙賣給一個十四歲的未成年。
    那盒中南海到最後似乎還沒有抽完。
    如果還有,或許就是十六歲的時候,在一個酒吧演出結束之後,別人遞給他一支進口的Hi-lite。
    隻不過抽過那兩種煙,加起來不過幾支而已。
    他的回憶就是這樣的單薄。身邊的人,比抽過的煙還要少。好像有點寂寞。但好在習慣了。沒有被關心過,沒有被在意過,沒有被認真地交往過,這些甜蜜而溫暖的感覺一次也沒有嚐過。這樣也好。這樣總比嚐過一次而又再得不到,癡癡貪戀的好。
    但是回頭想想,還能有哪種煙,會更適合眼前這個深沉而又溫和的男人呢?不說話的時候,像冬天裏的風一樣凜冽;待人好的時候,又是落日也追趕不及的溫暖。
    “你的貝司彈得真不錯。”男人在風裏吐出一口煙圈來,讚歎著,“什麼時候開始玩的?”
    聽到讚揚的時候有些不習慣,雖然很高興。他頓了頓,低頭著,“十四歲。”
    “唔……十四歲,是十年前的我啊。”阿森無奈地笑了,像是感歎自己青春不再似的。
    在那一刻,阿澤有種衝動。想要開口問,‘你還記得十四歲的我嗎?就是那個買不起貝司的孩子。’
    隻不過,話在要問出口的時候,就夭折在喉間。
    不必問這些往事了吧。他必定是不記得的。
    走到某一個十字路口的時候,男人揮手和他道別。
    他們順路的這段路線,之後每日都一起走。到了那個十字路口的時候,就分道揚鑣。
    阿澤在告別阿森之後,拐進路邊的一個便利店。
    在收銀台前站定,“給我一包三五。”
    “三五今天沒有了。”
    勉為其難地抬起頭,看了看。眼神擦過一個熟悉的包裝,那是他十四歲時候的中南海。
    是記憶單薄地可憐的十四歲。
    “那……七星吧。”他摸出口袋裏的零零碎碎的錢。
    仍還是未成年。可是再也沒有人會把他認作未成年。時常套著一條有洞的褪色牛仔褲,帶著唇環。他和三年前已經截然不同。隻會被認作是遊手好閑的小混混罷了。
    買了煙並沒有立即回家。
    而是蹲在那個十字路口的拐彎處抽了一根。
    從來不介意抽什麼煙。什麼抽地舒服習慣,什麼都好。
    就像看過形形色色的人,最終都不會有交集,甚至連個照麵都不用打,就直接擦身而過。
    總是像在流浪,從來不知道自己的根在哪裏。
    很自由,但很寂寞。
    3
    「我需要的,不是一個可以停留的地方,而是一個能夠讓我為他停留的人。」
    陸嶼光為那首歌填了詞,叫《Tomylastlover》。
    四個人試著排了幾次,一拍即合。
    期間,問陸嶼光要煙抽的時候,看到他包包的外層裏裝著一盒喉糖。
    似乎也沒見他吃過,以往幾次在PUB的演出前,也沒注意到他有吃喉糖防止鎖喉的習慣。
    “你女人給的?”笑笑問他。
    陸嶼光聽了有點窘,尷尬地吼,“滾。”
    想到《Tomylastlover》裏那些深情而又悲傷的話,不知道他有怎樣的故事,心裏又住著怎樣的人。一時間有些好奇。
    那一晚在Bell,玩得很high。返場了好幾次,台下的觀眾還是不過癮。阿森和阿澤最後又玩了一段合奏,阿森難得興奮地玩轉起花式來,鼓棒轉地飛快。
    阿澤看到男人從套鼓後麵站起來,185的個子高挑顯眼。鬢角邊有點汗水。他將兩支鼓棒向著觀眾扔了下去。他看了一眼阿澤,隨即笑著走過來。他在阿澤麵前彎下腰,什麼都沒有說。彼此之間的停頓僅僅隻是一瞬,意思卻能夠被清晰地傳達。
    阿澤笑著勾上去,阿森從後麵緊緊抓住了他,他已然整個伏在男人的背上。
    阿森背著他從舞台的一側奔向另一側。區區一個舞台的長度,卻感覺到無比的歡欣與喜悅。台下是歌迷的掌聲和笑聲。他們也在笑。阿澤的腦袋就偏倚在阿森一側的肩膀,他隱隱間能夠看到男人微微拉扯起來的嘴角。好像是從來沒有見他這樣笑過,純粹得像個孩子一樣。
    好像感受到了一點溫暖,從來都沒有這麼開心過。
    彈貝斯,和大家一起在台上演出,原來可以這麼開心。這和之前那麼多年歲裏獨自鎖在小房間裏的彈奏截然不同。
    不久之後,是樂團比賽。用的是阿澤之前寫過的曲子。
    回去拿譜子的時候,他坐在阿森那部機車的後座,雙手緊緊抓著座位的邊緣。
    戴上阿森扔給他的安全帽,剛坐上去就聽到男人說:“抓緊,要走了。”
    阿森頭也不回,準確地抓到他的手,拉到腰上。左腳使勁蹬了一下發動,機車就竄了出去。
    雙手被迫圈住男人的結實的腰身。男人在打鼓的時候,上身總是坐得直挺挺的。比起三年前,別無二致。這樣的親昵讓人有些慌張,阿澤慢慢鬆開手來。一張臉在風裏吹得有些刺痛。
    阿森立即感覺到不對勁,微微側過頭去瞄了一眼,騰出一隻手箍了箍就要鬆開來的手,“靠,讓你抓緊啦。”聲音低低沉沉。
    機車還在奔跑著,隻聽見身後那個笨重的安全帽裏傳過來的一聲嘀咕:“拜托我又不是小孩。”
    阿澤的房間簡單到不行。白牆,劣質的木材地板,有些髒了的亞麻色窗簾。家具寥寥無幾,鍵盤和貝司擺在一邊。地板上有丟棄了的廢紙團。緊緊靠在牆邊的,是一張窄小的單人床,被褥床單滾作一團。
    阿澤丟下鑰匙,稍稍理了理亂七八糟的茶幾,說:“隨便坐啊。”
    阿森在茶幾前坐下來,看到一邊的CD架上堆著有兩張Norther的CD,於是站起來,“他們超正的,你也喜歡?”
    阿澤回過頭來看,應了一聲,“是啊”,隨後遞給他譜子。
    他認真地看曲子,阿澤站在一邊看他。
    過了許久,男人意味深長地抬起眼來,灼熱的視線停留在阿澤的唇。阿澤仿佛被這突如其來的注視一擊即中,心髒急速地跳動起來。他有一瞬以為男人要吻他。
    最後,阿森笑著開口問:“欸,整天戴著這個,你怎麼和你女人接吻?”
    阿澤咬了咬嘴唇,唇邊的黑色唇環隱隱摩擦到下牙齦。定了一定,也是笑著得,抬起頭,像是無所畏懼地直視著男人,“你要不要試下?”
    阿森拿著手裏的譜子,尷尬地笑了,好像有一點緊張,“……怕了你了。”
    阿澤看著眼前的這個早已熟識的男人,驕傲地揚起嘴角。
    吳昀森,你怕了嗎?
    這個春天裏,參加樂團比賽,被某個地下廠牌看中,然後簽約去B城。這些都是意料之外的事。
    在BellBar最後一場的告別演出中,台下不斷地送酒上來。被灌了幾杯,好像更興奮了。彈貝斯的時候低頭笑著,時不時轉過去看看坐在套鼓後麵的阿森,雙踩踩地飛快,手臂不停地揮打著鼓棒。
    吉他SOLO的時候,阿齊背著吉他走過來和阿澤飆琴。
    唱到最後兩手《火光》和《Tomylastlover》的時候,氣氛才算平靜下來一些。
    阿澤站在台上,光線打在他微醺的臉上。
    就要離開這裏了,居然都沒有一點點的留戀。
    生命中最重要的,如果都可以打包一起帶走,那麼自己身在何處,又有什麼分別呢?
    他需要的,向來不是一個可以停留的地方,而是一個能夠讓他為其停留下來的人。
    一把貝司,一個男人,這就是我的全部。
    如果我說,從遇見你的那一天起,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為了能夠靠近你,吳昀森,你會相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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