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突然好想你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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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好想你
    BY葬念繁
    一.{初見的蝴蝶蘭}
    2003年的夏我去了沙城。
    那年我還是幼稚的小孩,同媽媽一起到別人家玩,比我小了兩歲的女生跟我玩的很要好。那次躲貓貓,輪到我捉,我卻捉到你,不知道什麼時候躲在了窗簾後的男生。
    你囂張地看著我,
    喊哥哥。
    恩?我低下頭,哥哥。
    你一怔。
    後來我去沙城,你和你妹妹叫嚷著要去沙城玩。等車的時候,你幫你媽媽提了行李。你站在陽光下,額頭上泌出汗珠。那個時候的你,很高很瘦。我看見你吃力地提那個巨大的行李箱,忽然就有那麼些心疼。
    我手裏拿著冰棍,坐在一邊的台子上。我晃悠著腿看著你,冰棍融化流了我一手。
    二.{漫飛的百合花瓣}
    時隔兩年。
    隔壁班轉來男生,人緣出奇地好。不出一個星期就已經和同學打成一片。我也跟她們一起去鬧過,彼此也還熟絡。
    我沒有再想起兩年前那個男生。
    那時候時興“風火輪”,一種類似滑冰鞋卻隻有兩個輪子的東西。她們經常拉上我中午到學校邊上的小區練習,我卻始終沒學會。
    那一天照例地要跑去小區,我跑下樓,男生在走廊上轉過頭,忽然叫住我。
    喂,你還記得我嗎?
    呃……恩?
    兩年前我們一起去過沙城。
    我轉頭在旁邊的男生的起哄中跑下樓,太陽照得我臉紅紅。
    我在樓下,想起兩年前你錯愕的表情,忽然笑出聲。
    是你喔。
    三.{七夕的朝顏}
    2006年的七夕節,我在網絡上忘乎所以,窗子外星星連成一線。
    喂,
    恩?
    那什麼…
    什麼?
    我…
    快說啊。
    我喜歡你呐!
    我喜歡你,那個時候即便在電腦前打出這句話都需要勇氣。我喜歡你,我打著鍵盤緊張地手心都出汗。
    我喜歡你,請你跟我在一起。我喜歡你,真的很喜歡很喜歡你。
    為你寫的那麼多日記,上課時互相做鬼臉,下課時的打鬧,網上的肆無忌憚。這都是因為我喜歡你。看見你會臉紅,會小心翼翼地打探你的消息,想到你會抿著嘴笑出聲。這都是因為我喜歡你。
    很久很久,
    很久很久。
    我牽起嘴角笑,
    花都開好了。
    四.{聖誕的白雪}
    後來的一首歌,讓我聞名傷城小小的學校。我走在大街上,認識的不認識的總會跟我打招呼。
    我傻笑,我覺得我,很幸福。每天坐在你身邊,搭同一輛車到傷城。彼時我還住在桑城的舊家中,沒有搬到傷城。所以和你,總走著一樣的旅途。中午的點歌,同學的哄鬧。我低下頭,臉頰如當時遇見你一樣紅。
    淩晨6點你站在我家樓下,我跑下樓,你塞著白色的耳機。你看見我走過來,就轉過身迅速走遠。我快步跟上你,假裝沒有看到你忽然變紅的臉。
    淩晨的桑城街頭沒有行人。你走在左邊,我在右,兩個人的手撞到又分開,像極兩片飄落的樹葉。你時候總在我左邊一步遠,我沉默著,沒有說話。
    喂,你…你快點。
    呃…恩。
    一直走到一個小學同學家樓下,你忽然停下,狡黠的叫住我。我有些恍然,就好像看到多年前那個單純的小男孩。
    喂,你說如果我們現在喊他一聲然後跑掉的話,他會不會以為鬧鬼了啊?
    ……你很幼稚哎。
    上了車,坐在後排。你忽然轉過頭咳了一聲,我看向你,你指了指凳子。我才發現你遞過來一塊錢。然後你又轉過臉,不看我。
    我終於笑出聲。
    五.{離別的小雛菊}
    2007年的4月10日。
    那天我看見你的背影越來越遠,我站在你身後很遠的地方,你沒有回過頭。你轉身之後,我站在原地,很久。
    昨夜忽然有些難過,趴在桌子上,掉下一滴眼淚。那個時候的我,似乎已經意識到什麼。
    陽光刺得我眼疼。
    晚上坐在電腦前,不想再與你冷戰。我點開你的頭像,打鍵盤的手指,比那天晚上更緊張。
    你今天…沒事嗎?
    什麼意思。
    我有些慌亂,想要和你解釋。我看見你的倦態,我從未見過你的疲倦。你就像一隻受了傷的獅子。你終於累了,連與我爭辯的力氣都沒有了。
    我害怕這樣的你。
    我害怕這樣的你,不再那麼衝動好強,沒有了鬥誌,連憤怒都沒有。我害怕看見你脆弱放棄的樣子,因為我也不堅強。
    如果是現在,再麵對那個時候的你,再麵對一個人在屋頂抽煙、指尖生出寂寞的你。我絕對不會再像那個時候的自己一樣懦弱。我一定會打掉你手上的煙,我會狠狠地罵你,我會說不要這樣。
    不要這樣對自己了我拜托拜托你,不要這樣對自己也不要這樣對我了。
    我也好累。
    然而那個時候的我,
    然而那個時候的我,隻是呆呆地坐在電腦邊。發出的每一個消息,都像在傷害你的自尊。我不怪你的忍無可忍,更無法寬恕自己的任性。那個時候的你,連分手都說得那麼無力,我知道這是我可以期望的、最好結局。
    我們分手吧。
    好。
    我關掉電腦,趴在電腦桌上,聲嘶力竭。
    六.{街頭的蒲公英}
    2009年的街頭我是一個人。
    我塞著白色耳機走在傷城的街頭,我在想別人,在為別人撕心裂肺。離開後的兩年,我才發現我和你,隻是單純的喜歡。
    從和你在一起,到和你分開,整整十個月。七夕,聖誕,元旦,情人節,我和你的生日,複活節。我們在一起的日子裏,連手牽手都沒有過。即便是兩個人並肩走,也隻是手碰手。
    耳機裏反複地放著一首歌,似乎是我按錯鍵。我在2009年初想著別人的時候,忽然想到了你。
    我錯愕地站在人群裏。
    老實說,這兩年來我幾乎沒有想過你。我有我的生活,你也有你的。兩年前的一陣大傷心,我徹底學會忘記。這兩年,我沉浸在別人給我的更刻骨的回憶裏。你對我而言,或我對你,都隻是過客。過去我們在一起,也成為了年少無知的過去。
    甚至可以說是幼稚。
    在2009年我是一個人,我終於明白了好多以前沒有明白的東西。我陷在別人給我的難過裏,我好累。我曾經嗜酒,現在我學著去戒。我也想要根煙,就算燙傷手燙傷嘴燙傷了心跳。你知道麼?現在的我,連心跳都寂寞了。
    我才終於體會,當初和你在一起,可以說是美好。因為那個時候你給我的,是連綿的小幸福和純粹的心跳。是你我太年少,才會那樣懵懂,不懂珍惜,肆意地傷害。但是那樣的純真,此後再沒有誰給得起。
    謝謝謝謝你。
    我塞著白色耳機走在人群裏,我忽然回到了以前。你身上的味道,我記的很清楚。這兩年,我隻碰到過一個人,他身上有和你一樣的味道。我便知道我和他,不可能在一起。
    我沒有變,但我也已經不再是從前那個我。
    我站在人群裏,我聽著這首歌。聽著聽著,我掩著麵,有種回到過去的恍然。
    兩年來,你的麵目早已變得模糊不清,除非不小心觸碰,否則早已徹底忘記。我不會想念你,因為我早已不在乎。
    而現在,
    我忽然想起那一天,你去你哥哥。晚上我打電話給你,講了幾句你就匆匆收線,留我一人哽著沒有說出的話對著冰冷的盲音。
    我想你,
    那個誰,
    我,好想你。
    -END-
    突然好想你/你會在哪裏/過得快樂或委屈/
    突然好想你/突然鋒利的回憶/突然模糊的眼睛/
    寫在之後:
    不再喜歡他,也並非我無聊想到他。
    記得有誰說過,隻有高中前才有真正的愛情——因為年少,所以不計付出,不計得失,不計代價。
    我想,我和他就是這樣。
    不要多想。
    我隻是,突然,好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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