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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字數:7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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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於朝天區的北城CBD,坐落著無數的摩天大樓,其繁華程度跟紐倫港比起來絲毫不遜色。在其中的一棟大廈的28、29、30樓,進駐著同一家港資企業——速達貿易集團。
    仔細一看,每天進進出出這家公司的有各式各樣的人,其中更多的是東南亞人,因為速達集團的主做業務就是往來北城和東南亞國家的業務,至於香港,頂多算是個中轉港。據說,這家公司的員工都是精通東南亞國家的語言,工資也是非常高的。根據監察委的調查,這家公司一個月的交易額大概在一到三千餘萬元,能否承擔得起那麼龐大的消耗,是一個謎。
    咚咚——(位於三十樓的周天同的辦公室傳來了敲門聲)
    “哎,是蘇行長啊,你好你好。”周天同見是蘇練鴻來了,連忙起身跟他握手。蘇練鴻邊握手邊四處張望周天同的辦公室,隨即,他背著手說:“周總啊,你這個地兒不錯嘛,你看,連沙發都是真皮的,要幾萬吧。”(蘇練鴻一屁股坐在沙發上)
    周天同招呼自己的秘書蘭天宇給蘇練鴻倒茶,自己則拿出一根雪茄給蘇練鴻點上:“蘇行長啊,這沙發你喜歡我馬上叫人給你送一張去。”
    “哎哎哎不行。”大腹便便的蘇練鴻吸了口雪茄,說:“現在紀委和監察委查得嚴,咱得收斂一點。”
    “對對對,還是蘇行長謹慎。”周天同回到辦公桌處,拿了張單證遞給蘇練鴻,他畢恭畢敬地說:“蘇行長,貴公子在香港維多利亞國際學校的學費我已經交了,這是單證。”
    “哎喲。”蘇練鴻接過單證瞅了眼,故作緊張地問:“這錢是你私人的還是什麼?”
    周天同當然知道對方是什麼意思,他示意蘭天宇來回答,蘭天宇輕微彎腰,說:“行長,這些錢出自我們公司財務,放心吧,我們都是經過處理的,不會有事的。而且請您放心,林德誌那個家夥我們已經做好收拾他的準備了。”
    “噢?說說看?”
    蘭天宇將一部手機遞給了蘇練鴻,他一手夾著雪茄,一手拿著手機瞟了一眼後冷笑著對周天同說:“你們可以啊,這是要將他置於死地,不錯,比我找人潑糞強多了。可是,一定要小心謹慎。”
    “放心吧,我會順便把調查局給攪得天翻地覆的。”周天同冷冷地說。
    “別!”蘇練鴻猛地站起來,並把雪茄扔在地上,用近乎是命令的語氣說:“你千萬不要動監察委,你是香港人,內地的規矩你不懂。我告訴你,姑且不說北城滿天神佛,就陳凱恩的背景,你惹不起,我們隻要讓調查局不盯著我們就行!我們馬上就要走貨了,這個時候千萬不要引火自焚!”
    “知道啦蘇大行長,我辦事你放心吧。”周天同拍著蘇練鴻的肩膀說道,蘇練鴻猜不出他是真知道還是假知道,他心想如果周天同敢打調查局的注意,自己就該想好後路了。
    像周天同這樣的大老板,不會什麼事都親曆親為。作為速達集團法務經理的鄧國豪律師,自然就要應委托人的要求,再次前往北城市監察委。陳大局長交代過了,隻要是以周天同為首的速達集團的代表前來辦事或舉報,舉報中心的監察員要直接彙報給調查科的同事,讓調查員親自接見。這更多的是出於保密與嚴謹,因為這個案子非常的撲朔迷離。
    “鄧律師,請問有什麼可以幫到你。”胡曉辰把鄧國豪領到一個會議室,那個會議室有可錄音的監控,陳凱恩則在辦公室全程看著“現場直播”。
    鄧國豪取出了一個手機,打開短信記錄,遞給了胡曉辰:“你看,這是我們周總在前兩天收到的勒索短信。”
    胡曉辰心想,富人被敲詐勒索也算常見,這應該報警才對。當他接過手機仔細看時,差點淩亂了:
    “周老板,是不是你向監察委舉報我?我告訴你,我在北城銀行掌握了很多你們公司的財務信息,我不管你有沒有舉報我,你趕緊給我轉一百二十萬,不然,我就將你公司的秘密告訴你的同行!對了,上次你給我轉五百萬的銀行卡已經被調查局收了,怎麼轉賬我到時候再告訴你!”
    “你是林德誌?你到底想怎麼樣?”
    胡曉辰眉頭緊皺,問道:“你們懷疑對方是林德誌?”
    “是的,不過對方沒有回複,你們可以去查。”鄧國豪義憤填膺:“我們速達集團是在內地合法注冊的企業,應當依法受到內地法律的保護。我們周總對一而再再而三的索賄行為感到憤慨,也對你們監察委的不作為感到十分遺憾。我作為速達集團和周總的委托律師正式向你們作出舉報,我們希望你們盡快查清事實真相,換我們集團一個不受幹擾的環境。”
    胡曉辰連說了幾句抱歉後,連忙記錄下事情經過。鄧國豪催促道:“胡監察官,麻煩你盡快。這是我們老板的手機,他急著要手機做生意。”
    鄧國豪話音剛落,胡曉辰就記錄好了。陳凱恩在辦公室通過監控錄像記錄下了那個手機號碼,他迫不及待地給梁小恩打電話:“小恩,我給你發一個電話號碼,你立刻給我查一下這個電話號碼是誰名下的!”
    “是!”一個好的下屬就應該像梁小恩那樣,話不用多,執行即可!
    像查電話這樣的事,作為副局長的梁小恩完全可以安排一個下屬去查,同樣,陳凱恩也可以安排其他人去查,可局長就是找到了自己,說明這件事馬虎不得。於是梁小恩立刻打開了電訊查詢係統,仔細地輸入了陳凱恩發來的電話號碼,並核對幾次。當她點擊查詢這兩個字時,係統彈出了林德誌的名字和身份證號。梁小恩不清楚情況,便將這個結果打印下來,立刻拿到陳凱恩的辦公室。
    陳凱恩拿著那份結果,再拿出林德誌的資料,並將兩份文件遞給梁小恩:“就在剛才,速達集團的鄧國豪律師代表周天同前來舉報,說兩天前林德誌通過這個電話號碼給周天同發來勒索短信。”說罷,陳凱恩將那個短信截圖發給了梁小恩。
    梁小恩站在陳凱恩的辦公桌前,一個勁地研究眼前的幾份材料。梁小恩皺著眉頭說:“局長,你下命令吧!”
    “人證物證確鑿,希望他能給我們一個合理的解釋。”陳凱恩說:“依照《監察法》,對林德誌采取留置措施!罪名是受賄”
    “是!”梁小恩也是個老手了,她立刻對自己的部下下達任務:“向檢察院申請搜查令,然後找陳局長簽發留置證!”
    “是!”一張大網,悄然撒向涉嫌犯罪的林德誌。
    陳凱恩雙手按摩著自己的太陽穴,爾後,他翻看著攤在桌麵上的《監察法》。他不由自主地讀了出來:“《監察法》第二十二條,被調查人涉嫌貪汙賄賂、失職瀆職等嚴重職務違法或者職務犯罪,監察機關已經掌握其部分違法犯罪事實及證據,仍有重要問題需要進一步調查,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監察機關依法審批,可以將其留置在特定場所:(一)涉及案情重大、複雜的;(二)可能逃跑、自殺的;(三)可能串供或者偽造、隱匿、毀滅證據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礙調查行為的。對涉嫌行賄犯罪或者共同職務犯罪的涉案人員,監察機關可以依照前款規定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場所的設置、管理和監督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夏玉成帶著幾名監察員驅車火速前往北城銀行。銀行是一個重要的機構,財務部門更是銀行的極為重要的部門,所以那裏不同別的地方,不是執法人員可以隨便亂闖的。
    夏玉成來到一名銀行前台人員麵前,舉著自己掛在身前的證件,用不容置疑的語氣說:“我們是北城市監察委調查局的監察員,現在依法執行公務,要前往你們財務辦公室。”
    上次搜查林德誌的辦公桌是有他帶隊並在場,這次就不一樣了。前台小姐明顯做不了主:“這樣,我先給我們行長或財務經理打電話。”她說著就拿起麵前的座機話筒。
    夏玉成一把將話筒按了回去,這時,兩名銀行保安圍了上來,胡曉辰指著幾個保安說:“我們是監察委的,依法執行公務,你們不要亂來,妨礙公務是要負刑事責任的!”胡曉辰的語氣十分霸氣,最關鍵的是他跟其他幾名監察員都齊刷刷地掏出了手銬!
    這種情況下就沒辦法了,一名保安隻好帶著監察員們小跑到財務部門辦公室。夏玉成一進辦公室,後麵幾個監察員就衝了上去,將林德誌從辦公桌前拉了出來。夏玉成說:“林德誌(出示留置證),你涉嫌受賄,我們要依法對你采取留置措施!請把你手機交出來!”
    林德誌很木訥地拿出手機,一名監察員輕車熟路地將其手機放進物證袋,當著當事人的麵將其封好。接著,夏玉成取出第二份文件:“我們要對你的辦公區域進行搜查,請你在現場看著。”
    “幹什麼呢幹什麼呢?!”渾身贅肉的蘇練鴻背著手走了進來,像是個出來處理衝突的民警。蘇練鴻扯著嗓門喊道:“你們監察委很了不起啊,你們查案我不管,你就不能跑到我們辦公室來影響我們工作!”
    夏玉成非常專業和克製地說:“蘇行長,我們依法對林德誌采取留置措施和進行搜查工作,並沒有涉及到其他員工,如果您認為我們影響到你們工作甚至造成了損失,你們可以致電我們的舉報熱線對我們進行投訴。除此之前,請您不要影響我們的調查員執行公務。”
    蘇練鴻沒有回答他的話,而是推了林德誌一下,然後像老師質問一個學生一樣:“喂,你是犯罪了嗎?”
    “沒…沒有。”林德誌應該是沒反應過來,依舊是那麼的木訥。蘇練鴻提高了嗓門:“嘖,你們看,人家都說沒犯罪!”
    “蘇行長,你聲音那麼大,影響你員工工作的是你吧。他涉嫌犯罪與否我們會用證據說話,他有沒有罪是由法院來判決。此外——”夏玉成直勾勾地看著蘇練鴻的眼睛:“林德誌已經被我們留置,我們有義務保證他的安全,請你不要動手動腳。您有權利監督我們的工作,但請您保持安靜,如果您再幹涉我們執行公務的話,後果自負!”
    不一會兒,夏玉成等人就帶著林德誌走了。他們一走,整個財務辦公室的人立馬就你一言我一句地討論起來,說的無非就是什麼:看不出來啊林經理居然是這樣的人;沒把持住落馬了唄。
    “一個個的閑得無聊啊!”隨著蘇練鴻的一聲吼,在場的所有人立馬安靜下來。蘇練鴻看似惱火,實際上心裏樂開了花。
    由於上次有過被監察委“留置”的經曆,林德誌以為這次又是他們辦案而出的招,所以他全程顯得很輕鬆,在車上也沒像上次那樣一路喊冤叫屈。他不說話,監察員自然也不能跟他說話。
    幾輛公務車先後進入監察委大院,當胡曉辰給林德誌打開車門時,林德誌還很輕鬆很有禮貌地說了聲謝謝。可就在這時,林德誌有了一絲不祥的預感。特別是當進入監察委大樓的電梯後,都已經完全沒人看著了,監察員們還是左右夾著林德誌,這讓林德誌感到十分的不安。
    電梯門打開後,林德誌發現自己被帶到了一個顯得很冷靜的樓層,雖然那個地方很多監察員在走來走去,但還是很瘮人。上次林德誌被帶回來隻是協助調查,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以接受詢問的樓層是不一樣的,但這次,他已然成為了一個不知不扣的職務犯罪嫌疑人。
    林德誌被帶到了一個房門前,鄭潔雯正在那裏等著他們。完成交接後,林德誌將被帶進那間訊問室。林德誌的腳準備跨進門前突然停了下來,他不安地問:“哎同誌,你們把我帶到這裏來要幹嘛?”
    “你被留置了,現在當然依法訊問你啦。”監察員們感到很奇怪。
    林德誌忙說:“不是,這個地方都沒有蘇練鴻和周天同的人了,咱們有必要搞得那麼逼真麼?”
    胡曉辰和鄭潔雯把林德誌推了進去,讓他在一張桌子前坐好。胡曉辰說:“林德誌先生,你現在涉嫌受賄罪,我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對你展開調查。接下來我們要對你展開訊問。根據《刑事訴訟法》你有如實供述的義務,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你有權不回答,你有申請調查人員回避和委托律師的權利,你對你的權利和義務是否清楚?”
    林德誌如大夢初醒,知道自己闖禍了,他站起來大喊:“你們有病是吧?!監察委就能隨便冤枉人了?!”
    “我勸你坐下配合我們調查,我們會出示你涉嫌犯罪的證據,你可以作出解釋,你這樣對你隻有壞處沒好處。”鄭潔雯接著問道:“你對你的權利和義務是否清楚?”
    “清楚,行了沒?!”
    “那你申請調查人員回避嗎?”
    “不申請!”林德誌知道自己抓狂沒有用,便直接問了:“喂,你們憑什麼說我受賄了?”
    鄭潔雯拿出了那張五百萬的銀行卡,用物證袋裝著遞給林德誌:“這張卡是你名下的銀行卡,這裏麵有五百萬,有人指證你,這是你向速達集團索要的,屬於索賄行為,請你解釋一下。”
    “神經病這卡怎麼可能是我的?我問速達要他們就給啊?!”
    “也就是說你不承認你索要了這筆錢對吧?”胡曉辰邊記錄邊問:“那這張銀行卡你承認是你的嗎?”
    “我都沒有辦北城銀行的卡,這肯定不是我的!”
    “可是這張卡確實在你名下,現在到銀行辦銀行卡都是要身份證實名登記的,你回憶一下你有沒有遺棄過身份證或者將身份證借給別人使用。”鄭潔雯需要確定那張銀行卡的出處,如果對方說有的話,監察員就需要去銀行核實辦卡人是誰。
    不料,林德誌說:“沒有!我是搞財務的,我知道身份證的重要性,我的隨身物品中手機第一,身份證第二!”
    胡曉辰和鄭潔雯對視了一下後,胡曉辰拿出了兩份公安機關的鑒定報告,將其遞給林德誌後說:“這張銀行卡是從你家中枕頭套搜出來的,你當時對此的供述是不知情,你現在對你的當時的供述否認嗎?”
    “不否認,我就是不知情。”
    “那你看一下公安機關的鑒定報告。”鄭潔雯說:“經過公安機關的現場勘察,你家的門鎖沒有撬動的痕跡,也沒有可疑的指紋。雖然從房門到你房間床前有無法排除的可疑鞋印,但是根據鞋印我們可疑判斷穿那雙鞋的人身高大概在一米七三,鞋的碼數是四十三,跟你的特征基本吻合。此外,根據勘察,穿那雙鞋的人直接從房門走到你床頭,如果是外人的話不大可能知道準確位置,所以現在不能排除是有人進入你家然後放一張銀行卡到你的枕頭套裏陷害你,對此你怎麼解釋?”
    “我靠!我怎麼知道?!我我我他媽根本就沒有受賄!很明顯就是有人坑我!”林德誌徹底抓狂了,但他很快冷靜了下來,一臉鄙夷地說:“慢著,你們剛才不是說我有請律師的權利嗎?我要見我律師。”
    “請問你有你律師的聯絡方式嗎?還是我們給你們指派援助律師?”
    “才不要你們的律師呢,我要給我家裏人打電話,讓他們給我請北城最好的律師來替我辯護,順便告你們!”林德誌的語氣很堅決,說得難聽點那叫很橫。
    法律援助是當地司法局出錢(價格一般很低,北城是一千元),委托執業律師來為有需要的人提供法律服務。就北城而言,每個執業律師每年至少要完成一個法律援助案件,所以說援助律師水平沒有自己委托的律師水平高,這完全是謬論。很多人認為這樣的律師會不會沒有沒有自己委托的律師好。有這樣的擔心很正常,但請記住,律師隻要沒有違反職業道德和法律,無論案子結果如何他們都不需要為其負責,所以無論是援助律師還是自己委托的律師,隻要是個人素養高的,都會認真負責。此外,別忘了,援助律師辦理的案子還有政府的司法局盯著呢,從這個角度看,他們的認真程度反而更高。
    鄭潔雯解釋道:“首先,你現在已經被我們留置,所以你不能跟你的家屬直接通話,根據《監察法》,我們會在二十四小時內通知你家屬,並把你的要求傳達清楚。然後就是根據《刑事訴訟法》,貪汙賄賂類案件嫌疑人未經批準不能會見律師。”
    “此外我提醒你,現在我們的訊問全過程都在錄音錄像,你所說的每句話我們都在記錄,將來是要作為證據遞交法庭的,所以請你如實供述。注意,你有不自證有罪的權利,但你也有如實供述的義務!”鄭潔雯是學法學的,對這方麵會比較嚴謹。
    砰砰砰——“喂!”林德誌邊敲桌子邊說:“還上法庭?我都說了我是冤枉的!我有權保持沉默!”
    “對,你有權保持沉默,你也有認為自己無罪的權利。但是——”鄭潔雯說:“你有沒有罪不是你說了算,所以你最好的選擇就是配合我們調查。如果你沒問題的話我們繼續。”
    胡曉辰拿出物證袋,將裏麵的手機取了出來,他雙手拿著手機展示給林德誌看:“這是你的手機嗎?”
    “是啊。”
    “請你當著我們的麵打開,我們要依法檢查。”
    手機是現代人隱私最集中的東西,不過雖然很不情願,但林德誌還是照做了。胡曉辰和鄭潔雯在翻開著他這幾天的短信記錄,然後取出他手機的電話卡,發現隻有一張。兩人對視了一下後,胡曉辰拿出一張紙,寫下了一串電話號碼:“請你看一下這個電話號碼,有印象嗎?”
    林德誌看了後直搖頭。訊問是要錄音錄像的,所以需要林德誌肯定的回答:“你的意思是沒印象?”
    胡曉辰拿出一份文件,遞給林德誌:“這個電話號碼是出自你名下的電話卡,兩天前,這個電話號碼給周天同發去了勒索短信,這是短信內容,你看一下,然後請你解釋一下。”
    “我去!他們是怎麼做到的?!”林德誌很想哭。
    “”他們”是誰?”
    “廢話,周天同他們啊!他們陷害我!”林德誌再也忍不住了,眼淚瞬間決堤。
    眼淚這種東西執法人員見得多了,他們不會因為嫌疑人流淚而在內心認為對方是被冤枉的,就現在的情況而言,林德誌無法洗清自己的嫌疑,所以他們隻能依法辦理。
    “綜合上述證據,加上證人證言,我們可以以受賄罪追究你刑事責任!”胡曉辰遞了張紙巾給林德誌,問道:“你還有要補充的嗎?如果沒有的話我們今天就到這裏吧。”
    林德誌默默地點了點頭,這個時候的他恢複了平靜。他知道自己此時的懦弱無濟於事,抱怨監察員更是沒用,因為對方現在是想讓其入獄,他最應該做的,就是好好配合調查。
    “周天同先生,我是北城市監察委員會調查局的監察員梁小恩,這位是監察員夏玉成,現在就您舉報的內容想請您回來協助調查。”
    周天同和鄧國豪兩次到監察委舉報,那隻能算是提供線索。現在,周天同在鄧國豪律師的陪同下來到監察委的詢問室做筆錄。這跟舉報不一樣,在詢問室他們說的每句話都是要記錄下來,將來會作為證人證言遞交法庭的,所以程序上要嚴謹很多,在詢問結束後,周天同是要像林德誌一樣,確定監察員寫的證詞與他所言無誤後要在每一頁上按指紋的。
    “周天同先生,請你詳細講一下那五百萬的轉賬是怎麼回事。”在錄取口供方麵監察員的用詞要很謹慎,不能像聊大天一樣。
    周天同像是練習過一樣,他說:“我們公司跟北城銀行是有很多業務往來的,其中就是我們找北城銀行貸款。而這個林德誌作為財務人員,肯定知道很多我們公司的財務信息,因為我們申請貸款都是按程序上交各種數據。當時那小子就找到了我的電話,給我打電話說他是個財務專家,知道我們公司的很多財務資料,說他現在手頭緊,讓我給他五百萬。天呐我們公司正在進行一個大項目啊,交易額有幾千萬,你們要是需要的話我們可以把合同給你們看一下。他就說了,如果我不給錢,他就弄個假文件到稅務部門去告我,到時候稅務部門一查,幾千萬沒了也就算了,我們是跟對方簽了合同的,如果我們這邊出了什麼情況,違約金都不止五百萬。當時呢也沒想那麼多,就把錢轉過去了。”
    “你把錢轉過去後林德誌有沒有跟你說什麼?”
    “他沒有跟我說什麼,反而是我跟他說:你要是敢搗亂,我就找人弄死你。”周天同說道:“這在我們香港是刑事恐嚇,所以這事我也沒跟別人說。”
    梁小恩和夏玉成對視了一下,難道這就是林德誌去舉報他們的原因?純屬是出於報複?
    夏玉成接著問:“那請你說一下那個勒索短信是怎麼回事?”
    周天同不假思索,像是講故事一樣:“當時我正開著會呢,就收到了這麼條短信,這次又要一百多萬,我心想這要是給了以後豈不是沒完沒了。所以,我當時就決定不理他。但是,人家畢竟是掌握了我們的核心數據和資料,也不能不管。所以,我就找了我律師來舉報了。”
    “你怎麼知道那條短信一定是林德誌發來的?”
    周天同很激動地說:“你想啊,如果一個人跑來勒索我,也不說他掌握了我什麼把柄和資源,你覺得我會給嗎?這麼輕車熟路,肯定是林德誌那小子。至於是不是他我不敢百分之百確認,所以就向你們舉報了。”
    詢問進行了近兩個小時,胡曉辰將詢問筆錄交給周天同:“周先生你看一下這份筆錄,如果沒有問題的話請簽字,並在每一頁用印章蓋上你的指紋。”
    在周天同的示意下,鄧國豪拿起那份筆錄仔細檢查著,他說可以了,周天同才“簽字畫押”。
    那一夜,陳凱恩徹夜未眠,他反複看著林德誌和周天同的筆錄,他心中總有一種不詳的預感。從個人的角度看,陳凱恩是不願相信林德誌涉嫌犯罪的,但是現在人證物證確鑿,對林德誌是極為不利。此外,監察委已經請檢察院對本案批準逮捕了,隻要檢察院一批捕,就到審查起訴環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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