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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字數:9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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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點:中國香港。
    噔—瞪—瞪—噔…噔噔噔噔噔…
    不得不說,香港政府很貼心。去過香港的人都知道,香港的紅綠燈是有聲音的,方便盲人分辨紅綠燈。這天一早,大部分香港人跟往常一樣,邁著急匆匆的步伐走在上班的路上。
    香港人就是這樣,走路快過狼狗,遊泳快過鯊魚!就是在這一天,有一個二十出頭的小夥子,身穿剛在香港買的西服,心急如焚地坐在正被堵在路上的巴士上。香港很少大堵車,但是也難說,畢竟馬路太窄。
    這個年輕人急得像熱窩上的螞蟻,五分鍾內連續看了二十多次的時間。年輕人打開手機導航一看,這條路基本上被堵死了,但是離這裏大概幾分鍾的路程有一個地鐵站,雖然目的地附近沒有地鐵站,但心想先離開這個該死的地方也好,可是現在不在站台,也無法下車。
    “司機大佬麻煩讓我在這裏下車。”一名女子提出要下車,司機二話不說,直接把車門打開。年輕人愣了一下,連忙跟著下車,他哭笑不得:看來香港的巴士跟內地的不一樣。
    下車後的他按照導航的指示,一路狂奔到最近的地鐵站。此時正是上班高峰期,整個地鐵站人滿為患,但所幸的是香港的地鐵基本上是走一輛馬上就能來一輛。年輕人不顧形象和秩序,地鐵車門一開就擠了上去,此舉引來了很多人的白眼。
    嘟嘟嘟嘟——
    隨著一聲警報聲,地鐵車門關閉。這時,年輕人才抬頭看車廂的地鐵線路圖,他緩了口氣,畢竟下一站就到了。但新的問題是,下一站離目的地步行足足有半個小時,可他必須要在十五分鍾內趕到那裏!所以唯一的選擇就是打車!
    年輕人在地鐵車門打開後,像頭公牛一樣衝出去,幸好大部分香港人都比較自覺,在手扶電梯上留著左邊通道讓有急事的人先走。年輕人邊跑邊想,香港的地鐵真好,要是有朝一日因為人為破壞或什麼原因而造成停運,那香港的地麵交通絕對徹底癱瘓!
    年輕人出了地鐵站,心急火燎地站在路邊,跟跳舞一樣揮動著手臂。如果在內地,他完全可以提前叫車,就不用這麼麻煩了。
    可是,時間一分一秒地流逝,繁忙的大街上一輛空車都沒有。就在這時,年輕人看了一眼停在旁邊的警車,警車旁邊有幾個帥帥的香港警察正在聊天。年輕人不由自主地緩緩靠過去,打量了一下那幾位警察,他主要是想看那幾位警察長得是否友好,看好不好說話。
    其中一位細心的警察注意到了欲言又止的他,便上前問道:“先生,請問有什麼可以幫到你?”
    警察的主動讓年輕人受寵若驚,十分感動,他忙說:“阿sir,我是ICAC的證人,我趕著去法院做證人,還有十分鍾就要開庭了,可我攔不到車,請問你們能不能送我到法庭?”
    “可以,馬上上車。”在那名警察的張羅下,其他所有警察全部上了車,其中一名警察詢問了地址後拿出對講機說:“總台,PTU57351call0,現在送一位證人去九龍城裁判法院。”
    “總台收到。”對講機傳來回應後,警車鳴著警笛在路上狂奔。
    “PTU?”年輕人此話吸引了車上所有警察的注意,他這才反應過來,他上的是一輛衝鋒車。他看了一眼車上的所有警察,每名警察都是如此帥氣,眼神都是這樣溫柔。他鼓起勇氣問道:“阿sir,請問你們剛才一開始用對講機說的是什麼意思?”
    一位警察很耐心地解釋道:“PTU是我們單位,57351是那位阿sir的編號,call0的意思就是呼叫警察總部。我們剛才正在執勤,如果附近有突發事件999報案中心會讓我們到場。而我們提前通知總部,如果附近有市民報警,總部就會通知其他同事到場,就不會浪費時間以及方便總部協調了。畢竟,萬一其他同事剛好都有任務呢?”
    “懂了懂了。”年輕人心想這麼多年的港劇沒白看。可是這時,一名警察很客氣地詢問道:“先生,請問可不可以出示一下你的身份證。”
    “我是內地人,是出示…”
    “內地身份證和港澳通行證都需要出示。”警員記下了年輕人的身份證號後又很客氣地將兩張證件交還回去。那名警員說:“你作為內地人士能來香港出庭做證人,不容易,非常感謝你為香港的法治出力!”
    “慚愧慚愧,是我們應該感謝你們香港警察的付出!”
    不一會兒,衝鋒車就把年輕人送到九龍城裁判法院了。
    謝過警察後年輕人連忙往法院裏麵奔。他隻看了一眼法院的外牆,咋一看就跟內地的小寫字樓差不多,絲毫沒有法院的氣派。香港的法院分為四個等級:裁判法院、區域法院、高等法院和終審法院。
    裁判法院的法官實際上叫裁判官,但在庭審中還是被稱作法官。裁判法院審理的都是一些很簡單的案子,判處的刑罰頂多是監禁三年,隻要通過犯罪事實推斷可能判處三年以上或罰款五十萬以上的,都要移交區域法院甚至是高等法院。高等法院也分為原訴庭和上訴庭,這個後文會詳細介紹。
    “Madam,證人怎麼還不來?還有兩三分鍾就開庭了。”廉政公署調查主任伍子浩在外麵顯得很著急。裁判法院實行的是簡易程序,也就是說審完一個案子馬上就到下一個,所以不可能整個法庭等證人一個的,如果他遲到,隻能押後審訊了。
    “阿sir,madam!”高級調查主任黎墨瑩和伍子浩齊刷刷地看向電梯口,一名法院保安連忙製止:“先生這裏是法庭請你不要大聲喧嘩!”
    年輕人叫古子翔,是一起案件的受害人,現在他要作為控方證人指證被告。其實控方還有一名證人,隻是她已經在證人室等候了。黎墨瑩微微一笑,給了古子翔一個小證件,說:“你跟那位阿sir去等候室,不用擔心,我們在旁聽席看著你。”說罷,黎墨瑩還拍了拍古子翔的肩膀。
    接著,古子翔就跟著法庭的一名工作人員進入了證人室,在那裏,他見到了本案另一個證人,該證人叫錢婷,由於氣氛緊張加兩人互不相識,所以他們打了招呼後就沒有再說話了。加上有工作人員在場,兩人交流案情與接下來的口供既不可能也不允許。
    香港的法庭特別是裁判法庭,旁聽人員都是可以隨時進入的,一些案子的被告及其律師也會在旁聽席上等候。不同的是,開庭後進入的人員要在門口向法官輕微鞠躬以示尊重和歉意,僅此而已,隨即要馬上落座,如果沒有位置則找個角落站著。值得一提的是,香港的法庭無論是否開庭,都不允許任何的錄像和拍照,也不會像內地法院一樣將庭審錄像公開。如果有人敢偷拍,就是犯罪,罪名是藐視法庭罪,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兩千元,留有犯罪記錄!
    裁判法院作為最低一級的法院,控辯雙方都不需要戴假發和穿法袍,隻有法官一個人需要穿法袍,但也不需要戴假發。此時,控辯雙方都已就位。作為簡單的刑事案件,主控官一個上午需要負責多起案子,這點跟內地很相似。
    但與內地不同的是,內地的公訴案件必須是檢察院的檢察官來進行公訴,而香港的所有刑事案件雖然都由律政司來負責檢控,但在法庭上的主控官除非是一些去到高等法院的大案子,基本上都是委托律師來進行。具體而言,在香港偷一個牛奶都是刑事犯罪,律政司根本就不可能有那麼多人來參與每起訴訟,所以他們會像被告人一樣委托律師,由大律師來擔任主控官。所以,一名律師可能上午是主控官,下午就是另一起案子的辯護律師。
    此外,說起香港的律師製度。跟內地不同的是,在香港想成為法官或律政司的主控官,必須先成為大律師,並有一定的執業年限。注意,這個大律師的“大”字不能去掉。因為香港的律師分為事務律師和大律師,事務律師最多在區域法院進行訴訟,更多的是處理一些事務性的工作,比如審查合同等。而大律師不同,是正兒八經的訴訟律師,若要委托大律師,必須要經過事務律師的介紹。
    那很多人可能會想,為什麼還會有人想當事務律師?肯定當大律師好啦!非也,首先,不是每個律師都擅長訴訟。其次,事務律師在一家律師事務所中是職員,有固定工資的,當然自己找到業務是有提成的。而大律師,除非是律師事務所的老板願意給工資,大律師基本上是沒有工資的,全靠自己找業務,他們在律所中隻是借那家律所作為注冊地址,每個月還要交辦公室租金。所以,沒有案源的新律師會不會一開始就選擇當大律師呢?這是值得他們思考的問題。
    這個時候,黎墨瑩和伍子浩推開法庭的門,快步到旁聽席落座。香港法庭的旁聽席一般很小,實際上裁判法院審理的小案子很少會有市民去旁聽,在旁聽席上更多的是本案或其他案子的當事人。而且,香港的法庭即便是開庭了也可以進入,隻是進門後要輕微地向法官鞠一躬,而且就算沒有位置也可以站門邊。
    此時,主控官和辯護律師以及被告人已經就位。麵向法官席,左邊是辯護席,右邊是主控官席,兩個席位後邊的位置分別是雙方各自人員的位置。法官席前方,是法官助理和法庭書記員席位。在辯護席左邊,有一個小籠子模樣的區域,那就是被告所坐的。這就是香港法庭的位置結構,區域法院與高等法院在布局方麵可能會不一樣,但大致相同。
    “Court!(開庭)”法官助理見身著黑色法袍的法官抱著文件進入法庭,起身喊開庭,這時,法庭所有人員全部起立,就在同一時間,法官和辯護律師、主控官、旁聽人員相互鞠躬。爾後,全體就坐。
    法官助理站了起來,拿著一張文件看著被告人念道:“被告請起立,DBET5700/2018,張宏。控罪指你在2018年10月17日在九龍景德酒店任職時非法收受利益,違反了香港法例201章《防止賄賂條例》第九條的代理人非法收受利益罪。被告,你認不認罪?”
    在證人席位的被告張宏看了眼自己的辯護律師,說:“不認罪。”
    法官助理接著問道:“控罪指你在2018年11月5日在九龍景德酒店任職時非法索取利益,違反了香港法例201章《防止賄賂條例》第九條的代理人非法收受利益罪。被告,你認不認罪?”
    “不認罪!”
    “主控官。”法官記錄了後示意主控官可以開始。主控官站了起來說:“法官閣下,控方會傳召兩位證人,分別是控方特赦證人錢婷和證人古子翔,同時會上交一份酒店監控錄像和廉署錄音會麵視頻資料作為證供。”(說罷,坐下)
    在香港的法庭上,控辯雙方發言時不可以兩個人一起站著,一個站起來反駁另一個必須坐下,如果雙方進行激烈爭論,那雙方就是不停地坐下和起立了。法官不用說話,辯方律師便會意,他站起來說:“法官閣下,辯方沒有證人要出庭,我們要求由控方全程舉證,我和我的當事人隻會進行質證,不會作為證人來作供。”
    除非這個律師真的很厲害能駁倒對方全部證人,否則…算了,說風險很大好了,嘴下留德。
    “傳召控方第一證人錢婷出庭!”
    錢婷是一個三十多歲的中年婦女,來自內地,這個場麵她完全沒見過,所以當她從證人通道進入法庭後,向法庭鞠躬(一出門即鞠躬)的動作顯得非常木訥。在庭警的指引下,她來到證人席,並按指示拿起一張紙進行證人宣誓:“本人錢婷所作之證供,均屬真實及為事實之全部,並無虛言。”
    在此簡單解釋一下香港法庭的證人規則。如果被告作為證人給證供,就看法官是相信控方證人還是辯方證人。如果被告不作為證人,被告和辯護律師的任務就是駁倒對方,讓法官不相信對方的證詞,就這麼簡單。
    主控官站了起來,引導證人作供:“證人,2018年也就是今年的10月17日你在哪裏?”
    錢婷十分緊張地回答:“我那天一早剛從內地來到香港。”
    “來到香港的時候大概是幾點?”
    “上午十點多。”
    主控官接著問:“你是通過什麼方式來到香港,來到香港後的第一站去的是什麼地方?”
    錢婷的雙手放在證人台下猛戳,她的大腦快速運轉,快速回憶,生怕說錯話:“我是坐大巴到羅湖過關,然後坐地鐵到香港的景德酒店。”
    主控官看著錢婷,語速放慢:“證人,你所說的景德酒店是不是被告任職並於當日值班的九龍景德酒店?”
    “是的。”錢婷話音剛落,主控官便說:“請你詳細說一下進入景德酒店後發生了什麼事。”
    錢婷看了一眼主控官後再看了一眼法官,最後瞄了對麵的被告一眼,全程眼神迷離地作供:“我去到景德酒店後,前台隻有被告一個人,然後我就說要辦理入住,他就說沒有房間了。我就拿了三百塊港幣給他,讓他”通融”一下。”
    “那被告最後有給你安排房間嗎?”
    “沒有。”錢婷說:“他收了錢後讓我兩點再來,可是兩點我來了後前台就換人了,他說這件事他不知情。”
    “也就是說是你主動給錢被告,然後被告收受了利益對不對?”
    “對!”得到錢婷的肯定回答後,主控官對法官說:“法官閣下,我問完了。”
    法官邊記錄邊點頭,爾後抬頭看了一眼辯護律師:“辯方律師,到你。”
    “證人。根據你的口供,我想問你,你來景德酒店之前,為什麼沒有查詢是否有空房?”辯護律師站了起來,對著自己的提綱發問。(控辯雙方桌麵上都有一個小柱子,上麵可以放提綱文書。
    錢婷唯唯諾諾地說:“因…因為我每次來香港都是住那個酒店,然…然後那也不是什麼大酒店,平時直接來辦理入住就可以了。”
    “也就是說以前你每次來景德酒店入住都沒有預定而是直接入住對嗎?”
    “是,那個酒店最貴的房間也就是六百多一晚,可以接受。”
    辯護律師的語氣就跟聊天一樣,很隨意:“那你現在知不知道你的行為在香港是屬於行賄,屬於刑事犯罪?”
    “現在知道了。”雖然辯護律師的語氣很隨意,但錢婷還是非常緊張,畢竟這段時間她經曆的被拘捕和開庭,這些都是她活了三十多年都沒遇到過的。辯護律師接著問:“你在本案作為控方的特赦證人,廉政公署人員在拘捕你之後有沒有就其他案件對你作出起訴?換句話說你在香港還有沒有其他的行賄罪行?”
    “沒有,這是我第一次在香港犯法。”這一點錢婷還是回答得很有底氣的。
    辯護律師微微一笑:“提供很小的利益還換取你自己的利益,這種行為在內地很常見,所以你在香港有可能不止一次行賄,所以你才會在第一時間想到行賄,而我的當事人當時根本就沒有收受你的賄賂,你同不同意?”(語氣突然上升)
    “法官閣下!”主控官站了起來,很硬氣地說:“辯方是在誹謗證人,並且有誤導證人的嫌疑!”
    “法官閣下!”辯方律師立刻站起來反駁:“我想反問主控官,我剛說的小型的賄賂行為在內地很普遍這是不是事實?香港是一個廉潔之都,而旅遊業是香港的重要經濟支柱,我的當事人從事酒店行業已經有八年,不可能會接受這樣的小賄賂,所以,我有理由懷疑,是控方證人在按”慣例”行賄,被廉署拘捕後為了避免起訴而作的偽證!”
    主控官微笑著起身問道:“你的當事人不收這樣的小賄賂,難道他習慣收大賄賂?法官閣下,對於辯方律師的主觀猜測,控方不認可!”
    “辯方律師。”法官瞪著他,質問道:“你知不知道香港是有法例保護證人的,反而是你,分分鍾被證人告你誹謗。你還有問題需要詢問證人嗎?”
    “沒有了法官閣下。”辯護律師很是尷尬,作為大律師出身的法官和主控官,他們覺得這個年輕的辯護律師很不專業,說話毫無根據。
    第一證人錢婷退庭之後,主控官在法庭上當眾播放了一段酒店前台範圍的監控錄像:監控錄像顯示,第二證人古子翔來到了提著行李來到了前台,跟被告說了幾句話後被告起身跟他離開了前台,爾後他們背對著監控不知做了什麼,然後第二證人就離開了,被告掏了掏口袋,回到了前台座位。
    “法官閣下,控方要求傳召第二證人古子翔出庭作供!”
    “傳召第二證人古子翔出庭!”法官此話一出,身穿西裝的古子翔便邁著雄赳赳氣昂昂的步伐,輕車熟路地進入法庭,他進入法庭後鞠了一躬後快步走向證人席,在這個過程中他還很有禮貌地向法官點頭示意。
    古子翔在證人席位上宣誓完畢後,在主控官的指引下作供。他的情況跟錢婷不一樣,他是在一個網站上預定了景德酒店的房間,可是他不知道要付款了才算預定成功。結果,他去到酒店的時候自然被告知沒房。可就在這個時候,被告人提出,隻要給他五百元,他就能安排房間,並能給他折扣。正當古子翔準備掏錢的時候,被告人把他拉到一邊,躲過監控。
    辯方律師問道:“證人,你以前沒在網上預訂過酒店嗎?你不知道預定酒店要提前付款嗎?”
    古子翔看著辯方律師的眼睛說:“我以前隻在內地預定過酒店,不知道在香港要提前付款。請問辯方律師,你的這個問題跟查證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有關係嗎?”
    法官和被告人先是看了眼證人,再望向辯方律師。律師沒有回答證人的問題,他很尷尬地問道:“根據酒店的前台監控,你和我的當事人背對著監控進行了短暫地密談。請問,你們說了些什麼?”
    “我給了他五百元港幣,然後他叫我兩點半後再來,就這麼簡單。”
    “那為什麼你不在前台給錢呢?”辯方律師問道。古子翔微微一笑:“因為前台有監控,他不希望被監控拍到!”
    這時,辯方律師的語氣突然加重:“根據入境處的記錄,早上的十點到十一點半是赴港遊客入境的高峰時段,雖然那個位置可以避開監控,但是一樣有可能被其他住客看到。所以,如我的當事人所說,你當時根本就沒有給錢他,而是詢問他廁所在哪裏,他走出前台的目的是告訴你廁所在哪,你同不同意?”
    “不同意!”古子翔不假思索,非常果斷地回答:“首先我回答你第一個問題,雖然那個時間段是高峰期,但你們看監控視頻也可以發現,那個時候前台沒有別人。而且,被告作為前台職員,應該很清楚什麼時間段的客人多。根據我個人的了解,一般的旅行團不會入住景德酒店那樣的小型酒店,入住那家酒店的往往是像我這樣的自由行旅客,其中一個原因是便宜。其次,你可以親自去那家酒店的前台看看,那個地方非常小,廁所就在前台旁邊,而且標誌非常清楚,如果我這都看不到就證明我不是盲的也差不多了。對吧,被告?”
    法官看了一眼被告的表情,此時的被告神情很慌張,當然,辯護律師也是很驚訝。辯方律師隻好接著問道:“證人,你知不知道在香港這是刑事犯罪?”
    “有所耳聞,但不確定。”
    “不確定?那你為什麼會向廉署舉報?如果我的當事人安排了房間,你還會去舉報嗎?”辯方律師問道。
    “首先,不是我本人向廉署作的舉報…”
    “那麼是誰舉報的?”辯方律師打斷了他。
    “法官閣下!”證人和主控官異口同聲,而主控官看了證人一眼,證人則說:“出於對舉報人的保護和基於《防止賄賂條例》第三十條(大概內容是未經授權,任何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案情和舉報人等),我認為我有權不回答辯方律師的問題。其次,我向法庭表示抗議,辯方律師的問題基本上與本案無關!”
    在場的所有人萬分驚訝,他們沒想到一個內地來的證人對法庭會如此輕車熟路,還能準確地說出具體的法條。如果說他能準確說出《防止賄賂條例》的內容是廉署之前告訴過他,那他接下來的話就讓在場的人徹底驚呆:
    “辯方律師,基於你最後一個問題,我想借此機會回答被告。”(被告用驚恐的眼神看著他)古子翔說:“在我們很多內地人的心裏,香港一直是一座法治城市,可惜就是有一些貪婪的人在破壞著這座城市,也在刺痛著全國同胞的心。所以,本案雖小,但反映的情況很大,如果香港的法治遭到破壞而得不到及時的糾正,犯法的人又能逍遙法外,將會徹底動搖香港的法治基礎。所以,無論被告有沒有給我安排房間,當我清楚了他的行為是犯罪後,我也會向廉署舉報!被告,我想問你,你作為香港人,你忍心看到香港的法治遭到破壞嗎?”
    “法官閣下,我的當事人有權保持沉默!”辯方律師忙說。
    “辯方律師。”古子翔將雙手放在桌麵上看了一眼律師,再直勾勾地盯著被告:“根據香港法例第383章《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八條的第11(2g)條,任何人不可以被迫作出對自己不利的證供。我沒有逼你,我也不認為你回答了這個問題會對你不利…”
    “我認罪!”被告人張宏噌的一下站了起來,慌慌張張地在所有人的注視下,雙手抓著欄杆,對法官說:“法官大人,我認罪,求你對我輕判!”
    “你先坐下!”法官問道:“辯方律師,你還需不需要盤問控方證人?”
    “額…不需要。”辯方證人回答後很木訥地坐了下來。古子翔離開了證人席後從側門重返法庭,參加旁聽。而錢婷呢,早就跑了,根本不願意留在法庭。
    不要以為張宏是良心發現了,他純屬是想減刑!在香港,除了謀殺罪,基本上隻要認罪就可以從輕處理,其中認罪的越早,減刑越多!法官對這個張宏很不爽,如果他早點認罪,就可以跳過質證環節,直接進入求情環節了:
    “辯方律師,有什麼求情的話要說?”法官的語氣已經透露出了他的不爽。
    “法官閣下。”辯護律師站起來說:“以下的求情理由請法官閣下考慮:第一,我的當事人是初犯,沒有刑事犯罪記錄。第二,我的當事人的第一個罪名是被人行賄,這是他一念之差而犯下的錯誤。第三,我的當事人雖然貪汙,但是金額較小,社會危害性低。綜上所述,我希望法官閣下可以對我的當事人從輕判決。”
    “被告,你有沒有要補充的?”法官記錄後斜看了張宏一眼。
    張宏緩了緩,說:“法官閣下,其實一開始我是不想收錢的,我隻是想”賺點外快”給我女朋友買東西…”
    “看來你還蠻有女朋友心的。”法官冷笑著看著他,收斂起了笑容說:“想給女朋友買禮物就可以貪汙了嗎?”
    法官都這麼說了,張宏隻好閉嘴。法官看了眼桌麵上的紙,說:“本案押後十分鍾,十分鍾後宣判。”(說罷,法官起身離開法庭)
    這個時候,法庭宛若街市,旁聽人員吵吵鬧鬧的。辯護律師也沒有質問被告為什麼突然認罪,他也知道自己當事人的心理,一開始他選擇不認罪,也是想博個無罪釋放。黎墨瑩饒有興趣地問古子翔:“你的回答很專業喔,你是之前了解過香港的法律嗎?”
    “算是吧,我在英國上學的時候學過香港的法律。”古子翔回答的時候略顯自豪。伍子浩問道:“你現在剛大學畢業?”
    “嗯,我剛在英國劍橋大學獲得法學博士學位。”古子翔的這句話讓黎墨瑩非常震驚,她忙問:“那你本科和碩士是在哪讀的?你在哪座城市工作?”
    古子翔對自己的就業毫不擔心:“我本科和碩士都是在北城大學讀的,然後碩士畢業就在北城的一家律師事務所工作。那時候我剛拿到律師資格證就到英國去了,現在在回北城之前想來香港玩玩,沒想到就遇到了這麼一起案子。”
    “難怪。”黎墨瑩恍然大悟:“北城大學可是全國頂尖大學,你早就有律師執照了加上去過英國上學,難怪對香港的法庭程序那麼了解。”
    “其實我還是要從頭開始。”古子翔的眼神有些迷離:“雖然我教育背景不錯,但是我的律師從業經驗還是零。”
    “你在北城的哪家律師事務所工作?”
    “正德律所。”古子翔此話一出,黎墨瑩和伍子浩立馬明白:這是全國著名的主做刑事辯護的律師事務所,不用說,這個古子翔今後就是個刑事辯護律師了。
    伍子浩說:“不錯嘛,能去到頂尖的律師事務所最起碼你現在不用擔心生存問題,至於今後發展,就慢慢來嘛。”
    “你們怎麼知道我們律所?”
    “北城我們都是很熟悉的啦。”黎墨瑩和伍子浩異口同聲。她說:“因為之前的一些案子,我們跟北城監察委有過合作,跟正德律所也有過接觸。雖然我們不懂內地的法律,但我們看得出來,正德律所的律師的水平很高,而且我們還知道,正德律所還有律師是持有香港律師執照的,並且在香港有分所。”
    “我就有香港的大律師執照啊。”古子翔笑著取出了自己的大律師證。黎墨瑩和伍子浩有些淩亂了,這麼說他早就知道張宏的行為是觸犯法例的?!算了,到這個時候了也無傷大雅。
    古子翔貌似想起了什麼,問道:“你們認識陳凱恩嗎?”
    “不認識,但我們廉署的職員基本上都知道他。”黎墨瑩說:“半年多前他帶著監察委的人來我們這裏學習嘛,怎麼了?”
    “他是我幼兒園加小學同學。隻是,我們有二十年沒聯係了。”
    古子翔和陳凱恩的這層關係讓黎墨瑩和伍子浩感到很有意思,一個刑事辯護律師,一個執法人員,今後說不定有機會在法庭上對決呢。
    “Court!”隨著法官助理的一聲吆喝,所有人都回到狀態。特別是被告,他跟正在走向審判席的法官對視了一下,眼中充滿了恐慌。
    法官很直接,他翻開一個本子,念道:“旅遊業是香港的支柱產業之一,如果任由酒店業的貪汙風氣蔓延將會影響整個香港的風氣。被告張宏雖然認罪,但是由於其認罪較晚,導致浪費了司法資源,加上其有索賄的行為。綜上所述,本席認為應當判處阻嚇性刑罰。本席宣判,被告張宏兩項代理人貪汙罪名成立,判處監禁十五個月,罰款一萬元!”
    “十五個月?!”張宏站起來大喊:“我隻是收了七百塊你這個狗官居然判我那麼重?!”
    “被告!如果不服你可以上訴!”法官很有風度,沒跟他計較那麼多,接下來就看高等法院的了,這個案子到他這就算結束了。
    黎墨瑩和伍子浩跟古子翔離開了法院,黎墨瑩問:“你是今天回北城嗎?”
    “是啊,現在準備回酒店收拾東西,下午的飛機回北城。”古子翔說。
    伍子浩問道:“你酒店在哪?我們開車送送你吧。”
    “不用了,我先去買點東西,幾年沒回去了總不能空著手吧。”
    “那,我們下次再見吧,歡迎你再來香港。”黎墨瑩和伍子浩跟古子翔握了握手,古子翔笑著說:“你們下次來北城可以找我玩,我好好招待你們。”
    “哈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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