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流痕 耳釘 上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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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他叫丁,一個很特別的家夥。那就是他給人的第一印象。
驚如天人的臉蛋,迷惑人心的身材,天才的頭腦,顯赫的家世。走過的一路會有一群的美女驚叫帥哥的華麗人生————請注意,那都與他無關。
他是那種很平凡的、很平凡的人,讓你都記不住名字樣貌的平凡,卻能讓人回頭再看一眼的平凡人。
很平凡的臉,很平凡的身體,很平凡的頭腦,卻總是做著驚人的嚴詞和舉動。
見他的第一眼,給人的印象就是一個很個性很帥氣的家夥。
他總是穿一身深色的彭客休閑服裝,潔白的運動鞋子。總是帶著一點誇張的打扮。他喜歡帶十字架的項鏈,身上的鏈子總是在偶數以上。手上也喜歡帶著幾個明晃晃的戒指。
他總是把蓬鬆的頭發定時似的變一變顏色,也總是弄了酷削的發型擋了他半隻眼。似是要把隻屬於他的那特有的氣質擋在身後。
隻是再怎樣也擋不住他特有的朝氣,擋不住他22歲的青春。他不喜歡笑,因為所有人都說他的笑是特別的,所有人都說他笑很美,深深的酒窩總是想讓人再看一眼的感覺,那是無庸置疑的漂亮。
他不想讓人覺得他漂亮,他也不想讓人覺得他好看。他甚至不想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所以當自己還沒忘記自己的初衷的時候,他是很少笑的。與正常的少男少女不同,他簡直是病態的奇怪。
可是他卻中是帶著個性的朝氣,做著特有的個性打扮,隨著他專有的爽朗笑聲,讓所有人都住足回眸。
他不是那種壞孩子,這點,看他的第一眼的時候就知道了。畢竟有著那麼明亮漂亮的眼睛的人,他的心靈,也一定美麗。
隻是,在誰都沒能注意到的角落,他的臉上,總是帶了一抹頹廢的笑。
他用了七年的時間紮了七個耳洞,總是帶上了誇張的十字耳墜,張揚的個性一覽無餘。
他說,他這一輩子就隻紮七個耳洞。有人問他為什麼的時候,他總是神秘的笑著,那裏另有含義。
他說,他活著,不是想被人愛,也不想愛人,他活著,也許隻是想贖回前世的罪。
哪怕寂寞,哪怕憂傷。
夏天剛開始的時候,他和朋友一起在夜市開了個攤子。賣些耳釘、項鏈、戒指之類的飾品。因為一個人擺攤很麻煩,所以他決定和朋友合夥。不過所謂的合夥不過是在朋友那租了一個攤位,一個月給他們一些錢。他也不用拿什麼東西,把全部的貨物放在朋友那,每天隻背了一個小包,他也樂得清閑。本來朋友說不要他的錢的,可是他堅持自己的意見。即使是朋友,他也不會欠別人的,他就是那麼一個人。
和他合夥的朋友是他的中學同學,是一對戀人。看著他們平日裏打打鬧鬧,嘻嘻笑笑,他總是把那誤認為友情,他甚至不覺得那就是所謂的愛情。
他總是在心裏問,難道這就是愛情?一個人孤獨,隨便的找一個人,感覺對了,就一起走完一生?厭惡了,就換一個?這種,就是能磨滅人心的東西?
朋友現在的戀人已經是他記不得的第幾任了。大家都是很早之前就有各自的愛人了,隻是他,是從沒有過的單身漢。追他的人不是沒有,他也從不拒絕或接受誰,到最後總是不了了之。直到現在,他也是單身一人的看著時間的滄桑。
然後他總是故意的在朋友麵前說,他也要找一個情人,隻要能愛他,,隻要能愛全部的他不管是男人是女人都行。
那樣說著的他總是弄的朋友苦笑連連,對他說,等你找到你喜歡的人,我到要看看那是個什麼稀有品種!
但他也說,那樣的愛情,他不懂,也不想懂。
他盡力的把自己偽裝的很成熟,也很無情,他有時有任性的像個孩子。他說他不想愛人,也不需要被人所愛……
他和他的交往,也隻是一個偶然,被他們的朋友們安排好的偶然。
就在那個初夏,他遇到了他。
*佴*
那個人,叫佴。
二十歲的年華,有著很清麗的臉孔。明亮的大眼睛似乎總是追尋著他自己的陽光。總是穿著幹淨整潔的白色運動衫,淡色的牛仔褲。不在手上脖子上帶任何首飾。左耳上隻有一個耳洞,帶著一顆紅色的心型耳釘,右耳卻紮了一排,足有七個。卻簡單的帶著一排細小的棗刺。
丁見他的時候,還笑說他的名字很有“個性”,而佴也確實有個性的回了句————還好,咱們倆名字和起來就是傳說中的“耳釘”。
那就是他們的第一次見麵,像一對看對方不順眼的倔強小孩,讓人無奈到了頂點。
都說第一眼的印象決定了以後的一切。事實到也不是那麼回事。就在一個星期後,當兩個人都快忘記對方的樣貌存在的時候,丁一兄弟舉行的聯誼會上又將兩人拉到了一起。
像是個絕對的偶然。因為兩個家夥的位置,是絕對的對麵。低頭不見抬頭見的那種。
佴第一次發現,這個嘴巴很爛的家夥其實上是個很溫柔也很細心的一個人。
身邊的人,剛拿出煙他就自動的把火機往旁邊推了推,不是要給誰點上那種恭維,而是很自然的一個動作;朋友們大笑胡鬧著弄了一身的汙滓的時候,他又是很順便的把紙巾準備好;身旁的服務員很困難的端著盤子找放好的地方的時候又是他主動的起身接過或是挪動桌上的盤子,騰出空位,然後溫和的微笑;客人們將之都不放在眼裏的服務人員,卻隻有他總是溫和的笑和道謝,與他那張揚的外表完全的不附。
佴也發現,當丁笑起來的時候,明亮的雙眼,幽紅的唇色,腮邊深深的酒窩很是迷人,要是他多笑笑的話,到有是滿可愛的。他那時還不以為他總是故意的裝酷,裝嚴謹呢。
丁在佴看來是個很幹淨的人,身體上不是男人運動型的汗滓味,而是清新的綠茶清香和淡淡的煙草味。那是種迷人的麝香。
佴不吸煙,而且也不喜歡煙的嗆人味。隻是看到丁吸煙的動作和神情,有一種說不出的——性感。
骨骼鮮明且鮮長的手指,總是用食指和中指夾在煙嘴靠後的地方,小指自然的輕輕向內卷曲。朱紅的唇隻是輕啜一口,飽滿的弧度被食指獨輕輕碰觸,仿佛妖精吸取著晨間的甘露。妖精般的性感。可是他的眼,卻總是看向飛煙飄升的空中,仿佛在追尋著什麼從不存在的東西,迷蒙虛幻。
佴問他,為什麼喜歡吸煙。
丁說,他並不是很喜歡吸煙,甚至有時他真的很討厭煙的嗆鼻味。隻是看著上升的煙火,總是讓他聯想到了夢中的妖精,哪怕虛幻,哪怕飄渺,然後真實的隻剩了自己。
隻是當他說著那寫話的時候,恐怕連他自己都沒能覺察到,那一向張揚的眼中,竟隱現著他內心的落沒。那不是他平日的色彩。
其實是個寂寞的人吧。隻是那一抹頹然的笑,竟讓佴那麼覺得。
曾沒有任何人覺察到他的寂寞。
在聚會散掉之後,就在大家準備分手的時候,佴卻抓住了丁,對他說了一句丁做夢都沒有想到的事————要不要試著和我交往呢?
丁先是石化,隨後是笑。大聲的笑,仿佛不分了黎明和黑晝,爽朗的笑聲傳出了好遠好遠。
他抬起手,用指間劃過了佴左耳上的紅心,隻是輕輕的流連……“好啊,打個賭吧,就三個月吧,看到時我能不能愛上你。”
“哼,放心,你輸定了。”
三個月,那場愛情的誓言。遙遠短暫且美麗純真。隻是什麼都不懂的孩子間的小小遊戲。無奈,卻也付出了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