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02、Sh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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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去——還會重新開始,
一切循環往複,
保持原樣。
黑夜,
運河上凍結的波紋,
街道,
路燈,
藥房。
——亞曆山大·亞曆山德羅維奇·勃洛克
“請重複一遍你的名字,”審訊員又特意強調,“我是說你的真名。”
“Shaw。”
“身份。”
“CRE前I級研究員。”
“你在CRE總部工作過?”
“不,我是CRE位於芹苴分部實驗室的研究員,從沒在總部工作過。”
“為什麼冒用威廉這個名字?”
“探員先生,我來CRE總部的目的是殺人,用本名的話,會暴露身份。”
審訊員似乎沒料到這個人竟然沒有絲毫隱瞞的意思。
“殺誰?”
“總部C3議會所有成員,以及P-2-S總負責人阮文越。”
“恭喜,從結果看來,你成功了。”
“謝謝。”
“我這話可沒有一點道賀的意思,”審訊員稍微調整了一下坐姿,明明犯下罪行的是對麵這個家夥,可這位審訊員卻莫名覺得自己才是那個被審問的人,“請分別闡述C3議會的成員、還有阮文越先生的身份。”
麵前的人把手連帶著手銬放在椅子的桌板上,閉上眼睛,做回憶狀。
這家夥恐怕是坦佩市警署有史以來抓過的最英俊的罪犯了。
探員們記得逮捕他的當天,警署中幾乎所有當班的探員,不管男女,全都站起身來看他。
他因為涉嫌槍殺四名研究員,被警署探員逮捕。
但現在還沒有明確證據表明,CRE研究所的傾覆跟他有直接關係。
當天坦佩市警署的探員趕到現場時,整個研究所的大樓已經被燃起來的火燒得差不多了,雖然當天下了不小的雨,可正是這該死的雨侵入研究所的電路係統,導致電路起火。
在提前知道未來一周內會有強台風後,研究所暫時停止了所有工作,隻留下幾個日常巡視的幾個安保人員。
如今,這座研究所連帶著裏麵的安保人員,算是徹底葬身在火海裏了。
不僅如此,研究所的公寓、距離研究所十英裏之外的別墅,也完全找不到一絲活人的氣息。
從現場彈殼分布情況看來,這些人似乎被卷入一場火並,除了一名叫Shaw的家夥,還有一個叫格林的安保人員,現場沒有其他活口。
目前坦佩市的警員還在調查這些人員的死亡和Shaw是否有關。
“Shaw?”
他睜開眼睛,看著前麵的審訊員,一字一句說出那些家夥的身份:
阮文越,ASN老板,CRE總部安保係統P-2-S總負責人;
C3-1,凡內米·加雅,C3議會最高領導者,生物工程學家,他還是聖易教堂的司鐸;
C3-2,理查德·沃克曼·斯登,臨床生物學家,斯登家族老板;
C3-3,雷爾夫·布朗,人類學博士,Giga的會長。
“他們都是你殺的?”
“是。”
“有幫手嗎?”
“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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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對話是我在坦佩市警署接受審問時回答的。
現在我被關押在托多斯桑托斯一所療養監獄裏,經過州級精神鑒定中心鑒定,佐以那個叫格林的CRE安保人員的證詞,我被鑒定有嚴重的人格認知障礙,並伴隨一定程度的暴力傾向。
我被ICPO的人親自押解到這裏,進行為期五年的治療關押。
如我所願,CRE終於被我徹底摧毀,連帶著它的創始人也命喪其中。
這個療養監獄太無聊了,能供我閱讀的書也很乏味,掃一眼就能記住的內容,實在無趣得很。
我打算在療養院修養期間把這所有的故事記錄下來,考慮到隻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去記錄的話,總覺得可讀性不高。
看到這裏的你,應該也明白我在以什麼樣的方式記錄這些故事了吧!
管理人員給我分了單人間,還囑咐看管我的獄警:“Shaw是個智商超群的家夥,需要小心關押。”
我很不喜歡“關押”這個詞,聽起來很野蠻。
他們該不會以為我要逃跑吧?
這裏除了日子無聊些,倒也沒什麼太大的缺點,暫時還讓我找不到逃跑的理由。
搗毀CRE那天發生了太多事情,請給我時間慢慢敘述。
分部實驗中或多或少保存著一些總部研究所的資料,我也從中獲得了P-2-S的資料。
這對我之後的動作起到很大幫助。
阮業斌讓ASN轉為殺手組織前,曾經從中挑選出一支精銳Regime進行秘密培養。
就是我在審訊中提到的P-2-S,Primary-Security-System。
關於如何找到CRE總部這點,倒也算有些巧合。
理查德曾經在姐姐的葬禮上給過我一張名片,上麵是他的工作室地址,離CRE總部不過十英裏的路程。
雖然以工作室相稱,可從外觀上看起來,跟度假別墅沒什麼兩樣。
這位導師既然是斯登家族的老板,一定也參與了CRE的研究。
之後,ASN的執行者們在理查德工作室附近發現了研究所,更重要的是他們發現了0107的蹤跡。
終於找到了。
看到0107在這裏過得不賴時,我有想過放阮文越一條生路,畢竟我這輩子造的殺戮太多。
倒不是擔心什麼因果報應,可一想到0107和Sol這兩個崽子,我想或許自己也該學著慈悲。
如果不是看到Sol也被抓到研究所來的話,我本想放過阮文越。
他是個聰明的家夥。
我甚至有好幾次都差點栽在這個家夥手裏,
千萬別以為他會被我耍得團團轉,我可從不敢這麼想。
當初和Sol在討論槍擊案的指使者時,我就“槍擊案的主謀是克勞德”這一點提出過疑問,整個大學期間,我遭遇過兩次危及到生命的意外,一次是槍擊案,一次是聖塔安妮塔的馴馬事故。
這兩次意外,阮文越都碰巧在場。
馬場發生過的兩次意外裏都有Giga的人被卷入其中,我不得不懷疑那個提議邀請我來散心的家夥——雷爾夫。
馴馬事故發生後,我開始懷疑到這個家夥的頭上。
那匹馬明顯是衝我來的。
從我開始換上馬術裝開始,那匹馴馬就像發了瘋似的直指我來。
雷爾夫說過:“這是專門為你準備的衣服。”
想必衣服一定被提前處理過,比如用什麼特殊的香料熏染過,讓馴馬一聞就發性的那種。
當天我原本以(II)人格和阮文越碰麵,在去往馬場的車上休息期間,我決定改換另一副麵孔。
自從跟0107同住後,我就完全擯棄了偽裝人格的把戲,可我不能讓阮文越察覺到我有偽裝或者是被治愈的跡象。
現在想來,變換人格的決定是很明智的。
如果那時我沒這麼做,或許被馬踩傷的人,就是我了。
我當然知道阮文越愛慕(I)人格的Shaw,這家夥還巴不得(II)人格的Shaw趁早從這個世界消失呢!
(以第三人稱來稱呼自己還真是有些不習慣,不過為了讓文字的意思看起簡單易懂,我還是暫時忍耐一些好了。)
不僅僅是被我瘋魔似的殺人狀態嚇到,更因為(II)人格的Shaw完全不願在感情方麵給他絲毫的機會。
槍擊案發生時,是我故意嚇他的。
這家夥竟然讓我像動物園裏的猴子一樣去校舍區的中心廣場表演“杜徹尼式微笑”,僅僅為了驗證他那可笑的實驗結論。
我厭煩別人以“英俊”、“帥“之類的詞語形容我,特別是被一群女人圍著驚呼時,這實在令我厭惡至極。
可(II)人格的Shaw是個溫和禮貌的家夥,即便殺人也會保持優雅,完全不能表現出氣急敗壞的樣子。
滿足了阮文越那無禮的要求後,我就一直盤算著怎麼用杜徹尼式微笑回擊他。
那天在連續開槍射殺了七個Giga的候選人後,我特意向阮文遠展示那個被血修飾過的的杜徹尼式微笑,告訴他:別惹我,我是個瘋子。
事實證明,這招很有用,阮文越也確實被我嚇到了。
在此我要澄清一點的是,我絕對沒有以殺人為樂的興趣。
我隻是討厭被阮文越用作愚蠢實驗的試劑而已。
至於那七個死去的人,我以前也提過。
他們每一個人,我都必須殺死。
作者閑話:
《光輝於燼》會在這一周完結,每天一章,歡迎閱讀。